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时间:2019年11月22日 20:26:18 中财网
原标题:数字政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19)第6556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19)第6556号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政通公
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
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的责任

数字政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口头证言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据等。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
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
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数字政通公司编制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
数字政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数字政通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芳山





中国注册会计师:邓战涛





中国 上海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的规定,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
至2018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4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采用
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为29,039,395股(发行价每股18.53元),并申请增加
注册资本人民币29,039,395.00元,由4个发行对象投入,出资方式为货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01310007号”的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7年7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转付的最终配售对象缴付的募集资金538,099,989.35元,
扣除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等中
介机构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6,459,909.5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9,039,395.00元,余额人民币497,420,514.53元转入资本公积。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18年12月31日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

699991157

378,100,000.00

166,292,806.15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注)

110906968610404

149,959,909.53

0.00

合计



528,059,909.53

166,292,806.15





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银行账号110906968610404,已于2017年12月25日注销。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 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为整合技术和市场资源、加强本地化运营和服务团队建设,并综合考虑项目实施的优先次序
对资金使用做出合理安排。根据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鉴于公司与贵阳市乌当区国有独资企业—


—贵州智源信息产业孵化基地有限公司所签订的“智慧乌当”项目因涉及部门众多,系统较为复
杂,仍处于方案设计期间,尚未实际投入建设资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的投资收益率,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中原用于投入“智
慧乌当”的15,500.00万元变更用途用于“江西省大余县智慧亮化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简称:智慧大
余)”和“宁德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宁德市政务云计算中心项目(简称:智慧宁德)”。本次
变更项目涉及的总金额为15,500.00万元,占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28.81%,并于2017
年12月25日进行公告。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变更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鉴于2017年9月国务院、山东省政府批复了青岛市区划调整的请示,同意撤销县级即墨市,设
立青岛市即墨区,2017年10月,山东省即墨市正式变更为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原募集资金投
入的“智慧即墨经济开发区”项目的行政主体发生改变,根据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经过与客户方
多次沟通,项目方案需要进行新的调整和完善,项目建设时间比原计划有所推迟,公司因此尚未
实际投入建设资金,造成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的投资收益率,公司于
2018年6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同意将“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中原用于投入“智
慧即墨经济开发区”的9,000.00万元变更用途用于“东南大区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
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简称:智慧东南)”。本次变更项目涉及的总金额为9,000.00万元,占上述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16.7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变更已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为15,384.18万元,因项目未完结,后续
将持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67,421,468.01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由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出具
了瑞华核字[2017]01310010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并
经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







六、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
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实现的效益体现为公司资产负债率的下降、财务费用减少,实现的效益无法具体
测算。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66,292,806.15元,扣除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净收
入12,450,995.33元,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3,841,810.82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28.59%,
该等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
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单位:万元
53,81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8,425.82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4,500.00 2017年:23,460.6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5.53% 2018年:14,965.18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的差额
1
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
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
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
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注)
37,810.00 37,810.00 22,425.82 37,810.00 37,810.00 22,425.82 -15,384.1859.31%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100.00%
合计 53,810.00 53,810.00 38,425.82 53,810.00 53,810.00 38,425.82 -15,384.1871.41%
注:“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为智慧焦作、智慧兴文、智慧新安、智慧乌当、智慧即墨经济开发区。2017年12月25日将“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
项目”中原用于投入“智慧乌当”的15,500万元变更用途用于“江西省大余县智慧亮化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简称:智慧大余)”和“宁德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宁德市政务云计算中心项目(简称:智慧宁德)”。2018年6月22
日将“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中原用于投入“智慧即墨经济开发区”的 9,000万元变更用途用于“东南大区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简称:智慧东南)”。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或截
止日项目完工程
度)


附件2:
序号项目名称20172018201720181
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
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
不适用-1,350.00 -1,092.36 315.20 4,978.64 5,293.84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根据本公司《2016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新一代"网格化+"智慧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12%,由于财务内部收
益率是项目的全运营周期的收益率,因此最近两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有可比性,无法比较,因此参考《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二次反馈意见》中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中的逐年预期效益进行比较。实际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一致。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
目累计产能利
用率
最近两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承诺效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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