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内需 : 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原标题:融通内需 : 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九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基金字[2008]1284号文核准公开发售。核准日期为2008年11月14日。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4月22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有关信息披露的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2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9年3月31日,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其他所 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4月22日。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 执行。 目 录 一、绪言 .................................................................... 2 二、释义 .................................................................... 3 三、基金管理人 .............................................................. 8 四、基金托管人 .............................................................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9 六、基金的募集 ............................................................. 4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 49 九、基金的投资 ............................................................. 62 十 基金的业绩 ............................................................. 69 十一、基金的财产 ........................................................... 70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71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75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76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8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79 十七、风险揭示 ............................................................. 85 十八、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89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1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5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0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22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4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25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 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 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指《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 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 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 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 称:融通内需驱动混合) 招募说明书 指《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 披露本基金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 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销售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协议,办理本基金 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 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 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 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 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认之日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 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 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 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 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 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 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 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 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 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 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 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 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基金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 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 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电话:(0755)26947517 联系人:赖亮亮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Ltd.)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现任董事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部高 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新华富 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杜婕女士,经济学博士,民进会员,注册会计师,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历 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学教师、讲师、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独立董事田利辉先生,金融学博士后、执业律师,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历任 密歇根大学戴维德森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 究院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 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和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1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王利先生,工学学士,现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公司内核负责人、场 外市场部负责人。历任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财务部会计,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稽核 部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合规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18年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杨宗兵先生,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现任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干部与业务管理中心副总裁。 历任安徽省池州市第八中学高中语文教师,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新兴 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书记、董事、集团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副厅级)。 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王裕闵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全球投资主管兼首 席投资官(国际),兼任ARK Investment Management GP LLC董事会列席代表。历任M&T Bank 分析员,FGIC(GE Capital通用资本的子公司)交易员,General Reinsurance基金经理,CGA Investment Management高级基金经理,Structured Credit Partners LLC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投 资官,Wachovia Corporation董事总经理兼全球结构信贷产品主管、董事总经理兼全球市场和 投资银行业务亚洲主管,宏利资产管理(Manulife Asset Management)香港亚洲固定收益产品 主管,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国际),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球投资主管兼首席 投资官(国际)。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 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 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EMBA。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事 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2、现任监事情况 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学硕士,现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历任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助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律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15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部高 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新华富 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EMBA。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事 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 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1年3月至今, 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曾在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和基金 监管部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付伟琦先生,清华大学物理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物理学学士,9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中信证券公司行业研究员、瑞银证券公司行业研究员。2014年11月加 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以及融通新能源灵活配置 混合、融通内需驱动混合、融通新能源汽车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的 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2009年4月22日起至2011年1月21日,由邹曦先生、陈晓生先生和鲁万峰先生共同担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1年1月22日起至2011年3月23日,由陈晓生先生和鲁万峰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自2011年3月24日起至2012年1月4日,由鲁万峰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2年1月5日起至2012年1月18日,由鲁万峰先生和周珺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 自2012 年1月19日起至2015 年4月27日,由周珺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5 年4月28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由杨博琳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5年12月26日起至2016年7月29日,由杨博琳先生和林清源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 的基金经理。 自2016年7月30日起至2017年2月16日,由林清源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7年2月17日起至2018年6月22日,由林清源先生和付伟琦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自2018年6月23日起至今,由付伟琦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权益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邹曦先生,权益投资部总 经理、基金经理张延闽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付伟琦先生,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余志 勇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 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主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对上述事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 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金财 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 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 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 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 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 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 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的措 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的方 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 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金财 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保管和实 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管理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控制的具 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度以 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 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 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 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监察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 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内控制度的情况,检查基金和公司 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32,123.46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2人,平均年龄33岁,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 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 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 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 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 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 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 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 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 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8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923只。 自2003 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 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 评选的6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 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 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 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 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 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 共十一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 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 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 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 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 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 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 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 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 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 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 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 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 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 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 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 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 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 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 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 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 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 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 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 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 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 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 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 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 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 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 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 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 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 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 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 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 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 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 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 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 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 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 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 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 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 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 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电话:(0755)26948034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84号丰汇时代大厦东翼5层502-507房间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人:柴玏 电话:(010)66190982 (3)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4)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韦荣涛 联系电话:(0755)26947504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010)66107900 客服电话:95588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客服电话:95555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010)65557062 传真:(010)65550827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电话:(010)68098778 联系人:李伟 (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甲4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电话:95568 联系人:董云巍 (6)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东路585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电话:(021)63371293 业务联系人:汤征程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王琳 (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9)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客服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1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南中路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755)25859591 联系人:霍兆龙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电话:(010)85238423 联系人:陈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1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电话:(010)66223584 联系人:王曦 (1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代)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14)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4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开平路88号瀛通绿地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陈颖 电话:021-63890179 传真: 021-63890209 联系人: 李胜贤 客服热线: 95395 公司网站:www.hfbank.com.cn (1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代) 客服电话:95566 (1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服热线:95580 公司网站:www.psbc.com (1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24层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联系人:邱艇 电话:0574-87050397 (18)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传真:0512-69868370 联系人:吴骏 电话:0512-69868373 客服热线: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19)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 李镇西 电话: 0472-5189165 传真: 010-84596546 联系人: 张晶 客服热线: 95352 公司网站:www.bsb.com.cn (2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大楼(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95021 /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电话: 021-2069-1831 传真: 021-2069-1861 联系人: 王敏 客服热线: 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2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李静如 客服热线:4008188000 公司网站:http://www.myfund.com/ (24)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街3号新恒基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联系人:郭爱丽 客服热线:010-59539901 公司网站:cifcofund.com (25)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孙晋峰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26)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11层B-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11层B-1108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9422766 联系人:姚付景 客服热线:400-893-6885 公司网站:qianjing.com (2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 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电话:021-20289890 传真:021-20280110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28)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4F(07)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4F(07)单元 法定代表人:曾革 电话:0755-33376853 客服电话:4006-877-899 (29)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1幢A20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刘栋栋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30)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电话: 010-59539864 传真: 010-59539806 客户服务电话: 95162 (3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董一锋 客服热线: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3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60195121 传真:021-61101630 联系人:郭丹妮 客服热线:95733 公司网站:www.leadfund.com.cn (33)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电话:0592-3122679 传真:0592-3122701 客服热线:0592-3122716 公司网站:www.xds.com.cn (34)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软件园C5幢 法定代表人: 金佶 电话: 021-34013996 联系人: 甄宝林 客服热线: 021-34013999 公司网站:www.hotjijin.com (35)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电话:0755-83999907-8814 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刘勇 客服热线:0755-83999907 公司网站:www.fujifund.cn (3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213600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客服热线: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3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电话:010-83363101 联系人:文雯 客服热线:400-166-1188 公司网站:8.jrj.com.cn (3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 话: 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39)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99 客服热线:020-89629066 (40)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李娟 客服热线: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41)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2号返利大厦10层 客服热线:400-920-0022、021-20835588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4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4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www.zlfund.cn (4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e世界A座1108室 法人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4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电话:021-5132 7185 传真:021-5071 0161 联系人: 姜吉灵 客服热线: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4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A10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021-6537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47)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联系人:戴珉微 客服热线:400-6767-523 公司网站:www.zzwealth.cn (48)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甲2号群房2层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甲2号群房2层22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电话:400-618-0707 传真:010-65951887 联系人:牛亚楠 客服热线:400-618-0707 公司网站:www.hongdianfund.com (49)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何庭宇 电话:021-20324153 网址:http://www.dtfunds.com (5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电话:0755-8946 0500 传真:0755-2167 4453 联系人: 叶健 客服热线:400-684-0500 公司网站: www.ifastps.com.cn (51)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京东集团总部A做17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联系人: 徐伯宇 客服热线:95518 公司网站:jr.jd.com (52)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联系人:廖苑兰 客服热线:4008048688 公司网站:www.keynesasset.com (53)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电话:010-59287984 传真:010-59287825 联系人: 郭宝亮 客服热线: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5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电话: 021-50810687 传真: 021-58300279 联系人:李娟 客服热线: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55)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法定代表人:王荻 联系人:方凯鑫 电话:0851-88405606 传真:0851-88405599 客户服务电话:0851-88235678 网址:www.urainf.com (5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联系人:杨徐霆 电话:021-60818249 客服热线:95156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57)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吴鹏 电话:010-56075718 传真:010-67767615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58)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邮编:200335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59)深圳市锦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 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新世界中心4楼 法定代表人:李学东 电话:0755-84669000 传真:0755-23982839 联系人:夏用功 客服热线:400-0719-888 公司网站:http://www.ananjj.cn (60)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电话:010-59336544 传真:010-59336586 联系人:沈晨 客服热线: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6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联系人:戚晓强 客服热线:4000618518 公司网站: https://danjuanapp.com/ (62)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010-59013828 传真: 010-59013707 联系人: 王芳芳 客服热线:010-59013842 公司网站:http://www.wanjiawealth.com/ (63)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原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19层A201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楼7层711 法定代表人:林柏均 电话:010-68091380 传真:010-68091380 联系人:胡明哲 客服热线:010-64068617 公司网站:www.fundsure.cn (6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 传真:025-66996699 联系人:张云飞 客服热线:025-66996699 公司网站:www.snjijin.com (65)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63333389 传真:021-63333390 联系人:冯强 客服热线: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6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 毛淮平 电话: 010-88066184 传真: 010-63136184 联系人: 张静怡 客服热线: 400-817-5666 公司网站:www.amcfortune.com (6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电话:(021)62580818 客服电话:4008888666 (6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电话:(010)85130236 客服电话:400-8888-108 (6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4993 客服电话: 95536 (7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43511 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7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8333 客服电话:95575 (7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66568450 客服电话:4008-888-8888 (7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马静懿 电话:(010)84865560 客服电话:4008895548 (7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涂洋 电话:(021)23219275 客服电话:4008888001 (7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1)68751860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7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3924 客服电话:95548 (7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韩秀萍 电话:(010)8525265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98888 (7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杨鹏军 电话:(0551)2207114 客服电话:95578,4008888777 (7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8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张晓辰 联系电话:(010)63080994 客服电话:4008008899 (8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021)33388215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8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客服电话:96326 (8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杨俊帆 电话:(0512)65581136 客服电话:4008601555 (8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23、25-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客服电话:95503 (85)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 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丁敏 联系电话:(0731)85832463 客服电话:95571 (8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李嘉禾 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4006666888 (8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李芳芳 电话:(021)22169081 客服电话: 95525 (88)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021)68475888 客服电话:4008918918 (89)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人代表:叶顺德 联络人:田芳芳 电话:(010)83561146 客服电话:400-698-9898 (9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刘志斌 联系电话:(0755)82558038 客服电话:4008001001 (9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沈刚 电话:(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0510)2588168 (9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8 (9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樊忠亚 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5318,4008096518 (9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刘河斌 联系电话:(010)84183389 电话:4008188118 (95)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电话:(0791)86283080 客服电话:4008222111 (9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010-880858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9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光大银行办公楼14-18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电话:(0471)4974437 客服电话:400-196-6188 (98)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张霞 电话:(0755)21516897 客服电话:4008888228 (99)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刘宏波 电话:(0931)8490208 客服电话:96668 (100)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联系人:王婧 电话:010-88321967 客服电话:4006-650-999 (10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秦朗 电话:010-85679888-6035 客服电话:4009101166 (10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客服电话:4006-600109 (10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755-82791065 客服热线:4009908826 (10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王叔胤 电话:(0755)25831754 客服热线:4008881888 (10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秦雨晴 电话:021-20315255 客服电话:95538 (10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 周青 电话:023-63786141 客服电话:4008096096 (107)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8层 法定代表人: 蒋煜 联系人: 许爽 电话: 010-58170925 客服电话: 4008188866 (10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杨天枝 电话:(0755)82558038 客服电话:4008001001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 金管理人网站上更新。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法定代表人:高峰 电话:(0755)26948075 联系人:杜嘉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法定代表人:闵齐双 联系人: 尹小胜 经办律师: 闵齐双 刘少华 尹小胜 崔卫群 电话:(0755)33382888(总机) (0755)33033096(直线) 13480989076 传真:(0755)33033086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俞伟敏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11月14日证监基金字[2008]1284号文核准募集。募集期为2009 年3月16日至2009年4月17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 人民币1.00元计算,募集的基金份额及利息转份额共计2,955,174,216.52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 户数为41,102户。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合同已于2009年4月22日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一)申购、赎回与转换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 理人网站公示。 (二)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自2009年5月25日起开放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已于2013年6月18日及后续公告的相关日期起,开放通过直销机构及其他部分销售机 构办理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详情请查看公司网站或相关 公告。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等基金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 回与转换的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 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 告。 (四)基金转换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转换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转出及转入基金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采用份额转换的方式,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3、基金转换无基金份额持有时间限制; 4、基金转换转出的基金在申请日有权益,确认日开始无权益;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在申请 日无权益,确认日开始记权益; 5、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在发生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必须为允许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为允许申购状态; 7、在发生限制申购或巨额赎回的情况下,所涉及到的基金转换按比例确认。如果发生连续 巨额赎回,基金转换不顺延; 8、由于前端费用和后端费用的费率结构差异较大,因此,本基金的转换只允许在缴纳前端 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之间或者缴纳后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不能将 缴纳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换为缴纳后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或将缴纳 后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换为缴纳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优先转出,份额注册日期 在后的后转换出; 10、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程序 1、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 出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或转换申 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销售机构对于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请。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 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 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T+5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 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六)申购、赎回与转换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金额、赎回或转换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1)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和网上直销的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各销售 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在直销机构的直销柜台单 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2)本基金每笔最低赎回份额、最低转换份额为1份,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 份额赎回或转换。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在投资者的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规定的 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其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赎回或转换份额以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 量限制,调整生效前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 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参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 告; (5)申购或转换入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的申购或转换入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 的申购或转换入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基金财产; (6)赎回或转换出金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的赎回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或转换出份 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 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基金财产。 2、申购、赎回与转换费率 (1)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非养老金客户实施差 别的申购费率。 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 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 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为每笔100元。 2)非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前端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0% 100万≤M<500万元 0.90% 500万≤M<1000万元 0.30% M≥1000万元 单笔1000元 后端申购费率: 持有时间(T) 后端申购费率 T<1年 1.80% 1年≤T<2年 1.35% 2年≤T<3年 0.90% 3年≤T<4年 0.45% T≥4年 0.00% 注:上表中,1年以365天计算。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同时区分普通客户赎回和通过直 销柜台赎回的养老金客户。 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 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发布临时公告 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对其进行更新。 普通客户指除通过直销柜台赎回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 普通客户赎回的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T<7日 1.50% 7日≤T<1年 0.50% 1年≤T<2年 0.25% T≥2年 0.00% 注:上表中,1年以365天计算。 通过直销柜台赎回的养老金客户赎回基金份额的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T<7日 1.5% 7日≤T<1年 0.125% 1年≤T<2年 0.0625% T≥2年 0.00% 注:上表中,1年以365天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其中普通客户赎回基金份额的赎回费25%归入基金财产(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普通 客户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通 过直销柜台赎回的养老金客户赎回基金份额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换费和补差费; 2)转换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3)补差费: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或申购费用时,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 费率(或认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补差费为0;如果转出基金的 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按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 的差额收取补差费。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或申购费用时,补差费率为0; 4)基金补差费的收取以该基金份额曾经有过的最高申(认)购费率为基础计算,累计不超 过最高认购(申购)费率与最低认购(申购)费率的差额; 5)基金转换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其中25%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 的客户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基金补差费由 转换申请人承担,作为相关的手续费。 目前参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和前端认购费率)详见各相 关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或公告的约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与转换费率。费率如发生 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 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 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申购份额的计算 (1)投资人选择前端费用模式申购的,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采用前端费用模式申购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000.00元,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则其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6,000.00/(1+1.50%)=5,911.33元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