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创业板ETF联接: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信创业板ETF联接: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 十一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 8 年 4 月 9 日证监许可 [ 201 8] 620 号文 准予注册。 本基金合同已于 20 18 年 6 月 13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 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 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本基金及目标 ETF 基金的特定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目标 ETF 的风险、标的 指数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股指期货的风险,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 等。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 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本基金为 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创业板指数,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 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 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 征相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 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 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 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 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 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 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 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9 年 6 月 1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 9 年 3 月 3 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 ................................ ................................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8 第四部 分 基金托管人 ................................ ................................ ................................ .................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0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 ................................ ................................ ......... 3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8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50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6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62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 63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69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7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4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5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 82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88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0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07 第二十 二 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30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31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32 第一部分 前言 《 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以下简称 “ 《合 同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销售办 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 《 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 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 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 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 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 基金合同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 指 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 2 、基金管理人: 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基金托管人: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 基金合同 》及对 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建信创业板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发起资金提供方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 公司或接受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5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3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 、《业务规则》:指《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 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 、元:指人民币元 47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4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 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3 、目标 ETF :指另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ETF ”),该 ETF 和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相同,并且该 ETF 的 投资目标和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该 ETF 以求达到投资目 标。本基金选择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建信创 业板 ETF ”)为目标 ETF 54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55 、发起式基金:指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 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 等人员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一定 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56 、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 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发起资金 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 于三年 57 、发起资金提供方:指包括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 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 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5 8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 9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0 、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购 / 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 用收取 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 并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61 、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类 别 62 、 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类别 63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 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设立日期: 2005 年 9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 孙志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58 号文批准设 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 ;美国信安金融服 务公司, 25%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 。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 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 人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 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 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 和对总裁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 中包括 3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 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董事长, 1985 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6 年获 得长江商学院 EMBA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 经理。 2005 年 9 月出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 2018 年 4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 公司董事长。 张军红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毕业于国家行政学院行政 管理 专业,获博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储蓄业务处科员、副主任 科员、主任科员,总行零售业务部主任科员,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个人存款处副 经理、高级副经理,总行行长办公室秘书一处高级副经理级秘书、秘书、高级经 理,总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行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总行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2017 年 3 月出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8 年 4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总裁。 曹伟先生,董事。 1990 年获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 银行北京分行储蓄证券部副总经理,北京分行安华支行副 行长,北京分行西四支 行副行长,北京分行朝阳支行行长,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总行个人存款 与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现任信安亚洲区总裁。 1990 年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 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12 年获得华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学 EMBA 工商管理学硕 士。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处长,新加坡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 信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和代总经理,英国保诚集团(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 首席执行官,宏利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产管理公司(台湾)首席执行官和执 行董事,信 安北亚地区副总裁、总裁,信安亚洲区总裁。 郑树明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 ( 亚洲 ) 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营运官。 1989 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历任新加坡普华永道高级审计经理,新加坡法兴资产 管理董事总经理、营运总监、执行长,爱德蒙得洛希尔亚洲有限公司市场行销总 监,信安国际 ( 亚洲 ) 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营运官。 华淑蕊女士,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毕业 于吉林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长春日报》新闻中心农村工作部记者, 湖南卫视《听我非常道》财经节目组运营总监,锦辉控股集团公司副总裁、锦辉 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七部副总经理、理财中 心总经理、财富管理总监兼理财中心总经理,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光大证券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 MD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 李全先生,独立董事,现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兼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985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1988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国农村信托 投资公司职员,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金部总经理,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兼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史亚萍女士,独立董事,现任嘉浩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1994 年毕业 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国际金融硕士; 1996 年毕业于耶鲁大学研究生院,获 经济学硕士。先后在标准普尔国际评级公司、英国艾比国民银行、野村证券亚洲、 雷曼兄弟亚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美国威灵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金资本、 嘉浩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担任管理职务。 邱靖之先生,独立董事,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首席合 伙人。毕业于湖南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获 EMBA 学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 1999 年 10 月加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现任首席合伙人。 2 、监事会成员 马美芹女士,监事会主席,高级经济师, 1984 年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 获学士学位, 2009 年获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984 年加入中 国建设银行,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储蓄部、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部副处 长、处长、资深客户经理(技术二级),总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总行个人存 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 。 2018 年 5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 1990 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区 律师从业资格。曾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意外 及健康保险副总裁等职务。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与战略研究部经理。 1992 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士, 2009 年获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曾供职于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会计师事务所, 中瑞华恒信会计 师事务所。 2004 年加入中国华电集团,历任中国华电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计划财务部经理、 财务部经理,企业融资部经理、机构与风险管理部经理、机构与战略研究部经理。 安晔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信息技术总监。 1995 年毕业 于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系,获得学士学位。 1995 年 8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信息技术部干部,信息技术管理部北京开发中心项目 经理、代处长; 2005 年 8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信息技术部 执行总经理、总经理,信息技术总监兼金融科技部总 经理,信息技术总监。 严冰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03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专员。 2005 年 8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人力资源 部专员、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刘颖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1997 年毕业 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 , 获学士学位; 2010 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 , 获工商管理 硕士学位,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 ACCA ) 资深会员。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高级经理。 2006 年 12 月 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专员、稽核主管、资深稽核员、 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兼内控合规部审计部(二级部)总经 理、审计部总经理。 3 、公司高管人员 张军红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7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 2001 年 1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 2005 年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 公司, 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副总裁, 20 19 年 7 月 18 日起兼任首席信息官。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在湖南省物资贸易 总公司工作; 1999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金融机构部、 机构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机构 业务部高级副经理等职; 2006 年 3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 并兼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我公司督察长, 2016 年 12 月 23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灵玲女士,副总裁,硕士。 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9 月在福建省东海经贸 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 2001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历任副主 任科员、业务经理、高级经理助理; 2005 年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 人力资源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6 年 12 月 23 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马勇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3 年 8 月至 1995 年 8 月在江苏省机械研究设 计院工作。 1998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秘书、高级经理级秘书,高端客户部总经理助理,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建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 2018 年 8 月 30 日加入建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11 月 13 日起任副总裁;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兼 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4 、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简历请参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 、基金经理 龚佳佳先生,硕士。 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10 月在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数量投资部担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201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3 月在工银瑞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担任量化研究员; 2015 年 3 月至 2018 年 5 月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担任研究员、投资经理; 201 8 年 5 月至今在 建信基金管理公司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担任基金经理助理。 2019 年 2 月 22 日 起任建信港股通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 3 月 7 日起任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创业板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梁洪昀先生: 2018 年 6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 龚佳佳先生: 2019 年 3 月 7 日至今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张军红先生,总裁。 赵乐峰先生,总裁特别助理。 梁洪昀先生,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 梁 珉先生,资产配置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 叶乐天先生,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张 戈先生,资产配置及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7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半年度和年度 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 员承诺防止以 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 取利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者利用该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 的交易活动;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 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 2 )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 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 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 4 )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 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 5 )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 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 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 6 )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 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 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 1 )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在董事会下 设立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 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价公司的财务表现,保证公司的 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运行的会计标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金 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另外,在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 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并实 行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 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 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 2 )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 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 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 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 3 )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 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 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 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 5 )监督与内部稽核 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监督、稽核职能,检查、 评价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 监察稽核报告。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 1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 6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成立日期: 2007 年 1 月 2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证监会、证监机构字 [2007]25 号 注册资本: 101.37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 2014 】 629 号 联系人:李蔚 联系电话: 9555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证券行业领先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提供 商,提供经纪、销售和交易、投资银行等综合证券服务。 2007 年 1 月 26 日,公 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由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 4 家国内机构投资者共同发起正式成立。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公司本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1.37 亿元人民币。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2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控股股东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 二、 主要人员情况 银河证券托管部管理团队具有十年以上银行、公募基金、证券清算等金融 从业经验,骨干员工从公司原有运营部门抽调,可为客户提供更多安全高效的 资金保管、产品核算及产品估值等服务。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银河证券托管部于 201 4 年 1 月正式成立,在获得证券监管部门批准获得托 管资格后已可为各类公开募集资金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托管部 拥有独立的安全监控设施,稳定、高效的托管业务系统,完善的业务管理制 度,同时秉承公司“忠诚、包容、创新、卓越”的企业精神,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 四、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银河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 ( 1 )托管业务的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 2 )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保持托管业务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 3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使托管业务稳健运行和受 托资产安全完整,实现托管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4 )不断改进和完善内控机制、体制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提高业务运 作效率和效果。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公司针对资产托管业务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 系,保持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公司审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对开展该业务的相关部门进行稽核检查,评估风险控制措施 的有 效性,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五、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银河证券托管部制定投资监督标准与监督流程,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基 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约定,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履行对托管资产投资运作的监督 职责。 投资监督可以为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主要内容包括:(一)对托管资产的 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进行监督;(二)对托管资产的核算估值是否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督;(三)对 托管资产的资金运用、计提和支付各类费用 等情况进行监督;(四)对托管资产 是否存在透支行为、应收款项是否及时足额到账进行监督;(五)对托管资产的 收益分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托管协议的约定进行监督;(六)其他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约定的监督事项。 公司在对托管资产的投资运作监督过程中,发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相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约定的事项,应当履行通知管理 人、报告监管部门等程序,并持续跟进管理人的后续处理,督促管理人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 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 1 )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 孙志晨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00 ( 2 )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定 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网址: www.ccbfund.cn 。 2 、其他销售机构 (1)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法定代表人: 马勇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66 - 1188 网址: http://www.jrj.com.cn/ (2)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 : 4009200022 网址: www. Licaike.com (3)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 、 02 、 03 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户服务热线: 021 - 5081067 3 网址: http:// www.wacaijijin.com (4)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 1 幢 1 层 101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客户服务热线: 95055 - 9 网址: https://www.baiyingfund.com/ (5)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5399 网址: www.n oah - fund.com/ (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 , www.jjmmw.com (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 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 e howbuy.com (9)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 4000766123 网址 : www.fund123.cn (10)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77 - 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11)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921 - 7755 网址: www.leadbank.com.cn (12)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 - 15 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021 - 8850 网址: https://www.harvestwm.cn (13)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客户服务热线: 95177 网址: http:// www.snjijin.com (14)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法定代表人: 周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7868868 网址: www.chtfund.com (15)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 010 - 56282140 网址: www.hcjijin.com (16) 北京晟视天下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866 网址: www.shengshiview.com (17)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国际大厦 A 座 1504/1505 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19 - 9868 网址: http://www.tdyhfund.com/ (18)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111 - 0889 网址: www.gomefund.com (19)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 ( 西扩 )N - 1 、 N - 2 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法定代表人: 李昭琛 客户服务热线: 010 - 62675369 网址: https://trade.xincai.com/web/promote (20)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 1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21 - 0203 网址: www.windmoney.com.cn (21)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号 1807 - 5 室 法定代表人:张皛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2819 网址: www.chinapnr.com (22)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 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 季长军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9 - 6665 网址: www.buyforyou.com.cn (23)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郑毓栋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18 - 0707 网址: http://www.hongdianfund.com/ (24)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 金田路中洲大厦 35 层 01B 、 02 、 03 、 04 单位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 83999913 网址: http://www.fujiwealth.cn/ (25)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 (26)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法定代表人 : 姚杨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928 - 2 266 网址: https://www.dtfunds.com/ (27)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热线: 020 - 89629066 网址: http://www.yingmi.cn/ (28) 奕丰金融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684 - 0500 网址: https:// www.ifastps.com.cn (29)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热线: 4000 - 618 - 518 网址: https://danjuanapp.com/ (30)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 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法定代表人: 毛淮平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17 - 5666 网址: https:// www.amcfortune.com (3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 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3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 二期 ) 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www.citics.co m (3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zxwt.com.cn (3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51 - 5988 网址: www.bhzq.com (3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3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08 网址: www.csc108.com (3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 6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3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39) 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福田区金田路 430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楼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网址: www.stock.pingan.com (4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99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4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电话: 0431 - 96688 、 0431 - 85096733 网址: www.nesc.cn (42)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6 - 888 网址: www.cgws.com (4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222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 网址: www.essence.com.cn (4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www.htsec.com (4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户服务电话: (+86 - 10) 6505 1166 网址: www.cicc.com (4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其他机构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 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 孙志晨 联系人:郑文广 电话: 010 - 6622888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