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 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3号)

时间:2019年12月13日 09:51:37 中财网

原标题: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 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3号)










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
9


3

)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期:
二〇一








重要提示





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通乾证券投
资基金转型而成。基金转型经
2016

7

7
日通乾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通乾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
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以及修订基金合同,
并更名为

融通通乾研究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
2016

8

12
日起,由《通乾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修订而成的《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原《通
乾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接受本基金转型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
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
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
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
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
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
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
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
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如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


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
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
股票。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金运作
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有关信息披露的内容截止日为
2019

1
2

13
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9

6

30
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其他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8

12
日。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9

1
日起执行。











一部分
绪言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1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
....................
47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
........................
48
第八部分
基金的集中申购
................................
....................
49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53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6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75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76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7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82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84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86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87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
93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8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00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14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30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32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34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
135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
投资
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由通乾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本招募说
明书由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通乾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2
、基金通乾:指通乾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


3
、基金管理人: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8
、集中申购公告:指《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
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



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
1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集中申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4

销售机构: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2
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
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7
、基金账户:指
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集中
申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
账户


2
9
、基金转型:指对包括基金通乾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
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通乾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更名为“融通



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一系列事项的统称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融通通乾研究精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起始日即基金通乾终止上市之日,原《通乾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3
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2
、集中申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开放集中申购的一段时间,最长不超过
1
个月


3
3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4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5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
6

T+
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
7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8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9
、《业务规则》: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
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
换为现金的行为


4
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
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
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
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6
、元:指人民币元



4
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
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
2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
3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基金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4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
5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

2020

9

1
日起执行)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电话:(0755)26947517

联系人:赖亮亮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Ltd.)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现任董事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
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
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杜婕女士,经济学博士,民进会员,注册会计师,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历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学教师、讲师、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田利辉先生,金融学博士后、执业律师,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

历任密歇根大学戴维德森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金
融发展研究院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
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和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1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董事王利先生,工学学士,现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行业务条线负
责人。历任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财务部会计,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稽核部总经


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总经理、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公司内核负责人、场
外市场部负责人。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律磊先生,法学硕士,现任明天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历任原国务院法
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调研员等。2019年8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


董事王裕闵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深常务投资顾问,兼
任ARK Investment Management GP LLC董事会列席代表。历任M&T Bank分析员,FGIC(GE
Capital通用资本的子公司)交易员,General Reinsurance基金经理,CGA Investment
Management高级基金经理,Structured Credit Partners LLC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投资官,
Wachovia Corporation董事总经理兼全球结构信贷产品主管、董事总经理兼全球市场和投
资银行业务亚洲主管,宏利资产管理(Manulife Asset Management)香港亚洲固定收益产
品主管,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国际),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球投资主管
兼首席投资官(国际),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全球投资主管兼首席投资官(国际),
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全球投资主管兼首席投资官。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
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EMBA。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
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
、现任监事情况


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学硕士,现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历任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助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法律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
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
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EMBA。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
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
Allen
Yan
(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



波士顿)分析员

富达投资公司
(
日本东京
)
经理


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

2011

3
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曾在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中国证监会法律部
和基金监管部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张延闽先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学硕士,9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2010年2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融通转型三动力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1月16日至2019年4月12日),现任权益投资部
总经理、融通通乾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12日起至
今)、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2月17日起至今)、融通逆向策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2月11日起至今)、融通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2月5日起至今)。


(2)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2016年8月12日起至今,由张延闽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权益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邹曦先生,权益投
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张延闽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付伟琦先生,研究部总监、基
金经理余志勇先生。


6
、上述人员之间

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
集中申购、申购、
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
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
集中申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
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
报告

中期
报告
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
其他相关资料
15

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
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
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
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
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5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6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
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
从事违反《
中华
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中华
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
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和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市场秩序;



11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
)有悖社会公德,
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
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
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
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
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审查。



六、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
、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
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
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
、管理方法、操作
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
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
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
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
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
、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
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
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
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
性,运用科学化
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核算业务指
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
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



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
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
)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
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
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
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
性风险管理制度。




3
)监察稽核制度



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
监会核准。



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
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
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监察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

建立,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
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
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
2004

09

17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联系人:田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

2005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939)


2007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2018年末,中国建设银行
资产规模23.22万亿元,较上年增长4.96%。2018年度,中国建
设银行
实现净利润2,556.26亿元,较上年增长4.93%;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分别为1.13%和14.04%;不良贷款率1.46%,保持稳中有降;资本充足率17.19%,保持领
先同业。



2018
年,
中国建设银行
先后
荣获新加坡《亚洲银行家》“
2018
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
奖”、“
2018
年中国全面风险管理成就奖”;美国《环球金融》“全球贸易金融最具创新力银
行”、《银行家》“
2018
最佳金融创新
奖”、《金融时报》“
2018
年金龙奖

年度最佳普惠金融
服务银行”等多项重要奖项。中国建设银行同时获得英国《银行家》、香港《亚洲货币》杂
志“
2018
年中国最佳银行”称号,并在中国银行业协会
2018
年“陀螺”评价中排名全国性
商业银行第一。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养老金托管处、全球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理处、



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跨境托管运营处、合规监督处等
11
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
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
分中心,共有员工
300
余人。


2007
年起,托
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
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蔡亚蓉,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资金计划部、信贷经营部、
公司业务部以及中国建设银行
重组改制办公室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
期从事公司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
丰富的客户
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
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
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
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
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
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R)QFII

(R)QDII
、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
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9
年二季度末,
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92
4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
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
次获得
《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
行”、
4
次获得
《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
5
年获得
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


等奖项,并在
2016
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

最佳托管银行


、在
2017




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

中国建设银行
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
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
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
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
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
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
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
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一)
直销机构



1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

14



邮政编码:
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电话:(
0755

269480
3
4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
-
883
-
8088
(免长途通话费用)、(
0755

26948088



2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84
号丰汇时代大厦东翼
5

502
-
507
房间


邮政编码:
100032


联系人:柴玏


电话:(
010

661909
8
2



3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34

3405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
021

38424
889



4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

14

15



邮政编码:
518053


联系人:韦荣涛


联系电话:(
0755

2694
7
504


(二)
其他
销售
机构



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李晓皙



电话:(
021

22169130


客服电话:
95525



2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
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1501


法定代表人:
叶顺德


联络人:田芳芳


电话:(
010

83561072


客服电话:
400698989



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
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樊忠亚


电话:(
0551

65161821


客服电话:
96518



4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电话:(
0471

4974437


客服电话:
4001966188



5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联系人:张霞


电话:(
0755

21516897


客服电话:
4008888228



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
刘婧漪



电话:
028
-
8669
0057


客服电话:
4006
-
600109



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夏中苏


电话:(
021

38281963


客服电话:
95562



8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
8



法人代表:
步国旬


联系人:徐翔


电话:(
025

83367888


客服电话
:
4008285888



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
010

851
302
36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08



10
)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26



法定代表人
:
何如


联系人
:
李颖


电话
:

0755

82130833


客服电话
:95536



1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
周青



电话:
023
-
63786141


客服电话:
4008096096



1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020

87555888

833


客户服务热线:
95575



1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余敏


电话:(
021

3338
8229


客服热线:
95523

4008895523



14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2005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余敏


电话:(
021

3338
8229


客服热线:
95523

4008895523



15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
0755

82492193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1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杨天枝


电话:(
0755

82558336


客服热线:
4008001001



1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2
-
6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
010

66568292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8



1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人:付婷


电话:(
010

63080994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19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1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
0931

8490208


客服电话:
4006898888



2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25

26



法定代
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李晓伟


电话:(
0755

23838751


客服电话:
4008881888



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
广东路
689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涂洋


电话:(
021

23219275


客服电话:
4008888001



2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袁丽萍


电话:(
0510

82831662


客服电话:
0510
-
82588168



2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
-
45



法定代
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
0755

82960167


客服电话:
95565



24

长江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
8

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1

68751860


客服热线:
400
-
8888
-
999

95579



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电话:(
021

38032284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2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
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7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
021
-
5368626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918
-
918



2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
周一涵


电话:(
0
21

38637436


客服电话:
95511

8



2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24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丁敏


电话:(
0731

85832463


客服电话:
95571



29
)国盛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周欣玲


电话:(
0791

86281305


客服电话:
4008222111



30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

7
-
8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电话:(
0591

87383623


客服电话:
0591
-
96326



3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电话:
010
-
52723273


客服电
话:
4008888818



3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
朱琴


电话:
021
-
20315255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3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6
-
17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刘莹


电话:(
029

87406649


客服电话:
95582



3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邓颖贇


联系电话:(
0351

8686796


客服电话:
95573



3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
大街
6666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
付静雅


电话:(
0431

85096517


客服电话
:
4006000686



36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戈文



电话:(
010

84183389


客服电话:
400818811



3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29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
021

50367888


客服热线:
95503



3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
桂林市辅星路
13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牛孟宇


联系电话:(
0755

83709350


客服电话:
95563



3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王炜哲


电话:(
0
21

20328309


客服电话:
4006208888



4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
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马静懿


电话:(
010

60838995


客服电话:
4008895548


(4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1
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
0532

8502
3924


客服电话:
95548


(4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星


电话:(
022

28451709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43)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法定代表人:
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
0512

65581136


客服电话:
4008601555


(4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李盼盼


电话:(
0371

69099882


客服电话:
95377


(45)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11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电话:
021
-
38784580


客服电话:
95351



46
)中
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
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5




法定代表人:姜志军


联系人:丁敏



电话:(
0731

85832463


客服电话:
400
-
889
-
5618



4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27
层及
28



法定代表人:
丁学东


联系人:秦朗


电话:
0
10
-
85679888
-
6035


客服电话:
4009101166



4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寿春路
179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杨鹏军


电话:(
0551

2
207114


客服电话:
95578

4008888777



49
)中信期货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
0
10
-
60833754


客服电话:
4009908826



5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
王一彦


电话:
021
-
20333910


客服电话:
400
-
888
-
858



5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http://www.ccb.com



5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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