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21天A: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时间:2019年11月21日 13:46:16 中财网

原标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21天A: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
1
9


2
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
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零一九

十一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2
年9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282号文核准募集。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1月5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
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
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
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本基金的
特定风险例如本基金特有的流动性风险、运作期到期日未赎回自动进入下一运作
期的风险、基金转换后产品特征发生变化的风险、运作期期限或有变化的风险、
收益结转引起的份额变动的风险等。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期风险
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变更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合同
变更相关信息截止日为 2019 年11月21日。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2019年5月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本招
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
4
二、释义
................................
............................
4
三、基金管理人
................................
......................
9
四、基金托管人
................................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0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
................................
.................
33
七、基金的募集
................................
.....................
35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5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35
十、基金的投资
................................
.....................
46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60
十二、基金的财产
................................
...................
63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
65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69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70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73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74
十八、风险揭示
................................
.....................
80
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5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87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01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19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20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1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122



一、绪言


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
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金管理人:指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

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指《
交银施罗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
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9

1
日起执行)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1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1

6

9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颁布、
同年
9

1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
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29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
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中国证券市
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
1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
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
业务


2
4

销售机构:指
交银施罗德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
代销机构


2
5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
6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
7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交银施罗德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交银施
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8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
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2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
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4
、运作期起始日:对于每份认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
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
日;对于上一运作期到期日未赎回的每份基金份额的下一运作期起始日,指该基
金份额上一运作期到期日后的下一工作日


3
5
、运作期到期日: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指基金合同生
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
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
之后(均不含该日,下同)的第
21
个自然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
工作日),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之后的第
42
个自然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以此类推


3
6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7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8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
9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0

开放时间:指
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
1

《业务规则》:指《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
2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4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5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6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7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申购
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8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情形


4
9

元:指人民币元


50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
1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
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
2
、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
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每日计提损



5
3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


5
4
、七日年化收益率:指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折算出的年收益率


5
5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
6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7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8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的过程



5
9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0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

指定
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指定媒介


6
1

不可抗力:指本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郭佳敏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
字[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
“交通银行”)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阮红女士,董事长,博士。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
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
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朝灯先生,副董事长,博士。现任施罗德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总监兼专户管理部主管。历任复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景
顺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部门主管、投资总监。


周曦女士,董事,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兼风险
管理部(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
全部、法律合规部、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
理助理。


孙荣俊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副
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广西区
柳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行长助理。


谢卫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高级经济师,民盟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委
员。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助理研究员,
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定邦(Lieven Debruyne)先生,董事,硕士。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区行政
总裁。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洲投资产品总监,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兼亚太区基金业务拓展总监。


郝爱群女士,独立董事,学士。历任人民银行稽核司副处长、处长,合作司
调研员,非银司副巡视员、副司长;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
巡视员;汇金公司派出董事。



张子学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兼
任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历任证监会办公厅副处长、上市公司监管部
处长、行政处罚委员会专职委员、副主任审理员,兼任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黎建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大学工
业工程系荣誉教授,亚洲风险及危机管理协会主席,兼任深交所上市的中联重科
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香港城市大学管理科学讲座教授,湖南省政协委员并
兼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现任交银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交通银行人力
资源部副总经理、教育培训部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公
司业务部副处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
经理,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章骏翔先生,监事,硕士,志奋领学者,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持证人。

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洲投资风险主管。历任法国安盛投资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亚洲风险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渣打银行(香港)交易风险监控等职。


张玲菡女士,监事,学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历
任中国银行福州分行客户经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经理,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渠道
部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刘峥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总
经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管理培训生、交通银行总行战略投资部高级投资
并购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综合管理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谢卫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夏华龙先生,副总经理,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系
教师、经济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


处长、处长、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云南省
曲靖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印皓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
任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副主管体改规划员,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副主管市场规划
员、主管市场规划员,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机
构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佘川女士,督察长,硕士。历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理、
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监察风控副总监、投资运营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黄莹洁女士,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北京大学经济学、管理学双学士。11
年证券投资行业从业经验。2008年2月至2012年5月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
易员。2012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中央交易室交易员。自2015
年7月25日至2018年3月18日担任交银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自2015年5月27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至今,自2015年5月27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至今,自2015年5月27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至今,自2015年7月25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丰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至今,自2015年12月29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至今,自2016年7月27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活期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至今,自2016年10月19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天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至今,自2016年11月28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裕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至今,自2016年12月7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天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至今,自2016年12月20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天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自2017年3月3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境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


今,2019年1月24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稳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
今。


历任基金经理:

林洪钧先生,2012年11月5日至2015年5月31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 谢卫(总经理)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马俊(研究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5月5
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上;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
节。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
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
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
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
管理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监事会


是公司常设的监事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3)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察稽核制度进行
检查评估;审查公司财务,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进行
合规性审议;对公司资产与基金资产的经营进行评估。


(4)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总经理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
战略及政策,制定灾难复原计划及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确保公司风险控制符合标
准,就潜在风险与相关部门协调,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及监察情况。


(5)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
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执行情况。


(6)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防范及控制措施,组织执行,并为
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汇总公司业务所有的风险信息,独


立识别、评估各类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
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7)审计部


审计部负责按照公司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战略发
展及管理目标,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适当性及运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独立评价,
协助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完善,实现合规经营目标。


(8)法律合规部


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的法律、合规事务及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依法维护
公司合法权益,评估并处理公司运营中发生的法律、合规及信息披露相关问题,
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传达法规及监管要求。


(9) 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
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
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体系,通过高管人员关于内控的明确分工,确保各项
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独立,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
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
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
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通过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
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
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
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
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
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
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


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
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
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
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
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
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
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
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
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
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
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
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
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7
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
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20
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
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
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
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2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余


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
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共440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
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
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
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
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
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
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
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
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及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手机
APP
,下同)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
阮红


成立时间:
2005

8

4



电话:

021

6105
5724


传真:(
021

61055054


联系人:
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5000
(免长途话费),(
021

61055000


网址:
www.fund
001.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申购及赎回等业务。



个人投资

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
直销
交易
平台
办理开户、本基金的赎回等业
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网上
直销
交易
平台
网址:
www.fund001.com




2

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1
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法定代表人:金煜


电话:(
021

68475888


传真:(
021

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电话:(
021

962888


网址:
www.bankofshanghai.com



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电话:(
05
71

85108195

85120696


传真:(
0571

86475527


联系人:严峻、夏帆


客户服务电话
:96523


网址:
www.hzbank.com.cn



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21

22169999


传真:(
021

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
www.ebscn.com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

85130588


传真:(
010

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108



网址:
www.csc108.com



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

23219000


传真:(
021

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htsec.com



9
)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
010
-
835745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
021
-
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网址:
www.x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

60838888


传真:(
010

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118


网址:
www.guodu.com



1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
0755

82492193


传真:(
0755

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14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
1507

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法定代
表人:杨宝林


电话:(
0532

85022326


传真:(
0532

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
0532

96577



网址:
www.zxwt.com.cn



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

82130833


传真:(
0755

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1
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
0755

82558305


传真:(
0755

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17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
0451

85863719


传真:(
0451

822872
11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
-
2288


网址:
www.jhzq.com.cn



18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
021

68777222


传真:(
021

68777822


联系人:赵洁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1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27


28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27
层及
28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电话:(
010

65051166


传真:(
010

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网址:
www.cicc.com.cn



20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1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15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
010

58328112


传真:(
010

58328740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7
-
8827



址:
www.ubssecurities.com



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
028

86690057
,(
028

86690058



传真:(
028

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
贾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网址:
www.gjzq.com.cn



2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
24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
24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

010

68546765


传真:(
010

68546792


联系人:徐锦福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网址:
www.foundersc.com



2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
010

63081000


传真:(
010

63081344


联系人:尹旭航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24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
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
21

及第
04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

18
层至
21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
0755

82023442



传真:(
0755

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00
-
8008


网址:
www.china
-
invs.cn



25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
010

58568235


传真:(
010

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
010

58568118


网址:
www.hrsec.com.cn



2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李盼盼
党静


电话:(
0371

69099882


传真:(
0371

65585899


客户服务电话:
95377


网址:
www.ccnew.com



27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C

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
010

66045529


传真:(
010

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
010

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

www.jjm.com.cn



28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A1002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
021

65370077


传真:(
021

55085991


联系人:俞申莉


客户服务电话:(
021

65370077


网址:
http://www.fofund.com.cn/



29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218

1

202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6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电话:(
0571

81119792


传真:(
0571

22905999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766
-
123


网址:
www.fund123.cn



30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

33227953


传真:(
0755

33227951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
788
-
887


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3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2

2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16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
021

20691832


传真:(
021

20691861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3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37

4
号楼
44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
906



法定代
表人:杨文斌


传真:(
021

68596916


联系人:薛年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33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602
-
115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
021
-
63333319


传真:
021
-
63332523


联系人:李晓明


客服电话:
4000 178 000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3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
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3C

10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
021

54509998


传真:(
021

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818
-
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35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

2B

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
010

61860688


传真:(
010

61840699


联系人:戚晓强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618
-
518


网址:
https://danjuanapp.com/



36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3

310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8

3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
021
-
52822063


传真:
021
-
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466
-
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37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

33227953



传真:(
0755

33227951


联系人:汤素娅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
788
-
887


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赵亦清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朱宏宇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

(一)基金份额分类

为了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本基金自2013年1月9日起,实行销售服务费
分类收费方式,根据投资人持有本基金的份额数量,对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按
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就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 类
和B 类两类基金份额,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的享受A类
基金份额的收益,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的享受B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
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两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A类基金
份额按照0.3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
服务费。


(二)基金份额类别的分类标准和各类基金份额适用的费率

A
类基金份额与
B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相同,
销售服务费
率不
同。基金份额分类标准以及各类基金份额适用的费率如下:


份额类别

A类基金份额

B类基金份额

分类标准

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
金份额<500万份

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
金份额.500万份

管理费率(年费率)

0.20%

0.20%

托管费率(年费率)

0.08%

0.08%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

0.30%

0.01%



(三)基金份额类别的自动转换

1
、基金份额分类后,
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
工作
日,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

单个基金账户内保


A

基金份额
达到或
超过
500
万份,本基金的登记机构



自动将其单个基金账户内持有的
A

基金份额
转换

B

基金份额,并于
份额类
别转换
当日
起享受
B
类基金份额

收益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单个基金账户内保留的
B

基金份额的最低余额为
500
万份
(
包含
500
万份
)


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
工作
日,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个基金账户内保留

B

基金份额低于
500
万份,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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