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FOF):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时间:2019年12月05日 20:21:25 中财网

原标题: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FOF):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
019


2
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8

12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
[
2018
]
2194


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9

4

25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
契约型开放式。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
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
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
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
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
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


节。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
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
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退
市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
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
股票。


本基金为采用目标风险策略的养老目标基金,风险等级为稳健型;本基金
投资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为20%。因本基金投资子基金时,对子基金的股
票持仓无法实时监控,由此可能面临穿透子基金之后,本基金实际股票仓位超过
20%的风险。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FOF,高于债
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FOF与货币型FOF。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
金提供方的除外)
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
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养老


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不
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投资者认
/
申购本基金份额后需至少持有
1
年方可赎回,即在
1
年持有期内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12

4
日,有关
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9

6

30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
绪言 ............................................................ 4
二、
释义 ............................................................ 5
三、
基金管理人 ..................................................... 10
四、
基金托管人 ..................................................... 21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23
六、
基金的募集 ..................................................... 34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5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6
九、
基金的投资 ..................................................... 46
十、
基金的业绩 ..................................................... 59
十一、
基金的财产 ................................................... 61
十二、
基金资产的估值 ............................................... 62
十三、
基金的收益分配 ............................................... 68
十四、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0
十五、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3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 74
十七、
风险揭示 ..................................................... 80
十八、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9
十九、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1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7
二十一、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8
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0
二十三、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1
二十四、
备查文件 .................................................. 122











一、 绪言


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招募说
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2

——
基金中基金指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
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规
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
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
金中基金(
FOF

基金
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
FOF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

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
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

2、基金管理人: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海富通稳健养
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
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
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
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
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


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认的日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3、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
投资人共同遵守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4、元:指人民币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基金分红、股息、红利、债券利息、买卖
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
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介

51、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

52、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
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及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
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53、《流动性规定》:指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起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5
4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
或交易的债券等



5
5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
6
、基金中基金或
FOF

指将
80%
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
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基金


5
7
、养老目标基金:指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励投资人
长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组合波动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


58、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三、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成立时间:
2003

4

18



电话:
021
-
3865
0999


联系人:吴晨莺


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法国巴黎
资产
管理
BE
控股公司
49%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杨仓兵先生
,董事长。历任安徽省农业科学院计财科副科长,安徽示康药业
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资金部资金科科长、计划资金部总
经理助理、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上海海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自
2015

10
月至
2019

3
月任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

2016

10
月起兼任海通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
公司董事。

2018

5
月至
2019

3
月兼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2019

3
月至
2019

4
月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9

4
月起任海富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志强先生
,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研究
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兼董事会秘书,华宝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华宝兴业资产
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长。

2017

6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2018

3
月至
2018

7
月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

2018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9

2
月起兼任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淑琨先生
,董事,管理学博士。历任南京大学副教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研究所宏观研究部经理、所长助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企业及私人客户
服务部副总主持、企业金融部总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
经理




芮政先先生
,董事,理学学士。历任上海警备区教导大队训练处教员,上海
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专务、
二科副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开发部劳资科科长、干部科科长、
总经理助理兼干部科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

2008

10
月起担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2014

11
月起至今任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2015

11
月起兼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纪
委委员,
2016

11
月起兼任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7

12
月起

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Ligia Torres
(陶乐斯)女士
,董事,法国与墨西哥双重国籍,双硕士学位,
曾任职于东方汇理银行、渣打银行和欧洲联合银行,
1996
年加入法国巴黎银行
集团工作,
2010

3
月至
2013

6
月任法国巴黎银行财产管理部英国地区首席
执行官,
2010

10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银行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013

7

至今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公司亚太区
CEO




Alexandre Werno(
韦历山
)
先生
,董事,法国籍,金融硕士学位。

2007

9
月至
2013

4
月在法国兴业投资银行全球市场部任
执行董事、中国业务开发负
责人职务;
2013

5
月至
2017

11
月先后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高级顾问、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2017

11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亚洲有
限公司亚太区战略合作总监。



张馨先生
,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金系教授及博士生导
师、副院长兼系主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2011

1
月至今退休。




杨文斌
( Philip YOUNG Wen Binn)
先生
,独立董事,管理学硕士(
MBA
)。

历任美国大陆银行(芝加哥,台北)放贷经理,中华开发金控(台湾)资本市场
经理,国际投
资信托(台湾)执行副总经理,美银信托(香港)副总经理,日本
野村资产管理(香港)投资总监,安泰人寿大中华地区投资总监,日本万通人寿
投资总监及常务董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总监。

2006

7


2009

4
月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2009

4
月至
2012

11
月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总监。



刘正东先生
,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历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助
理检察员,上海市虹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8

11
月至
2018

6
月任上海市
君悦律师事务
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2018

6
月起至今任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
所首席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



陈静女士
,独立董事,硕士。历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部干部,中外运
-
敦豪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华盛顿普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普华永道)审计师,
世界银行集团华盛顿总部高级会计官员、高级金融官员,中国证监会规划委高级
顾问委员兼会计部副主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监、董事总经理。

2014

5
月起至今任瑞士合众集团中国董事会成员。



2
、监事会成员


曹志刚先生
,监事长,经济学硕士。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
部(稽核
部)二级部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助理,自
2018

3
月至今任稽核部副
总经理。

2016

11
月起至今任海通吉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海通
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Bruno Weil
(魏海诺)先生
,监事,法国籍,博士。历任巴黎银行东南亚负
责人、亚洲融资项目副经理,法国巴黎银行跨国企业全球业务客户经理、亚洲金
融机构投行业务部负责人、零售部中国代表,南京银行副行长。现任法国巴黎银
行集团(中国)副董事长。



俞涛先生
,监事,博士,
CFA
。先后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
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曾任上投
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监。

2012

11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与创新总监。

2015

12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胡正万先生
,监事,硕士。先后就职于成都机车车辆厂、四川省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基金会计、高级注册登记专员、注册登记负责人、基金运营副总监。

2015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总监。



3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奚万荣先生
,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
海南省建行
秀英分行会计主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
2003

4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事、监察稽核总监、总经理助理。

2015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015

7
月至
2018

7
月兼任
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018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陶网雄先生
,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会计科长、上海
中土实业发展公司主管会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

2003

4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

4

2006

4
月任公司财务部负
责人,
2006

4
月起任财务总监。

2013

4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2018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树方先生
,副总经理,博士。历任山东济宁市财政贸易委员会副科长,魁
北克蒙特利尔大学研究助理(兼职),魁北克公共退休金管理投资公司分析师、
基金经理助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1

6
月加入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4

11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4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姜萍女士,
硕士,历任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信贷业务科长、
兴安证券研究发
展部研究员、机构业务部高级项目经理、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中信建投证
券资产管理部
FOF
投资顾问、研究发展部基金分析师。

2017

6
月加入海富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11


2019

10

任海富通聚优精选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
FOF
)基金经理。

2019

4
月起任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
FOF
基金经理。



朱赟女士

硕士。

2003

4
月至
2004

4
月任上海金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研究中心金融工程分析师,
2004

6
月至
2013

4
月任上海申银万国证券



研究所有限公司基金研究首席分析师,
2013

4
月至
2015

4
月任中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
2015

5
月至
2015

9
月任珠海盈米财富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
2015

9
月至
2019

8
月任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量化投资部部门长、高级投资经理。

2019

8
月起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任
FOF
投资部总监。

2019

9
月起任
海富通聚优精选混合
FOF
和海富通稳
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
FOF
基金经理




苏竞为女士
,硕士


历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量分析师、平安养老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2019

11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
019

1
1
月起任
海富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
(FOF)
的基金经理助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有:任志强,总经理;胡光涛,总经理助理;王
智慧,总经理助理;孙海忠,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杜晓海,
量化
投资部
总监;王金祥
,
研究

总监;陈轶平,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投资决策委
员会主席由总经理担任。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出席会议。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
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
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
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
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
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用基金资产承销证券;
(6) 违反规定用基金资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 用基金资产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 以基金资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9) 用基金资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
易活动;
(10)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
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0)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
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2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



岗位,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保
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分
别履行风险管理和合规监察职责,并协助和配合督
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建立
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4
)有效性原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
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
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
)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应与现代科技的应用相结合,充分
利用电脑网络,建立电脑预警系统,保证监控的及时性;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具有前
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的改
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备内部控制指标体系,使内部控制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8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9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2.
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
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
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有机组成。




1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
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
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稽核监察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
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
司基本管
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3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
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
定,其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
讨论通过和总经理批准。



公司致力于将国际资产管理行业成熟的专业经验同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实
际情况相结合,建立既符合国际规范又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3.
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
层面设立督察长,管理层设立独立于
其他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和稽
核监察制度三个层面构建独立、完整、相互制约、关注成本效益的内部监督体系,
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和反馈,保障公司
内部控制机制的严格落实。



风险管理制度由董事会下设的
审计及风险管理
委员会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由
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由风险管理部专职落实和监督,公司各业务
部门制定审慎的作业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全面把握风险点,将风险管理责任落
实到人,实现对风险的日常管理和过程中
管理,防范、化解和控制公司所面临的、
潜在的和已经发生的各种风险。



合规性制度由监察稽核部具体落实,通过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各个方面和各个
环节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估及检查,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
管规定、公司对外承诺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识别、防范和及时杜绝公
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各种违规风险,提出并完善公司各项合规性制度,以
充分维护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稽核监察制度在督察长的领导下严格实施,由监察稽核部协助和配合督察长
履行稽核监察职能,通过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资讯管制、投资决策与执行、
基金
营销、公司财务与投资管理、基金会计、信息披露、行政管理、电脑系统等
公司所有部门和工作环节,对公司自身经营、资产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等的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报告和建议,从而保护公司客户
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
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特别
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
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制度。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
,大部分员工具有
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
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
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
门类齐全
、产品丰富
的托管
业务
体系
。在国

,中
国银行首家
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
分析
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
服务
,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
1
9

9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721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

681
只,
QDII
基金
40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
位居同业前列。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
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
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
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
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年,中国银行继续获
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
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
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
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报告。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
40088
-
40099
(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
暴潇菡


电话:
021
-
38650797


传真:
021
-
33830160



2
、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
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陈思思


网址:
www.boc.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联系人:张伟


网址:
www.abchina.com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彭纯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联系人:王菁


网址:
www.bankcomm.com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联系人:周志杰


网址:
www.spdb.com.cn


(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
28



客户服务电话:
95317


联系人:郭静


网址:
www.cfzq.com


(6) 长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法定代表人:李新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网址:
www.95579.com


(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客户服务电话:
95360


联系人:安岩



网址:
www.nesc.cn


(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联系人:林洁茹


网址:
www.gzs.com.cn


(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
:冉云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联系人:刘婧漪
、贾鹏


网址:
www.gjzq.com.cn


(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
www.htsec.com


(11)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
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2005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200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联系人:王怀春


网址:
www.hysec.com


(12)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客户服务电话:
95368


联系人:范坤


网址:
www.
hlzq.com


(13) 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16

-
18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16
-
20



客户服务电话:
95376


联系人:韩秀萍


网址:
www.mszq.com


(14)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7



法定代表人:
李俊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18
918


联系人:邵珍珍


网址:
www.shzq.com


(1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法定代表人:李梅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4008895523


联系人:陈飙


网址:
www.swhysc.com


(1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

35

2
-
6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95551


联系人:辛国政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法定代表人:霍达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2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联系人:黄婵君


网址:
www.newone.com.cn


(18)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84


联系人:谢国梅


网址:
www.hx168.com.cn


(19)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5



法定代表人:李刚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5



客户服务电话:
95325

4008608866


联系人:袁伟涛、曹欣



网址:
www.kysec.cn


(2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办公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客户服务电话:
95397


联系人:




网址:
www.tpyzq.com


(2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
-
17



法定代表人:曹宏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联系人:金夏


网址:
www.cgws.com


(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
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F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联系人:朱雅葳


网址:
www.gtja.com


(23) 中信证券
(
山东
)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1
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联系人:刘晓明


网址:
www.zxwt.com.cn


(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联系人:王一通


网址:
www.cs.ecitic.com


(25)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14



法定代表人:张皓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联系人:
刘宏莹


网址:
www.citicsf.com


(2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二层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26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818
-
188


联系人:王超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26
号楼
2

41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9665


联系人:高源


网址:
www.howbuy.com


(28)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客服电话:4008-909-998

联系人:王莅晨

网址:http://www.jnlc.com/

(29)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1
号楼
22

2603
-
0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1
号楼
22

2603
-
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
95118 / 400
-
098
-
8511


联系人:韩锦星


网址:京东金融
APP


(30)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服电话:
4008 6666 18


联系人:程晨



址:
https://www.lu.com


(31)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燕斌


注册地址: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3

310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3

310



客服电话:
400
-
118
-
1188


联系人:陈东


网址:
www.66liantai.com


(32)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
镇潘园公路
1800

2
号楼
6153

(
上海泰和经济
发展区
)



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
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
400
-
820
-
5369


联系人:李鑫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33)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22250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222507


法人代表:钟斐斐


客服电话:
400
-
159
-
9288


联系人:候芳芳


网址:
www.danjuanapp.com


(34)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3491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
020
-
89629066


联系人:吴煜浩


网址:
www.yingmi.cn


(35)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电话:
025
-
66046166


网址:
www.huilinbd.com


(36)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1

20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766
-
123


联系人:李雁雯


网址:蚂蚁财富
APP


(37)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客服电话:
95017
(拨通后转
1

8



网址:
www.tenganxinxi.com





二、
登记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
40088
-
40099
(免长途话费)


电话:
021
-
3865
0980


传真:
021
-
33830160


联系人:
吴磊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
-
31358666



传真:
021
-
31358600


联系人:
陈颖华


经办律师:
黎明

陈颖华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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