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货币A: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3号)
原标题: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货币A: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3号)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 2019 年 第 3 号 )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2004 年 11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富通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的 批复》(证监基金字 【 2004 】 194 号文 )批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5 年 1 月 4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 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 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 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 类金融 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 2 月 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 9 年 6 月 30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目录 第一节 绪言 ........................................................... 2 第二节 释义 ........................................................... 2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 8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 17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 19 第六节 基金的募集 .................................................... 54 第七节 基金合同的生效 ................................................ 56 第八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6 第九节 基金的转换 .................................................... 64 第十节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基金份额的升级和降级 .... 67 第十一节 基金的投资 .................................................... 69 第十二节 基金的业绩 .................................................... 80 第十三节 基金的财产 .................................................... 83 第十四节 基金资产的估值 ................................................ 84 第十五节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6 第十六节 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 88 第十七节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0 第十八节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0 第十九节 风险揭示 ...................................................... 96 第二十节 基金的终止和清算 .............................................. 98 第二十一节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0 第二十二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1 第二十三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1 第二十四节 基金注册登记人 ............................................. 123 第二十五节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 125 第二十六节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6 第二十七节 备查文件 ................................................... 126 第一节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 资基金法》”)、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 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 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 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 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第二节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基金合同 当事人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招募说明书: 指本《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在 基金合同生效后每隔六个月的定期更新; 托管协议: 指《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投资基金 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 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 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 《运作办法》: 指经 2014 年 3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29 次主 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自 2014 年 8 月 8 日起施行的《 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销售办法》: 《通知》 《信息披露办法》: 《编报规则第 5 号》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起 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 指自 200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的《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 相关问题的通知》 ; 指自 200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指自 200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暂行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于 2004 年 8 月 16 日联合发 布并实施的《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监管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联合发 布并实施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05 年 7 月 27 日发布 并施行的《开放式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认购、申 购与赎回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 《操作指引》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05 年 7 月 27 日发布并施行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开放 式基金相关业务操作指引》 ;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籍的中国公民;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 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基金的企 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以及合资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 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规 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 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 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持 有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 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海 富通基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 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对于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 提交的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包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转托管、分红方式设置等),其最终处理结果以注册 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段;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 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的某一基金(包括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包 括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会员单位 : 指具有开放式基金 销售 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 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 ;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 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包括可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有关业务的会员 单位; 场内: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 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场外: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外办理开放式 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 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 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基金份 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持有 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出并转入另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 的行为;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管理人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 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后,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本基金合同 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并存续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天 / 月: 指公历天 / 月;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的日期;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 销售服务费: 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本 基金对各级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该 笔费用从各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 运费用 ; 基金份额等级: 指本基金根据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金额等级,对投资者持 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因此形成 的不同的基金份额等级。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等级单独公布 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 ; 基金份额的升级: 指当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之和达到 上一级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自动将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该 级基金份额升级为 上一级基金份额 ; 基金份额的降级: 指当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之和不能 满足该级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限制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 构自动将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全部 降级为下一级基金份额; A 级基金份额: 指按照 0.25%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等级; B 级基金份额: 指按照 0.01%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等级;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万份净收益 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收益 基金万份净收益 =[ 当日基金净收益 / 当日基金发行在外的 总份额 ]*10000 基金七日年化收益 率(%) 指以按月结转份额方式将最近七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 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及其他投资等的价 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计价: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价值 和基金收益的过程 ; 《流动性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起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 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 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影子定价 :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 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 而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 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 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 。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成立时间: 2003 年 4 月 18 日 电话: 021 - 38650999 联系人: 吴晨莺 注册资本: 3 亿元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 法国巴黎资产管理 BE 控股公司 49% 。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仓兵先生 ,董事长。历任安徽省农业科学院计财科副科长,安徽示康药业 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资金部资金科科长、计划资金部总 经理助理、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上海海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自 2015 年 10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 2016 年 10 月起兼任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3 月兼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 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9 年 4 月起任海富通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志强先生 ,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研究 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兼董事会秘书,华宝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华宝兴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长。 2017 年 6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2018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 2018 年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9 年 2 月起兼任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淑琨先生 ,董事,管理学博士。历任南京大学副教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研究所宏观研究部经理、所长助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企业及私人客户 服务部副总主持、企业金融部总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 经理。 芮政先先生 ,董事,理学学士。历任上海警备区教导大队训练处教员,上海 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专务、 二科副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开发部劳资科科长、干部科科长、 总经理助理兼干部科科长,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 2008 年 10 月起担任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2014 年 11 月起至今任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2015 年 11 月起兼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纪 委委员, 2016 年 11 月起兼任海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 12 月起 兼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Ligia Torres (陶乐斯)女士 ,董事,法国与墨西哥双重国籍,双硕士学位, 曾任职于东方汇理银行、渣打银行和欧洲联合银行, 1996 年加入法 国巴黎银行 集团工作, 2010 年 3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法国巴黎银行财产管理部英国地区首席 执行官, 2010 年 10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银行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013 年 7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公司亚太区 CEO 。 Alexandre Werno( 韦历山 ) 先生 ,董事,法国籍,金融硕士学位。 2007 年 9 月至 2013 年 4 月在法国兴业投资银行全球市场部任执行董事、中国业务开发负 责人职务; 2013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先后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高级顾问、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2017 年 11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亚洲 有 限公司亚太区战略合作总监。 张馨先生 ,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金系教授及博士生导 师、副院长兼系主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2011 年 1 月至今退休。 杨文斌 ( Philip YOUNG Wen Binn) 先生 ,独立董事,管理学硕士( MBA )。 历任美国大陆银行(芝加哥,台北)放贷经理,中华开发金控(台湾)资本市场 经理,国际投资信托(台湾)执行副总经理,美银信托(香港)副总经理,日本 野村资产管理(香港)投资总监,安泰人寿大中华地区投资总监,日本万通人寿 投资总监及常务董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总监。 2006 年 7 月 至 2009 年 4 月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2009 年 4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总监。 刘正东先生 ,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历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助 理检察员,上海市虹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8 年 11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上海市 君悦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2018 年 6 月起至今任上海市君悦律师事 务 所首席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 陈静女士 ,独立董事,硕士。历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部干部,中外运 - 敦豪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华盛顿普华会计师事务所(现普华永道)审计师, 世界银行集团华盛顿总部高级会计官员、高级金融官员,中国证监会规划委高级 顾问委员兼会计部副主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监、董事总经理。 2014 年 5 月起至今任瑞士合众集团中国董事会成员。 曹志刚先生 ,监事长,经济学硕士。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 部(稽核部)二级部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助理,自 2018 年 3 月至今任稽核部副 总经理。 2 016 年 11 月起至今任海通吉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海通 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Bruno Weil (魏海诺)先生 ,监事,法国籍,博士。历任巴黎银行东南亚负 责人、亚洲融资项目副经理,法国巴黎银行跨国企业全球业务客户经理、亚洲金 融机构投行业务部负责人、零售部中国代表,南京银行副行长。现任法国巴黎银 行集团(中国)副董事长。 俞涛先生 ,监事,博士, CFA 。先后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 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监。 2012 年 11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产品与创新总监。 2015 年 12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胡正万先生 ,监事,硕士。先后就职于成都机车车辆厂、四川省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 年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基金会计、高级注册登记专员、注册登记负责人、基金运营副总监。 2015 年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总监。 奚万荣先生 ,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 海南省建行秀英分行会计主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 2003 年 4 月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事、监察稽核总监、总经理助理。 2015 年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兼任 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2018 年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陶网雄先生 ,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会计科长、上海 中土实业发展公司主管会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 2003 年 4 月 加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 年 4 至 2006 年 4 月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 2006 年 4 月起任财务总监。 2013 年 4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2018 年 7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树方先生 ,副总经理,博士。历任山东济宁市财政贸易委员会副科长,魁 北克蒙特利尔大学研究助理(兼职),魁北克公共退休金管理投资公司分析师、 基金经理助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1 年 6 月加入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4 年 11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陈轶平先 生 , 博士, CFA 。 历任 Mariner Investment Group LLC 数量金融 分析师、瑞银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交易组合研究支持部副董事, 2011 年 10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投资经理、基金经理、现 金管理部副总监、债券基金部总监,现任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 2013 年 8 月起 任海富通货币基金经理。 2014 年 8 月至 2019 年 9 月兼任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债 券基金经理。 2014 年 11 月起兼任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 ETF (现为海富通上 证城投债 ETF )基金经理。 2015 年 12 月起兼任海富通稳 固收益债券基金经理。 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9 月兼任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 LOF )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至 2019 年 10 月兼任海富通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经理。 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10 月兼任海富通富祥混合基金经理。 2016 年 8 月至 2019 年 10 月兼任海富通 瑞丰一年定开债券(现为海富通瑞丰债券)基金经理。 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11 月兼任海富通瑞益债券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0 月兼任海富通美元 债( QDII )基金经理。 2017 年 1 月起兼任海富通上证周期产业债 ETF 基金经理。 2017 年 2 月起 兼任海富通瑞利债券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海 富通富源债券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10 月兼任海富通瑞合纯债基金 经理。 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9 月兼任海富通富睿混合 (现海富通沪深 300 指数 增强) 基金经理。 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兼任海富通瑞福一年定开债券(现 为海富通瑞福债券)、海富通瑞祥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经理。 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12 月兼任海富通欣悦混合基金经理。 2018 年 4 月起兼任海富通恒丰定开债券 基金经理。 2018 年 10 月起兼任海富通上证 10 年期地方政府债 ETF 基金经理。 2018 年 11 月起兼任海富通弘丰定开债券基金经理。 2019 年 1 月起兼任海富通上 清所短融债券基金经理。 2019 年 11 月起兼任海富通上证 5 年期地方政府债 ETF 基金经理。 谈云飞女士 , 硕士。 2005 年 4 月至 2014 年 6 月就 职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产品经理、研究员、专户投资经理 、基金经理助理, 2014 年 6 月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海富通现金管理 货币基金经理。 2014 年 9 月起兼任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债券基金经理。 2015 年 1 月起兼任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基金经理。 2015 年 4 月起兼任海富通新内需混合 基金经理。 2016 年 2 月起兼任海富通货币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6 月兼任海富通纯债债券、海富通双福债券(原海富通双福分级债券)、海富通双 利债券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起兼任海富通 安颐收益混合(原海富通养老收益 混合)基金经理。 2016 年 9 月起兼任海富通聚利债券、海富通欣荣混合基金经 理。 2016 年 9 月至 2019 年 10 月兼任海富通欣益混合基金经理。 2017 年 2 月起 兼任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基金经理。 2017 年 3 月起兼任海富通欣享混合基金经 理。 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1 月兼任海富通欣盛定开混合基金经理。 2017 年 7 月起兼任海富通季季通利理财债券基金经理。 2019 年 9 月起兼任海富通中短债 债券基金经理 。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为 邵佳民 先生,任职时间为 2005 年 1 月至 2008 年 2 月 ; 张丽洁女士, 任职时间为 2008 年 2 月至 2013 年 1 月。 位健先生,任职时间为 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3 月。 何谦先生,任职时间为 2 016 年 5 月至 2 019 年 1 2 月 。 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有: 任志强,总经理;胡光涛,总经理助理;王智 慧,总经理助理;孙海忠,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杜晓海,量化投资 部总监;王金祥 , 研究部总监;陈轶平,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由总经理担任。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出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 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万份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 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 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 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用基金资产承销证券; (6) 用基金资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 用基金资产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 用基金资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 以基金资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0)以基金资产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 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用基金资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 易活动; (12)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13)以基金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14)通过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15)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1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 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 基金经理承 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 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 2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 岗位,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保 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分别履行风险管理和合规监察职责,并协助和配合督 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 3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建立 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 4 )有效性原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 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 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 5 )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应与现代科技的应用相结合,充分 利用电脑网络,建立电脑预警系统,保证监控的及时性; (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的改 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 7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备内部控制指标体系,使内部控制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 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合法合规性、 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 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有机组成。 1.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司 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 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稽核监察制度、投 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 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司 基本管理 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3.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 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定, 其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 讨论通过和总经理批准。 公司致力于将国际资产管理行业成熟的专业经验同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实 际情况相结合,建立既符合国际规范又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4. 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 层面设立督察长,管理层设立独立于 其他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和稽 核监察制度三个层面构建独立、完整、相互制约、关注成本效益的内部监督体系, 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和反馈,保障公司 内部控制机制的严格落实。 风险管理制度由董事会下设的 审计 及 风险管理委员会 制定风险管理 的战略 和 政策,由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由风险管理部专职落实和监督, 公司各业务部门制定审慎的作业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全面把握风险点,将风险 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对风险的日常管理 和过程中管理,防范、化解和控制公 司所面临的、潜在的和已经发生的各种风险。 合规性制度由监察稽核部具体落实,通过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各个方面和各个 环节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估及检查,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 管规定、公司对外承诺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识别、防范和及时杜绝公 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各种违规风险,提出并完善公司各项合规性制度,以 充分维护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稽核监察制度在督察长的领导下严格实施,由监察稽核部协助和配合督察长 履行稽核监察职能,通过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资讯管制、投资决策与执行、 基金营销、公司财务与投资管理、基金会计、信息披露、行政管理、电脑系统等 公司所有部门和工作环节,对公司自身经营、资产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等的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报告和建议,从而保护公司客户 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 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 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中国银行 客服电话: 95566 传真:( 010 ) 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 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 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 RQFII 、 QDII 、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 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 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 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721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 金 681 只, QDII 基金 40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 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 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 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 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 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 SAS70 ”、“ AAF01/06 ” “ ISAE3402 ”和“ SSAE16 ”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 17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 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 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 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 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 告。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 37 层 法定代表人: 杨仓兵 成立时间: 2003 年 4 月 1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 】 48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 暴潇菡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88 - 40099 (免长途话费) 电话: 021 - 38650797 传真: 021 - 33830160 2. 场外 销售 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 陈思思 网址: www.boc.cn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联系人: 王嘉朔 网址: www.ccb.com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95588 联系人 : 陈实 网址: www.icbc.com.cn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彭纯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联系人: 王菁 网址: 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 www.cmbchina.com (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联系人:刘伟 网址: www.cgbchina.com.cn (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 16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联系人: 陈晓 网址: www.cib.com.cn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联系人:赵杨 网址: bank.pingan.com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联系人:王志刚 网址: www.cmbc.com.cn (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联系人: 周志杰 网址: www.spdb.com.cn (1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联系人:沈 崟 杰 网址: www.czbank.com (1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联系人:胡技勋 网址: www.nbcb.com.cn (1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华夏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联系人:张晔 网址: www.hxb.com.cn (1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联系人:张伟 网址: www.abchina.com (15)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主 楼 28 楼 01A 和 04 单元、 29 楼、 30 楼、 33 楼 01 单元、 34 楼和 35 楼 法定代表人:林钰华( Yuk Wah LAM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 8008301880 联系人:蒋燕丹 网址: www.citibank.com.cn (1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或 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 www.htsec.com (17) 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联系人:王一通 网址: www.cs.ecitic.com (18) 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联系人:姚巍 网址: www.ebscn.com (1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F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联系人: 朱雅葳 网址: www.gtja.com (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 或 4008888108 联系人:许梦园 网址: www.csc108.com (2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23 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联系人: 黄婵君 网址: www.newone.com.cn (2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 17 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联系人:谢高得 网址: www.xyzq.com.cn (2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联系人:马艺卿 网址: www.htsc.com.cn (2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联系人:黄岚 、马梦洁 网址: www.gf.com.cn (2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新 华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或 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网址: www.95579.com (2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联系人:陈飙 网址: www.swhysc.com (27)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08888 联系人:许慧琳 网址: www.bocichina .com (2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层 - 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层 - 29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联系人:胡月茹 网址: www.dfzq.com.cn (2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联系人:周杨 网址: www.guosen.com.cn (3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 6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或 95551 联系人:辛国政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3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8 联系人:周 驰 网址: stock.pingan.com (32)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 - 42 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 - 42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23000 联系人:王雯 网址: www.csco.com.cn (33) 中信证券 ( 山东 )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联系人:刘晓明 网址: www.zxwt.com.cn (34) 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360 联系人:安岩岩 网址: www.nesc.cn (3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 、 501 、 502 、 1103 、 1601 - 1615 、 1701 - 1716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