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增润三个月定开债券发起式 : 融通增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时间:2019年12月13日 09:40:40 中财网
原标题:融通增润三个月定开债券发起式 : 融通增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融通增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融通增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9
年5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融通增
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937号文)准
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11月8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
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
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
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
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
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
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
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购买力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
险、再投资风险、经营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投资国债期
货的风险、定期开放运作方式下特有的申购赎回相关风险、发起式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单
一投资者持有份额达到或超过50%的风险)、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
险、开放式基金大量申购与赎回风险、顺延或暂停赎回风险、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基金资产可能
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国债期货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面临保证金风险。

同时,该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杆性风险。另外,国债期货在对冲市场风险的使用
过程中,基金资产可能因为国债期货合约与合约标的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面临基差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
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同时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运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
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低于三年。基
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
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
之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将面
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
份额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2月13日,其他所载内容截
止日为2019年10月19日。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
月1日起执行。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1月8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电话:(0755)26947517

联系人:赖亮亮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Ltd.)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现任董事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
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
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杜婕女士,经济学博士,民进会员,注册会计师,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历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学教师、讲师、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田利辉先生,金融学博士后、执业律师,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

历任密歇根大学戴维德森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金
融发展研究院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
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和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1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董事王利先生,工学学士,现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投资银行业
务内核负责人及场外市场部行政负责人。历任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财务部会计,上海远东证券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稽核部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总经理、法律事
务部总经理、公司内核负责人、场外市场部负责人、投行业务条线负责人。2018年2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律磊先生,法学硕士,现任明天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历任原国务院法
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调研员等。2019年8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


董事王裕闵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深常务投资顾问,兼
任ARK Investment Management GP LLC董事会列席代表。历任M&T Bank分析员,FGIC(GE
Capital通用资本的子公司)交易员,General Reinsurance基金经理,CGA Investment
Management高级基金经理,Structured Credit Partners LLC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投资官,
Wachovia Corporation董事总经理兼全球结构信贷产品主管、董事总经理兼全球市场和投资


银行业务亚洲主管,宏利资产管理(Manulife Asset Management)香港亚洲固定收益产品主
管,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国际),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球投资主管兼首
席投资官(国际),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全球投资主管兼首席投资官(国际),
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全球投资主管兼首席投资官。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
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EMBA。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
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现任监事情况

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学硕士,现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历任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助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法律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
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
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EMBA。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
部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
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1年3月至
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曾在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和
基金监管部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

许富强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8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1
年7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研究员、专户投资经理、融通通穗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12月4日)、融通增祥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18日至2019年7月10日)、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18日起至2019年8月28日),现任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18日起至今)、融通通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5月18日起至今)、融通通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18日
起至今)、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18日起至今)、融通增
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7月11日起至今)。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基金管理人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张一格先生,
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王超先生,交易部总经理谭奕舟先生,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马洪元
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成立时间:1995年12月29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42.065287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814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闻怡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936

上海银行成立于1995年12月29日,是一家由国有股份、中资法人股份、外资股份及
个人股份共同组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位于上海, 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
票代码601229。


上海银行以“精品银行”为战略愿景,以“精诚至上,信义立行”为核心价值观,近
年来通过推进专业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着力在中小企业、财富管理和养老金融、金融市场、
跨境金融、在线金融等领域培育和塑造经营特色,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上海银行目前在上海、北京、深圳、天津、成都、宁波、南京、杭州、苏州、无锡、


绍兴、南通、常州、盐城等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形成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和中西部重点
城市的布局框架;发起设立四家村镇银行、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尚诚消费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设立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并与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1500多家境
内外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上海银行自成立以来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2018年,上海银行被首批纳入MSCI指数,
并被纳入上证公司治理、上证180公司治理、上证社会责任指数。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8年度发布的“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按照一级资本排名,上海银行位居第76位,
较上一年度上升9位,位列中资银行第16名;按照总资产排名,上海银行位列第88位,较
上一年度上升1位。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授予上海银行的长期发行人和长期存款评级从
“Baa3”上调至“Baa2”,短期发行人和短期存款评级从“Prime-3”上调至“Prime-2”,评
级展望稳定。反映出上海银行资本实力不断增强,盈利能力稳步提高,资产质量同业领先。


2018年,上海银行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2018年银团贷款业务最佳发展奖”、上海市
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金融创新成果奖三等奖”以及重要媒体机构颁发的“最佳一带一路境
内银行”、“中国最佳私人财富慈善服务奖”、“年度卓越影响力金融品牌”、“2018杰出价值
机构”等奖项。


截至2019年6月末,上海银行资产总额21,647.44亿元,客户存款余额为11,601.12亿
元,较上年末增长11.28%;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为9,254.9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79%;
净利润107.14亿元,资本充足率为12.53%;拨备覆盖率334.14%。


2、主要人员情况

上海银行总行下设资产托管部,是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职能部门,内设托管产品部、
托管运作部、行管运作部、稽核监督部、系统管理部,平均年龄30岁左右,100%员工拥有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上海银行于2009年8月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814号。


截至2019年9月末,上海银行已托管31只证券投资基金,分别为天治新消费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证财通中国可持
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
开源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


银安心回报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月月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安添颐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
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博时裕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盈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
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弘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荣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江可转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建信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融融信消费
严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悦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大成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和蜂巢添幂中短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406.5亿元。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联系电话:(0755)26948034

传真:(0755)2693513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84号丰汇时代大厦东翼5层502-507室

邮编:100032

联系人:柴玏

联系电话:(010)66190982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邮编: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www.rtfund.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韦荣涛

联系电话:(0755)26947504

传真:(0755)26948079

2、其他销售机构

(1)其他基金销售机构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电话:0755-26948075

联系人:杜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刘佳、刘翠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俞伟敏

五、基金的名称

融通增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的类别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定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
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
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
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
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封闭期内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类属配置与
个券选择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部分。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
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
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优化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在有效控制
风险的基础上,适时调整组合久期,以获得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提高基金总体收益率。


2、债券投资策略

(1)利率策略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跟踪和
分析,进而对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持仓结构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以降低利率变动对组合带来
的影响。本基金管理人的固定收益团队将定期对利率期限结构进行预判,并制定相应的久期
目标,当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
的久期,以达到利用市场利率的波动和债券组合久期的调整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目的。


(2)信用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债券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历史数据比较,并结合
不同信用等级间债券在不同市场时期利差变化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调整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
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还将积极、有效地利用本基金管理人比较完善的信用债券评级体系,研究和跟踪
发行主体所属行业发展周期、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发行主
体信用风险,确定信用产品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



(3)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根据券种特点及市场特征,将市场划分为企业债、银行间国债、银行间金融债、
央行票据、交易所国债等子市场。综合考虑市场的流动性和容量、市场的信用状况、各市场
的风险收益水平、税收选择等因素,对几个市场之间的相对风险、收益(等价税后收益)进
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各类别债券资产的配置。


本基金从债券票息率、收益率曲线偏离度、绝对和相对价值分析、信用分析、公司研究
等角度精选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本基金力求通过绝对和相对定价模型对市场上所有债券
品种进行投资价值评估,从中选择具有较高票息率且暂时被市场低估或估值合理的投资品种。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
种因素影响。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券
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资资产支持证
券。


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将以风险管理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
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债现货市场和期
货市场的波动性、流动性等情况,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操作,获取超额收益。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
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
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具有代表性的债
券市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
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
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
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但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及时在指定


媒介上予以公告。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
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
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
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
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基金管理人2019年10月19日披
露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根据2019年9月1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的“重要提示”、“第一部分 绪言”、“第二部
分 释义”、“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第九部分 基
金的投资”、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第十
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
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
管协议的内容摘要”等章节内容。


2、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截止2019年9月30日的情况,更新了“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
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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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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