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景气回报:华泰柏瑞景气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华泰柏瑞景气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重要提示 1、华泰柏瑞景气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泰柏瑞景气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9]2331号)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但本基金对每份基 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 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 出赎回申请;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日历年度实际不存 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 基金简称:华泰柏瑞景气回报A/C;基金代码:008373 /008374。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13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 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 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下统称“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6、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 录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 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 7、在基金募集期内,除发售公告另有规定,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 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人民币,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以代销机构的规 定为准;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5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 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 元人民币。 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8、本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内实行限量发售,募集规模上限为30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限。 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30亿元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30亿元,基金管 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 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30亿元一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申请金额X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 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 确认的结果为准。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 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 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 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1、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 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 销售网点或通过网上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华泰柏瑞景气回报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9年11月22日披露在基金管 理人网站(www.huatai-pb.com)、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oc.cn)、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华泰柏瑞景气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投资 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4、在发售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 基金,并及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5、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6、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用]或 021-38784638)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8、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 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 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 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组合的风险(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 险、流动性风险等)、管理风险、投资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本基金可能面临 的特有风险包括: (1)在股票市场投资中: 1)对国家颁布的政策法规研究是否准确深入; 2)对上市公司的研究是否符合市场预期,该类型股票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 期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在研究过程中存在的投资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信息不 对称问题同样值得关注; 3)在股票投资方面的时间点选择是否恰当,基金经理、交易员在指令的发送时间、交易处 理时间都会影响基金的净值情况。因此,本基金整体表现可能在特定时期内低于其他基金。 本基金坚持价值和长期投资理念,重视股票投资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 基金无法完全规避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下跌风险; 4)本基金对股票市场的筛选与判断是否科学、准确。基本面研究以及定性分析可能都无法 使得本基金所选券种符合预期投资目标。 (2)在债券投资中: 1)对宏观经济趋势、政策以及债券市场基本面研究是否准确、深入; 2)对企业类债券的优选和判断是否科学、准确。基本面研究及企业类债券分析的错误均可 能导致所选择的证券不能完全符合本基金的预期目标; 3)本基金所投资的企业类债券承载的信用风险要高于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如国债),若债 券发行人出现违约、不能按时或全额支付本金和利息,将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发生信用风险。 (3)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将股指期货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股指期货是一种挂钩股票指数的金融衍生工具,带 有一定的投资杠杆,可放大指数的损益;同时,股指期货可进行反向卖空交易。股指期货采 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 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 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因此,其投资风 险高于传统证券。本基金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 资比例,控制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 (4)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基金资产可能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 持国债期货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面临保证金风险。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 杠杆性风险。另外,国债期货在对冲市场风险的使用过程中,基金资产可能因为国债期货合 约与合约标的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面临基差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1)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有信用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和原始权益人的风险等。 A.信用风险是指被购买的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将全部从原始权益人处最终转移至资产支持 证券持有人,如果借款人的履约意愿下降或履约能力恶化,将可能给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带 来投资损失。 B.现金流预测风险是指,对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的预测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偏差,优先 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可能面临现金流预测偏差导致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C.原始权益人的风险,如果原始权益人转让的标的资产项下的债权存在权利瑕疵或转让资 产行为不真实,将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产生损失。 2)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有市场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提前偿付及延期 偿付风险等。 A.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利率波动可能会影响优先级收益。当市场利 率上升时,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收益水平就会降低。 B.流动性风险指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价格出售资产支 持证券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C.评级机构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不是购买、出售或持有资产支持证券的建议,而仅是对 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或本金偿付的可能性作出的判断,不能保证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 将一直保持在该等级,评级机构可能会根据未来具体情况撤销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或降低资 产支持证券的评级。评级机构撤销或降低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可能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价值带 来负面影响。 D,提前偿付及延期偿付风险指,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可能在各档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 之前或之后获得本金及收益偿付,导致实际投资期限短于或长于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期限。 (6)科创板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所面临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投资者门槛较高,流动性可能弱于A股其他板块,且机构投资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 科创板个股形成一致性预期,存在基金持有股票无法正常成交的风险。 2)退市风险 科创板执行比A股其他板块更为严格的退市标准,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 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3)投资集中风险 因科创板上市企业均为科技创新成长型,其商业模式、盈利风险、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 似,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若股票价格同向波动,将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4)投资战配股票风险 战略配售股票在发行时,明确了一定期限锁定期。该类证券在锁定期内,流动性较差,存 在市场或个券出现大幅调整时无法及时卖出的风险。 (7)本基金的认知风险 本基金采用了固定管理费加提取业绩报酬的模式,这类收费模式与大多数国内市场上现存 的固定管理费收取模式不同,投资者存在对该产品认识不足而导致投资决策不适当的风险。 1)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最短持有期限,不收取赎回费,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 期内不办理赎回,存在无法赎回风险; 2)本基金最终提取业绩报酬的不确定风险。本基金以逐笔计提的方式计算业绩报酬,每笔 认/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或者基金合同终止时,计提的业绩报酬时无法预先确定的,其结 果根据持有期内基金的投资收益而定; 3)在基金份额赎回或者基金合同终止时,若持有期内单笔基金份额的年化收益率未超过 8%,则该笔基金份额不计提业绩报酬; 4)本基金虽然采用了固定管理费加提取业绩报酬的模式,但这并不代表基金的收益保证, 即在赎回或者基金合同终止时,存在收益率低于8%甚至为负的可能性; 5)本基金每个开放日披露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未扣除基金管理人业绩报酬前的基金份额 净值。投资者实际赎回金额,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此外还包括巨额赎回风险,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 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 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 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 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60-95%,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混合型基金,预 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为逐笔计提业绩报酬的基金,由于管理人可能计提业绩报酬,投资者实际赎回份额 净值可能低于每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实际赎回金额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 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公司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基 金在募集期内按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 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 期持有。 一、本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景气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泰柏瑞景气回报A/C 基金代码:008373 /008374 2、基金类别 混合型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但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 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 购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次年 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日历年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 至下一日。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以初始面值发售。 6、基金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控制基金的回撤水平,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为投资 人提供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7、募集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利得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 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 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3)如本基金在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则将在网站进行公示 9、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自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13日公开发售(各代销机构具体营业 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在上述时间段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本公司根 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 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 规定在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 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作它用。 (4)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 公司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全额缴款方式和前端收费模式。 2、认购费率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方式,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认 购时不收取认购费。 投资者在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具体的认购费率安排如下表所示。 ■ 投资者重复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C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为0。 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缴纳认 购费。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有效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间所产生 的利息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1)认购A类基金份额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净认购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 额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 为10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0%)=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10)/1.00=9,891.42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 可得到9,891.42份A类基金份额。 (2)认购C类基金份额时,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 为10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10)/1.00=10,01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 可得到10,010.00份C类基金份额。 3、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在基金认购费中列支。 4、在基金募集期内,除发售公告另有规定,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 最低认购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代销机构以代销机构的 规定为准;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50,000 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 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 规定为准。 5、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或到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 1、本公司网上直销 (1)网上直销接受单笔认购金额在10元(含10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认购。 (2)网上直销网址:www.huatai-pb.com。 (3)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11月28日9:00-2019年12月13日16:00,期间7*24小 时全天候受理(含周六、周日)。 (4)认购手续: 1)未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可持工、农、中、建、招、民生等银行借 记卡在www.huatai-pb.com按照“网上开户”页面提示完成网上开户。当日开户,当日即可认 购(上述业务办理时间内)。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但未开通过华泰柏瑞网上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持工、 农、中、建、招、民生等银行借记卡在www.huatai-pb.com按照“网上开户”页面提示开通网 上直销。当日开通,当日即可认购(上述业务办理时间内)。 3)已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的个人投资者可于上述业务办理时间,直接在 www.huatai-pb.com“网上交易”内认购本基金。 (5)网上直销咨询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费)。 2、本公司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 - 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证明; 4)按本公司要求提供以上及其他相关材料。 注:上述3)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办理开户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 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账户证明可以是银行存折、借记卡 或信用卡等。 (3)在认购期内,将足够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1)中国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959213750 开户银行名称:中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2)建设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5668 开户银行名称:建行上海浦东分行 3)工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64829013352678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分行金茂大厦支行 4)招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818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5)兴业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200100101340769 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6)交通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0006669018010261412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4)注意事项: 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 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代销本基金的银行、证券公司及第三方销售机构业务受理细则请参照各代销机构公告等。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直销柜台或各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 1、本公司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如下: 1)认购期间,投资人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以下任 一直销资金专户: a)中国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959213750 开户银行名称:中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b)建设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05668 开户银行名称:建行上海浦东分行 c)工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64829013352678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分行金茂大厦支行 d)招商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0892818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e)兴业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200100101340769 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f)交通银行 户名: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0006669018010261412 通过本公司直销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 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 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2)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三份; e)机构指定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证明; f)《投资者基本信息表》; g)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h)按本公司要求提供以上及其他相关材料。 (3)注意事项: 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 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及证券公司业务受理细则请参照各代销机构公告等。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验资日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清算账户中,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 间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认购资金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 果为准。 2、本基金基金份额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3、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 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 认购费)及有效认购申请资金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的专用验资账户,基金管理人委 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 明。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 基金合同生效。 3、若本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3、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021)38784638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汪莹白 客服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2)A类基金份额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传真:010-66105799 电话:010-66105799 公司网址:www.boc.cn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周洁瑾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 中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云 电话: 025-883389093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党敏 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电话:021-20211847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二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严小敏 传真:021-54509953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徐丽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jjmmw.com;www.zlfund.cn 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 李晓芳 联系电话:010-59601366转7167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 吴强 联系人:董一锋 电话:0571一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1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2楼 法定代表人: 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 http://www.fund123.cn 1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010-85657353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13)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 聂婉君 联系人:李艳 电话:010-59497361 客服电话:400-876-9988 公司网址:www.zscffund.com 14)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0-11层 法定代表人: 申健 联系人: 张蜓 电话:(021)20219988*37492 公司网址:https://8.gw.com.cn/ 客服电话:021-20219931 1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 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公司网址: http://8.jrj.com.cn/ 客服电话:400-166-1188 1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幢12层(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 法定代表人: 李兴春 联系人: 陈孜明 公司网址: www.lead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921-7755 1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程晨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19031 18)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 何静 联系人:陈铭洲 公司网址:https://www.hongdianfund.com/ 客服电话:400-068-1176 1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楼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20)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A座36楼、37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A座36楼、37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联系人:赵云 公司网址:https://www.webank.com/ 客服电话:400-999-8800 2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望京SOHO 塔3 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秦艳琴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客服电话:4000618518 2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 沈晨 联系电话: 010-59336544 公司网址: www.jnlc.com 客服电话:4008-909-998 23)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 庄洁茹 客服电话:95156转5 公司网址:www.tonghuafund.com 2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赵艳青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sd.citics.com 2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 网站进行公示。 4、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1199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17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400-888-0001,(021)38601777 传真:(021)50103016 联系人:赵景云 5、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范佳斐 6、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507 单元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炯、朱宏宇 联系人: 朱寅婷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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