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时间:2019年12月02日 00:19:39 中财网

原标题:成都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成都燃气




发行人




公司



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144号
]
)(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141号
]
)、《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4]11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

[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
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
[2018]142号)、《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

[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
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
[2018]40号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
实施细则》(上


[2018]41号
)(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
相关


组织
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
初步询价和
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上交所
”)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以下简称
“申购平台
”)
进行

申购平台网址为

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


于网下发行电子化
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布的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

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
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布的《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
投资者
重点
关注
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
具体内容
如下:


1、发行人

保荐
机构(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中信建投
证券



“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
)”

)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

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



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45元
/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
投标
询价




投资者请按
10.45元
/股在
2019年
12月
3日

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9年
12月
3日

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
对所有符合条件的
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
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
报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
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
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于
2019年
12月
5日

T+2日)
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年
12月
5日

T+2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
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
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



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
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认真阅读本公告



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证券日报》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
公告》




重要提示


1、
成都燃气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8,889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以下简


本次发行


)的申请
已获
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
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9]2302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燃气
的股
票简称为

成都燃气



股票代码为

603053”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上申购简
称为

成燃申购



网上申购代码为

732053”





2、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
限售
A股
股份
或非限售存托凭证
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
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
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符合条件的网
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

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
查询的时间为
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
个交易日
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
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服务
-IPO业务专栏中
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网下
IPO系统用户手册
_申购交易员分册
》等相关规
定。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8,889万
股,
全部为新股,不
进行
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6,222.30万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666.70万
股,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
30.00%。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
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9年
11月
27日

T-4日

完成。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
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45元
/股
,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

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2)
20.6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
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10.45元
/股对应的
发行人
2018年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定价日前一个月
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

于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均值。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92,890.05万
元,扣除发行
费用
2,293.44万
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90,596.61万
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
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90,596.61万
元。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T日(
2019年
12月
3日
),任一配售对象只
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9年
12月
3日

T日)
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10.45元
/股
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
件的报价)的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提交有效
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

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


中被标注为

有效报价


的配售对象。

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
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
10.45元
/
股填报一个申购
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

拟申购数量


,且
不得超过
550万股。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
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
但以最后一次
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

有效
报价


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
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
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
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
号码(
上海


银行收付款账户
/
账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备案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
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
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
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
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
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
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9年
12月
3日

T日)
9:30-11:30、
13:00-15:00。



2019年
12月
3日

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9年
11月
29日

T-2日)前
20个交易日(含
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
股份或
非限售存托凭证
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
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
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
及非限售存托凭证
市值(以下
简称

市值


)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19年
11月
29日

T-2日)

20个交易日(含
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

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
多个证券账
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



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万元以上(含
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
购,每
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
个申购单位为
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
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26,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
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
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
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
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9年
12月
5日

T+2日)当日
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网下初步配售
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披露的初步
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
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9年
12月
5日

T+2日)公告的《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
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
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
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
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
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19年
12月
3日

T日)
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
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19年
12月
3日

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于
2019年
12

4日

T+1日)在《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
及中签率公告》
(以下简



网上申购
情况及中签率
公告




中披露
。有关

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

一、(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
网上、网下
发行
的股票
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期安排。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
的中止情形详见

六、中止发行情况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2019年
11月
25日
登载于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本次发行的
招股意向

全文及相关资料。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上及时公告,敬请投
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成都燃气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申购平台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本次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不超

8,889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的行为


网上、网下申购日


2019年
12月
3日


QFII


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
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8,889万
股,本
次发行仅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6,222.30万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666.70万
股,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
30.0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45元
/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2)
20.6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
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
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92,890.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293.44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90,596.61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90,596.61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9年
12月
3日

T日)
15:00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19年
12月
3


T日)
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
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50倍、低于
100倍(含)
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的
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超过
100倍的
,回拨比例为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倍的,回拨
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
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
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
2019年
12月
4日

T+1日)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9年
11月
25日
(周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摘要》等相关
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T-5日


2019年
11月
26日(周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截止日(当日
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
12:00
前)


T-4日
2019年
11月
27日(周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15:00


初步
询价截止日


T-3日
2019年
11月
28日(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T-2日
2019年
11月
29日(周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9年
12月
2日(周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9年
12月
3日(周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15:00,当日
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11:30,
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9年
12月
4日(周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9年
12月
5日(周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19年
12月
6日(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9年
12月
9日(周一)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
T日为网上网下
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及
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
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2019年
11月
27日

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

。截至
2019年
11月
27日

T-
4日)
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收到
2,708家网
下投资者管理的
7,289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
1.45元
/股
-
10.49元
/股,申报总量为
3,997,480万股。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详见附表。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北京
德恒
律师
事务所
律师
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有
17家网下投
资者管理的
31个配售对象未按《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以下简称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的要
求提交承诺函等关联关系核查资料,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及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该类配售
对象的名单见附表

初步询价报价
情况


中被标注为

无效报价
1


的配售对象。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的见证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初步询
价的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进行了关联关系核查,有
1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7
个配售对象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
规定的禁止配售情形,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其报
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该类配售对象名
单见附表

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中被标注


无效报价
2”

的配售对象。



(三)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上述无效申购
报价后,共
2,690家网下
投资者管理的
7,241个配售对象,
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其申购总量为
3,971,08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
638.20倍。参与询价的私募基金投资者全部已
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了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

上述
2,690家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报价中位数(元
/股)


报价加权平均数(元
/股)


网下投资者


10.45


10.45


公募基金


10.45


10.45




(四)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经上述剔除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符合条件
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
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
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



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
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
可低于
1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
10.45元
/股的初步
询价申报予以剔除,对于申报价格为
10.45元
/股的配售对象报价不做剔除。

2家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2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被剔除的申购量占本次初步询价
申报总量的
0.03%。该类配售对
象名单见附表

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中被标注为

高价剔除


的配售对象。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
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如下:





报价中位数(元
/股)


报价加权平均数(元
/股)


网下投资者


(已剔除最高部分报价)


14.25


14.25


公募基金


(已剔除最高部分报价)


14.25


14.25






)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
申购数量、
发行人
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
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
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45元
/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
10.45元
/股,亦为无效报
价,具体
名单详见附表

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中被标注为

低于发行价


的配

对象。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及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部分后,申报
价格不低于
10.45元
/股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
资者数量为
2,684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
7,235个,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
3,967,930万股,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
表中备注为

有效报价


的配售对
象。有效
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
资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
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
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
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
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成都燃气
所属行业为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D45),
截至
2019年
11月
27日

T-4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3.01倍。



与公司主营业务比较接近的上市公司有
深圳燃气

重庆燃气

新天然气


州燃气

佛燃股份

,上述
可比上市公司
2018年
平均
静态市盈率为
39.68倍,具体
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9年
11月
27日

20个交易
日均价(含当日)(元
/股)


2018年每股收
益(元
/股)


2018年静态市
盈率(倍)


601139.SH


深圳燃气

8.00


0.3411


23.45


600917.SH


重庆燃气

7.68


0.1884


40.76


603393.SH


新天然气

28.65


1.3152


21.78


600903.SH


贵州燃气

15.92


0.1851


86.01


002911.SZ


佛燃股份

16.36


0.6196


26.40


平均值


39.68




数据来源:
Wind,数据截至
2019年
11月
27日




本次发行价格
10.45元
/股对应的
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摊
薄后市盈率为
22.99倍,
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定价日前一个月行业平均
静态市盈率,

于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均值。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的投资者



2,684家,

管理的配售对象
共计
7,235个,
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
3,967,93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
为有效报价及有效申购数量。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



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
称、证券账户名称及代码、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
2019年
11月
26日

T-5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
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
信息为准,未在上述期间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因配售对象信
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二)网下申购流程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
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
2019年
12月
3日

T日)
9:30-15:00通
过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录入申购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10.45元
/股,
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
报价所对应的

拟申购数量



且不得
超过
550万
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
400万股,且应为
10万股的整数倍)。网下投资
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
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
准。



2、网下投资者在
2019年
12月
3日

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
2019年
11月
25日

T-6日)刊登的《发
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
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
2019年
12月
5日

T+2日)刊登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9年
12月
5日

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
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
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
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
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
2019年
12月
5日

T+2日)
16:00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
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
资金应当于
2019年
12月
5日

T+2日)
16:00前到账。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
×申购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
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
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
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

http://www.chinaclear.cn)

服务支持
-
业务资料
-
银行账户信息



栏目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




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QFII结算
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


,其中,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
QFII结算
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



中的相关账户仅
适用于
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
QFII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
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
603053,若不
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

B123456789603053”

,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
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
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款项
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
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
2019年
12

9日

T+4日)在《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
“《
发行结果公告

”)
中予以披露

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
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
T+2日
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
配股份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
额,
2019年
12月
9日

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
=配售对
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
-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
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
北京
德恒
律师
事务所
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
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
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5%以上(含
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发行中,已参与网
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网上
申购新股。拟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报备
配售对象账户及其关联账户。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



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9年
12月
3日

T日)
9:30-11:30、
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2,666.70万
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
2019年
12月
3日

T日)
9:30

11:30,
13:00至
15:00)将
2,666.70万


成都燃气


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
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

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0.45元
/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

成燃申购


;申购代码为

732053”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
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
除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9年
11月
29日

T-2日)前
20个交易日(含
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
及非限售
存托凭证
市值
1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
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
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
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的

账户持有人名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日日终为准。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
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

1万元以上(含
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
申购单位,不足
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股,申购
数量应当为
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同
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26,0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
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
持有人名称


相同且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
计算市
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非限售
A股股份
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
发生司法冻
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
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
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股,超过
1,000股的必须是
1,000股的整数倍,但不
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26,000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确定的申购上限
26,000股的新股申购,
上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
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
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
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
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
无效申购。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
及非限售存托凭证
市值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在
2019年
11月
29日

T-2日)前
20个交易日(含
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
及非限售存托凭证
市值日均
1万元以上(含
1万元)。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
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
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
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9年
12月
3日

T日)前在与
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
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
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
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回拨后),则
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回拨后),上交所按
照每
1,0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
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1,000股。




中签率
=(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9年
12月
3日

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
按每
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
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
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9年
12月
4日

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
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9年
12月
4日

T+1日)在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
告》
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9年
12月
4日

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
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9年
12月
5日

T+2
日)将在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刊登的《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9年
12月
5日

T+2日)公告的《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
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
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
2019年
12月
6日

T+3
日)
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截至
T+3日
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
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
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十一)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处理



2019年
12月
5日

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
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
具体情况请见《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
网下申购
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
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
行人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
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
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
2019年
12月
9日

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
扣除保荐承销费后
一起划给发行人,发
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投资者网
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罗龙


联系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
19号


联系人

熊莉娜


联系
电话:
028-87059930



传真:
028-8777632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号凯恒中心
B座
10层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电话

010-86451551、
010-86451552


传真

010-85130542








发行人: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12月
2日



(此页无正文,为《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之盖章页)


C:\Users\ligq\Desktop\新建文件夹\2019年\成都燃气IPO\4-发行申请文件\修改定稿版\lzh-盖章页\发行公告【发】.jpg














发行人: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之盖章页)


C:\Users\ligq\Desktop\新建文件夹\2019年\成都燃气IPO\4-发行申请文件\修改定稿版\lzh-盖章页\发行公告【主】.jpg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代码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
格(元)

申购数
量(万股)

备注

1

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B880578853

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45

550

有效报价

2

黄劲平

A155356619

黄劲平

10.45

550

有效报价

3

郭栋梓

A277301340

郭栋梓

10.45

550

有效报价

4

李春安

A371683926

李春安

10.45

550

有效报价

5

郑国富

A265482951

郑国富

10.45

550

有效报价

6

上海泉汇实业有限公司

B880825991

上海泉汇实业有限公司

10.45

550

有效报价

7

李卫萍

A483102128

李卫萍

10.45

550

有效报价

8

冯斌

A168499002

冯斌

10.45

550

有效报价

9

邹臣聪

A480594821

邹臣聪

10.45

550

有效报价

10

刘伟

A514856086

刘伟

10.45

550

有效报价

11

李培英

A612989607

李培英

10.45

550

有效报价

12

姜浩

A354097612

姜浩

10.45

550

有效报价

13

张达

A463079761

张达

10.45

550

有效报价

14

上海康利工贸有限公司

B880036097

上海康利工贸有限公司

10.45

550

有效报价

15

冯文希

A119705650

冯文希

10.45

550

有效报价

16

吴仲毅

A447037165

吴仲毅

10.45

550

有效报价

17

杭州佳圆进出口有限公司

B883333252

杭州佳圆进出口有限公司

10.45

550

有效报价

18

邓晓云

A217949628

邓晓云

10.45

550

有效报价

19

北京中昊泰睿投资有限公司

B882812936

北京中昊泰睿投资有限公司

10.45

550

有效报价

20

王京

A122515593

王京

10.45

550

有效报价

21

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B881695666

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10.45

550

有效报价

22

肖万红

A289077622

肖万红

10.45

550

有效报价

23

张传裕

A301509602

张传裕

10.45

550

有效报价

24

韩延晋

A246245297

韩延晋

10.45

550

有效报价

25

刘维聪

A412525044

刘维聪

10.45

550

有效报价

26

刘志强

A177193273

刘志强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0.45

550

有效报价

27

刘永忠

A464033718

刘永忠

10.45

550

有效报价

28

张谨

A484753090

张谨

10.45

550

有效报价

29

周卫军

A151443723

周卫军

10.45

550

有效报价

30

樊水娥

A493471299

樊水娥

10.45

550

有效报价

31

金译平

A327747184

金译平

10.45

550

有效报价

32

何哨

A421350715

何哨

10.45

550

有效报价

33

姚杨

A240327949

姚杨

10.45

550

有效报价

34

吕一航

A839443399

吕一航

10.45

550

有效报价

35

张雪莲

A205449122

张雪莲

10.45

550

有效报价

36

曹和平

A139716558

曹和平

10.45

550

有效报价

37

金寿福

A137684668

金寿福

10.45

550

有效报价

38

杨荣生

A627780229

杨荣生

10.45

550

有效报价

39

刘清清

A651418414

刘清清

10.45

550

有效报价

40

虞海娟

A309492333

虞海娟

10.45

550

有效报价

41

何振亚

A322520998

何振亚

10.45

550

有效报价

42

童磊

A139966797

童磊

10.45

550

有效报价

43

杨祥

A116253558

杨祥

10.45

550

有效报价

44

郭志辉

A372698920

郭志辉

10.45

550

有效报价

45

赖渊峰

A226908464

赖渊峰

10.45

550

有效报价

46

韩燕煦

A190233563

韩燕煦

10.45

550

有效报价

47

汪向农

A463321663

汪向农

10.45

550

有效报价

48

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


B880258660

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10.45

550

有效报价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代码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
格(元)

申购数
量(万股)

备注

49

何蔚

A222752455

何蔚

10.45

550

有效报价

50

陈巧云

A486085707

陈巧云

10.45

550

有效报价

51

陈雪明

A268803888

陈雪明

10.45

550

有效报价

52

方武

A762080123

方武

10.45

550

有效报价

53

深圳前海厚生资产管理有限公


B882311113

深圳前海厚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厚
生稳赢七号私募投资基金

10.45

550

有效报价

54

深圳前海厚生资产管理有限公


B882210731

深圳前海厚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厚
生稳赢八号私募投资基金

10.45

550

有效报价

55

陈文新

A284889120

陈文新

10.45

550

有效报价

56

阮水龙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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