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纯债: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时间:2019年11月21日 15:10:22 中财网

原标题: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纯债: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交银施罗德
纯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1
9


2
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零一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2
年9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287号文核准募集。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1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
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
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
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
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
他风险等等。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其
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公平对待所管理的全部基金,基金管理人
并不能保证发起式基金不发生亏损,也不能保证发起式基金的收益将优于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非发起式基金。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1000万元,持有
期限并不低于三年。但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
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
投资者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者及基金管理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认
购的发起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
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的


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本基金的资产净值
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且无法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因此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基金合同变更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基金合同变
更相关信息截止日为2019年11月21日。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
年6月1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5


二、释义 ......................................................... 6


三、基金管理人 .................................................. 12


四、基金托管人 ..................................................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4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 5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5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60


九、基金的转换 .................................................. 76


十、基金的投资 .................................................. 84


十一、基金的业绩 ................................................ 95


十二、基金的财产 ................................................ 98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99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06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108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11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112


十八、风险揭示 ................................................. 118


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24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126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42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60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162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65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66



一、绪言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
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
性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
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
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
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
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
本基金签订之《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
容,将不晚于
2020

9

1
日起执行)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司法解释、部门
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及对该等法律法规不时作出的修订


10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
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1

6

9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
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颁布、
同年
9

1
日实
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
做出
的修订


1
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29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
4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
5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1
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7
、中国银监会: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8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9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境内注
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2
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
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
的机构投资者


2
2
、基金投资者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投资人,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者


2
3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投
资者


2
4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宣传推介、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
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5
、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
6
、直销机构:指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7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
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



2
8
、会员单位: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
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
9
、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30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基金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
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非交易过户业
务等


3
1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交银
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交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
记业务的机构


3
2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
3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基金投资者通过该
销售机构办理交易
业务
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
4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
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
的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
并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日期


3
5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6
、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
7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8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9
、日:指公历日


40
、月:指公历月


4
1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申购、赎回或其他基金
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4
2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不包含
T




4
3
、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
4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
5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6
、申购: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7
、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
的条件申请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8
、场外: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
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4
9
、场内: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
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50
、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



5
1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登
记结算系统


5
2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
3
、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
据认购
/
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
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
/

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时不收取
认购
/
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后端认购
/
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的,称为
B
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
赎回时收取
赎回费用,

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5
4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规定
的条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
一开放式基金(转
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



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5
5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基金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在基金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
6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持基
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


5
7
、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
同销售机构
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5
8
、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5
9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情形


60
、元:指人民币元


6
1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6
2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
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
3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6
4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6
5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
6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
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
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或交易的债券等


6
7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

指定互
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等媒介


6
8
、《业务规则》:
指《
交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投资

共同遵守
;此外,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申购、赎回本基金还须
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场内业务有关规则


6
9
、不可抗力:
指本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
服的客观事



70
、发起式基金:指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关于增设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有
关问题的通知
》中相关条件而募集、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7
1
、发起资金:指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公司股东的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
可能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阮红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郭佳敏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
“交通银行”)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阮红女士,董事长,博士。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
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
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朝灯先生,副董事长,博士。现任施罗德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兼专户管理部主管。历任复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景顺证
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部门主管、投资总监。



周曦女士,董事,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兼风险管
理部(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
法律合规部、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孙荣俊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副总
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广西区柳州
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行长助理。


谢卫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高级经济师,民盟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委员。

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长。历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
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定邦(Lieven Debruyne)先生,董事,硕士。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区行政总
裁。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洲投资产品总监,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行政总裁兼亚太区基金业务拓展总监。


郝爱群女士,独立董事,学士。历任人民银行稽核司副处长、处长,合作司调
研员,非银司副巡视员、副司长;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巡
视员;汇金公司派出董事。


张子学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兼任
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历任证监会办公厅副处长、上市公司监管部处长、
行政处罚委员会专职委员、副主任审理员,兼任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
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黎建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大学工业
工程系荣誉教授,亚洲风险及危机管理协会主席,兼任深交所上市的中联重科集团
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香港城市大学管理科学讲座教授,湖南省政协委员并兼任湖
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现任交银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交通银行人力资
源部副总经理、教育培训部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公司业
务部副处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章骏翔先生,监事,硕士,志奋领学者,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持证人。

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洲投资风险主管。历任法国安盛投资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亚洲风险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渣打银
行(香港)交易风险监控等职。


张玲菡女士,监事,学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历任
中国银行福州分行客户经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经理,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渠道部副总
经理、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刘峥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总经
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管理培训生、交通银行总行战略投资部高级投资并购
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综合管理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谢卫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夏华龙先生,副总经理,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系教
师、经济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处长、
处长、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云南省曲靖市市
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印皓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
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副主管体改规划员,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副主管市场规划员、
主管市场规划员,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机构业务
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佘川女士,督察长,硕士。历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理、
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监察风控副总监、投资运营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于海颖
女士

基金经
理。

天津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经济学学士。

13
年证券投
资从业经验。

2004
年至
2006
年任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

,2006
年至
2010
年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
经理,
2010
年至
2014
年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2014
年至
2016
年任五
矿证券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于
2007

11

9
日至
2010

8

30
日任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08

10

29
日至
2010

8

30
日任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
11

6

28
日至
2013

6

16
日任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1

8

2


2014

4

24
日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2

8

9
日至
2014

10

7
日任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2013

4

1
日至
2014

4

24
日任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3

8

7


2014

10

7
日任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9

18
日至
2014

10

7
日任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5

8
日至
2014

10

7
日任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2016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

2017

6

10
日至
2018

7

18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6

10
日至
2019

3

14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增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增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6

12

29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丰盈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2017

6

10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2018

5

23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丰晟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2018

5

25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裕如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魏玉敏
女士,基金经理。

厦门大学金融学硕士、学士。

7
年证券从业经验。

2012
年至
2013
年任招商证券固定收益研究员,
2013
年至
2016
年任国信证券固定收益高
级分
析师。

2016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


2016

12

20
日至
2018

8

28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交银施
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助理,自
2017

5

24
日至
2018

7

18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丰硕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自
2017

5

24
日至
2018

8

28

担任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交
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助理。自
2018

8

29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丰晟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交银施罗德裕如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自
2018

11

2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丰润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增利增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自
2019

1

23
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中债
1
-
3
年农发
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历任基金经理



孙超先生

2015

5

9


2017

6

21

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



林洪钧先生,
2014

3

31
日至
2015

5

31
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胡军华女士,
2012

12

19
日至
2014

3

30
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
谢卫
(总经理)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马俊
(研究
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6
月19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
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
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
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
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
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管理部负
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 监事会


是公司常设的监事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3) 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察稽核制度进行检查
评估;审查公司财务,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进行合规性审
议;对公司资产与基金资产的经营进行评估。


(4) 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总经理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
及政策,制定灾难复原计划及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确保公司风险控制符合标准,就潜
在风险与相关部门协调,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及监察情况。


(5) 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
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6) 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防范及控制措施,组织执行,并为每
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汇总公司业务所有的风险信息,独立识
别、评估各类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
现业务目标。


(7)审计部

审计部负责按照公司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战略发展
及管理目标,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适当性及运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独立评价,协
助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完善,实现合规经营目标。


(8)法律合规部

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的法律、合规事务及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依法维护公
司合法权益,评估并处理公司运营中发生的法律、合规及信息披露相关问题,及时
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传达法规及监管要求。


(9)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
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
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体系,通过高管人员关于内控的明确分工,确保各项业务
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独立,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
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
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
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通过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
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
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
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
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
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
所在,控制风险。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
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
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
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
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
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
《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
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
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
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
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


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
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
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
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
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

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
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7年连续荣获上
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
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
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
行”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
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
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
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2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余名,
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
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共440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
,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
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
对托管业
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
,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
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
设置,封闭管理
,
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
防止泄密;业务
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
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
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
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
理:


1
、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
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
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
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手
机APP,下同)。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
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
阮红


成立时间:
2005

8

4



电话:(
021

61055724


传真:(
021

61055054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5000
(免长途话费),(
021

61055000


网址:
www.
fund001
.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网址:w
ww.
fund001
.com




2
、场内代销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3
、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
om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
010

66275654


传真:(
010

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
.bankcomm.com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
010

89936330


传真:(
010

85230024


联系人:丰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7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
0519
-
80585939


传真:
0519
-
89995170


联系人:蒋姣


客户服务电话:
96005


网址:
http:/
/www.jnbank.com.cn



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电话:(
0571

85108195

85120696


传真:(
0571

86475527


联系人:严峻、夏帆


客户服务电话
:96523


网址:
www.hzbank.com.cn



9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联系电话:(
0512

52909
128


传真:(
0512

52909122


联系人:黄晓


客户服务电话:
962000


网址:
www.csrcbank.com



10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电话:(
0769

22866254


传真:(
0769

22866282


联系人:林培珊


客户服务电话:(
0769

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1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
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21

22169999


传真:(
021

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
www.ebscn.com



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
021

38676666


传真:(
021

38670666


联系人:芮敏棋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400
-
8888
-
666


网址:
www.gtja.c
om



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

85130588


传真:(
010

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108


网址:
www.csc108.com



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

23219000


传真:(
021

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9
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htsec.com



1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
010
-
835745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8

4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8
-
45



法定代表
人:宫少林


电话:(
0755

82943666


传真:(
0755

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11

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1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
021
-
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网址:
www.x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

60838888


传真:(
010

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

33389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4008895523


网址:
www.sywg.com



20
)国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118


网址:
www.guodu.com



2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
0755

82492193


传真:(
0755

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
com.cn



2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
1507

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
0532

85022326


传真:(
0532

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
0532

96577


网址:
www.zxwt.com.cn



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
证券大厦
16
-
26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

82130833


传真:(
0755

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24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
0791

86768681


传真:(
0791

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66
-
567


网址:
www.av
icsec.com



2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
0755

82558305


传真:(
0755

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2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
010

88085858


传真:(
010

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000
-
562


网址:
www.hysec.com



2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

68889155



传真:(
0531

68889752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28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法定代表
人:孙名扬


电话:(
0451

85863719


传真:(
0451

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
-
2288


网址:
www.jhzq.com.cn



2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
0755

22627802


传真:(
0755

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8


网址:
www.pingan.com



30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
021

68777222


传真:(
021

68777822


联系人:赵洁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27
层及
28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27
层及
28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电话:(
010

6
5051166


传真:(
010

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网址:
www.cicc.com.cn



32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1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15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
010

58328112


传真:(
010

58328740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7
-
8827


网址:
www.ubssecurities.com



33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
758

24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32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电话:(
021

32229888


传真:(
021

68728703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
021

63340678


网址:
www.ajzq.com




34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
0755

83516289


传真:(
0755

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33680000

400
-
6666
-
888


网址

www.cc168.com.cn



3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
028

86690057
,(
028

86690058


传真:(
028

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
贾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网址:
www.gjz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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