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乐臻定开混合:关于降低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降低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降低博时乐臻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将其管理费率由 年费率 1.00%调整为 0.80%,托管费率由年费率 0.20%调整为 0.15%。《博时乐臻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修订情况如下: 将《基金合同》中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标准和支付方式”由原来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月初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月初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修订自 2019年 12月 5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2月 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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