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创新 :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时间:2019年12月12日 16:46:35 中财网
原标题:央企创新 :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2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央企创新ETF(场内简称:央企创新)

基金主代码(交易代码)

15997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9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年12月18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12月18日





2. 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
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份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目前,本基
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
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组合情况等因素,设定申购份额上限,以对当
日的申购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
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
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目前,本基
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
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组合情况等因素,设定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
日的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
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
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 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者应当在本基金指定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
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包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并予以公告。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或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每个交易/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
他对价。


3)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依据招募说明书约定的代理买卖原则确定,与受
理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或有不同。


4)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5)申购、赎回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
细则》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


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6)未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基金的申购赎回方式及
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7)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须按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方式,在开放日的开放时
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必须根据当日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否则
所提交的申购申请无效。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
交的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为提高本基金的运作效率,本基金目前只
开放场内申赎模式,场外实物申购、赎回模式的开放或安排将另行公告。


场内申赎模式下,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
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
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
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投资者可在申请当日通过其办理申购、
赎回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可卖出。


3)申购与赎回的清算交收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
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证券交易所最
新的相关规则。


场内申赎模式下,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深


交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
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与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
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
交收与基金份额的注销以及现金替代和上交所上市的成分股现金替代未折价部
分的清算;在T+1日办理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现金替代和上交所上市的成分股
现金替代未折价部分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
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上交所上市
的成分股现金替代折价部分通过退补款进行交收。


如果登记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生清算交收参与方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
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
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资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
付的现金差额、现金替代和现金替代退补款。因投资人原因导致现金差额、现金
替代和现金替代退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
投资人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若
发生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交收日期进行相应调整。


(3)申购和赎回的对价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
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
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
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2)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
市前公告。


3)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实际情况需
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


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
上的《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
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法律文件。


(5)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
公告。


(6)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
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
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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