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45(FOF):关于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 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 11月 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 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 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 FOF 基金主代码 00727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11月 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 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 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景顺长城养老目标日期 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585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 2019年 9月 30日 至 2019年 11月 22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9年 11月 2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46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36,551,155.21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16,441.82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36,551,155.21 利息结转的份额 16,441.82 合计 36,567,597.03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02,166.88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27.3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于募集期内运用固有资金认购 本基金,认购费用为 1,000.00元,并自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所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持有 期限不少于三年。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1,296.23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309%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9年 11月 26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 0;本基金 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 0。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 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持有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发起份额总数发起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 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2,166.88 27.35% 10,000,000.00 27.35%不少于三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基 金经理等人员 ----基 金管理人股东 ----其 他 ----合 计 10,002,166.88 27.35% 10,000,000.00 27.35%不少于三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 登记机 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之后, 到销售机构的 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和网站 www. igwfmc.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 开始公 告中规定。此后的每个工作日为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开放日。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五年后 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 该年对应月份 的最后一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的最短持 有期限为五 年,在基金份额的五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 提出赎回或转 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的五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 额提出赎回或 转换转出申请。 在本基金目标日期 2045年 12月 31日次日(即 2046年 1月 1日),在不违反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或监 管规定的情况下,本基金将在 2046年 1月 1日起转为每日开放申购赎回模式,本基金的基 金名称相应变 更为“景顺长城颐和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按照前述规定转为每日开放申 购赎回模式及 变更基金名称,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转型安排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 关公告。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转型前申购本基金,至转型日持有基金份额不足五年的,在转型日之后(含 转型日)可以 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不受五年持有期限制。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额不少于 1000万元,且 持有期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 3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发 起资金来源于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 员的资金。但 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 推荐和保 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提供方均自行承 担投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满 3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 终止,且不得通过 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 止规定被取 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因此, 投资者将面 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 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及《中国证券报》 的相关信息 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