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飞新材: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3 公告编号:2019-053 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招商银行 借款200万元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借款,借款额度本 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佰万元。公司实际借款金额、借款的利息和费用、利率、 授信期限等条件由本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上述银行授信由戴良玉、俞春琴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内容以实 际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向招商银行借款200万元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董事 长戴良玉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前述董事长戴良玉构成本 议案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并表决本项议案时需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19-053 公告编号:2019-053 自然人 姓名:戴良玉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西林东里142号702室 2.自然人 姓名:俞春琴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西林东里142号702室 (二)关联关系 戴良玉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俞春琴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的配偶。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方自愿无偿以担保人的身份向银行提供担保,是对公司的支持,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经营需要,对公司发展起到积 极作用。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借款,借款额度本 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佰万元。公司实际借款金额、借款的利息和费用、利率、 授信期限等条件由本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上述银行授信由戴良玉、俞春琴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内容以实 际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未占用公司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公告编号:2019-053 公告编号:2019-053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三明科飞产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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