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时间:2019年11月27日 12:01:03 中财网

原标题:华自科技: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说明: C:\Users\Allen\Desktop\logo (1).jpg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

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00号)(以
下称“《反馈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自科技”、“申请人”、“发行人”或“公司”)
本次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会同申请人、湖南启元律师事
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
和研究,并按照其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


注: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加粗)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楷体(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






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部分 重点问题 ............................................................................................................ 4
问题1: .................................................................................................................................... 4
问题2: .................................................................................................................................... 6
问题3: .................................................................................................................................. 10
问题4: ................................................................................................................................... 11
问题5: .................................................................................................................................. 12
问题6: .................................................................................................................................. 44
问题7: .................................................................................................................................. 52
问题8: .................................................................................................................................. 59
问题9: .................................................................................................................................. 74
问题10:................................................................................................................................ 83
问题11: ............................................................................................................................... 117
问题12:.............................................................................................................................. 152
问题13:.............................................................................................................................. 160
第二部分 一般问题 ........................................................................................................167
问题1: ................................................................................................................................ 167



第一部分 重点问题

问题1: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最近36个月内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受到行政
处罚的情况,被处罚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是否违反《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申请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二十、发行人最近36个
月内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缴纳凭证、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确认等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受到相关主管
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相关行政处罚发生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均及时缴纳了
罚款并根据相关规定及主管部门要求完成了整改,根据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或
相关规定,相关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被罚
主体

处罚

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原因及处罚
内容

不构成重大违法的分析

1

华自
科技

2017.06

怀质监罚
字[2017]015号

销售未经强制性
产品认证证书扩
展的低压成套开
关设备,被责令改
正并被处罚款2万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2月出具
《证明》,确认华自科技上述行政处罚涉及
的相关事项已整改完毕,且不属于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


2

格莱
特新
能源

2017.01

长雨国税
简罚[2017]542号

违反税务管理规
定,被处罚款一百


涉及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


3

北京
格兰


2017.04

--

未按规定期限办
理纳税资料,被处
罚款五十元

涉及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


4

运莱
新能


2018.08

娄星税简
罚[2018]386号

违反《税收征收管
理法》第六十条的
规定,被处罚款一
百元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纳税人
有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等
情形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
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上述处罚涉及的罚
款金额属于该等违法行为法定罚款区间的
较低值,且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

夏日
科技

2018

--

未按照规定的期
限向税务机关报
送个人所得税代
扣代缴资料,被处
罚款五百元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扣
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
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
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
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
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上述规定,
本行政处罚涉及的罚款金额属于该等违法
行为法定罚款区间的较低值,且不属于情节
严重的情形。


6

北京
坎普


2016年
8月

平环保监
察罚字[2016]第023


将废胶桶等危险
废物混入到废泡
沫等非危险废物
中贮存,被处罚款
2万元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
条,“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
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七)将
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有前
款…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上述规定,本
行政处罚涉及的罚款金额属于该等违法行
为法定罚款区间的较低值。


7

北京
坎普


2017年
9月

平环保监
察罚字[2017]096号

将PS配料车间从
事树脂及有机溶
剂混料、未安装废
气治理设施,导致
挥发性有机废气
无组织排放,被处
罚款10万元。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产
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由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
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
产整治”。根据上述规定,本行政处罚涉及
的罚款金额属于该等违法行为法定罚款区
间的较低值,且不属于被责令停产整治的情
形。


8

北京
坎普


2017年
9月

平环保监
察罚字[2017]097号

建设项目污染防
治设施已建成未
验收,但主体工程
已投入使用,被处
罚款3万元

根据上述处罚时适用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需要配
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
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
者使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
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
款”。根据上述规定,本行政处罚涉及的罚
款金额属于该等违法行为法定罚款区间的
较低值。


9

北京
坎普


2018年
4月

平环保监
察罚字[2018]020号

因超标排放废水,
被处罚款50万元。


《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超过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
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
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
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业、关闭”。根据上述规定,本行政处罚涉
及的罚款金额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最高罚款幅
度,且不属于处罚标准规定的具有严重情
节。


10

北京
坎普


2018年
5月

京平水政
罚字 [2018]第4号

未取得污水排入
排水管网许可证
排放污水,被处罚
款2万元。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
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
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
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本行政处罚涉及的罚款金额
属于该等违法行为法定罚款区间的较低值,
不属于具有严重情节的情形。





11

格莱
特新
能源

2018年
9月

公工商处
字[2018]192号

因在实施政府招
标项目经营活动
中销售以次充好
的产品,被处罚款
38万元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
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
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
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
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上述
规定,格莱特新能源上述行为不属于具有严
重情节的情形,格莱特新能源已就上述行政
处罚事项向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12

北京
坎普


2019年
1月

京平安监
罚执字[2019]第12号

因化学品库房未
为从业人员提供
劳动防护用品等
安全隐患,被处罚
款1.5万元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
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
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根据上述规定,
本行政处罚涉及的罚款金额属于该等违法
行为法定罚款区间的较低值,且不属于具有
严重情节的情形。


13

华自
科技

2019年
9月

国统执罚
诀字{2019}第280号

因提供不真实的
统计资料,被处罚
款20万元

根据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中心出
具的说明,上述违规行为系公司统计人员对
政策和专业理解不够透彻等原因所致,公司
并无主观错报统计数据的意图,且公司未因
上述行为获取任何不当利益,公司在调查过
程中认错态度良好,及时采取措施纠正违规
行为,处罚涉及事项已整改完毕,上述行为
未造成严重危害或不良影响。




注:发行人于2017年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格兰特100%股权,于2018年4
月以现金方式收购格莱特新能源51%股权,序号2、3、6、7、8项行政处罚均发生在发行人
上述收购前。


综上,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行政处罚,
但是该等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会导致发行人违反《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问题2: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1)募投项目是否已经取得发改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核
准、备案,以及环保部门的相关批复,是否在有效期;(2)是否需取得生产经
营所必需的其他相关生产许可资质,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否存在法律障碍。请保荐
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募投项目是否已经取得发改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以及环保部
门的相关批复,是否在有效期。


1、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

根据发行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发行人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
超过67,000万元并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1

新能源自动检测装备及数控自动
装备生产项目

15,000

14,300

2

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

19,715

14,600

3

深圳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18,300

18,1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

20,000

合计

73,015

67,000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八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五、募投项目取得发改
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以及环保部门的相关批复情况,是否在有效期;
以及取得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其他相关生产许可资质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2、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取得的发改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以及环
保部门的相关批复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中:

(1)补充流动资金无需履行发改委备案程序及取得环评批复。


(2)根据发行人说明,深圳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投资主要包括办公场地
购置、办公室装饰装修、办公设施购置等部分。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
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
案办法》,发行人购置深圳区域运营中心不属于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另经本所
律师对深圳市龙华区发改委工作人员进行的访谈,发行人购置深圳区域运营中
心无需履行发改委备案程序。同时,由于发行人购置深圳区域运营中心不为建


设项目,不属于《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所列示
的项目,发行人购置深圳区域运营中心无需取得环评批复。


(3)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其他募投项目已取得的备案、环评
情况如下:

①新能源自动检测装备及数控自动装备生产项目

A、2019年2月25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登记备案项
目代码为2018-420112-34-03-062684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同意项目备案。


B、2016年10月13日,武汉市东西湖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东环管字[2016]82
号《关于湖北精实新能源自动检测装备、数控自动装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的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②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

A、2019年1月25日,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宁开管立备
[2019]3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同意项目备案。


B、2019年2月27日,宁乡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湖南坎普尔环保技术
有限公司水处理膜产品及膜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
项目建设。


3、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的备案、环评有效性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项目自核准机
关出具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
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
期开工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
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新能源自动检测装备及数控自动装备生产项目”,
已由湖北精实于2016年履行了发改委备案程序并取得了环评批复,湖北精实于
2019年2月重新履行了发改委备案程序。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已由湖南坎普尔
于2019年初履行了备案程序并取得了环评批复。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本次发行的相关募投项目已依
法取得了发改委备案和环保部门的批复,且上述发改委备案、环评批复均在有
效期内。


二、是否需取得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其他相关生产许可资质,募投项目的实
施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根据发行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新能源自
动检测装备及数控自动装备生产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锂电池自动检测设备的
生产;“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膜产品生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说明并经保荐机构核查:

1、截至目前,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锂电池自动检测设备的生产尚无针
对性的专项资质、许可或认证要求。


2、膜产品的市场应用如涉及饮用水相关业务,需要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
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湖南
坎普尔“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目前尚处于投资建设期,湖南坎普
尔承诺其“未来如根据市场需要生产涉及饮用水相关的膜产品材料的,其将依
法办理相关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根据发行人说明,上述卫生许可批件的办理
预计不存在实质法律障碍。


保荐机构认为,除“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若涉及饮用水材料需取
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外,其他募投项目不需要其他相关生产许可资质;鉴于“水
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处于建设期,且发行人已就后续取得卫生许可批
准文件进行了承诺,该情形不会导致募投项目实施存在障碍。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截至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本次发行的相
关募投项目已依法取得了发改委备案和环保部门的批复,且上述发改委备案、
环评批复均在有效期内。除“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若涉及饮用水材料
需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外,其他募投项目不需要其他相关生产许可资质;鉴
于“水处理膜及膜装置制造基地项目”处于建设期,且发行人已就后续取得卫生许
可批准文件进行了承诺,该情形不会导致募投项目实施存在障碍。





问题3: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董事任职情况是否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
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
表意见。


回复:

截至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

1、非独立董事黄文宝、汪晓兵、白云、佘朋鲋、袁江锋均未在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高校等任职,不适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
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
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2、非独立董事颜勇,现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能建湖南电力”)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经核查,中能建湖南电力为
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能建湖南电力出具的说明,颜勇不属于公务员或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非事业单位编制,不属于党政领导干部,并确认颜勇的
兼职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及中能建湖南电力相关规定。


3、发行人独立董事凌志雄、柴艺娜、曾祥君均在高校任职,经查阅湖南大
学、华南理工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网站以及独立董事凌志雄、柴艺娜、曾祥君出
具的说明:

(1)凌志雄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除担任副教授外,其未在
湖南大学及下属学院担任任何行政、领导职务;

(2)柴艺娜现任华南理工大学物流工程系讲师,除担任讲师外,其未在华
南理工大学及下属学院担任任何行政、领导职务;

(3)曾祥君现任长沙理工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教育部“长江学者”特
聘教授、长沙理工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主任、配电系统故障处理技术与成
套装备研究中心主任、《电力科学与技术学报》主编、电网安全监控技术教育部
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智能电网运行与控制湖南省重点实验主任、清洁能源发电与


智能电网湖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主任。《电力科学与技术学报》由长沙理工大学主
办,主要刊载电力系统自动化理论、技术及其应用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长沙
理工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配电系统故障处理技术与成套装备研究中心、
电网安全监控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智能电网运行与控制湖南省重点实验
室、清洁能源发电与智能电网湖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均为长沙理工大学的校内研究
和成果转化机构,曾祥君不承担学校党政管理职责。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电气与信
息工程学院出具的说明,曾祥君已主动申报了兼职担任华自科技独立董事并领取
薪酬的事宜,已按期将兼职的报酬全额上缴学校财务,曾祥君兼职符合《事业单
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2014年4月25日颁布)、《关于改进和完善高校、
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有关问题的问答》(《组工通讯》2016年第33期)、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部2013
年10月)以及《长沙理工大学中层干部外出、调出、兼职管理办法》(长理工
大党〔2019〕30 号)等高校教师兼职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发行人董事任职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
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问题4:

请申请人说明深圳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拟购置场地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
限于选址、土地及房产用途、面积、单位房产价格等)、购置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是否已签订及签署时间,是否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的情况,是否符
合监管要求。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深圳区域运营中心相关房屋、土地情况

2019年7月8日,发行人与深圳首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认购框架协
议》,双方约定:发行人拟以每平方米5.30万元、总价15,000.00万元的价格认
购深圳首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首创商务大厦(位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
道东环二路与景龙建设路交接处)701、702、703、705、706、707、708、801、802、


806、807等11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合计2792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办公及展
示、研发实验室及营销服务场地等。


另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上述首创商务大厦对应的土地情况如
下:

权利人

证书号

坐落

取得

方式

用途

面积

(㎡)

使用期限

深圳首龙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粤(2018)深圳
市不动产权第
0013133号

龙华新区龙
华办事处辖


出让

商业

用地

9518.58

2017.06.28



2057.06.27





2019年7月10日,发行人根据《认购框架协议》的约定向深圳首龙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支付预付款110万元。


(二)深圳区域运营中心项目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深圳区域运营中心用于办公及展示、研发实验室及营销服务场地。


2、通过深圳区域运营中心项目,建设公司工业自动化及智能装备控制技术
深圳研发中心,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巩固及拓展华南和海外市场,快
速响应市场、提高客户满意度,提升公司品牌市场影响力。


3、2019年11月,发行人出具承诺:“发行人仅将深圳区域运营中心用于办
公、运营、培训等自用用途,不会对外出售,也不会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
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出租”。


综上,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深圳区域运营中心”项目拟购置的房产为
发行人自用且发行人已承诺不对外出租、出售,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发行人
“深圳区域运营中心”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的情形,符合
发行监管政策要求。




问题5:

关于经营情况。报告期内申请人经过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包括自动化及


信息化产品与服务、新能源及智能装备、环保与水处理产品与服务,其中包括产
品销售及建造合同收入。请申请人详细说明:(1)申请人分业务板块各报告期
内的经营 情况,包括经营模式、发展过程、产品或服务形态、产销数据、产品
种类、价格变动分析、各期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销售政策及信用政策、收入
确认政策及依据;(2)申请人产品多为非标定制类产品,同时存在建造合同收
入。请申请人说明报告期各期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准则要求、确认金额是否准确、
入账时间是否准确、产品销售是否存在返修等情况;建造合同收入确认设计的重
大估计和判断是否准确;(3)报告期内申请人所有建设项目的项目名称、合作
方式、项目金额、建设周期、建设进展、完工比例、盈利来源及取得方式、收入
确认情况、累计回款情况、应收账款余额;(4)公司原有主业自动化及信息化
产品与服务收入及毛利占比不断下降,请申请人说明报告期内申请人原有主业是
否存在显著不利变化;(5)报告期内新能源及智能装备业务毛利率不断下滑的
原因;(6)报告期内申请人设立过境外公司。请申请人详细说明报告期内境外
经营情况,包括建设项目、合作方式、经营及财务状况、收入确认真实性及回款
情况等;(7)报告期各期申请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且与净利润存
在较大差异的原因;(8)以上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详细说明采取的核查措施、
核查范围及核查结论。


回复:

一、申请人分业务板块各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包括经营模式、发展过程、
产品或服务形态、产销数据、产品种类、价格变动分析、各期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情况、销售政策及信用政策、收入确认政策及依据。


1、申请人分业务板块各报告期内经营模式、发展过程、产品或服务形态

2016年公司业务板块以“自动化及信息化产品与服务”为主,2017年重大资产
重组后形成了以自动化及信息化技术为核心基础的三大业务板块:“自动化及信
息化产品与服务”、“新能源及智能装备”、“环保与水处理产品及服务”。


(1)“自动化及信息化产品与服务”板块报告期内经营模式、发展过程、产品
及服务形态


申请人“自动化及信息化产品与服务”的经营模式是订单式生产,其采购、生
产都是订单式,由于自动化类产品主要是非标准的定制型产品,须根据不同客户
的不同需求设计、生产,这一模式是由行业和产品特点决定的,也是行业内通行
的经营模式。


申请人为我国最早从事变电站、水电站、泵站监控保护装置及系统的研发、
制造和销售的企业之一;1999年进入水利自动化及信息化领域,是《泵站计算机
监控与信息系统技术导则(SL583-2012)》、《农村水电自动化设备应用指导意见》
等水利水电行业标准的主要参与编制单位;2005年进入污水处理等工业自动化领
域,将电力自控的最新技术应用于环保等工业控制领域。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
申请人成为全国具较大行业影响力的水利水电自动化设备制造企业之一。


申请人“自动化及信息化产品与服务”主要产品为集成的自动化系统,其构成
单元按照其物理形态可以分为三大类,分别是系统软件、单板及装置、屏柜。软
件实现系统的管理、监控、测量、控制及保护,是产品的核心。根据产品复杂程
度的不同,包含一个或数个单板,而单板则根据设计的要求,由芯片、电阻及电
容等零部件和电路组成。屏柜系统依据其功能的复杂程度由若干不同的单屏组
成,单屏又由一个或若干个装置组成。公司的主要产品主要以系统的形式销售。

申请人在持续巩固水利水电自动化及信息化细分领域优势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智
能控制、信息化等方面的技术创新,逐步将核心技术应用到了工业、轨道交通、
军工等多个领域,进一步拓展了业绩增长空间。公司自主开发的HZInfo3000-RC
河长制信息化平台、HZInfo3000-PD防涝排渍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HZInfo3000-GM
群闸联控信息化系统陆续成熟,并在市场上推广应用。区域市场开拓方面,公司
依托海内外市场渠道优势,紧抓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水利水电、变配电等自动
化和信息化市场的增长需求,扩大市场份额。


(2)“新能源及智能装备”板块报告期内经营模式、发展过程、产品及服务形


申请人“新能源及智能装备”主要是利用信息技术为新能源及智能制造提供非
标准的定制型产品,根据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设计、生产,因此采购、生产都是
订单式。主要客户包括光伏、风电、充电桩、锂电池生产企业等客户。



申请人于2017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精实机电,精实机电成立于2004年
7月9日,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掌握了以动力电池(组)检测设备、自动化方案
解决能力、锂电池自动化后处理系统为主的锂电池设备行业核心技术。精实机电
的产品和服务包括锂电池自动化生产系统、锂电池生产设备以及改造升级服务
等。 精实机电的主要客户包括国内主要大型电池制造企业, 如宁德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ATL)、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CATL)、青海时代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SZ.002190 成飞集成控股子公司)等
大型锂电池生产厂商。


(3)“环保与水处理产品及服务”板块报告期内经营模式、发展过程、产品及
服务形态

申请人“环保与水处理产品及服务”主要是利用信息技术为环保及水处理客户
提供非标准的定制型产品,须根据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设计、生产,因此采购、
生产都是订单生产模式。


申请人2017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格兰特,格兰特成立于1999年,格兰
特以膜技术和污水深度处理技术为核心,将膜产品、膜工程及污水深度处理三方
面技术有机结合,为水净化、污水处理及污水再生提供领先的综合产品及服务。

格兰特所服务的行业包括煤化工、石油化工、电力、生物化工、医药和市政等领
域。格兰特的膜产品在行业的技术地位领先,拥有多项授权专利,是国内水处理
膜种类较齐全的技术原创公司。目前,格兰特是中国膜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单位,
在业内享有良好的声誉。


格兰特膜产品包括膜生物反应器(MBR)膜、超滤(UF)膜和电除盐(EDI)
膜等多条产品线,每条产品线下又有性能各异、针对性不同的各式产品。


膜工程也可称为膜法水处理工程,是对膜产品、膜系统和膜工艺技术的综合
运用。格兰特在膜法水处理工程领域有超过17年的经验和技术积累,客户分布
在煤化工、石油化工、电力、生物化工、医药和市政等多个领域。格兰特膜工程
技术手段全面,是少数具备全膜法(TMS)给水、膜法水再生、膜法污水处理和
污水深度处理工程技术的企业。格兰特在污水深度处理方面拥有多项专利,如先
进的复合孔隙生物填料(MCM)和氧化强化生物反应器(OEB)等技术,能够处
理难降解工业污水,使之达到排放标准,并为膜法污水再生提供有效的预处理。



格兰特污水深度处理技术经过了包括采油、制药、印染、化工、造纸等行业的实
验验证,具有很强的技术优势,并在大型工程中得到应用。


格兰特的膜产品、膜工程及污水深度处理三项业务互为促进又互相补充。首
先,格兰特工程业务遇到的机遇和挑战是格兰特膜产品技术创新的重要原动力,
不断推动格兰特膜产品性能的提升和产品的丰富。其次,格兰特的工程业务依托
于自产的膜产品,能够更好地挖掘产品性能,降低工程的成本,提升工程的效益。

再次,格兰特污水深度处理技术与膜产品和膜工程的有机结合,将为开创水循环
经济新商业模式提供技术基础。格兰特可通过污水深度处理技术,为膜法污水再
生提供有效的预处理,进一步发挥膜产品的性能优势,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服务。


2、申请人分业务板块产销数据、产品种类、价格变动分析

(1)申请人“自动化及信息化产品与服务”板块报告期内产销数据、产品
种类、价格变动分析

年份

主要产品名称

产量(套)

销量(套)

销售收入(万元)

平均单价(万元)

2016年度

水利水电自动化系统

210

211

29,029.23

137.58

变配电保护及自动化系统

166

165

10,244.86

62.09

水处理及其他工业自动化
系统

33

33

3,075.80

93.21

2017年度

水利水电自动化系统

149

148

20,782.37

140.42

变配电保护及自动化系统

150

149

10,404.84

69.83

水处理及其他工业自动化
系统

56

55

6,266.48

113.94

2018年度

水利水电自动化系统

172

164

21,366.89

130.29

变配电保护及自动化系统

158

156

12,939.13

82.94

水处理及其他工业自动化
系统

72

72

6,520.28

90.56

2019年1-9月

水利水电自动化系统

145

117

15,330.02

131.03

变配电保护及自动化系统

147

146

13,925.10

95.38

水处理及其他工业自动化
系统

55

56

3,397.98

60.68



(2)申请人“新能源及智能装备”板块报告期内产销数据、产品种类、价格变
动分析

年份

主要产品名称

产量(台套)

销量(台套)

销售收入(万元)

平均单价(万元)

2017年度

锂电池生产设备自动
化系统

9

6

4,022.91

670.49

锂电池生产设备

51

42

469.12

11.17

2018年度

锂电池生产设备自动

35

36

21,612.43

600.35




化系统

锂电池生产设备

319

317

5,751.03

18.14

2019年1-9月

锂电池生产设备自动
化系统

20

16

9,524.05

595.25

锂电池生产设备

203

206

4,319.33

20.97



(3)申请人“环保与水处理产品及服务”板块报告期内产销数据、产品种
类、价格变动分析

年份

主要产品名称

产量(平米)

销量(平米)

销售收入(万元)

平均单价(元)

2017年度

膜产品

105,028.00

117,092.00

1,560.19

133.24

2018年度

膜产品

863,258.00

798,048.00

9,821.59

123.07

2019年1-9月

膜产品

360,138.00

438,918.50

4,757.02

108.38



注1:申请人“环保与水处理产品及服务”板块中的“膜工程”为建造合同,不适用于按台、套等
计量单位统计产量及销量;

注2:申请人产品主要为非标订制型产品,不同客户不同项目下的产品差异较大,故申请人
针对每一个项目单独定价,定价主要影响因素为项目成本的预算及合理的利润率。发行人售
价确定方式主要为公开招投标及协议定价,影响售价的影响因素为行业品牌知名度、产品的
技术含量、系统化程度的高低、市场竞争激烈程度。上述定价及售价模式决定报告期内申请
人单价存在一定的偶发性,报告期内变动基本不存在稳定的预期变动关系。


3、各期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1)各期主要客户情况

1)2016年主要客户情况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

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
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泽翔

注册资本:138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01-23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08号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水利水电、电力、港口、
公路、机场、铁路、城市轨道、房屋建筑、桥梁、河道疏浚、基础工程处理、
市政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及工程勘测、设计、采购、施工、
咨询、项目管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服务和转让;机电设备、工程机械
的生产、制造、安装、销售与租赁;建筑材料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房地产开发及
相关的技术服务;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
理局

法定代表人:庄耘天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75年

住所:四川省邛崃市善政街55号




经营范围:为已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 维护好水利工程、科学合理
调配水量、保证邛崃、蒲江、名山、芦山四县市58万亩农田的灌溉用水,利用
好现有水资源、发展电力和种养殖业,开展综合经营、实现以水养水,努力提高为
灌区服务的质量。


Original signed by
G.Musonda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Rural E

成立日期:2003

住所:PostNetBox349,PrivateBagE891,LongoLongo,Lusaka,Zambia

经营范围:农村社区电力基础建设。


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徐由强

注册资本:134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09-09

住所:湖南省澧县澧南镇乔家河居委会大雁路59号

经营范围:陶瓷原料加工销售、陶瓷制品生产销售。


HABIB CONSTRUCTION
SERVICES(PVT)

法定代表人:ENGR.COL.(R)MUHAMMADAZAMBHATTITI(M)

住所:15-A, BlockG-1, CanalBankRoad, NearDoctorsHospital, JoharTown, Lahore,Pakistan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建设集团,专门从事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天桥和桥梁,
建筑物,电力和能源,机场,水坝等。




2)2017年主要客户情况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

天津临港国际融资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30日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
海中心5号楼-4、10-902-1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
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卫楚

注册资本:198408.349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06-30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抚河北路249号交通科技大楼

经营范围:从事航电枢纽、港口、航道、船闸、物流等港航基础设施的建
设、投资与运营管理;以及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电建设、发电;场所租赁。

(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除外)

丰城市东鹏陶瓷有限
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乐夫

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07-10

住所: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大道6号

经营范围:陶瓷制品的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徐由强

注册资本:134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09-09

住所:湖南省澧县澧南镇乔家河居委会大雁路59号

经营范围:陶瓷原料加工销售、陶瓷制品生产销售。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注册资本:1300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8年03月14日;

住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1号;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
力电池及以上述电池为核心单元的功能模块产品、超级电容器及其原材料
(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民用爆炸物品),并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上述主要客户中丰城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同受广东东鹏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


3)2018年主要客户情况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

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
任公司(山东晨鸣纸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
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06-30

住所:寿光市圣城街595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铜版纸、纸板、纸制品、造纸原料、造纸机械、
淀粉;销售:纤维饲料、胚芽、蛋白粉、造纸助剂、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电力、热力、煤炭、石膏、造纸机械配件;造纸技术
研发咨询服务;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


注册资本:55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01-23

住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第6层

经营范围:土壤改良、林业研究、原料林基地建设、木材经营及收购;加
气砌块蒸压砖的生产与销售;浆厂建设的实施、管理与营运;制造、生产、
加工、销售纸浆及相关产品;设计、开发、建设、运营和维护热电厂及其
它辅助设施并销售电力和其它辅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
生产;货物仓储;货物运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市新威尔电子有
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0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28号卓越梅林中心广场
(北区)3号楼1206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电子产品通讯器
材的销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电池化成分容检测系统和电池性能检测系统的生产(经消防安全检查合
格后方可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
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泸溪县人民政府扶贫
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04-21

住所:泸溪县政府办公大楼内

经营范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根据上级扶贫要
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县扶贫规划、方案、措施考察、论证、评估、申
报各项扶贫开发项目组织实施各项扶贫开发项目开展扶贫服务工作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9444.5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6日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
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
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
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000.00万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05日

住所: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182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
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充放电系统、储能系统和电
池材料及相关生产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
对新能源技术的推广以及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器设备的租赁、销
售;房屋、场地、仓库租赁。(以上项目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30日

住所:溧阳市昆仑街道城北大道1000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
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
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加工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
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污水




处理;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注册资本:1300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8年03月14日

住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1号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
动力电池及以上述电池为核心单元的功能模块产品、超级电容器及其原
材料(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民用爆炸物品),并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注册资本:6959.3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4年05月24日

住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路1号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高技术绿色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
池、动力电池及以上述电池为核心单元的其他功能模块产品和超级电容
器及其材料、配件,并提供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以上项目不涉及外
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上述客户中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司同受山东晨鸣纸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同受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同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制。


4)2019年1-9月主要客户情况

客户名称

基本情况

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30日

住所:溧阳市昆仑街道城北大道1000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
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
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加工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
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污水
处理;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9444.5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6日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




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
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
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000.00万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05

住所: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182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
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充放电系统、储能系统和电
池材料及相关生产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
对新能源技术的推广以及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器设备的租赁、销
售;房屋、场地、仓库租赁。(以上项目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
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08日

住所:溧阳市昆仑街道环园西路328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
量储能电池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0460.82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05月05日

住所: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595号

经营范围:机制纸、纸板等纸品和造纸原料、造纸机械的生产加工、销
售。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除外,国家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或有特殊
规定的,须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


注册资本:55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01-23

住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第6层

经营范围:土壤改良、林业研究、原料林基地建设、木材经营及收购;加
气砌块蒸压砖的生产与销售;浆厂建设的实施、管理与营运;制造、生产、
加工、销售纸浆及相关产品;设计、开发、建设、运营和维护热电厂及其
它辅助设施并销售电力和其它辅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
生产;货物仓储;货物运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市东鹏智能家居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伟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06-08

住所: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重庆永川工业园区三教工业园内)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智能家居、陶瓷制品、装饰砖、卫生洁具、
橱柜、浴室柜、淋浴房、家用电器、菱镁制品、五金、家具。(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富基置业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王洪辉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12-15

住所:长沙市望城区普瑞大道二段888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商业管理;商业活动的组
织;商业活动的策划;商业特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华

注册资本:460477.741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05-21

住所: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酒店

经营范围:按国家核准的资质等级范围、全过程或分项承包国内外、境
内国际招标的水利水电、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房屋建
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专业承包、堤防、桥梁、隧道、机场、公路路基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
程、输电线路、机电设备制作安装和其他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及施工安
装,船舶制造修理,低压开关柜制造,电力工程施工;上述工程所需材料、设
备的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的劳务人员;公路、铁路、水务、水
电、城市公用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分布式能源系统、储能、储热、
制冷、发电机组、三维数字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
制造、销售与服务;环保业务;生产销售和出口水泥;经营和代理本系统机
械、电器设备等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建筑安装设备的购销和租赁;房地
产开发、建设项目及工程的投资开发;房屋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煤炭
批发经营,金属结构压力容器制作安装,运输及旅游服务(限分支机构持证
经营);普通货运(限分公司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
后方可经营)



注:上述客户中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司同受山东晨鸣纸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同受宁


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制。


(2)各期主要供应商情况

1)2016年主要供应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

基本情况(成立日期、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长沙江铜铜材有限公


注册资本:202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03月22日

住所: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贵竹南路和天马东路交汇处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批发,铜压延加工,电线电缆制造和批发

重庆鑫安水电设备制
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

住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茶花路5号

经营范围:水轮机发电机组等

湖南海狮供水设备有
限公司

注册资本:102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

住所:宁乡县夏铎铺镇兴旺村

经营范围 :供水设备、自动化设备、电线电缆等

深圳市泰永电气科技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7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路长园新材料港F栋4楼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产品、输配电设备及附件、仪器仪表、电容原器
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消防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充电桩和电
动汽车充电产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机电源模块、分体式充电柜、户外
一体化桩、各种定制整流电源)的研发与销售。工业自动化产品、输配
电设备及附件、仪器仪表、电容原器件的生产,消防产品的生产。


湖南中天华拓工程技
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6月30日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咸嘉湖路216号西山汇景苑19
栋8层805房

经营范围:讯工程技术、工业自动技术的研发、销售及系统集成;计算
机软硬件的开发、设计、销售及系统集成;机电成套设备安装及技术咨
询服务;弱电工程综合布线;五金交电、仪器仪表、家用电器、高低压
成套设备、电气设备的销售;中央空调、楼宇控制系统的设计



2)2017年主要供应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

基本情况(成立日期、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长沙江铜铜材有限公

注册资本:202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03月22日

住所: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贵竹南路和天马东路交汇处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批发,铜压延加工,电线电缆制造和批发

金杯电工衡阳电缆有
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13日

住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公业园6号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销售电线电缆

湖南南洋电气有限公


注册资本:418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0年12月6日

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凉塘东路1319
号湖南久纳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厂房

经营范围: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器附件.配电或控制设备零件,电线,
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力电子元器件,
船舶及相关装置,电容器及配套设备,其他电器机械及器材的制造,金
属制品,电线,电缆,机械配件的批发,电气设备的销售,房地产投资

长沙金希达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年9月20日

住所:长沙市芙蓉区车站中路21号鸿运凯旋国际A-2104房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
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

湖南中天华拓工程技
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6月30日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咸嘉湖路216号西山汇景苑19
栋8层805房

经营范围:讯工程技术、工业自动技术的研发、销售及系统集成;计算
机软硬件的开发、设计、销售及系统集成;机电成套设备安装及技术咨
询服务;弱电工程综合布线;五金交电、仪器仪表、家用电器、高低压
成套设备、电气设备的销售;中央空调、楼宇控制系统的设计。




3)2018年主要供应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

基本情况(成立日期、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湖南兴业太阳能科技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志群

注册资本:41014.33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8月18日

住所: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兴业大道1号

经营范围:光伏建筑一体化和绿色建筑技术的研发、节能技术服务与合
同能源管理;风力、太阳能发电的开发、建设、生产销售及运营;生产
和销售太阳能电池及组件、节能环保装饰装修材料;新能源产品[含制
冷设备(热泵热水机)及干燥装置和设备产品]的设计、研究、制造和




销售;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建筑幕墙工程及其配套的金属门窗工程、
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金杯电工衡阳电缆有
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13日

住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公业园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销售电线电缆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


注册资本:55313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5月24日

住所: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销售电线电缆

长沙江铜铜材有限公


注册资本:202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03月22日

住所: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贵竹南路和天马东路交汇处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批发,铜压延加工,电线电缆制造和批发

长沙众业达电器有限
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8月5号

住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139号新城新世界三期东组团1301房

经营范围:电器产品及器材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五金交
电家用电器的销售及技术服务



4)2019年1-9月主要供应商情况

供应商名称

基本情况(成立日期、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长沙众业达电器有限
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8月5号

住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139号新城新世界三期东组团1301房

经营范围:电器产品及器材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五金交电
家用电器的销售及技术服务

长沙江铜铜材有限公


注册资本:202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03月22日

住所: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贵竹南路和天马东路交汇处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批发,铜压延加工,电线电缆制造和批发

重庆鸽牌电线电缆有
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1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01月20日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大道998号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销售电线电缆

湖南南洋电气有限公


注册资本:418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0年12月6日

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凉塘东路1319号湖
南久纳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厂房




经营范围: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器附件.配电或控制设备零件,电线,电缆,
光缆及电工器材,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力电子元器件,船舶及相
关装置,电容器及配套设备,其他电器机械及器材的制造,金属制品,电
线,电缆,机械配件的批发,电气设备的销售,房地产投资

湖南中天华拓智能设
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6月30日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咸嘉湖路216号西山汇景苑19栋8
层805房

经营范围:讯工程技术、工业自动技术的研发、销售及系统集成;计算机
软硬件的开发、设计、销售及系统集成;机电成套设备安装及技术咨询服
务;弱电工程综合布线;五金交电、仪器仪表、家用电器、高低压成套设
备、电气设备的销售;中央空调、楼宇控制系统的设计



4、销售政策及信用政策

申请人报告期内主要是非标准的定制型产品,须根据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设
计、生产,报告期内销售模式为订单销售模式。订单获取方式为参与客户招投标、
直接与客户接洽、参与国内外专业展会等。


报告期内申请人保持一贯的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申请人所售产品为非标订
制型产品,收款模式按合同约定,通常如下:申请人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
一般约定在合同生效且满足支付条件时,客户支付相应的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
的5%-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般为1到2年。


5、收入确认政策及依据

(1)销售商品

对于不承担安装调试义务的销售合同,在客户到货验收后确认收入;对于承
担安装调试义务的销售合同,如果安装调试程序比较简单且安装调试工作不是合
同重要组成部分的,在客户到货验收后确认收入;如果安装调试程序比较复杂或
安装调试工作是合同重要组成部分的,在客户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后确认收入。


(2)建造合同

申请人子公司北京格兰特膜分离设备有限公司膜工程业务收入与成本按完
工百分比法单个确认各膜工程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即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各
膜工程合同总收入乘以合同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
额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各膜工程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


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当期合同费用。膜工程合同总收入为本
公司对外承揽膜工程项目所签订项目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合同价款总额。


膜工程合同预计总成本为本公司根据相关膜工程项目情况预测的项目成本
总额,主要包括项目材料、膜单元装备、系统集成及安装、分包工程等成本项目。

本公司实际发生的膜工程合同成本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中,项目材料、
膜单元装备成本在相关实物发出或项目领用时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系统集
成及安装成本在已提供相关劳务时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工程成本按分
包工程进度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膜工程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确定,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为资产负债表日相关膜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成本”科目的余额。


(二)申请人产品多为非标定制类产品,同时存在建造合同收入。请申请人
说明报告期各期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准则要求、确认金额是否准确、入账时间是否
准确、产品销售是否存在返修等情况;建造合同收入确认涉及的重大估计和判断
是否准确;

1、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准则要求

(1)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基本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
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申请人不承担安装调试义务安或装调试程序比较简单的产品销售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解释》:“通常情况下,转移商品所
有权凭证或交付实物后,可以认为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应当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申请人不需要安装的产品自交货起即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因此按到货验收时间并
取得客户到货验收单后确认收入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指出:“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
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不确认收入,待安装和检验完
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申请人销
售的简单安装产品,尽管需要安装和检验,但安装程序比较简单或者安装或检验
工作不是销售合同或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到货验收后确认收入符合上述特殊
规定。


(3)申请人复杂安装产品的收入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解释》“售出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
在购买方接受交货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不应确认收入。”《企业会计准则讲
解2010》中提出“某些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或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
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随之转移”,其中包括“企业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或
检验工作,且安装或检验工作是销售合同或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情况。申请
人销售的复杂安装的产品,由于安装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安装调试验
收后并取得客户验收单后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4)申请人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16 建造合同》“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企
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前提条件。”,讲解中结果能够
可靠估计的认定标准如下: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
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申请人建造合同收入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的合同金额来确定,合同总收
入能够可靠地计量;申请人与客户订立的建造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一般为订立
合同付款30%,履约进度付款30%,建造合同验收后付款30%,余款10%作为质
保金,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申请人;申请人按项目对实际发生的成
本进行财务核算,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申请人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成本
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内部财务预算及报告制度,能够对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合同


成本作出可靠的估计。综上,申请人符合建造合同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前
提要求,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申请人收入确认金额是否准确、入账时间是否准确、产品销售是否存在
返修

申请人产品销售收入确认金额按合同金额确定,建造合同收入在资产负债表
日按照各建造合同总收入乘以合同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
后的金额确认当期合同收入;申请人无需安装或简单安装的产品销售收入在取得
客户验收单后确认收入,复杂安装的产品销售收入在经客户调试验收并取得客户
调试验收报告单后确认收入,建造合同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收入;综上,申
请人报告期内收入确认金额准确、入账时间准确。另申请人所销售的产品在出厂
前均会进行调试,不存在成套售出产品返修的情况。


3、申请人建造合同收入确认涉及的重大估计和判断是否准确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
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1、累计实际
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2、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
计总工作量的比例;3、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建造合同》相关规定,企业执行完工百分比法
的关键前提条件为完善的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内部财务预算及报告制度。


申请人建造合同业务制定了相关内部成本核算制度、财务预算及报告制度的
内部控制,相关内部控制具体流程为:公司首先获取设计图纸,生产项目部根据
设计图编制所需材料、人工、外协的预算总成本,交由预算部门审批,如预算成
本需调整,需生产项目部写出详细说明报经专门的预算调整岗人员签署意见,最
终由总经理亲自审批。


申请人建造合同业务具备完善的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内部财务预算
及报告制度,具备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核算的前提条件。


申请人建造合同业务通过完善的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内部成本预算
及报告制度,计算出合同预计总成本。预计总成本主要包括项目材料、设备集成


及安装、土建工程等成本。在施工过程中,申请人能够及时根据合同变更情况、
实际施工的成本发生情况,对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调整。支撑合同预计总成本的
确认资料及依据包括工程设计图、施工及配套图纸、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合同
中规定的与造价相关的条款等。


在成本实际发生时,申请人财务部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成本费用进行归
集汇总。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的依据主要为经监理和业主确认的工程进度结
算单、领料单、人员工资明细表、费用报销审批单等。


综上,建造合同收入确认涉及的重大估计和判断即完工百分比的确定实际发
生的成本准确、预计总成本准确,相应完工百分比准确。


(三)报告期内申请人所有建设项目的项目名称、合作方式、项目金额、建
设周期、建设进展、完工比例、盈利来源及取得方式、收入确认情况、累计回款
情况、应收款项余额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合同
总额
(含
税)

合作
方式

盈利
来源
及取
得方


建设
周期
(年


完工
比例

应收账
款账面
余额

累计确认
收入金额

累计回款金


1

内蒙古大唐
鼎旺化工有
限公司中水
回用设备系
统项目

5,580,000.00

EP模


公开
招标

6.50

100.00%

558,000.00

4,769,230.77

5,022,000.00

2

新疆新业1.4
丁二醇精细
化工60万吨
/年甲醇项目

1,978,000.00

EP模


公开
招标

1.50

100.00%

0.00

1,690,598.29

1,978,000.00

3

锡林热电厂
2*350MW超
临界供热机
组锅炉补给
水处理系统
项目

4,659,829.06

EP模


公开
招标

1.75

100.00%

465,982.96

4,017,094.02

4,193,846.10

4

雷龙湾电厂
2*1000MW

2,480,000.0

EP模


公开
招标

2.25

100.00%

686,000.00

2,137,931.03

1,794,000.00







项目名称

合同
总额
(含
税)

合作
方式

盈利
来源
及取
得方


建设
周期
(年


完工
比例

应收账
款账面
余额

累计确认
收入金额

累计回款金


工程地下水
净化处理系
统项目

0

5

热网补给水
处理系统成
套设备系统
项目

3,168,360.00

EP模


公开
招标

1.00

100.00%

771,524.00

2,708,000.00

2,396,836.00

6

中新广州知
识城北起步
区分布式能
源站中水回
用和化学水
处理项目

8,180,000.00

EP模


公开
招标

1.67

100.00%

2,454,000.00

6,991,452.99

5,726,000.00

7

2017年宝坻
区农村生活
污水处理和
旱厕改造项


500,000.00

EP模


竞争
性谈


0.50

100.00%

250,000.00

427,350.43

250,000.00

8

2×153MW
热电联产项
目水处理设
备扩能工程

6,936,800.00

EP模


公开
招标

0.50

100.00%

5,466,800.00

5,632,478.63

1,470,000.00

9

大唐黄岛发
电有限公司
三千吨海水
淡化超滤系
统项目

700,000.00

EP模


公开
招标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