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电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9年11月19日 16:05:33 中财网
原标题:海兴电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中金公司”、“持续督导机构”)
作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兴电力”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
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对海兴电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2092号)核准,海兴电力以首次公开发
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3.63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05,624,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2,117,846,740.11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6年
11月
7日出具了安永华明(
2016)
验字第
60975741_K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中金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杭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分
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
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拟延期募投项目的相关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之一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拟新
建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50,000平方米,购置SMT贴片生产线、机柜生产设备、
高温老化设备、高压检测仪器设备、生产调试与试验设备、仿真仪器与设备等工
艺设备及实验检测仪器设备,并配备部分公用工程设备,拟投资
63,500万元,形
成年产8套3MW微电网成套系统、
15套1MW微电网成套系统以及
10套微电网成
套系统子系统的生产实施能力。


鉴于该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项目整体定位规划花费较多时间,为保证
工程质量,项目细分为三期投入使用,目前一期、二期已建设完成,三期正在规
划建设中。截至
2019年9月30日,公司拟延期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展及原计划项目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截至2019年9月30日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原计划项目达到
预计可使用状态
日期
1
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
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
63,500.00 16,813.80 2018年12月31日

三、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后续计划

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规划建设期36个月。鉴于该募投
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项目整体定位规划花费较多时间,为保证工程质量,项目
细分为三期投入使用,目前一期、二期已建设完成,三期正在规划建设中。因此
公司拟将“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0年12月。


四、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根据相关募投
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实际建设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


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19年
11月
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019年
11月
1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延期在建募投项目“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
作出的谨慎性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决策内容及审议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海兴电力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中金公司经核查后认
为: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延
长该募投项目期限系基于当前项目实施进度做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利益
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
关规定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延
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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