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紫金丰利中短债发起:华泰紫金丰利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及暂停大额申购业务
华泰紫金丰利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及暂停大 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泰紫金丰利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泰紫金丰利中短债发起 基金主代码 00782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08月 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泰证券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华泰证券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华泰紫金丰利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泰紫 金丰利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年 11月 25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 11月 2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转换转出起始日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本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华泰紫金丰利中短债发起 A华泰紫金丰利中短债发起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821 00782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 换、定期定额投资)是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 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监管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元(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 1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万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元(含申购费)。其他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 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00份。 (3)本公告同时就华泰紫金丰利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单日大额申购业务进行限制, 即自 2019年 11月 25日起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华泰紫金丰利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单 类份额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300万元,若单基金账户当日累计申购单类份额金额超过 300万元,本 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者全部拒绝华泰紫金丰利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申请。关于恢复 本基金单日大额申购业务的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根据申购金额的不同收取不同的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 购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两类基金份 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A6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6万 0.30% 1006万≤ M<10006万 0.10% M≥10006万每笔 10006元 关于恢复本基金大额申购业务的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超 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或者有可能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该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或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将当采取设 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 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 整实施前依照监管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00份。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根据投资人持有期限不同收取赎回费,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 示: 份额持有时间(N) A6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6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N<76日 1.50% 1.50% 76日≤ N<306日 0.10% 0.10% N≥306日 0.00% 0.0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不少于 7日但少于 30日的投资人 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 25%,其余用于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后续开通将另行公告。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后续开通将另行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后续开通将另行公告。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6号 1222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 18号 21层 法定代表人:崔春 联系人:孙晶晶 客服电话:4008895597 网址:https://htamc.htsc.com.cn/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 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张文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联系人:黄国航 电话:0755-83199084 网址:www.cmbchina.com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丁姗姗 客服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号院 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宋子琪 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号 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话:400-821-5399 网址:https://www.noah-fund.com/ (8)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 19号 1幢 4层 1座 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 A座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娄云 电话:4000988511 网址:kenterui.jd.com (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1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7.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份额,不安排场内销售机构。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 放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 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暂停单日大额申购等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 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华泰紫金丰利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华泰紫金丰利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 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1月 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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