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天壕环境: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环境 公告编号:2019-062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平 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平天然气”)、全资子公司兴县华盛燃气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县华盛”)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分别 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4,0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5.655%,授信期限1 年,综合授信业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资金用于补充运营 资金周转。公司、上述子公司的母公司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陈作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原平天然气86.11%股 份和兴县华盛100%股份,为上述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原平市天然 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子公司兴县华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兴县华盛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为子公司兴县华盛燃气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 2003年9月11日 2、注册地点:忻州市原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跨越大道北段路东 3、法定代表人:栗智双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天然气供应;壁挂炉、燃气表、灶、配件零售;电子设备销 售;燃气管道的配套安装;液化天然气(LNG)的储存及销售;燃气设备技术研发;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设备、房屋及场地租赁;能源技术开发;城镇燃气管道的运 输服务;天然气管道封堵、抢修的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4.59% 9.30% 原平市恒力商贸有限公司 山西鼎盛新能商贸有限公司 100% 本公司 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86.11% 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会计期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8年 53,005.29 4,569.57 3,420.02 2018年 12月31日 68,883.76 45,101.86 23,781.89 2019年 1-9月 44,634.39 3,218.05 2,357.20 2019年 9月30日 71,398.98 47,259.90 24,139.09 注:2018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9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存在经审计后 调整的风险。 (二)兴县华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08年10月15日 2、住所:吕梁市兴县蔡家崖乡张家圪埚村(连城大道北) 3、法定代表人:高秀卿 4、注册资本:6,000万元 5、经营范围:燃气供应,燃气表、灶、配件零售:燃气管道的配套安装;液 化气LNG的生产、储存及销售;LNG、CNG加气站的运营。(法律、法规禁止经营 的不得经营,需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6、股权关系: 100% 100%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兴县华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会计期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8年 42,971.95 7,273.59 5,361.32 2018年 12月31日 94,477.72 71,567.73 22,909.98 2019年 1-9月 18,845.50 1,133.93 627.47 2019年 9月30日 80,252.19 56,420.95 23,831.24 注:2018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9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存在经审计 后调整的风险。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2、授信金额:5,000万元 3、担保主债权金额:5,000万元 4、贷款利率:不超过5.655% 5、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方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兼董事长陈作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兴县华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2、授信金额:4,000万元 3、担保主债权金额:4,000万元 4、贷款利率:不超过5.655% 5、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方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兼董事长陈作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为被担保对象原平天然气、兴县华盛的实际控股股东, 为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实际经营需要。原平天然气、 兴县华盛资产优良,项目前景良好,本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管理拥有绝对控制权, 有能力对其经营风险进行控制。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原平天然气、全资子 公司兴县华盛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分别申请的5,000万元、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1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8,981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44%。若上述两个担保事项实施后,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17,9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0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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