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幸福消费: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幸福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原标题: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幸福消费: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信诚幸福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信诚幸福消费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原信诚幸福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更新 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 2005 年 9 月 30 日注册成立。因 业务发展需要,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 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名称变动不 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本次我司名称变更后,以“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中 信保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同、公告等, 以下简称“原法律文件”)不受任何影响,我司将按照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如原 法律文件件对生效条件、有效期限进行特别说明的,以原法律文件的说明为准。 信诚幸福消费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 1 月 22 日证监许可【 2014 】 124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由信诚幸福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名而来。经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 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 2015 年 8 月 3 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 “ 信诚幸福消 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类别变更为 “ 混合型 ” 。因上述变更基金名称及基 金类别事宜,基金管理人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表述。 上述变更事项为遵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所 作出的变更,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不涉及基金 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 发生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本基金更名后,《信诚幸福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 幸福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由 信 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承担和继承。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 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 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预期风 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预期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属 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 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对认购 / 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 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 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 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销售 机构购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 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根据法规要求,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对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第 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第二点 主要人员情况、第 5 项 基金经理”的内容进行了 更新,其余所载内容截止日若无特别说明为 201 9 年 4 月 29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9 年 3 月 3 1 日(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 中信保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绪言 .................................................................................................................................. 5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9 四、基金托管人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0 六、基金的募集 ..................................................................................................................... 4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43 九、基金的投资 ..................................................................................................................... 52 十、基金的业绩 ..................................................................................................................... 64 十一、基金的财产 ................................................................................................................. 66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67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1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2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4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75 十七、风险提示 ..................................................................................................................... 80 十八、基金合同的终止与清算 ............................................................................................. 84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5 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85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86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87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88 二十四、备查文件 ................................................................................................................. 88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0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6 一、绪言 《 信诚幸福消费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与《 信诚幸福消费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 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信诚幸福消费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由信诚幸 福消费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而来 2 、基金管理人:指 中信保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信诚幸福消费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信诚幸福消费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 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信诚幸福消费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 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为混合型基金 前的 《 信诚幸福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于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于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于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 17 年 8 月 31 日 发 布 、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 发 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1 5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 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 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4 、销售机构:指 中信保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中信保诚基金 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 中信保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 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 况的账户 2 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 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4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5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8 、《业务规则》:指《 中信保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 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转 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6 、元:指人民币元 4 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 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2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 媒介 5 3 、不 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 行大楼 9 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 行大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成立日期: 2005 年 9 月 30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2005]142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 021 ) 68649788 联系人: 唐 世春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800 49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800 4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 2 合 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 基金管理人 董事会 成员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总经理,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济师,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裁、中国中信 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主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 事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注: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批准,自 2019 年 3 月 6 日起由董事长张翔燕女士代为履行总经理 职责。) 王道远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总经理、信托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中信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固有业务审查委员会主任兼天津信唐货 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Wai Kwong SECK (石怀光)先生,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新 加坡星展银行常务董事、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资深院士、新加坡交易 所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道富银行和信托公司亚太区首席执行官。现任瀚亚 投资首席执行官、瀚亚投资管理 ( 上海 ) 有限公司董事、瀚亚海外投资基金管理 ( 上 海 ) 有限公司董事。 魏秀彬女士,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施罗德国际商业银行东 南亚区域合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 ( 新加坡 ) 有限公司亚太地区风险及合规总 监。现任瀚亚投资首席风险官、瀚亚投资管理 ( 上海 ) 有限公司监事、瀚亚海外投 资基金管理 ( 上海 ) 有限公司监事。 金光辉先生,独立董事,澳大利亚 籍,商科硕士。历任汇丰银行资本市场总 监,香港机场管理局财务总经理、战略规划与发展总经理、航空物流总经理,南 华早报集团首席财务官,信和置业集团集团财务和家庭办公室主任。现任中信保 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夏执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主任、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部副处长、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北京天华会 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席。 杨思群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 副研究员,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 授。 注:原“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总部基金管理业务”自 2012 年 2 月 14 日起正 式更名为瀚亚投资,其旗下各公司名称自该日起进行相应变更。瀚亚投资为英国 保诚集团成员。 2 . 基金管理人 监事会 成员 於乐女士,执行监事,经济学硕士。历任日本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管理部 主管、通用电气金融财务(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 3 . 经营管理层人员情况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总经理,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 司副总经济师,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主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 事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注: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批准,自 2019 年 3 月 6 日起由董事长张翔燕女士代为履行总经理职 责。) 桂思毅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安达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级 审计员,中乔智威汤逊广告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德国德累斯登银行上海分行财务 经理,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首席 运营官。 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中信信诚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保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董事。 唐世春先生,副总经理,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部总 监、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 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 席市场官。 4 . 督察长 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公 职律师、副调研员,上海航 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5 、基金经理 闾志刚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投行部 高级经理;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投行事业部项目经理;于平安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股票投资部投资经理。 2008 年 7 月加入 中信保诚基金 管 理有限公司,曾担任保诚韩国中国龙 A 股基金( QFII )投资经理(该基金由 中信 保诚基金 担任投资顾问)。现任信诚幸福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保诚至 兴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杨建标 先生 , 2014 年 4 月 29 日至 2015 年 5 月 21 日担任此基金的基金经理 ; 张光成先生, 201 5 年 4 月 30 日至 201 9 年 11 月 18 日担任此基金的基金经 理 。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胡喆女士,总经理助理、首席投资官、特定资产投资管理总监; 王国强先生,固定收益总监、基金经理; 董越先生,交易总监; 张光成先生,股票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王睿先生,研究副总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和登记事宜; 2 、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 编制 季度、半年度和年度 基金报告; 7 、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 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 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 或者职务之便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 法律 、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 同或托管协议; ( 3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 8 ) 未按法律法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制度进行证券投资,未事先向基金 管理人申报,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 ; (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 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 10 )故意损害投资人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 11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2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3 )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 14 )法律 、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5 、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 1 )承销证券; ( 2 ) 违法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 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7 )法律 、行政 法规规定 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五)基金经理的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了保障业务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 防范经营风险而设立的各种内控机制和一系列内部运作程序、措施和方法等文本 制度的总称。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营运高效、稳健发展 的机制,使公司的决策和运营尽可能免受各 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的影响。内部控 制遵循以下原则: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渗透到公司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层次,贯穿了各业务 流程的所有环节,覆盖了公司所有的部门、岗位和各级人员。 有效性原则: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法规 和规章,不得与之相抵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 相互制约原则:在公司的各个部门之间、各业务环节及重要岗位体现相互监 督、相互制约,作到公司决策、执行、监督体系的分离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中关 键部门、岗位的设置分离(如交易执行部门和基金清算部门的分离 、直接操作人 员和控制人员的分离等),形成权责分明、相互牵制的局面,并通过切实可行的 相互制衡措施来降低各种内控风险的发生。 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 境的变化而不断修正,并随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因素的改变及时进 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将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基金交易、投资研究、市场开发、绩效评估等 相关部门,应当在空间和制度 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 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管措施。 2 、风险防范体系 公司根据基金管理的业务特点设置内部机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层层递进、 严密有效的多级风险防范体系: ( 1 )一级风险防范 一级风险防范是指在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防和控制。 董事会下设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与基金运作的合规性进行全 面和重点的分析检查,发现其中存在的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并提出改进方案。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和风险管理 工作,监督检查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和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并 定期或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或者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报告工作。 ( 2 )二级风险防范 二级风险防范是指在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和 风险管理部层次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防和控制。 总经理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全 面的研究、分析、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全面、及 时、有效地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 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研究并制定公司基金资产的投 资战略和投资策 略,对基金的总体投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从而达到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基金 资产的安全性的目的。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在督察长指导下,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 机构,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 ( 3 )三级风险防范 三级风险防范是指公司各部门对自身业务工作中的风险进行的自我检查和 控制。 公司各部门根据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流 程及风险控制措施,达到: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互相监督;直接与交易、资 金、电脑系统、重要空白支票、业务用章接 触的岗位,实行双人负责;属于单人、 单岗处理的业务,强化后续的监督机制;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 、基金管理人关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 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特别 声明以上关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 根据市场的变 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 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 票代码 939) ,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 2018 年 6 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228,051.82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6,807.99 亿元,增幅 3.08% 。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93.27 亿元至 1,814.20 亿元,增幅 5.42%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84.56 亿元至 1,474.65 亿元,增幅 6.08% 。 2017 年,本集团先后 荣获香港《亚洲货币》“ 2017 年中国最佳银行 ” ,美国 《环球金融》“ 2017 最佳转型银行 ” 、新加坡《亚洲银行家》 “ 201 7 年中国最佳数 字银行 ” 、 “ 2017 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 ” 、《银行家》 “ 2017 最佳金融创新奖 ” 及中国银行业协会 “ 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 ” 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在英国 《银行家》 “ 2017 全球银行 1000 强”中列第 2 位;在美国《财富》“ 2017 年世界 500 强排行榜”中列第 28 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 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 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 有托管运营中心,在 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15 余人。 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 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 财务部、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 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 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 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 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 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 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 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 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 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 营销 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 (R)QFII 、 (R)QD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 业 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8 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857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 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 次获得 《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 银行”、 4 次获得 《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 5 年获得 中债登“优秀 资产托管机构 ” 等奖项,并在 2016 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 “ 最 佳托管银行 ” 、在 2017 年 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 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 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 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 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 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 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 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 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 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 楼 9 层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 行大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客服电话: 400 - 6660066 联系人: 蒋焱 电话: 021 - 6 8649788 投资人可以通过 基金管理人 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 赎回等业务 ,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 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 http://www. citicpru funds.com.cn/ 2 、销售机构 (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 田青 电话: 010 - 67596219 传真: 010 - 66275654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联系人:刘岫云 客服电话: 95566 传真: 010 - 66594946 电话: 010 - 66594977 网址: www.boc.cn (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 人: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 - 83077278 传真: 0755 - 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彭纯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联系人: 陆志俊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 6 )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法定代表人:袁福华 联系人:李岩 电话: 02228405684 客服热线: 4006 - 960296 网址 http://www.tccb.com.cn/ ( 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邮 编: 518048 )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 010 - 60838995 传真: 0755 - 23835861 、 010 - 60836029 公司网站: www.cs.eci tic.com ( 8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 0755 - 23953913 网址: http://www.citicsf.com/ ( 9 )中信(山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 1507 - 1510 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 0532 - 85022326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zxwt.com.cn ( 10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联系电话: (010)85130579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 1 1 )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 0755 - 82960167 传真:( 0755 ) 82943636 网址: www.newone.com.cn 客服电话: 95565 、 4008888111 ( 1 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 电话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 021 - 23219275 传真: 021 - 23219100 网址: www.htsec.c om ( 1 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联系电话: 010 - 665682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888 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 1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朱雅崴 电话: 021 - 38 676767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888 - 666 / 95521 公司网址 : www.gtja.com ( 1 5 )平安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 - 6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 - 64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石静武 电话: 021 - 38631117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 95511 - 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21 - 58991896 全国统一总机: 95511 - 8 网址: stock.pingan.com ( 1 6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 0755 - 83516289 客服电话: 400 - 6666 - 888 公司网址: www.cgws.com ( 1 7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至 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4 层、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 0755 - 82023442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00 - 8008 、 95532 公司网站: www.china - invs.cn ( 1 8 )西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客服电话: 400 - 809 - 6096 网址 : www.swsc.com.cn ( 1 9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 话: 021 - 54660526 传 真: 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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