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通科技: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时间:2019年11月28日 02:56:08 中财网
注意:本文为公告节选,部分内容省略,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原标题:宝通科技: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2019年11月14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
馈意见通知书(192602号)》所附的《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无锡宝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科技”、“发行人”、“申请人”或“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已会同发行人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申请人律师”、“发行人律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
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具体情况如下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本
回复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算得出
的结果略有不同。



目录

1、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36个月内
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是否够构成重大违

(-----已省略余下内容,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