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招利债券A:中银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时间:2019年11月25日 08:51:04 中财网
原标题: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银招利债券A:中银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中银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9年
11月
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银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银招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75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9 月
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中银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
关约定
申购起始日
2019年
11月
27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
11月
27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年
11月
27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年
11月
27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年
11月
27日
下属分级基金简称中银招利债券
A中银招利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代码
007752 00775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转换
是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银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
1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
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期货交易市场、证券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
购本基金份额时,每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申购费,下同);通过基
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
份额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基
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本基金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
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
额的数量限制,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
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200万元
0.50%
200万元≤M<500万元
0.30%
M≥500万元
1000元/笔

2


注:
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
持续营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
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的费率折扣以
2018年
5

18日发布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电子直销平台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及相关最新公告为准。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规定。



5、当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
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规则的规定。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管理人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
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
额赎回条款处理。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费率,设
Y为持有期限。


Y<7天时,赎回费率为
1.50%;当
7天≤Y<30天时,赎回费率为
0.50%,

30天≤
Y时,赎回费率为
0。


3


2、投资人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
起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资
产,未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
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0%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除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
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
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
后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3、当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
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规则的规定。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业务办理规则、程序、
数量限制等进行调整,并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
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
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
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
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
费为零。

4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或理财
基金的,则
G=0;


H 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
购费率时,则
H=0;


J 为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
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
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
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注: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
与转入基金的销售。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
公式并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办理时间

2019年
11月
27日起正式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
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

5


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如下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

基金名称基金代码
中银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853
中银瑞福浮动净值型货币
A类份额
007708
中银瑞福浮动净值型货币
C类份额
007709
中银民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318
中银消费活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334
中银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029
中银景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952
中银中债
1-3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07035
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份额
006677
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份额
006678
中银弘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421
中银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690
中银双息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243
中银中债
3-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06224
中银医疗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689
中银景福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274
中银中债
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05093
中银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545
中银智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767
中银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881
中银金融地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871
中银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180
中银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694
中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769
中银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717
中银稳进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288
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份额
002461
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份额
002462
中银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基金
001677
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份额
002413
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份额
002414
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份额
001235
中银互联网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663
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996
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72
中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91
中银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00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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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805
中银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939
中银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127
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370
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476
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中银活期宝
”)
000539

其中,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不开通本基金与中银薪钱包的相互转换业
务,开通本基金与中银活期宝的赎回转申购业务,并可办理本基金转换转出至中
银活期宝,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可办理本基金与中银活期宝、中银薪钱包之间的
相互转换,详细信息请查阅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
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3、办理机构

上述转换业务办理机构适用于本基金的各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名单具体
参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各基金销
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各销售机构的实际业务开展为准。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基金
管理人公司网站进行公示。



4、基金转换的申请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与相关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
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
T日),
并在
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工作日及之后到
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5、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
额不得低于
100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
1000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
转出,具体数量限制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6、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7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
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工作日为
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
行调整并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办理方式
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
账户。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
办理此项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2办理时间

2019年
11月
27日起正式开通,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
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6.3办理机构
上述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机构适用于本基金的各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机构
名单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
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各销售机构的实际业务开展为准。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基金
管理人公司网站进行公示。



6.4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元(含
10元),其中通过本
公司的电子直销平台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元(含
10元)。

在单笔最低金额不低于
10元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可能设置不同金额标准,具
体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可与各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6.5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
8


则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各销售机构的当地销售网点。



6.6定期定额投资费率的说明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如有费
率优惠以相关公告或公示为准。



6.7扣款和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
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
T+2工作日。



6.8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
想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
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50960970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9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
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

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陈思思
网址:
http://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中山大厦
邮政编码:350003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联系人:宁博宇
网址:www.lufunds.com

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王诗玙
网址:www.ehowbuy.com
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联系人:邱湘湘
网址:www.yingmi.cn
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11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95733
联系人:陈孜明
网址:www.leadfund.com.cn


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号元茂大厦
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联系人:董一锋
网址:www.5ifund.com
1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联系人:苑格格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11)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座
17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fund.jd.com
12)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号
1幢
1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
9号奎科科技大厦
1层

12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1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9年
11月
27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基金份额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招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
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
司网站
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
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
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

13


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货币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货币基
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
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
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1月
25日

14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