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重要提示 1、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9 年11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宝 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0号) 进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 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 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投资股 指期货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合规风险、人员流失风险、本基金特 有的投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5、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 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 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 产所产生的现金流或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可能面临 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 、 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等。 6、本基 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债 券型基金 。 7、本基金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 可能低于发售面值,基金投资可能出现亏损。 8、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9、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0、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 1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马永红 总经理:杨凯 成立时间: 2001 年 5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 2001 〕 9 号 联系人:邹明睿 电话: 0755 - 83276688 传真: 0755 - 83515599 2 、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 本基金管理人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1 〕 9 号文批准发起设立, 现有股东包括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其中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基金管理人 75% 的股权,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 限公司持有 25% 的股权。 公司设置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 会、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产品委员会、固有资金管理委员会和估值委员会, 并设置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量化投资部、海外投资部、研 究部、创新业务部、风险管理部 、集中交易部、产品规划部、渠道业务部、机 构业务部、市场营销部、互联网金融部、基金运营部、信息技术部、监察稽核 部、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北京业务部、上海业务部和成 都业务部等 23 个部室。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三十一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宝盈鸿利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宝盈科技 30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先进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转型动力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祥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宝盈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宝盈国家安全战略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宝盈互联网沪港深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 盈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人工智能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 安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颐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 聚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品牌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宝盈盈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融源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宝盈聚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主要人员情况 1 、 公司 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 )董事会 马永红先生,董事长。 曾任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员、科长、处长、 高级会计师、总会计师等职务;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总 经理 。现任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李文众先生,董事。 曾任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市支行解放中路办事处 职员 ; 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信托投资公司委托代理部、证券管理部经理;成都工商信 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 宝盈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巡视员;宝 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恪先生,董事。 曾任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职员、部门总经 理助理 。现任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 ( 主持工作)。 刘洪明先生,董事。 曾任 天津师范大学 助教 ;中亚证券天津业务部 部门经 理 ;中化集团战略规划部 职员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 经理、财富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兼财富管理中心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 现任中国对 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 张苏彤先生,独立董事。 曾任职 于陕西重型机器厂 、 陕西省西安农业机械 厂 、 陕西省西安农业机械厂 、 陕西财经学院 、 西安交通大学 。 现任中国政法大 学商学院高层管理教育中心( EEP )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财务会计系教 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务会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会计学会会员( CFE )兼北京 分会副会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法务会计师认证项目专家小组副组长,北京注 册会计师协会法律专家小组副组长,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 文评议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项 目同行评议专家。 廖振中先生,独立董事。 曾任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现任 西南财经大 学法学院副教授 , 四川诚方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成都市传媒集团新闻实业有 限公司外部董事,乐山市嘉州民富村镇银行独立董 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专 家调解员,四川省住建厅海绵城市设计专家委员会成员。 王艳艳女士,独立董事。 曾任 美国休斯敦大学 博士后; 厦门大学财务与会 计研究院助理教授 ;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现任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徐加根先生,独立董事。 曾任职 于中国 石化。 现任西南财经大学 教授 、金 融创新与产品设计研究所副所长。 杨凯先生,董事。 曾任 湖南工程学院教师 ; 振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 理 ;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总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部总监、公司 总经理助理、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 现任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经营管理层董事。 ( 2 )监事会 陈林 先生 ,监事会主席。 曾任 中铁二局会计员、项目财务主管、云南分公 司财务科长、机电公司财务部长、副总会计师;中曼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铁二局地产集团郫县项目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铁置业长沙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成都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现任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内控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王法立先生,监事。 曾任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财富管理中心管 理部产品经理、投资管理部信托经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现 任 中国对外经济 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事业部 - 股权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 魏玲玲女士,监事。曾任职于深圳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深圳 振华路营业部。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总经理。 汪兀先生,监事。曾任职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融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 。 现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风 险管理部总经理。 ( 3 )高级管理人员 马永红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杨凯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邹纯余先生,副总经理。曾任职于中铁二局、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现 任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 葛俊杰先生,副总经理。曾任深圳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科员 ; 深圳市政 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主任科员 、副处长 ;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总 经理办公室主任、专户投资部总监、投资经理 。 现任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 总经理。 张磊先生,督察长。 曾任职 于广东茂名石化公司 、 新疆邮政储汇局 、 新疆 邮政局 、 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石上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现任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纪委书记。 张献锦先生,首席信息官。曾任职于铁道部株洲车辆厂、深圳大学通信技术 研究所、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宝 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兼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2 、拟任基金经理简历 吕姝仪女士 ,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 2012 年 7 月至 2013 年 9 月在中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投资经理助理, 2013 年 10 月至 2015 年 9 月在民生加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债券交易员, 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月在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基金业务部任基金经理。 2017 年 12 月加入宝盈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任 投资经理,现任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 、本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 杨凯先生(主席):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葛俊杰先生(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志梅女士(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宝盈泛沿 海区域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邓栋先生(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宝盈安泰短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颐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融源可 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宝盈聚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刘李杰先生(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宝盈策略 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肖肖先生(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宝盈品牌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魏玲玲女士(委员):宝盈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总经理。 李颖女士(秘书):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秘书。 4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号 电话: 0755 - 83199084 传真: 0755 -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 年 4 月 8 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 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 股,并于 2002 年 3 月成功地发行了 15 亿 A 股, 4 月 9 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 代码: 600036 ),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 2006 年 9 月又 成功发行了 22 亿 H 股, 9 月 22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 3968 ), 10 月 5 日 行使 H 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 亿 H 股。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总资产 71,931.81 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5 .09 % ,权重 法下资本充足率 12.60% 。 20 02 年 8 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 2005 年 8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 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 团 队 、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包业务团队、 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 7 个职 能团队,现有员工 83 人。 2002 年 11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 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 格上市银行; 2003 年 4 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 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 QFII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 QDII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 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 试点 存 托人 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 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 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 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 “网上托管银行系统”、 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 6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 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 国内首个托管大数 据平台,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 、 第一只信 托资金计划 、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 到 账、 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 基金、 第一只红利 ETF 基金 、第一只“ 1+N ”基金专 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 单 TOT 保管 ,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 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 四度蝉联获《 财 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2016 年 6 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 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7 月荣膺 2016 年中国资产管理“金 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 年 6 月招商 银行 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 ”荣获《银行家》 2017 中国金融创新 “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 ; 8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 银行家 》“中国年度 托管银行奖”。 2018 年 1 月招商 银行 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 获 2016 - 2017 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 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 3 月荣膺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 基金托管银行”奖; 5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 银行家 》“中国年度托管银 行奖”; 12 月荣膺 2018 东方 财富风云榜 “ 2018 年度最佳托管银行”、“ 20 年最值 得信赖托管银行”奖。 2019 年 3 月 招商银行 荣获《中国 基金报》 “ 2018 年度 最佳 基金 托管银行 ” 奖; 6 月 荣获《 财资 》 “中 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托 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 招商银行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 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 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 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 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 招商银行 行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 行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 行副行 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汪建中先生, 招商银行 副行长。 1991 年加入本行; 2002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2 月历任本行长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 长,佛山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长; 2013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本行业务 总监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任公司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 户部总经理; 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北京分行行长; 2017 年 4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 2019 年 4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 姜 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 中国 农业 银行 黑龙江省 分行, 华 商银行, 中国 农业 银行 深圳市 分行 ,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 2002 年 9 月加盟招商银 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 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 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 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 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479 只证券投资 基金。 (二)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 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 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 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 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 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二)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团队,负责部门内部风险 预防和控制; 三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 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三) 内部控制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 和岗位。 ( 2 )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 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作为内部控制 的核心,体现“内控 优先”的要求。 ( 3 )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 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 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 4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 控制约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 5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 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 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 修订和完善。 ( 6 )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 托管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 , 包 括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 ( 7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 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 8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 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 内部控制措施 ( 1 )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 品受理、会计核算、资金 清算、 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 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 2 )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 会计核算双人双岗、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 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 3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 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 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 4 )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 的客 户资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 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 5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 双责、机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 办公网、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 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 全。 ( 6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 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 储备机制,有 效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 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 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 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 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 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 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5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马永红 总经理:杨凯 成立日期: 2001 年 5 月 18 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400 - 8888 - 300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 0755 - 83515880 联系人:李依、梁靖 公司网站: www.byfunds.com 2 、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本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以及 基金管理人网站 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信息或 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并在 基金 管理人网站公示 。 (二)其他相关机构 1 、登记机构 登记机构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5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马永红 电话: 0755 - 83276688 传真: 0755 - 83515466 联系人:陈静瑜 2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电话: 021 - 51150298 传真: 021 - 51150398 3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联系电话: 021 - 23238888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罗佳 联系人:罗佳 四、基金的名称 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取得超越 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 市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开 发行的 次级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 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 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或 注册 上市的股票)、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等)、同业 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国债期货 、 股指期货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 本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 股票 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 - 45% 。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 和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 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其中 ,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或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 更的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做出相应调整 。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在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确定大类资产配 置比例,通过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获取稳定收益,适度 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增强 产品收益 。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股票 投资策略 、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和 股指期货 投资策略 五 个部分组成。 1 、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以宏观研究、行业研究、公司研 究三个维度为决策出发点,结合估值研究、投资者行为研究,自上而下确定组 合整体杠杆率以及货币类、利率类、信用类、 权益资产的配置比例。 2 、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 1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资产配置策略、行业配置策略、公司 配置策略。 1 )债券资产配置策略。组合杠杆率及货币类、利率类、信用类债券的配置 比例决策主要参考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 ① 宏观经济变量(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增长及价格类数据、货币政策及 流动性、行业周期等)、流动性条件、行业基本面等研究; ② 利率债及信用债的绝对估值、相对估值、期限结构研究; ③ 宏观流动性环境及货币市场流动性研究; ④ 大宗商品及国际宏观经济、汇率、主要国家货币政策及债券市场研究。 2 )行业配置策略。基于产业债、地产债、城投债不同的中观及微观研究方 法,并结合行业数据分析、财务数据分析、估值分析等研究,本基金以分散化 配置模式为基础,实现组合在不同行业信用债券的构建及动态投资管理。本基 金将根据行业估值差异,在考虑绝对收益率和行业周期预判的基础上,合理地 决定不同行业的配置比例。 3 )公司配置策略。基于公司价值研究的重要性,本基金将根据不同发行人 主体的信用基本 面及估值情况,在充分考虑组合流动性特征的前提下,结合行 业周期研究,甄别具有估值优势、基本面改善的公司,以分散化配置模式为基 础策略。 ( 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收 益率利差分析、公司基本面分析、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 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 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 3 )可转换债券(含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行业研究、公司研究可转债估值模型分析,本基金在一、二级市场投 资可转换债券( 含可交换债券),主要的投资策略包括行业配置策略、个券精选 策略、转股策略、条款博弈策略等。 3、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选择基本面良好、流动性高、风险低、具有中长期上涨潜力的 股票进行分散化组合投资,控制流动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追求股票投资组 合的长期稳定增值。 ( 1 ) 使用 定量分析的方法,通过财务和运营数据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初步 筛选出具备优势的股票作为备选投资标的。本 基金 主要从盈利能力、成长能力 以及估值水平 等 方面对股票进行考量。 ( 2 ) 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深入调研上市公司,并基于公司 治理、公司发展战略、 基本面变化、竞争优势、管理水平、估值比较和行业景 气度趋势等关键因素,评估上市公司的中长期发展前景 、 成长性和核心竞争 力,进一步优化备选投资标的。 4、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 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 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 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 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 险、对冲特殊情 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 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和流动性管理为目的,在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 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7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30% 中证全债指数是 中证 指数 有限 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 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样本券由沪深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上 市、信用级别投资级以上、 剩余期限 1 年以上 的国债、金融债及信用债组成 。 沪 深 300 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市指数,该指 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的市场覆盖、抗操纵性强,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 场影响力。 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投资者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 特征, 合理 地衡量比较 本 基金的业绩表现。 若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 较基准 推出,或者 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 基准不再适用或本业绩比较 基准的构成因子停止发布 或 变更名称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在 与 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 部门 要求履行 适当 程序后 可 变更业绩比较基 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及时 公告 。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 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债 券型基金 。 十一、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 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 诉讼费 或 仲裁费;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 、 期货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 0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 E×0.6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 日 计提 ,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 于次 月 初 五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 日 等 , 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 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 E×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 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 于次 月 初 五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 支付 日期顺延。 费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 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 、 销售服务费 本 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30 % 。 本 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 。 本基金 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 C 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 年费率 计提 , 计算方法如下: H= E× 0. 3 0% ÷ 当年天数 H 为 C 类 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 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 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 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 于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 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 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扣划后,基金管理 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中第 4 - 1 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 在 认购时收取认购费, C 类 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 认购费, 而是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 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费用类别 费率(设认购金额为M) 认购费 M<100万 0.60% 10 0 万 ≤M< 2 00 万 0.40% 2 0 0 万 ≤M< 5 00 万 0.20% M≥500 万 固定费用 1000 元 / 笔 本 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 投资人 承担,并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 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 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 在申 购时收取 申 购费, C 类 基金份额在 申 购时不收取 申 购费, 而是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的 申 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费用类别 费率(设申购金额为M) 申购费 M<100万 0.80% 10 0 万 ≤M<200 万 0.50% 2 0 0 万 ≤M<500 万 0.30% M ≥500 万 固定费用 1000 元 / 笔 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 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 费用。投资人重复申购的,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与 C 类 基金份额的 赎回费率分别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该类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费用类别 费率 A类基金份额 赎回费 持有期限<7日 1.50% 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7日≤持有期限<30日 0.75% 30日≤持有期限<90日 0.50% 75%计入基金资产 90日≤持有期限<180日 0.50% 50%计入基金资产 持有期限≥180日 0% -- C类基金份额 赎回费 持有期限<7日 1.50% 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7日≤持有期限<30日 0.50% 持有期限≥30日 0% --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未归入基金 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019 年 1 2 月 4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