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信永丰消费升级: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圆信永丰消费升级: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7年 6月 22日证监许可〔2017〕1005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8年3月22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和易得。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 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 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 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的目标客户不包括特定的机构投资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系由于 1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经理信息发生变更而进行相应更新,上述内容更新截止日为 2019年 11月 20日。2019年 10月 24日,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信息披露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除另有说明外,其 余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3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 年 12月 31日(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 9月 1日起执行。 2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第一节绪言............................................................................................................ 4 第二节释义............................................................................................................ 5 第三节基金管理人............................................................................................... 10 第四节基金托管人............................................................................................... 21 第五节相关服务机构........................................................................................... 24 第六节基金的募集............................................................................................... 33 第七节基金合同的生效....................................................................................... 34 第八节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5 第九节基金的投资............................................................................................... 45 第十节基金的财产............................................................................................... 61 第十一节基金资产的估值 ................................................................................... 62 第十二节基金的收益分配 ................................................................................... 68 第十三节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9 第十四节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1 第十五节基金的信息披露 ................................................................................... 72 第十六节风险揭示............................................................................................... 79 第十七节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5 第十八节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7 第十九节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3 第二十节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19 第二十一节其他应披露事项...............................................................................121 第二十二节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22 第二十三节备查文件..........................................................................................123 3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一节绪言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由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 资目标、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 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4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二节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圆信永丰消费 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6、招募说明书、本招募说明书:指《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 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年 9月 1日起执行)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5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6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圆信永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5、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n为自然数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7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 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 他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8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3、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指包括可在交易所、银行间市场正常交易的股 票、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同业存单,7个工作日内到期或可支取的 逆回购、银行存款,7个工作日内能够确认收到的各类应收款项等 5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 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9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三节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南二路 45 号4楼02单元之 175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19楼 成立时间:2014年1月2日 法定代表人:洪文瑾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 1514号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信托”)持有 51% 的股权;永丰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丰投信”)持有 49%的 股权。 电话:(021)60366000传真:(021)60366009 客服电话:400-607-0088 网址:www.gtsfund.com.cn 联系人:严晓波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 洪文瑾女士:公司董事长,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厦门建发集团财务 部副经理,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 经理、董事长,2012年 11月起兼任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朱孟楠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金融学博士。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财金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 博士生导师、系主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10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戴亦一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计统系讲师、副教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EMBA中心副 主任、教授/EMBA中心主任、教授/博导/副院长、教授/博导,福建新华都购物 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志云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历任厦门大学法学院 讲师、副教授,兼任七匹狼、科华恒盛、游族网络、蒙发利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 事,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股东董事: 胡荣炜先生,公司董事,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 营业部职员、风险管理处业务审查科副科长、风险管理部尽职调查科科长,柯达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亚太影像材料制造乐凯并购项目财务经理,柯达(厦门) 数码影像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柯达中国区制造财务内控总监,厦门磐基大酒店有 限公司集团副总经理,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厦门市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晓亮先生,公司董事,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国贸期货上海代表处出 市代表负责人、研发部研究员,兴业证券厦门投资银行总部业务经理,国贸期货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海通期货副总经理,金圆集团 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许如玫女士,公司董事,美国德州州立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历任建弘国际投 资顾问研究员,建弘证券经理,建弘投信基金经理、营销企划部门主管,永丰金 资产管理(亚洲)董事总经理,永丰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永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长。 林弘立先生,公司董事,台湾交通大学海洋运输学系。历任统一期货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统一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富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台湾地区 证券投资信托暨顾问商业同业公会第二、三、五、六届理事长;现任永丰证券投 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白中琪先生,公司董事,台湾中央大学硕士。历任上海高德机械有限公司总 经理、上海成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东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 11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现任永丰金证券(亚洲) 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台北市市政顾问。 (二)监事会成员 薛经武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荷兰伊拉斯莫斯大学鹿特丹管理学院研究所 企业管理硕士。历任环球经济社研究员,台湾经济研究院专案特约研究员,欧洲 品质管理基金会专案特约研究员,日商日兴证券台北分公司研究部主管,永丰金 证券(亚洲)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现任永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处副总经理。 陈明雅女士,公司监事,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具有中级会计专业技术 资格证。历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财务部总经理。 吴烨女士,公司职工监事、综合管理部总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 江苏联合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主管,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薪 酬福利经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与发展总部人事经理。 施大洋先生,公司职工监事、总经理助理,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 上海恒银集团投资咨询公司投资组合经理、高级行业研究员,华宝信托有限公司 高级投资经理,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年金投资经理、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专户投资部总监。 (三)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晓亮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见上。 吕富强先生:公司督察长,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历任华东地质学院助教,厦 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投资银行部业务主办,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托 部业务主办、市场开发部副经理、风险控制部经理,厦门国际信托合规管理部总 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江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交通银行安徽分行国 际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东京分行国际部总经理、交通银行安徽分行个金部总经 理、融通基金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融通基金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四)本基金基金经理 1、本基金的现任基金经理 胡春霞女士:武汉大学金融学硕士,现任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 12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资部下设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历任港澳证券投资咨询部分析师,中原证券研究所 研究员,海通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研究员。胡春霞女士于 2018年3月22日起任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本基金的历任基金经理 范妍:2018年3月22日至 2019年 11月 20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 董晓亮先生,简历见上。 成员: 王琳女士: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硕士,现任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部总监。历任国泰君安证券交易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金元 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监。 范妍女士, 复旦大学管理学硕士,现任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 资部总监。历任兴业证券研究中心助理策略分析师,安信证券研究中心高级策略 分析师,工银瑞信基金策略研究员,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副总 监。 李明阳先生:北京大学软件工程(金融管理方向)硕士,现任圆信永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历任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副总 监(主持工作)。 。。 余文龙先生:上海财经大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博士,现任圆信永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下设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历任广州中大凯思投资集团投 资部分析师,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债券高级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部固定收益投资经理。 林铮先生: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 部下设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历任厦门国贸集团投资研究员,国贸期货宏观金 融期货研究员,海通期货股指期货分析师,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 部副总监。 督察长有权列席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经总经理批准的其他人员可 列席参会。 13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六)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一)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七)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十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 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 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 生。 (二)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14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训,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 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 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8、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投资外,直 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5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若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如适用 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照变更后的规定执行,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始终将“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放在首位,扎实推进全面风险管 理与全员风险管理,坚持“积极参与、事前防范、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的风控 16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理念,以内控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基石,以风控组织架构作为风险管理的载 体,以制度流程的切实执行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以内部独立部门的有效监督作 为风险管理的关键,以充分使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式方法作为风险管理的 保障,强调对于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持续关注和资源投入。 (一)内部控制概述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 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 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有机系统。 内部控制是由为保障业务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而 设立的各种内部控制机制和一系列规范内部运作程序、描述控制措施和方法等制 度构成的统一整体。 内部控制是由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实施的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目标 1、保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基金管理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基金管理人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 级人员,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 序,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基金资产、固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四)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17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 线: 1、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员工积极发挥主观 能动性,在严于自律的前提下,相互监督制衡。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 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 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的第二道内控防线。基金管 理人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 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责任。 3、建立以公司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 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防线。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建立以董事会下属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 的合法合规性实行全面监督的第四道防线。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经营和 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严格的合规检查和风险控制评估并审议公司风险管理工 作报告。 董事会对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 (五)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指规范内部控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义务规则,是内部控制的 重要组成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制订的基本依据为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他主 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等内部控制制度制订 原则,已构建较为合理完备并易于执行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具体包 括四个层面: 1、一级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层面的经营管理纲领性制度。 2、二级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划分、风险控制制 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 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8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三级制度:包括公司范围内适用的全局性专项管理制度与各业务职能部 门管理制度。 4、四级制度:包括各业务条线单个部门内部或跨部门层面的业务规章、业 务规则、业务流程、操作规程等具体细致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六)内部控制内容 1、控制环境。控制环境构成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 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风险评估。基金管理人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内外部风险进 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程序,包括风 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督;对各部门和各业务循环存在的风险点 进行识别评估,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使用科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 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行定量分析和管理。 3、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多道内部 控制防线,制定并执行包括授权控制、资产分离、岗位分离、业务流程和操作规 程、业务记录、绩效考核等在内的多样化的具体控制措施。 4、信息沟通。基金管理人维护内部控制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 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基金管理人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 监察稽核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与反馈,保证内部控 制制度的有效落实,并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 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适时改进。 6、流动性风险控制。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 部控制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严密完备的管理制度、科学规范的业务控制流程、 清晰明确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独立严格的监督制衡与评估机制、灵活有效的 应急处置计划等。 7、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基金管理人全覆盖、多维度建立以压力测 试为核心的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并区分不同类型开放式基金 制定健全有效的流动性风险指标预警监测体系、建立常态化的压力测试工作机制。 (七)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9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维持、完善、实施和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制度是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理 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完备,并承诺将根据市场 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0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四节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银城路 167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闽银 1988第[271]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刘峰 联系电话:021-52629999;传真:021-62159217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二、主要人员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 资产管理处、产品管理处、稽核监察处、运行管理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 共有员工 100余人,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 年4 月26 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 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兴业银行共 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267只,托管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 10468.1亿元,基金份 额合计 10311.43亿份。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21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 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审计部、资产托管 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 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 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 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 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 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 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 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 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 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 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 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 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 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 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 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 22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 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 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 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 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 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23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五节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南二路 45 号4楼02单元之 175 上海直销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19楼 联系人:严晓波 电话:021-60366073;传真:021-60366001 厦门直销中心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金融中心大厦21楼2102 室 联系人:汤丽丽 电话:0592-3016513;传真:0592-3016501 网址:www.gtsfund.com.cn 2、电子直销 1)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 网址:www.gts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6070088;021-60366818 2)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系统之微信交易端口 圆信永丰基金微信公众号:gtsfund4006070088 客服电话:4006070088;021-60366818 (二)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服电话:95588 24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021-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网址:www.xy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号1栋202室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号1栋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客服电话:95587 4008-888-108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25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胡雪勤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号 7-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4008896326 网址:http://www.hfzq.com.cn/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号 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1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6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12、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客服电话:4001966188 公司网址: www.cnht.com.cn 1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 www.swhysc.com 1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坚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27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1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1号楼 2001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1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 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1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28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20、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号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客服电话:4008896312 公司网址: www.qzccbank.com 2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客服电话:4000-188-288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22、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 幢 A2208 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23、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5层01、02、03 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24、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29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公司网址: www.yingmi.cn 25、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A座6、7楼 电话:95345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cn 2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27、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号5号楼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 A座 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400-6262-181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2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5、7、10、18、19、35、36、 38、39-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9、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30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 26 号 电话:95319 公司网址:www.jsbchina.cn 3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层 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3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3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南二路 45 号4楼02单元之 175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19楼 法定代表人:洪文瑾 联系人:严晓波 31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户服务电话:4006070088;传真:021-60366009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号上海中心11、12楼 负责人:吴明德 电话:021-20511000;传真:021-20511999 联系人:李鹏飞 经办律师:李鹏飞、詹磊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领展企业广场 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张晓阳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张晓阳 32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六节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经 2017年 6月 22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05号文准予注 册募集。募集期自2017年12月20日至 2018年3月19日止,共募集 2,129,370,627.92 份基金份额,募集户数为38,157 户。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 期。 33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七节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合同于 2018年3月22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基金管理 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 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 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4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八节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 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月8日开始办理本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35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前全额 交付款项,申购申请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 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失。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确认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 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遇交易 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 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上述 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投资人银行账户。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 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 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 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 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6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和其他销售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 份额每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 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每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元(含申购费)。 2、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0.00份;账户最低余额为 100.00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业务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份 额余额不足 100.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该交易账户的剩余基金份额 一次性全部赎回。 3、各销售机构对上述最低申购限额、交易级差、最低赎回份额有其他规定 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上述下限。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置最高份额限制。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1.5% 100万≤M<200万 1.2% 200万≤M<500万 0.8% M≥500万 1,000元/笔 注:M为申购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时收取基金赎回费用。 份额持有时间(Y) 费率 Y<7日 1.5% 7日≤Y<30日 0.75% 30日≤Y<6个月 0.5% 37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个月≤Y<1年 0.1% 1年≤Y<2年 0.05% Y≥2年 0% 注:Y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1个月为 30日,1年为 365日 3、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 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 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0日(含)但少于 3个月的投 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 持续持有期长于 3个月(含)但少于 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 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6个月(含)的 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申 购、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 购金额。 (1)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38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者投资 5万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1.5%,假设申 购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00/(1+1.5%)=49,261.08元 申购费用=50,000.00-49,261.08=738.92元 申购份额=49,261.08/1.0500=46,915.31份 即:如果投资人 5万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 净值为 1.0500元,则该投资人可获得 46,915.31份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 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5个月,对应的赎回 费率为0.50%,假设 T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12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0×1.1200=11,200.00元 赎回费用=11,200.00×0.50%=56.00元 净赎回金额=11,200.00-56.00=11,144.00元 即:投资者 T日赎回本基金 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 5个月,假设 T 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120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144.00元。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 39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 收市后计算,并按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申购和赎回的登记 1、投资人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登记权益并办 理登记手续,基金份额持有人自T+2日起(含该日)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并最迟于开始实施 2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的措施。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金资产净值或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申购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 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情形。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技术故障等异常情况 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40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7、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 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 金资产净值或无法办理赎回业务。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 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 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 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 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41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 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 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 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赎 回申请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应当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 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部赎回”或“(2)部 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 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被撤销。 (3)暂停赎回: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42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在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 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3、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 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43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的冻结手续、 冻结方式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 权益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以及登记机构业务规定 处理。 十八、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在指 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 让业务。 十九、其他基金业务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并提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二十、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 并提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4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九节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灵活配置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谋 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 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 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 券、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 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消费升级 主题相关的股票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发生 变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 例规定。 三、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深入分析,在动态跟踪财政政策、货币政 策的基础上,判断宏观经济运行所处的经济周期及趋势,分析不同政策对各类资 产的市场影响和预期收益风险,评估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投资价 值,确定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并适时进行调整。 (二)股票投资策略 45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依托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平台,重点布局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的 符合消费升级主题范畴的优势行业和产业,并在此基础上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 析相结合的股票投资策略筛选符合主题特征的上市公司股票。 1、消费升级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定义的消费升级主题是指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城镇化过程中, 通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构建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 带来居民收入和消费的增加,从而持续释放出巨大的内需潜能,消费结构已从生 存型消费向享受型、发展型消费转型升级,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 化需求的一种主题。消费升级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本基金通过深 入研究宏观经济、政策指引、居民消费升级的变化趋势,重点关注受益于中国经 济增长中消费升级驱动的广义消费行业和产业,消费升级主题所涉及的行业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1)必需消费:为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提供基础性的商品和服务,例如农林 牧渔、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医药生物等行业。 (2)可选消费:在必需消费基础上,为居民提供更高层次需求提供的商品 和服务,例如汽车、家用电器、休闲服务、地产、商业贸易、金融、电子、通信、 计算机、交通运输、建筑装饰、教育、传媒、健康产业等行业。 (3)其他消费:与消费行业相关,运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为居民消 费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行业和产业。 2、定性分析 本基金根据消费升级主题中周期性行业和弱周期性行业的不同属性分类研 究。行业景气度和供需关系是周期性行业配置的重要依据,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 分析以下特征作为定性分析的判断: A、主要股东资信良好,持股结构相对稳定,注重中小股东利益; B、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发展战略明晰,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和优良的核心 竞争力; C、管理规范,企业家素质突出,具有合理的管理层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 科学的管理与组织架构。 D、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合理; 46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主营业务稳定运行,收入及利润保持合理增长,资产盈利能力较高; F、财务管理能力较强; G、公司拥有创新能力。 3、定量分析 对于符合主题范畴的股票,本基金将对反映公司质量和增长强力的行业收益 率的三个因素作为定量分析的主要指标: A、质量因子:如ROE,毛利率、周转率、现金流质量等; B、估值因子:如P/E、P/B、EV/EBITDA等; C、经济周期的景气指标:如行业 PMI指数、终端消费数据、产能利用率、 库存、通货膨胀等。 4、投资组合的动态调整 本基金通过研究投资组合中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在合理风险水平下对组合 进行优化,并参考证券的估值水平动态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三)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基金管理人将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 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债、中央银 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之间的配置比例, 灵活应用期限结构策略、类属策略、信用策略、息差策略、互换策略等,在合理 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最大化组合收益。 1、债券资产配置策略 在宏观经济趋势研究、货币及财政政策趋势研究的基础上,以中长期利率趋 势分析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研究为核心,自上而下地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动态调 整各类金融资产比例,结合收益率水平曲线形态分析和类属资产相对估值分析, 优化债券组合的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 (1)久期配置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积极主动地预测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相应调整债券组合 的久期配置,以达到提高债券组合收益、降低债券组合利率风险的目的。在确定 债券组合久期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在判断市场利率波动趋势的基础上,根据 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当前形态,通过合理假设下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最后 47 圆信永丰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确定最优的债券组合久期。 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趋势的预期,可适当调整组合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 将上升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 对同一类属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在给定组合久期以及 其它组合约束条件的情形下,通过建立债券组合优化数量模型,确定最优的期限 结构。 (3)类属配置 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进行分析, 研究各类型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以获取不同债 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