嘉美包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原标题:嘉美包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 提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美包装”或“发行人”)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 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 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2号])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 (深证上[2018]279号)。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 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 则(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279号)。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 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 “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和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 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 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67元/股。 投资者请按3.67元/股在2019年11月1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发行申购日同为2019年11月 1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 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符 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 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少到多、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 间(以深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序号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 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 比例可以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于2019年11月2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 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 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 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11月2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 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作无效处理 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 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6、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 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 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 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 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 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发 行。 2、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 行人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33金属制品业”。截至2019年11月13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2.52倍,请投资者 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3.6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4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 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 新股9,526.31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拟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为31,583.071645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3.67元/股、发行新股9,526.31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4,961.557700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 用4,140.590855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0,820.966845万元,不超过招股意 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9,526.31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222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简称为“嘉美包装”,股 票代码为“0 02969 ”。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 施。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9,526.31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 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6,668.4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2,857.8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9年11月13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剔除无效报价后,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所 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67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 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情况为: (1)22.4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 计算); (2)20.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计算)。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发行申购日为2019年11月19日(T日),任一配 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 须参与网下申购。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 内,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 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有效 报价配售对象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3.67元/股,申购 数量应等于其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有效报 价配售对象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 网上申购,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其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 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银行收付款账 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 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④联席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 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 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 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 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T日)9:15-11:30、13:00-15:00。 ②2019年11月19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9 年11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市值计算规则参照《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网上投 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 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9年11 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 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 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 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A股和存托凭证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 积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 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按其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且不得超 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8,500股。 ④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 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总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 效处理。 ⑤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 单。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⑥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 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 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 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 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9年11月15日(T-2 日)日终为准。 ⑦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 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19年11月21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 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 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 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 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②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9年11月21日(T+2日)公告 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11月21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 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 关规定。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作无效处 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 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 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 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 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6、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9年11月19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 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一、 (五)回拨机制”。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8、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 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 关资料。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嘉美包装 / 公 司 指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合 保荐机构 ( 联席 主承销商) / 联席主承 销商 / 中泰 证券 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 保荐机构( 联席 主承销商) / 联席主承 销商 / 东兴 证券 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9,526.3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深交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有效报 价配售对象根据确定的发行价格初始发行6,668.46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 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按市值申购方式定价发行2,857.8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 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 价及推介公告》”)中界定的可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 投资者资格条件的投资者 有效报价 指初步询价中网下投资者申购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 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的报价部分,同时符合发行人和联 席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 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 定且不存在禁止配售等情形的申购 网下发行专户 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 行资金账户 T 日 指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数 量进行申购和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 2019年11月19日 《发行公告》 指《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 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9,526.31万股,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6,668.46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2,857.8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 量的3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67元/股,此价格 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4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 计算); (2)20.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计算)。 (四)募集资金:按照本次发行价格3.67元/股、发行新股9,526.31万股计算 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34,961. 5577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4,140.590855万元后,预 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0,820.966845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发行 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额。 (五)回拨机制: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9年11月19日(T日)15:00 同时截止。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投资者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 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 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上、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 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但低于150 倍(含)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 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小于或等于50倍的,不启动回拨机制。 2、若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由参与网 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 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并将中 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按照回 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进行配售,将按照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 的网上中签率,并于2019年11月20日(T+1日)在《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 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 - 6 日 2019 年 11 月 11 日 周 一 刊登《招股意向书》、《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等相关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承诺函及资质证明文件 T - 5 日 2019 年 11 月 12 日 周 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备案材料截止日(截止时间 12 : 00 )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截止时间 12 : 00 ) T - 4 日 初步询价日(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3 日 周 三 9:30 - 15:00 ) T - 3 日 2019 年 11 月 14 日 周 四 联席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T - 2 日 2019 年 11 月 15 日 周 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 - 1 日 2019 年 11 月 18 日 周 一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9 年 11 月 19 日 周 二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 - 15:00 ) 网上发行申购日( 9:15 - 11:30 , 13:00 - 15:00 )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 + 1 日 2019 年 11 月 20 日 周 三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 + 2 日 2019 年 11 月 21 日 周 四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认购资金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 16:00 ) 网上认购资金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 T + 3 日 2019 年 11 月 22 日 周 五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 销金额 T + 4 日 2019 年 11 月 25 日 周 一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 告,修改发行日程。 (七)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八)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二、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2019年11月13日(T-4日)为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截至2019年11月13日 (T-4日)15:00,联席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共收到3,675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078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全部配售对象报价 区间为3.32元/股-22.54元/股,拟申购总量为6,358,120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 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联席主承销商核查,共有3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2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 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核查资料,1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6个配售对象属 于禁止配售范围,上述4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8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拟申报总量为51,800万股。具体名单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 情况”中备注为“无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其余3,64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020个配售对象全部 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资格条件,不存在禁止配售的情 形,其中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 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上述配售对象的报价区 间为3.32元/股-22.54元/股,拟申购总量为6,306,32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945.69 倍。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 平均值(元/股) 3.75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 中位数(元/股) 3.75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3.75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3.75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经上述剔除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符合条件 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 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以深交 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序号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 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 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以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3.7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 除;将报价为3.75元/股、申购数量小于9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报价为 3.75元/股、申购数量为900万股、报价时间晚于2019-11-13 12:37:47.853的配售对 象全部剔除;报价为3.75元/股、申购数量为900万股、报价时间同为2019-11-13 12:37:47.853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生成的申报序号从后向前 剔除9个配售对象。上述过程共有32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14个配售对象的报价 被剔除,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631,22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 10.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剔除的名单详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 价及有效报价情况”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 资者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3.75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 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元/股) 3.75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 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3.75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 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 3.75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及与行业市盈率比较分析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 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 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申购 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67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情况为: (1)22.4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 计算); (2)20.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计算)。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3金属制品业”,截至2019年11月13日,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2.52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 相近的 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最近20个交易日 均价(元/股) 2018年 每股收益(元/股) 对应的静态 市盈率(倍) 002701.SZ 奥瑞金 4.39 0.0957 45.90 002752.SZ 昇兴股份 6.01 0.0512 117.30 601968.SH 宝钢包装 5.11 0.0503 101.71 0906.HK 中粮包装 3.14 0.2172 14.45 算术平均值 - 69.84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19年11月13日。 本次发行价格3.6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8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 薄后市盈率为22.4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 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披露的有效报价确认程序和原则,在剔除拟 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不低于3.67元/股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投 资者。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3,349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6,303 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5,672,400万股,名单详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 及有效报价情况”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有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个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低于3.67 元/股,未能入围有效报价。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 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 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 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共 3,349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6,303个,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5,672,400万股。 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 效报价及有效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 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9年11月19日(T日)9:30-15:00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联席主承销 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3.67元/股,申购 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网 下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联席主承销商发 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 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 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 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19年11月19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 席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2019年11月11日(T-6日)刊登的《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 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9年11月21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 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9年11月21日(T+2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 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 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 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9年11月21日(T+2日)8:30-16:00,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 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 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 资金应当于2019年11月21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 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 无效。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 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 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 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969”,若没有注明 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 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 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 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 行专户信息表”查询。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 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联席主 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70%时,将中止发行。 4、联席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 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 购款的,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 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 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于2019年11月22日(T+3日)向配售对象退 还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 —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北京君颜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 专项法律意见书。 2、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 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 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 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 、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T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2,857.85万股。联席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9年11月19日9:15-11:30, 13:00-15:00)将2,857.85万股“嘉美包装”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 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67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 申购。 ( 三 )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嘉美包装”;申购代码为“002969”。 ( 四 )网上投资者 申购资格 2019年11月19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9 年11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 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9年11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 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 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 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 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 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A股和存托凭证数量与相应收 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 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 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 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按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 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且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8,5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 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 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或非限 售存托凭证份额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 五 )申购规则 1、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 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 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8,500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28,5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 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 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 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 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 无效申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 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 六 )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9年11月15日(T-2日)前20个交 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 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 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A股和存托凭证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市值计 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发行申购日2019年11月19日(T 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 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 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 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 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 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 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 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9年11月19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 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 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9年11月20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 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19年11月20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 公告》。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9年11月20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联席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 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11月21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 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9年11月21日(T+2日)公告的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 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 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 交换公司债券 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2019年11月21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 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于2019年 11月22日(T+3日)8:30-15:00将其放弃认购的部分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申报。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处理 在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 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 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 发行数量的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 见2019年11月25日(T+4日)刊登的《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申购日(T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申购日(T日),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网上初始发行量的,可以回 拨给网下投资者,回拨后网下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5、中国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 存在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 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负 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 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 款不足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9年11月25日(T+4日),联席主承销商将余 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 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联席主承销商指 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 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 、发行人和 联合 保荐机构 ( 联席 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民 住所 :安徽省滁州市苏州北路 258 号 联系电话: 0550 - 6821910 传真号码: 0550 - 6821930 联系人:陈强 (二)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簿记咨询联系电话: 010 - 590139 48 、 010 - 590139 49 联系人: 中泰证券 资本市场部 (三)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层、 15 层 联系电话: 010 - 66553415 联系人: 东兴证券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8日 ( 此 页无正文,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公告 》之盖章页) 发行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此 页无正文,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公告 》之盖章页) 联合 保荐机构( 联席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此 页无正文,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公告 》之盖章页) 联合 保荐机构( 联席 主承销商): 东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提交时间 备注 1 吴金龙 吴金龙 22.54 900 2019-11-13 10:07:47.929 高价剔除 2 姜飞雄 姜飞雄 3.76 900 2019-11-13 09:46:20.071 高价剔除 3 林万青 林万青 3.76 900 2019-11-13 09:44:40.276 高价剔除 4 浙江帝龙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帝龙控股有限公司 3.76 900 2019-11-13 09:43:28.730 高价剔除 5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 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 3.75 500 2019-11-13 14:00:57.518 高价剔除 6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东海科技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3.75 500 2019-11-13 13:55:37.268 高价剔除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德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75 500 2019-11-13 13:35:41.754 高价剔除 8 王淑月 王淑月 3.75 500 2019-11-13 10:39:51.530 高价剔除 9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新华科技创新主题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75 500 2019-11-13 10:02:43.556 高价剔除 10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新华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3.75 500 2019-11-13 10:02:43.556 高价剔除 1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工银瑞信中证京津冀协同 发展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 3.75 520 2019-11-13 09:37:33.728 高价剔除 1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易方达中证军工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75 530 2019-11-13 11:00:10.774 高价剔除 13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长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 3.75 550 2019-11-13 09:33:23.095 高价剔除 14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前海开源沪港深龙头精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3.75 570 2019-11-13 09:48:52.382 高价剔除 15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3.75 600 2019-11-13 10:40:58.889 高价剔除 1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3.75 600 2019-11-13 09:34:37.091 高价剔除 17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都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75 600 2019-11-13 09:32:54.772 高价剔除 18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研究驱动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3.75 600 2019-11-13 09:30:47.052 高价剔除 19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 3.75 610 2019-11-13 高价剔除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提交时间 备注 司 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0:00:10.644 2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沪深300高贝塔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3.75 640 2019-11-13 13:35:46.228 高价剔除 21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兴银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3.75 650 2019-11-13 13:58:35.278 高价剔除 22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长信消费精选行业量化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75 650 2019-11-13 09:33:23.095 高价剔除 2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富通创业板综指增强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75 650 2019-11-13 09:30:43.520 高价剔除 24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河文体娱乐主题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75 650 2019-11-13 09:30:21.516 高价剔除 25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 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3.75 660 2019-11-13 09:48:52.382 高价剔除 2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75 670 2019-11-13 10:39:51.965 高价剔除 27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中信保诚创新成长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75 670 2019-11-13 09:35:41.143 高价剔除 28 许豪平 许豪平 3.75 680 2019-11-13 10:14:34.224 高价剔除 29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优质发展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3.75 680 2019-11-13 09:31:59.399 高价剔除 30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中国智造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75 690 2019-11-13 10:18:56.445 高价剔除 31 张福全 张福全 3.75 690 2019-11-13 10:10:23.550 高价剔除 3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工银瑞信新能源汽车主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75 690 2019-11-13 09:37:33.728 高价剔除 33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3.75 690 2019-11-13 09:36:27.587 高价剔除 34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3.75 700 2019-11-13 13:17:57.194 高价剔除 35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融量化多因子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75 700 2019-11-13 09:34:02.553 高价剔除 3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海富通量化前锋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3.75 700 2019-11-13 09:30:43.520 高价剔除 37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中证500深市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75 710 2019-11-13 09:36:27.587 高价剔除 38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3.75 730 2019-11-13 13:17:57.194 高价剔除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提交时间 备注 39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3.75 730 2019-11-13 09:36:10.299 高价剔除 40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前海开源外向企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3.75 740 2019-11-13 09:48:52.382 高价剔除 41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前海开源MSCI中国A股 消费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3.75 740 2019-11-13 09:48:52.382 高价剔除 4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文体娱乐主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3.75 740 2019-11-13 09:31:51.666 高价剔除 43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品牌消费股票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3.75 760 2019-11-13 09:34:37.091 高价剔除 44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安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 3.75 790 2019-11-13 11:01:20.364 高价剔除 4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3.75 800 2019-11-13 13:35:41.754 高价剔除 46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安达健康人生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75 800 2019-11-13 13:14:23.826 高价剔除 47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国投瑞银先进制造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3.75 800 2019-11-13 10:00:10.644 高价剔除 48 张邦辉 张邦辉 3.75 800 2019-11-13 09:57:03.226 高价剔除 49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前海开源丰鑫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75 800 2019-11-13 09:48:52.382 高价剔除 50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融物联网主题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75 800 2019-11-13 09:34:02.553 高价剔除 5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3.75 830 2019-11-13 09:30:47.052 高价剔除 5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中证500原材料指数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3.75 850 2019-11-13 13:51:37.894 高价剔除 53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3.75 850 2019-11-13 09:48:52.382 高价剔除 54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健康文娱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75 850 2019-11-13 09:41:38.336 高价剔除 55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安信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3.75 860 2019-11-13 11:14:35.925 高价剔除 56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3.75 860 2019-11-13 09:42:32.551 高价剔除 57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75 880 2019-11-13 10:47:21.037 高价剔除 58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民生加银养老服务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75 880 2019-11-13 10:47:21.037 高价剔除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提交时间 备注 59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资源优选股票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3.75 880 2019-11-13 09:34:37.091 高价剔除 60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 3.75 900 2019-11-13 14:59:37.853 高价剔除 61 陈邦栋 陈邦栋 3.75 900 2019-11-13 14:56:26.011 高价剔除 62 杭州商旅金融投资有限公 司 杭州商旅金融投资有限公 司 3.75 900 2019-11-13 14:56:01.716 高价剔除 63 吴岚 吴岚 3.75 900 2019-11-13 14:55:40.550 高价剔除 64 王辰 王辰 3.75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