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聚通定期开放债券 : 中融聚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时间:2019年12月11日 16:26:02 中财网
原标题:中融聚通定期开放债券 : 中融聚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中融聚通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
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1
号)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融聚通
3
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中融聚通
3
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
9

409

),注册日期为:
201
9

3

18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9

11

22
日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
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中融
聚通
3
个月
定期开放
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基金管
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金法

、基金合同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
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
市场前景
和收益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
同时承担相应的
投资
风险。投资人在
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
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
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
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
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
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
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
的投资价值,自
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规模一般小
额零散,主要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或证券公司进
行转让,难以进行更广泛估值和询价,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估值价格可能与
实际变现
的市场价格有一定的偏差而对本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同时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流动性可能比较匮乏,因此可能面临较高的流动性风险,以及由流动性
较差、变现成本较高而使基金净值受损的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
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不少于
3
年。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将根据自身
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另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

2
亿元,基金
合同将自动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本基金总
份额的
50%
,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根据法规要求,基金管理人于
2019

12

1
0
日对本招募说明书的“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第六部分基金
的募集、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的生效、

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的
内容摘要、
第二十二
部分其他

披露事项”的内
容进行了更新

其余内容
暂未
更新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5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9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13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
................................
..............................
15
第五部分
基金类型、运作方式与存续期间
................................
..........................
15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
................................
......................
15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
................................
......................
15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
................................
......................
16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
................................
..............
18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
..............
19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19
第十二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
21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
3202、3203B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中航资本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

王瑶

总裁


黄震


成立日期

2013年5月31日

注册资本

11.5亿元

股权结构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51%,上海融晟投资
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9%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010)56517000

传真

(010)56517001

联系人

肖佳琦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


王瑶女士,董事长,法学硕士。

1998

7
月至
2013

1
月在中国证监会工



作期间,先后在培训中心、机构监管部、人事教育部等部门工作。

2013

5

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督察长、总经理,自
2015

2
月起
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黄震先生,董事,金融学硕士。曾任辽宁东方证券公司投资总部投资经理、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部高级投资经理、办公室主任、资产管理总部总经
理。

2015

5
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9

8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总裁。



王强先生,董事,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
职于大连五丰船务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共甘肃省兰州市西固
区区委、北京蚂蚁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现任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规总
监、兼任总法律顾问、兼任创新研发部总经理。



李骥先生,独立董事,
1989
年毕业于北京
大学法律系,获学士学位。曾任
职西安飞机工业公司法律顾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投资与市场研究所办公室主
任、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中农科创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中农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国华先生,独立董事,
2002
年毕业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获博士学位,
并拥有香港科技大学硕士学位以及北京大学学士学位。任职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
学院,同时担任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



董志勇先生,独立董事,
2004
年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获经济学博
士学位,并拥有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以及中国人民
大学学士学位。现任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经济学院教授。




2
)基金管理人监事


卓越女士,
监事,
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专业,取得经济学硕士学
位。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2017

5
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任职于法律合规部。




3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黄震先生,总裁,简历同上。



曹健先生,督察长,工商管理硕士,注册税务师。曾任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
资公司证券部财务负责人、天元证券公司财务负责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财务负



责人。

2013

5
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首席财务官
、副总裁,

2019

4
月起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易海波先生,副总裁,企业管理硕士。曾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
中心金融工程研究员、理财投资部量化投资经理、量化投资部总经理。

2016

11
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7

11
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王启道先生,副总

,管理学学士。曾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
源部培训师、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三处经理助理。

2016

4
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8

3
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





黎峰先生,首席信息官,工程学硕士。

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
部信息技术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信息技术经理。

2013

11
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9

6
月起至今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2.
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玥女士,中国国籍,北京大学经济学
专业,研究生、
硕士
学位
,香港大学
金融学
专业,研究生、
硕士
学位
。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2010

7
月至
2013

7
月曾
就职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任高级经理。

2013

8
月加入中
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收投资部
基金经理


现任本基金(
2019

11
月起至今)
中融增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

12
月至
2017

2
月)、
中融融
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2
月至
2017

2
月)(
2017

9
月至
2019

5
月)、
中融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7
月至
2017

2
月)

2017

9
月至
2019

5
月)、
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7
月至
2017

2
月)、
中融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12
月至
2017

2
月)、
中融鑫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1
月至
2017

2
月)、
中融融裕
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9
月至
2019

5
月)、
中融稳健添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9
月至
2019

5
月)、
中融强国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7

9
月起至
2019

1
月)、
中融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017

9
月至
2019

5
月)、
中融融信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9
月至
2019

5
月)、
中融恒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6
月起至今)、
中融
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6
月起至今)、
中融盈泽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8

6
月起至今)、
中融睿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6
月起至今)、
中融睿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6
月至
2018

6
月)、
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0
-
1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7
月至
2019

9
月)、
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1
-
3
年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7
月至
2019

9
月)、
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1
-
3
年中高等
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7
月至
2019

9
月)、
中融上海清算所
银行间
3
-
5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7
月至
2019

9
月)、
中融聚业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

10
月起至今)、
中融
恒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10
月起至今)、
中融恒鑫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9

8
月起至今)、
中融聚明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2018

12
月起至今)、
中融恒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12
月起
至今)、
中融聚汇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9

8
月起至今)、
的基金经理。



哈默女士,中国国籍,毕业于首都经济贸
易大学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士学
位,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


2007

7
月至
2019

1
月历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管理部交易员、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2019

1
月加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收投资部基金经理。

现任本基金(
2019

12
月起至今)、
中融恒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5
月起至今)、
中融
恒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5
月起至今)、
中融恒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19

9
月起至今)、
中融睿享
8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10
月起至今)的基金经理。



3.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
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


主席:


黄震先生,本公司总裁。



常设委员:


周妹云女士,本公司总裁助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寇文红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张开阳女士,交易部总经理助理。



一般委员:



易海波先生,本公司副总裁、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田刚先生,本公司总裁助理、分管权益投资部、策略投资部、投资经理;


罗杰先生,本公司总裁助理、固收投资部总经理、投资经理;


孙亚超先生,本公司总裁助理,分管指数投资部;


赵菲先生,指数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杨萍女士,信评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哈图先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4.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
彭纯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
18



邮政编码:
200336


注册时间:
1987

3

30



注册资本:
742.63
亿元
人民币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



联系人:陆志俊



话:
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
钞行之一。

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
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

2005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挂牌上市,
2007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8
年英国《银行家》
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1
位,连续五年跻身
全球银行
20
强;根据
2018
年美国《财富》杂
志发布的世界
500
强公司排行榜,交



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68
位,较上年提升
3
位。



截至
2019

3

31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7,857.47
亿元。

2019

1
-
3
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
人民币
210.71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
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
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
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
、奋发
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
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
2018

2
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11
月至
2018

2
月任本
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10
月至
2018

1
月任本行行长;
2010

4
月至
2013

9
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
2005

8
月至
2010

4
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2004

9
月至
2005

8
月任本行副行长;
2004

6
月至
2004

9
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
2001

9
月至
2004

6
月任本行行长助理;
1994
年至
2001
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
长,南宁分行
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
1986
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
济学硕士学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
2018

8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2016

12
月至
2018

6
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
2015

10
月至
2018

6
月兼任中银香
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016

9
月至
2018

6
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
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
2014

7
月至
2016

11
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
2003

8
月至
2014

5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
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
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1988

7
月至
2003

8
月先后
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
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
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
2015

8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2007

12
月至
2015

8
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
1999

12
月至
2007

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
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
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
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
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
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9

3

31
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18
只。此外,交通银行
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
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
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证券投资资产、
RQFII
证券投资资产、
QDII
证券投资资
产、
RQDII
证券投资资产和
QDLP
资金等产品。



四、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
管理,托管中心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
,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
评估、控制及缓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
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
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
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
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
交通
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
分账管理。



4
、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
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
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
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
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
被有效执行。



6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
范围和业务运作
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
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
管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
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
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
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
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
务的发展不断
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
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
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
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
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五、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
组合比例
、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
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

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
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
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
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六、
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
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2

3203B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中航资本大厦
17



法定代表人:王瑶


邮政编码:
100
102


电话:
010
-
56517002

010
-
56517003


传真:
010
-
64345889

010
-
84568832
联系人:巩京博
、赵琦


网址:
www.zrfunds.com.cn



2
)本基金暂不通过电子直销平台办理本基金的销售业务。



2
.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更换其他机构销售本基金,并
在公司
官网上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2

3203B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中航资本大厦
17



法定代表人:王瑶


电话:
010
-
56517000


传真:
010
-
56517001


联系人:李同庆


网址:
www.zrfunds.com.cn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负责人:
俞卫锋


电话:
021
-
31358666


传真:
021
-
31358600


联系人:
安冬


经办律师:
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文新报业大厦
25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文新报业大厦
25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晓荣(首席合伙人)


电话:
021
-
52920000


传真:
021
-
52921369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大愚、江嘉炜


联系人:杨伟平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中融聚通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类型、运作方式与存续期间




1
.基金类型:债券型。



2
.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3
.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的稳定收益。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
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
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
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
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10
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
放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的期间内,本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
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1
、封闭期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行
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
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固定收益类资产中,本基金将采取久期管理、收益率
曲线策略、类属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不同券种之间进行配置。




2
)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在债券组合的具体构造和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
略、类属配置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



1
)久期管理策略是根据对宏观经济环境、利率水平预期等因素,确定组合
的整体久期,有效控制基金资产风险。当预测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投资组合的
目标久期,预测利率水平降低时,适当延长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



2
)收益率曲线策略是指在确定组合久期以后,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形态特征
进行利率期限结构管理,确定组合期限结构的分布方式,合理配置不同期限品种
的配置比例。通过合理期限安排,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在

持组合一定流动性的同时,可以从长期、中期、短期债券的价格变化中获利。



3
)类属配置包括现金、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之间的配置。在确定组合久
期和期限结构分布的基础上,根据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等确定
各子类资产的配置权重,即确定债券、存款、回购以及现金等资产的比例。类属
配置主要根据各部分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类属,
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借以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3
)信用类债券投资策略


信用债券收益率可以分解为与其具有相同期限的无风险基准收益率加上反
映信用风险的信用利差
之和。信用利差收益主要受两方面的影响:一是该债券对
应的信用利差曲线;二是该信用债券本身的信用变化的影响,因此本基金分别采
用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和基于本身信用变化的策略:


1
)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


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受宏观经济周期及市场供求两方面的影响较大,因此本
基金一方面通过分析经济周期及相关市场的变化,判断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另
一方面将分析债券市场的市场容量、市场形势预期、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利差曲
线的影响,综合各种因素确定信用债券总的投资比例及分行业投资比例。



2
)基于信用债信用变化策略


本基金主
要依靠内部信用评级系统分析信用债的信用水平变化、违约风险及
理论信用利差等。本基金信用评级体系将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着力分析信用
债券的实际信用风险,并寻求足够的收益补偿。另外,评级体现将从动态的角度,
分析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等关键因素,进而
预测信用水平的变化趋势,决定投资策略的变化。




4
)相对价值策略


本基金认为市场普遍存在着失效的现象,短期因素的影响被过分夸大。债券
市场的参与者众多,投资行为、风险偏好、财务与税收处理等各不相同,发掘存
在于这些不同因素之间的相对价值,也是本基金发现投资机会的重要方面。本基
金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变动,通过深入分析市场参与者的立场和观点,
充分利用因市场分割、市场投资者不同风险偏好或者税收待遇等因素导致的市场
失衡机会,形成相对价值投资策略,为本基金的投资带来增加价值。




5
)债券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其信用等
级、流动性、选择
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那些定价合
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ABS
)、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MBS
)等在内



的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
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辅助采用
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7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综合考虑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方面特
征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和比较,对个券发行主体
的性质、行业、经营情况、以及债
券的增信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选择具有优势的品种进行投资,并通过久期控制
和调整、适度分散投资来管理组合的风险。




8
)期限管理策略


由于本基金封闭期为
3
个月,基金规模相对稳定,但在开放期内本基金规模
的不确定性增强。本基金将采用期限管理策略,分散化投资于不同剩余期限标的,
临近开放期时,在最大限度保证收益的同时将组合剩余期限降低,保证开放期内
具备足够流动性应对可能发生的组合规模变化。



2
、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
本基金有关投资
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
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
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
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各项指标值的时间序列完整,有利于深入地研究和分析
市场,适合作为本基金的
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



本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
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
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运作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
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
×
0.3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
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
×
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
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并
参照行业惯例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
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二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
更新了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中的相关内容。



(二)
更新了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中的相关内容。



(三)
更新了
“第六
部分
基金的募集

中的相关内容。



(四

更新了
“第七
部分
基金合同
的生效

中的相关内容。



(五

更新了
“第二十
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中的相关内容。



(六

更新了
“第二十二
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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