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辰装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时间:2019年11月20日 00:10:29 中财网

原标题:华辰装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
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创业板风险提示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周市镇横长泾路
33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
说明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618





声明及承诺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
说明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公司招股
说明

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
说明

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的盈利能
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
依法发行后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923.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25%,本
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18.77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9年11月21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5,692.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9年11月20日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此外,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
请认真阅读本招股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
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宇中、刘翔雄、赵泽明承诺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在任职期间
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
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


3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

若本人在所持
公司
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
公司
股票的,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
发行价
(若
公司
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
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合计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
。本人
减持公司股份
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5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
、中小基金、双禺投资承诺



1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
有的公司股份;



2
)自本企业取得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





3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
、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彩英承诺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自本人取得公司股权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在任职期间
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
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



3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

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
不低于
发行价
(若
公司
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
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特制订《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主要内容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
每日股票收盘价
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回购


1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
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
、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
董事会中投赞成票。



3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票做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曹宇中、
刘翔雄、赵泽明
(以下简称“控



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
、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票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
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情况的,应
做除权、除息处理),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
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2
)公司为本次稳定股价而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净额,单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3
)公司单次回购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二)控股股东增持


1
、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
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
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
)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
每日股票收盘

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2
)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



2
、控股股东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

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情况的,应
做除权、除息处理)。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
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




3
、控股股东承诺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
万元,但单次增持公司股份



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4
、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
、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并不
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
)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
每日股票
收盘价
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2
)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
发。



2
、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
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
价格不高于
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可不再实施
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



3
、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单次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
资金不少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
取的现金薪酬的
20%
,但不超过
50%
;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
计不超过其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
的现金薪酬的
100%


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
承担连带责任。



4
、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
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




5
、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

20
个交易日
每日股票收盘价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
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则公
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工作。



6
、公司若有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并不领取
薪酬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其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一)公司回购


1
、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做出
回购股票的决议。



2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票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
回购股票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
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
、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票变动报告,并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
购的股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
、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条件触发之日

2
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2
、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
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四、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
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一)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
每日股票收盘价
均高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
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二)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约束措施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一)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二)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控
股股东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
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三)如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
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
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
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四)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
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
履行其稳定股价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但其亦应积极采取
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定股价。”


公司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
收盘价
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将按照《
华辰精密
装备(



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交易日
每日股票
收盘价
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
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本人将按
照《
华辰精密
装备(
昆山

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增持公
司股

;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
华辰精密
装备(
昆山

股份
有限公司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

事宜召开的股
东大会上,对回购股

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

收盘价
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
益分派、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
将根据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的《
华辰精密
装备(
昆山

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
投赞成票;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
华辰精密
装备(
昆山

股份
有限公司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
日每日股票
收盘价
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
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
将根据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的《
华辰精密
装备(
昆山

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
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三、股份回购的承诺


1
、公司承诺


若公司
招股
说明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中国证监会就此对公司作出行
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的方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启动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和
二级市场价格孰高者确定(若公
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
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
、控股股东承诺


若公司
招股
说明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之日起五日内,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将启动回购方案,并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
股票,购回价格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和二级市场价格
孰高者确定(若公
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因
招股
说明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
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执行。本人
/
本公司
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
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会计师及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证券服务
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为华辰精密装备(昆山)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而遭受的损失。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若因本公司为华辰精密装备(昆山)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
摊薄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
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的相关规定,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
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
如下:


1
、持续推进发展战略,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加强
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积极开发
智能磨削
领域
新技术

新产品。同时,公司将
不断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及主营产品
的市场占有率




2

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
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升级扩能
建设项目”旨在解决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问题,巩固
和加强公司在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制造行业的优势和地位;“智能化磨削设备生
产项目”旨在充分发挥拥有的精密磨削技术及先进成熟的生产技术基础上,实现
公司新产品未来市场的战略布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整
体研发实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强化公司的品牌优势,实现公司长远的发展目标;
“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

优化财
务结构
,防范经营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充分论证,符合行业发
展趋势及公司发展规划,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
份额,提升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
建设,以争取尽早产生收益。


3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公司将按照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
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并合法合规地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将有效
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财务结构,在本次募资资金投资项目逐步进入稳定回报
期后,有利于维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及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


4
、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以提升日常运行效率;与此同
时,公司还将加强预算管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
营成本。通过全面有效的运营管理,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5

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
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的相关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
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
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6

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


公司已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
制度,以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该等制度安排可为中小投
资者获取公司信息、选择管理者、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提供保障。公司承诺将依
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该等方面的实施细则或要求,并参
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通行惯例,进一步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制度。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
,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
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

公司
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如下:




1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
、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
、本人承诺将尽
职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
、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将尽职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
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本承诺出具日后,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
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曹宇中、
刘翔雄、赵泽明
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补
充作出以下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六、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
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如下:

1、基本原则

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长远利益,并保持连
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总额,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
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其中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
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政策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机会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
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2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章程中“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4、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 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从公司
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
出发,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
将进行利润分配。


6、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
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
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
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
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2)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有能力现金分红但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
于规定比例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确切
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结
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点,经过详细论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但是调整
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独立董事且全体董事
过半数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利
润分配政策或其调整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审
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8、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
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此外,公司还制定了《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后三年
内分红回报规划》,对上市后股利分配作了进一步安排。关于股利分配的详细政
策,请仔细阅读本招

说明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关于股利
分配的相关内容。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各种风险,公司已在
招股
说明


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中进行了充分披露。



公司不存在以下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1
、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

公司
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
、公司的行业地位或
公司
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
公司
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
、公司在用的商
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
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
、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
存在重大依赖;


5
、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综上,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发行人
已披露了面临的风险因素,
发行人

存在上述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发行人
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财务
报告审计
截止日
后主要
财务信息

经营
状况



1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
报告期的
审计截止日为
2019

6

30

,针对
截至
2019

9

30

之财务
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审阅报告》

信会师报字
[2019]

Z
A15694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



项目

2019年1-9月

2018年1-9月

营业收入

33,446.31

28,677.22

营业利润

13,748.78

10,899.50

利润总额

13,753.29

10,892.25

净利润

11,691.56

9,263.8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11,721.75

9,315.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327.49

9,023.64




2

财务报告
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
财务报告
审计截止日

2019

6

30

)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2
019
年前三季度本公司经审阅营业收入
33,446.31
万元
,较去年同期增长
16.63%
;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21.75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5.83%


2
019
年前三季度
公司经营稳定,
经营模式

主要采购
和销售情况以

公司执行的税收政策等均未
发生重大变化,业绩实现持续增长





目 录

发行概况
................................
................................
................................
....
3
重大事项提示
................................
................................
............................
4


................................
................................
................................
....
21
第一

释义
................................
................................
............................
25
第二节
概览
................................
................................
............................
28
一、发行人概况
................................
................................
................................
...
28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
...............
30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
...........
31
四、募集资金用途
................................
................................
...............................
32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
............
33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及发行费用
................................
................................
...
33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
................................
.......................
34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
35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
35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
....................
36
一、行业波动风险
................................
................................
...............................
36
二、市场竞争风险
................................
................................
...............................
36
三、技术风险
................................
................................
................................
.......
36
四、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风险
................................
................................
...............
37
五、存货规模较大风险
................................
................................
.......................
37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
................................
...................
38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
...............
38
八、实际控制人不当风险
................................
................................
...................
39
九、管理和
内部控制风险
................................
................................
...................
39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40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
.......................
40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
...........................
40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资产及业务重组情况
................................
.......................
41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
................................
...
54
五、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
.......................
55

六、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6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
................................
...........................
65
八、员工情况
................................
................................
................................
.......
69
九、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
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
73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
................
92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
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
.......................
92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
.........
100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
.....
119
四、公司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
.....
127
五、公司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
.
133
六、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
................................
.............................
142
七、特许经营权
................................
................................
................................
.
149
八、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
.....................
149
九、境外经营情况
................................
................................
.............................
154
十、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安全等情况
................................
.....
155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
.................
156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
161
一、独立经营情况
................................
................................
.............................
161
二、同业竞争情况
................................
................................
.............................
162
三、关联交易情况
................................
................................
.............................
16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
177
一、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历
................................
.
177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投资情况
.....................
18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
185
四、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所签订的协议
................................
................................
................................
.............................
187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和原因
.........................
187
六、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审计委
员会等机构和人员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
.............................
189
七、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简述
................................
................................
.........
195
八、公司近三年的规范运作情况
................................
................................
.....
195
九、公司近三年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
.....................
195
十、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
196
十一、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
................................
................................
.........
199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
205
一、财务报表
................................
................................
................................
.....
205
二、审计意见
................................
................................
................................
.....
210
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
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
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
211
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
招股
说明

签署日之间的主要经营状况
.........
213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
.........
213

、适用的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
.........................
251
七、分部信息
................................
................................
................................
.....
252
八、非经常性损益
................................
................................
.............................
253
九、主要财务指标
................................
................................
.............................
254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56
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
................................
.........................
259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
................................
................................
.........................
311
十三、现金流量分析
................................
................................
.........................
349
十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即期回报摊薄情况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与相关承诺
................................
................................
................................
.....
353
十五、股利分配政策
................................
................................
.........................
359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经营情况
.............................
367
第十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
..
369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
.....................
369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
.....
370
三、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升级扩能建设项目
................................
.................
373
四、智能化磨削设备生产项目
................................
................................
.........
379
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386
六、补充流动资金
................................
................................
.............................
389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
390
八、募集资金运用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
.............
391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现有经营模式的影响
.........................
391
十、公司董事会的分析意见
................................
................................
.............
391
十一、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
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依据
................................
................................
.........
391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
......
393
一、信息披露相关情况
................................
................................
.....................
393
二、重要合同
................................
................................
................................
.....
393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
.....................
394

四、相关诉讼或仲裁情况
................................
................................
.................
395
第十二

有关声明
................................
................................
..............
396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
39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
.........
397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
.........................
399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
.....................
400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
.....................
401
六、验资机构声明
................................
................................
.............................
403
七、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
.....................
404
第十三节
附件
................................
................................
......................
405
一、备查文件
................................
................................
................................
.....
405
二、整
套发行申请材料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和地点
................................
.....
40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
说明

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华辰装备、发行人、公司、
本公司、
股份公司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华辰有限、
华辰重机





昆山华辰
重机有限公司


华辰新材料





昆山
华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华辰机器





昆山华辰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
基金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有限合伙)


双禺投资





昆山
双禺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华辰联合





昆山华辰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辰净化





昆山华辰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华辰电动





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华辰光电





昆山华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行辰智能





上海行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华辰智能





昆山华辰智能环保机器人有限公司


普邦资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普邦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博观
管理





昆山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博弘管理





昆山博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Universe Master
BVI





Universe Master
Management Limited


加森模具





昆山加森模具材料有限公司


华辰电气





昆山华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萨驰华辰





萨驰华辰机械(苏州)有限公司


简阳海重





简阳海特重型铸造有限公司


华辰
精工





昆山华辰精密工具有限公司


苏特威





昆山苏特威软件有限公司


萨驰
控股





萨驰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萨驰发展





萨驰
集团发展
有限公司


贵阳汇峰





贵阳汇峰轧辊磨床有限公司


万鹏国际





万鹏国际
实业有限公司


日发精机





浙江
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520





宇环数控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903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保荐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会计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A






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报告期





2016
年、
2017


2018


2019

1
-
6









人民币元


新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时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


二、专业释义


轧辊





轧机上的主要装置,是一对旋转方向相反的辊子,是使金
属材料产生连续塑性变形的主要工作部件和工具,轧机上
的两个辊子之间形成一定形状的辊缝,钢坯由缝隙中通过

轧成了板材。根据轧机上轧辊的工作特性,将轧辊分为
工作辊和支承辊。



磨床





利用磨具对工件表面进行磨削加工的机床


轧辊磨床





一种专门用于轧辊加工及轧辊辊面精度修复的精密磨削
设备,其主要功能特点是:能够按照轧制的工艺要求,将
轧辊辊面磨削成特定的高次方工艺曲线。具有极高的磨削
精度和磨削效率,其磨削精
度和磨削效率直接影响轧辊的
物理性能,进而直接影响轧制质量与生产效率




数控磨床





用数控系统按给定的工作程序,控制磨具和工件的运动速
度和轨迹进行自动加工的磨床
,可实现简单曲线加工


金属切削机床





用切削、磨削或特种加工方法加工各种金属工件,使之获
得所要求的几何形状、尺寸精度和表面质量的机床


数控化率





数控机床产品产量或产值占全部机床产量或产值的比例


机械应力





物体由于外因(受力、湿度变化等)而变形时,在物体内
各部分之间产生相互作用的内力,以抵抗这种外因的作
用,并力图使物体从变形后的位置回
复到变形前的位置


μm





长度单位,
1

=1,000,000
.00
微米


nm





长度单位,
1

=1,000,000,000.00
纳米


CNC





计算机数字控制系统,该系统能够逻辑地处理具有控制编
码或其他符号指令规定的程序,通过计算机将其译码,从
而使机床执行程序规定的动作


PLC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用于数控机床外围辅助电气的控制装



rpm





转速单位,
1rpm=1

/






BOM





Bill
of
Material
,即物料清单,主要用来记录一个产品所用
到的所有下阶材料及相关属性,亦即
母件与所有子件的从
属关系、单位用量及其他属性


ISO9001






TC176
(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所有国际标
准,用于证实组织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规要求
的产品的能力




注:本招股说明书数值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
招股说明书
全文

扼要提示。投资者

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
招股说明书
全文。



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基本
情况


公司名称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
iecise Precision Eq
uipment Co.,
Ltd.


公司住所:
周市镇横长泾路
333



法定代表人

曹宇中


注册
资本:
11,769.00
万元


经营范围

数控机床开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大型机械零件加工,
机床改造、维修、安装、调试、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机电设备成套开发、制造;
机床零配件及材料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
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全自
动数控轧辊磨床。公司针对客户在不同金属材料轧制及板形控制方式下,对工件
(以轧辊为代表)的定制化磨削需求(包括轧辊辊形及精度、磨削效率、稳定性
等),提供包括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生产制造、交付安装、维修改造服务等在
内的全流程服务。


公司是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
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单位、江苏省信
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产品或装备智能化示范企业、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江
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江苏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入选江苏省“企业研发机
构高质量提升计划”培育库名单,其技术中心被认定为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


苏省高速精密磨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原子公司华辰机器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
新技术企业、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其技术中心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
省财政厅认定为江苏省高效精密数控轧辊磨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通过了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拥有专利52项,其
中发明专利27项;软件著作权6项。


公司自主研发制造的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先后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国家重点新产品”、“
江苏省科学技术奖
”、
“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江
苏名牌产品”、“江苏省优秀新产品金奖”、“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产品”、

2018年度江苏机械工业科技进步奖特等奖”

等荣誉,多项核心技术处于国内
乃至国际领先地位,有力促进了国内金属材料压延加工等行业的产品升级。


公司是国内轧辊磨床行业的领军企业,在部分应用领域内,公司的产品品质
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已具备与国际一流轧辊磨床制造商(例如HERKULES(德
国)、WALDRICH(德国)、CAPCO(美国)、POMINI(意大利)等)同台
竞技并实现进口替代的技术能力。目前,公司在热轧领域(包括碳钢、不锈钢领
域)以及冷轧不锈钢领域,产品品质与技术实力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而在冷轧
碳钢领域以及其他应用领域(例如有色金属板带箔),与国际一流水平相比,仍
存在差距,但仍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公司主营产品已成功实现进口替代,并销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公司拥
有的“华辰”品牌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美誉度。报告期内,公司顺应外
部市场机遇,并凭借自身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及后续支持服务方面均已建立的
品牌形象和市场知名度,在进口替代、“一带一路”领域取得了重大进展,与一
批重量级客户建立了业务合作,具体而言:在国内客户方面,公司客户群体已覆
盖河钢集团、宝钢股份(600019)、首钢股份(000959)、鞍钢股份(000898)
等大型国有钢铁集团以及鼎信、日照钢铁控股集团等大型民营钢铁集团,在与该
等客户的业务合作中,公司与国际一流轧辊磨床制造商(例如HERKULES、
WALDRICH、CAPCO、POMINI等)同台竞技,并成功实现进口替代;在海外
客户方面,公司主营产品成功出口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海外知名客户(例
如JINDAL、TATA等)建立了业务合作。此外,公司在有色金属、机械加工及


机械设备等领域,持续拓展重量级优质客户,进一步扩展了产品的应用范围。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

招股说明书
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
比例


1


曹宇中


3,667.00
00


31.1581%


2


刘翔雄


3,666.50
00


31.1539%


3


赵泽明


3,666.50
00


31.1539%


4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有限合伙)


381.1583


3.2387%


5


昆山
双禺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197.8417


1.6810%


6


徐彩英


190.00
00


1.6144%






11,769.00


100.00%




二、
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目前,曹宇中、
刘翔雄、赵泽明
直接持有公司
93.47
%
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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