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增利: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增利: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 年5 月22 日《关于核准银河增 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76 号)的核准, 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 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 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 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公司股东资金、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的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 万元, 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但发起份额认购人(基金管理人股东、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 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 并不用于对投资者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份额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 风险。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 亿元,基金合同 将自动终止,且无法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延期,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 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 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次更新内容仅涉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基金 信息披露事项相关要求的更改。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 年7 月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 2 1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 年6 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为准。 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9 月1 日起执行。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 3 目 录 一、绪 言 ..................................................................................................... 4 二、释 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18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428 六、基金的募集 ............................................................................................... 2456 七、基金合同生效 ........................................................................................... 566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 5863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 7074 十、基金的投资 ............................................................................................... 7175 十一、基金财产 ............................................................................................... 8795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 8896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 94102 十四、基金的费用 ......................................................................................... 96104 十五、基金税收 ............................................................................................. 98106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9107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100108 十八、风险揭示 ........................................................................................... 106114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111117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14119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136141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55159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157161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7164 二十五、备查文件 ....................................................................................... 158165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 4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其他有关规定及《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 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 5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银河增利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 等 10、《基金法》:指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3 年6 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1 年6 月9 日颁布、同年10 月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 年7 月26 日颁布、同年9 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 6 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2014 年7 月7 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于2014 年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 年8 月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 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 7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银河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35、T+n 日:指自T 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T 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 8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基金份额 48、C 类基金份额:指在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 9 5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 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 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 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媒介 57、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58、发起资金:指基金管理人的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和基金经理(指公司内具有基金经理资格人员,包括基金经理之外公 司投研人员)等人员的资金 59、发起资金认购份额的持有期限: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进行锁定,其持有期限不少于3 年(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年提前 终止的情况除外) 60、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1 0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 号15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 号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立达 成立日期:2002 年6 月14 日 注册资本:2.0 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2.5%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2500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500 12.5% 合 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刘立达先生,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金融MBA。2014 年4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88 年至2008 年在中国人民银 行总行工作,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研究局资本市场处 主任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2008 年6 月进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工作,曾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战略发展部 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2016 年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 理。 董事周浩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2018 年8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1 1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上海新江湾城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上海市城市建设 投资开发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副总裁、监事会主席、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 副主席等职,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 年3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连任。曾任职于湖南人 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南省广电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 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付华杰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 年3 月被选举为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投资主管, 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助理,首都机场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 门经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陆地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7 年2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处长、中国银 河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机构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北京安外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董事长秘书,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戚振忠先生,中共党员,企业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17 年2 月被 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大港油田总机械厂技术 员、大港油田局办公室科员、大港油田经济研究所科员,现任中石油集团公司 资本运营部处长。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 年6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第三届、 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 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 长等职。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王建宁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律师。2015 年11 月被选举为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历任国家建设委员会干部,国家经 济委员会外事局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经济联合会国际部干部,日本野村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1 2 证券株式会社总部投资及咨询顾问,全国律协会员法律助理,现任北京德恒律 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2014 年4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 中心主任。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顾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咨询专家、 中国银监会外聘专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 际金融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李笑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2014 年4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 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再保、国开行董事。 监事长李立生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 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中国银 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 组成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金 融工程部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督察长等职。 监事周宇女士,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2018 年8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历任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 部职员,北京华证普惠信息股份有限公司XBRL 应用部业务经理,中国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业务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 责任公司党委(纪检监察)办公室高级经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 任公司证券市场交易结算资金监控中心(统计分析中心)高级经理,中国证券 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调查评价部高级经理,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 纪检委员。 监事赵斌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 年11 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先后任职于北京城建华城监理公司、银河证 券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董事长刘立达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1 3 戈)金融MBA。1988 年至2008 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历任金融研究所国 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研究局资本市场处主任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 2008 年6 月进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曾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 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 2016 年2 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7 年12 月转任董事长。 原总经理范永武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由 董事长刘立达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该事项已经于2019 年5 月30 日对外 公告。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 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和平路营业部副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哈尔滨和平路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中国银 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处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期 间任北京证券业协会秘书长(兼),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 执行总经理,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督察长秦长建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持有中国注册会 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 资格证书,先后在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等行业从事内审、财务、资产评估 等工作。2007 年加入银河基金,先后任监察部监察稽核(内审)、财务部总监、 综合管理部总监。 副总经理钱睿南先生,硕士研究生,18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先后在中国华 融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2 年6 月加入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主管、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监、 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韩晶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17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中国民 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期间从事交易清算、产品设计、投资管理等工作。2008 年6 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债券经理助理、债券经理等职务。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1 4 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2011 年8 月起担任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 年11 月起担任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4 年7 月起担任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3 月起 担任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4 月起担任银河通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2 月起担 任银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3 月起担任银河 鑫月享6 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8 月 起担任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12 月起担任银 河如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1 月起担任银河景行3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家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蒋磊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3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先后在星 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工作。2016 年4 月加入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就职于固定收益部。2016 年8 月起担任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旺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银信添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1 月起担任银河君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睿利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3 月起担任银河君欣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4 月起担任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基金经理、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强化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9 月起担任银河君辉3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2 月起担任银河嘉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8 年6 月起担任银河睿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11 月起担任银河睿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12 月起担任银河如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1 月起 担任银河家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1 5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孙伟仓先生:2013 年7 月至2016 年3 月,杨鑫先生:2016 年3 月至今, 2017 年4 月,韩晶先生,蒋磊先生:2017 年4 月至今。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董事长刘立达先生,副总经理陈勇先生,副总经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 南先生,总经理助理兼战略规划部总监吴磊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韩晶先生, 股票投资部副总监张杨先生,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神玉飞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1 6 12、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 管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1 7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其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者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1 8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 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敬业、诚信和谨慎的原则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协助、接受委托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 风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 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 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1 9 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 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 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 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 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 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 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 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 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 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 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 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 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 度和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2 0 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 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 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 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 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 务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 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 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享 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 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 司相关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 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 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 监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 度的建立,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 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 情况。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2 1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成立时间:1996 年01 月29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114298.4272 万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76 号 联系人:赵姝 联系电话:010-66223695 传真:010-66226045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 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 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 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 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 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证券结算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代销业务;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短期融资券主承销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发展概况: 北京银行成立于1996 年,是一家中外资本融合的新型股份制银行。成立以 来,北京银行依托中国经济腾飞崛起的大好形势,先后实现引资、上市、跨区 域等战略突破。目前,已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南 京、济南、南昌、石家庄、乌鲁木齐等十余个中心城市以及香港、荷兰拥有600 多家分支机构,开辟和探索了中小银行创新发展的经典模式。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2 2 截至2018 年9 月末,北京银行资产达到2.53 万亿元,前三季度实现净利 润166.91 亿元。成本收入比23.34%,不良贷款率1.23%,拨备覆盖率为278.08%, 资本充足率12.03%,各项经营指标均达到国际银行业先进水平,公司价值排名 中国区域性发展银行首位,品牌价值达449 亿元,一级资本排名全球千家大银 行63 位,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业百强,被誉为中国最具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的中型银行。 22 年来,北京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医疗、教育、慈善、赈灾等方面 向社会捐助超过3.5 亿元。凭借优异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金融服务,北京银行 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亚洲十大最佳上 市银行”、“中国最佳城市商业零售银行”、“最佳区域性银行”、“最佳支 持中小企业贡献奖”、“最佳便民服务银行”、“中国上市公司百强企业”、 “中国社会责任优秀企业”、“最具持续投资价值上市公司”、“中国最受尊 敬企业”、“最受尊敬银行”、“最值得百姓信赖的银行机构”及“中国优秀 企业公民”、“最具创新银行”、“最佳互联网金融银行奖”等称号。 2、资产托管部主要人员情况 刘晔女士,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 年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199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具有十 多年银行和证券行业从业经验。曾就职于证券公司从事债券市场和股票研究工 作。在北京银行工作期间,先后从事贷款审查、短期融资券承销、基金销售及 资产托管等工作。2008 年7 月至2012 年9 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 理,2012 年9 月至2014 年12 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4 年12 月起至今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北京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充分发挥作为新兴托管银行的高起点优势,搭建了 由高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团队,内设核算估值岗、资金清算岗、投资运作监督岗、 系统运行保障岗及风险内控岗,各岗位人员均分别具有相应的会计核算、资产估 值、资金清算、投资监督、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业务经验,70% 的员工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2 3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秉持“严谨、专业、高效”的经营理念,严格履行托 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托管 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北京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 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专户理财、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产品体系, 北京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高度认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 监管规章和本行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基金托 管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披露,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北京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设有内控监查岗,配备了 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了业务管 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 进行;业务人员均具备从业资格;业务操作严格实行经办、复核、审批制度, 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 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未经授权不得查看;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 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系统自动化操作, 防止人为操作风险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2 4 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 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 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刘立达 网址: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郑夫桦、徐佳晶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院A-F座三层(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郭森慧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108 号光华大厦西座三楼(邮编: 510620)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206 号三层 电话:(0451)82812867 传真:(0451)82812869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2 5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01 号3 楼南京银河证券江东中路营业部内(邮编: 210019)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6F(邮编:518046)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2 6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1,或拨打当地咨询电话 网址:www.cib.com.cn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 号A 座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7)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南城路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何茂才 电话:(0769)23394102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8)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2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昇荣 客户服务电话:95302 网址:www.njcb.com.cn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2 7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2005 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2 8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李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2 9 (1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1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或95579 网址:www.95579.com (18)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57 楼 法人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8075 传真:(021)68777723 联系人: 汪明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19)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3 0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邓鹏怡 客户服务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com (2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 号投资广场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21)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2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3 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 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6 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肖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2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 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3 2 (2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 至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21)20655183 传真:(0591)87841150 联系人:王虹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2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20 层经纪业务管理 部(邮编:100125)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68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28)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 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0205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2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3 3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 号1 号楼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3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 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A 座41 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3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1 栋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 号富凯大厦B 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 号新盛大厦B 座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3 4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jijin.txsec.com (3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姜志伟 电话:(0451)87765732 传真:(0451)8233727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3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联系人:周一涵 网址: stock.pingan.com (3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3 5 网址:www.cindasc.com (36)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媖 电话:(024)22955449 传真:(024)22955530 联系人:贾丽媛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3355 网址:www.wxzq.com (3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38)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18 层-21 层及第04 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 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04、18 层 至21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电话:0755-82026907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3 6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3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 号投行大厦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5838701 客服中心: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 号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7008,021-53686200-7008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4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3 7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4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法人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联系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号码:(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4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 号财智中心B1 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范超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4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炯洋 联系人:李进 电话:(021)65080566 传真:(028)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95584、4008-888-818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3 8 网址:www.hx168.com.cn (46)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 号华远华中心4、5 号楼 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 号盘古大观40 层 法人代表:高利 电话:(010)59355807 传真:(010)56437013 联系人:程博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47)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28 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293 联系人: 杨莉娟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 网址: www.cfsc.com.cn (48)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 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电话:(025)58519523 传真:(025)83369725 联系人:王万君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3、第三方独立销售机构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3 9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浦东新区峨山路613 号6 幢551 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 弄37 号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 www.huaan.com.cn (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南大道3588 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www.jjmmw.com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 号2 幢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 号裕景国际B 座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泛利大厦1002 室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4 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 号保利广场18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址:licaike.hexun.com (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 号 民建大厦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 栋10 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企大厦C 座9 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t.jrj.com.cn (9)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 号院5 号楼3201 内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1)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 号五栋大楼C 座702 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4 1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2)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 号1 幢9 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联系人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网址:www.niuji.net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13)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 号2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8 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4)品今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 号4 号楼40 层46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 号北京财富中心A 座46 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075-6663 网址:www.pjfortune.com (1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 号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 号中达广场201 室 法定代表人:盛大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网址: www. leadfund.com.cn (16)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 号东亚银行大厦1307 室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4 2 法定代表人:周泉恭 客户服务电话:(021)61600500 网址: www.rffund.com (17)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 号1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1801 号凯科国际大厦7 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 fund.bundtrade.com (18)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 号3 层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 弄2 号楼B 座6 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 www.91fund.com.cn (19)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0)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12 号惠恒集团二期418 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2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 号16 楼B 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4 3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2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 楼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23)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 号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 号凯石大厦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户服务电话:4000-178-000 网址: www.lingxianfund.com (24)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 区4 楼A506 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网址: www.dtfunds.com (25)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 号1 号楼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网址: www.jimufund.com (26)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6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6-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4 4 (27)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 号2 号楼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A 座5 层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客户服务电话:010-59336512 网址:www.jnlc.com (28)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 号(锦昌大厦)1 幢10 楼1001 室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2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 号高地中心1101 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566 网址: www.pyfund.cn (30)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 号五层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 号嘉盛中心30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3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 号11 层1108 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32)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鹭江道2 号第一广场15 楼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4 5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0-777 网址:www.xds.com.cn (33)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 号2 栋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 座303 法定代表人:王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34)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 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 号楼1119 法定代表人:许现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1-500-882 网址:www.lanmao.com (35)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 城(一期)第七 幢23 层1 号4 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户服务电话:(027)87006003 (36)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 室 法定代表人:陈刚 客户服务电话:(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37)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 号C 座六层605 室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38)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 号4 层401-15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4 6 法定代表人:陈超 客户服务电话:95118/400-098-8511 网址:jr.jd.com (3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 号2 号楼615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 号北美广场A 栋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40)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 号14 层 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 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 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41)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 号1 幢2 楼268 室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42)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 号07 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网址:www.cmiwm.com (43)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 号楼701 内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 号楼701 内09 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4 7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4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 号院6 号楼2 单元2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 号院6 号楼2 单元21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danjuanapp.com (45)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 号11 楼B 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 号11 楼B 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46)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 号5 层01、02/03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 号5 层01、02/03 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户服务电话:400-025-6569 网址:www.wacai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47)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 号楼1 层南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 号楼1 层南部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客户服务电话:400-855-7333 (48)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4 8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客户服务电话:400-0411-001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49)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666 号H 区(东座)6 楼A3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扬路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32 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3 网址:www.msftec.com 4、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 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公布 名单为准。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39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4 9 经办律师:刘佳 、张兰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 号30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 号30 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小骏、冯适 联系人:胡小骏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5 0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5 1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核准文件: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676 号 核准日期:2013 年5 月22 日 (一)基金类型与存续期间 1、基金类型:债券型发起式基金 2、存续期间:不定期 3、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二)募集方式和场所 本基金将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售。场外发售渠道为基金 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场内发售渠道为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上海证券账户下,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 额登记在开放式基金账户下。两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 务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登记系统、账户之间的转换。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本《招募说明书》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 公告。 (三)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 (四)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具体时间由基金 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约定(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代销机构相关公告)。 (五)募集规模 本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5000 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5000 万元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5 2 人民币,其中,使用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机构、人员承诺持有认购份额的期限不少于三年。期间份额不能赎回。 认购份额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在上述期限内离职的,其持有期限的承诺 不受影响。 (六)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A 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称为C 类基金份额。 2、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 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 间不得互相转换。 (七)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5000 万份。其中,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 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份额不少于1000 万份。 (八)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及计算公式、认购费用 1、发起资金认购 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基金基金经理认 购本基金的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2、基金份额初始面值: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3、认购价格:初始面值 4、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 收取认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 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场内、场外采用相同的认购 费率。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5 3 5、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 差别的认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 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 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 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 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 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 率如下: 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0.24% 50 万元(含)-200 万元 0.16% 200 万元(含)-500 万元 0.08% 500 万元(含)以上 1000 元/笔 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 50 万元以下 0.60% 50 万元(含)-200 万元 0.40% 200 万元(含)-500 万元 0.20% 500 万元(含)以上 1000 元/笔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 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6、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本基金将采用外扣法计算认购费用。其中: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5 4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场外认购的有效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小数点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场内认购的有效份额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按每份基金的认购价格折回 金额返还投资人,折回金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小数点2 位以后的部 份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和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某投资人(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如果 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3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 = 10,000/(1+0.24%)= 9,976.06元 认购费用 = 10,000-9,976.06 = 23.94元 认购份额 =(9,976.06+3)/1.00 = 9,979.06份 如果投资人是场外认购,则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为9,979.06 份;如果 投资人是场内认购,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为9,979 份,其余0.06 份对应的(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