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通瑞 : 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原标题:融通通瑞 : 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九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式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15 号)和《关于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 部函[2014]61号)注册。《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1月14日 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是约 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债券市场的特殊风险等。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 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 票型基金。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 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招募说明书中有关信息披露的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2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9年3月31日,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 审计);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5月14日。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 日起执行。 目 录 一 绪言 ............................................................... 4 二 释义 ............................................................... 5 三 基金管理人 ......................................................... 9 四 基金托管人 ........................................................ 17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21 六 基金的历史沿革 .................................................... 44 七 基金的存续 ........................................................ 45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46 九 基金的投资 ........................................................ 61 十 基金的业绩 ........................................................ 71 十一 基金的财产 ....................................................... 72 十二 基金资产的估值 ................................................... 74 十三 基金的收益分配 ................................................... 79 十四 基金费用与税收 ................................................... 81 十五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4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5 十七 风险揭示 ......................................................... 91 十八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5 十九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8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2 二十一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7 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9 二十三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9 二十四 备查文件 ...................................................... 131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 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 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代表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 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2、基金管理人: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集中申购公告:指《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集中申购的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 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 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 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融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起始日(2014 年11月14日),原《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 失效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集中申购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的一段时间,最长 不得超过1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通瑞A:指“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 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由“融通通瑞一 年目标触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型而成 33、通瑞B:指“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指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 后端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34、通瑞C:指“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C类份额,该类份额在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亦 不收取赎回费,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 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20%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基金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 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 日起执行)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电话:(0755)26947517 联系人:赖亮亮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Ltd.)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现任董事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 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 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杜婕女士,经济学博士,民进会员,注册会计师,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历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学教师、讲师、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田利辉先生,金融学博士后、执业律师,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 历任密歇根大学戴维德森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金 融发展研究院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 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和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1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董事王利先生,工学学士,现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公司内核负责人、 场外市场部负责人。历任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财务部会计,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兼稽核部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合规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杨宗兵先生,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现任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干部与业务管理中心副 总裁。历任安徽省池州市第八中学高中语文教师,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党委组织部 部长,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书记、董事、集团党委副书记、机关党 委书记(副厅级)。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王裕闵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全球投资主管兼联 合首席投资官,兼任ARK Investment Management GP LLC董事会列席代表。历任M&T Bank 分析员,FGIC(GE Capital通用资本的子公司)交易员,General Reinsurance基金经理, CGA Investment Management高级基金经理,Structured Credit Partners LLC联合创始人 兼首席投资官,Wachovia Corporation董事总经理兼全球结构信贷产品主管、董事总经理 兼全球市场和投资银行业务亚洲主管,宏利资产管理(Manulife Asset Management)香港 亚洲固定收益产品主管,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国际),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全球投资主管兼首席投资官(国际)。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 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EMBA。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 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2、现任监事情况 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学硕士,现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历任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助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法律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15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 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 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EMBA。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 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 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1年3 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曾在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中国证监会法律部 和基金监管部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何天翔先生,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安徽大学理学学士,11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就职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任金融工程分析师,2010年3月加入融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专户投资经理,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副总监以及融通深证100指数、融通军工分级、融通证券分级、融通新 趋势灵活配置混合、融通通瑞债券、融通人工智能主题指数(LOF)基金的基金经理。 朱浩然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学学士,7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具有 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债券投资部信用研究员、交易管理部交易 员、机构债券投资部基金研究员,上海毕朴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投资经理。2017年2月加 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经理,现任融通通福债券(LOF)、融通月月 添利定期开放债券、融通通源短融债券、融通通玺债券、融通通祺债券、融通通瑞债券、 融通增悦债券、融通通捷债券、融通增辉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2014年3月21日起至2015年6月22日,由韩海平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5年6月23日起至2015年7月16日,由王超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5年7月17日起至2016年7月27日,由王超先生和汪曦女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自2016年7月28日起至2016年9月2日,由王超先生、汪曦女生和张一格先生共同 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6年9月3日起至2016年11月17日,由王超先生和张一格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 的基金经理。 自2016年11月18日起至2017年1月23日,由张一格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7年1月24日起至2018年3月23日,由张一格先生和何天翔先生共同担任本基 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8年3月24日起至今,由何天翔先生和朱浩然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固定收益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张一格先生, 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王超先生,交易部总经理谭奕舟先生,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马洪元 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 述规定的限制。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 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 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 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 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 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 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 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 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 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 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核算业务指 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 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 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 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 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 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 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 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 监会核准。 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 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 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监察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 建立,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 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 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6月末,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228,051.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807.99亿 元,增幅3.08%。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27亿 元至1,814.20亿元,增幅5.4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4.56亿元至1,474.65亿元,增 幅6.08%。 2017年,中国建设银行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2017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环 球金融》“2017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7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2017 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银行家》“2017最佳金融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 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奖项。中国建设银行在英国《银行家》“2017全球银行 1000强”中列第2位;在美国《财富》“2017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列第28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 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 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15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 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 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 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 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 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 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 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 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 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 银行已托管85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 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 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 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亚 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中国建设银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 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 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 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 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情况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联系电话:(0755)26948034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84号丰汇时代大厦东翼5层502-507房间 邮编:100032 联系人:柴玏 联系电话:(010)66190982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邮编: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www.rtfund.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韦荣涛 联系电话:(0755)26947504 传真:(0755)26948079 2、销售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 95533 (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客服电话:95541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24层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联系人:邱艇 电话:0574-87050397 (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传真:0512-69868370 联系人:葛晓亮 电话:0512-69868519 客服热线: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客服热线:400-166-1188 公司网站:8.jrj.com.cn (6)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室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电话:0592-3122679 传真:0592-3122701 联系人:梁云波 客服热线:400-9180808 公司网站:www.xds.com.cn (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李娟 客服热线: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董一锋 客服热线: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9)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11层B-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11层B-1108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010-59422766 联系人:姚付景 公司网站:www.qianjing.com 客服电话:400-893-6885 (10)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软件园C5幢 法定代表人: 金佶 电话: 021-34013996 联系人:甄宝林 客服热线: 021-34013999 公司网站:www.hotjijin.com (11)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电话:0755-83999907-8814 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刘勇 客服热线:0755-83999907 公司网站:www.fujifund.cn (1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胡学勤 联系人: 程晨 电 话: 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99 客服热线:020-89629066 (1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 021-2069-1831 传真: 021-2069-1861 联系人: 王敏 客服热线: 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1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1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www.zlfund.cn (1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7024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李静如 客服热线:4008188000 公司网站:http://www.myfund.com/ (1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大楼(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95021 /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0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777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 谭磊 客服热线:010-66045678 公司网站: www.txsec.com (20)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传真:010-67000988-6000 联系人:罗细安 客服电话:400-001-8811 (2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213600 传真:021-68596916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2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60195121 传真:021-61101630 联系人:郭丹妮 客服热线:95733 公司网站:www.leadfund.com.cn (2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e世界A座11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e世界A座1108室 法人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王骁骁 客服热线:010-56251471 公司网站:www.hcjijin.com (24)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1幢A20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刘栋栋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2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 黄祎 电话: 021-50712782 传真: 021-50710161 联系人: 徐亚丹 客服热线: 400-799-1888 公司网站:www.fundsure.cn (26)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电话:010-59287105 传真:010-59287825 联系人: 郭宝亮 客服热线: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27)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何庭宇 电话:021-20324153 网址:http://www.dtfunds.com (2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联系人: 叶健 客服热线:400-684-0500 公司网站: www.ifastps.com.cn (29)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5号岗厦皇庭中心8楼DE 法定代表人:高锋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联系人:廖苑兰 客服热线:4008048688 公司网站:www.keynesasset.com (30)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联系人:戴珉微 客服热线:400-6767-523 公司网站:www.zhongzhengfund.com (31)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电话:400-618-0707 传真:010-65951887 联系人:牛亚楠 客服热线: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32)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京东集团总部A做17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联系人: 徐伯宇 客服热线:95518 公司网站:jr.jd.com (33)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集镇7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天时国贸大厦11层E座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李跃 电话:025-56663409 客服热线: 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34)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杨徐霆 电话:021-60818249 客服热线:400-101-9301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35)深圳市锦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 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新世界中心4楼 法定代表人:李学东 电话:0755-84669000 传真:0755-23982839 联系人:夏用功 客服热线:400-0719-888 公司网站:http://www.annfund.com/ (36)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010-59013842 传真: 010-59013707 联系人: 王芳芳 客服热线:010-59013842 公司网站:http://www.wanjiawealth.com/ (37)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法定代表人:王荻 联系人:方凯鑫 电话:0851-88405606 传真:0851-88405599 客户服务电话:0851-88235678 网址:www.urainf.com (38)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吴鹏 电话:010-56075718 传真:010-67767660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3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邮编:200335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40)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电话:010-59336544 传真:010-59336586 联系人:沈晨 客服热线: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41)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电话: 010-88066184 传真: 010-63136184 联系人: 张静怡客服热线:400-817-5666 公司网站: www.amcfortune.com (42)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仅销售前端)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联系人:孙琦 客服热线: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4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联系人:戚晓强 客服热线:4000618518 公司网站:https://danjuanapp.com/ (44)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19层A20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19层A2017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电话:010-68091380 传真:010-68091380 联系人:侯芳芳 客服热线:400-159-9288 公司网站:www.jhjfund.com (45)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集镇7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天时国贸大厦11层E座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李跃 电话:025-56663409 客服热线: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46)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 传真:025-66996699 联系人:张云飞 客服热线:025-66996699 公司网站:www.snjijin.com (4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联系人:许付漪 客服热线:400-820-5369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48)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63333389 传真:021-63333390 联系人:冯强 客服热线: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49)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电话:0411-39027810 传真:0411-39027835 联系人:于秀 客服热线:4000899100 公司网站:www.yibaijin.com (50)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电话: 010-85632771 传真: 010-85632773 联系人:王超 客服热线: 95510 公司网站: http://fund.sinosig.com/ (51)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电话: 021-50206003 传真: 021-50206001 联系人:杨一新 客服热线: 021-50206003 公司网站: www.msftec.com (5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朱雅崴 电话:(021)38676161 客服电话:4008888666 (5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电话:(010)851302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或95587 (5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马静懿 电话:(010)60838995 客服热线:0755-23835888 (5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人代表: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3924 客服电话:95548 (5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66568292 客服热线:400-8888-888 (57)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余敏 电话:(021)33388215 客服热线:(021)96250500 (5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1)68751860 客服热线:400-8888-999、95579 (5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刘志斌 电话:(0755)82558038 客服热线:4008001001 (6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联系人:王星 电话:(022)28451709 客服热线:400-651-5988 (6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6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杨俊帆 电话:(0512)65581136 客服热线:(0512)65588066或4008601555 (6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张晓辰 电话:(010)63080994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6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蝉君 电话:(0755)82943511 客服热线:95565、400-8888-111 (6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秦朗 电话:010-85679888-6035 客服电话:4009101166 (6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客服电话:4006-600109 (6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755-82791065 客服热线:4009908826 (6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李芳芳 电话:(021)22169111 客服电话:95525 (69)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李嘉禾 电话:(0755)83516094 客服热线:400-6666-888、(0755)82288968 (7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付静雅 电话:(0431)5096710 客服电话:95360 (71)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电话:(010)83561146 客服热线:400-6989-898 (7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热线:95511-8 (7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樊忠亚 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5318,4008096518 (7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业务联系人:刘河斌 电话:(010)84183389 客服热线:400-818-8118 (75)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联系:0791-86281305 客服热线:4008222111 (7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王叔胤 电话:(0755)25831754 客服热线:4008881888 (7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秦雨晴 电话:021-20315290 客服电话:95538 (7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周青 电话:023-63786141 客服电话:4008096096 (7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 95536 (80)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8层 法定代表人: 蒋煜 联系人: 许爽 电话: 010-58170925 客服电话: 4008188866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电话:(0755)26948075 联系人:杜嘉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法定代表人:闵齐双 联系人: 崔卫群 经办律师: 闵齐双 崔卫群 电话:(0755)33382888(总机) (0755)33033936(直线) 13480989076 传真:(0755)33033086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俞伟敏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本基金由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 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15号)和《关于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式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4]61号)注册。《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 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 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11月3日、2014年11月4日及2014年11月5日的份额累计净值分别为1.072元、 1.075元及1.075元,即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已于2014年11月5日 触发“连续3个工作日不低于1.07元”的封闭期提前到期条件,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 的约定,提前结束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运作并进入过渡期, 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2014年11月14日)起,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根据《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后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分别变更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通 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调整的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转型后的基金名称、投资目标以及基金费率等。自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 (2014年11月14日)起,《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七、基金的存续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合同》生效后,由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的基金 份额将登记为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瑞A份额。本基金管理人作为本基金的注册 登记机构,负责对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 金份额实施变更登记。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 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赎回与转换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 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 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 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由融通通瑞一年目标触发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后,已于2014年12月1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已于2014年12月30日及后续公 告的相关日期起,开放通过农业银行、直销机构及部分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与本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详情请查看公司网站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 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 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基金转换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转换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转出及转入基金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采用份额转换的方式,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3、基金转换无基金份额持有时间限制; 4、基金转换转出的基金在申请日有权益,确认日开始无权益;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在 申请日无权益,确认日开始记权益; 5、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在发生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必须为允许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为允许申购状态; 7、在发生限制申购或巨额赎回的情况下,所涉及到的基金转换按比例确认。如果发生 连续巨额赎回,基金转换不顺延; 8、由于前端费用和后端费用的费率结构差异较大,因此,本基金的转换只允许在缴纳 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之间或者缴纳后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 不能将缴纳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换为缴纳后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或将缴纳后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换为缴纳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开通基金转换;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优先转出,份额注册 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10、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程序 1、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或转换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 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 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 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 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于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该申请。申购、赎回或转换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六)申购、赎回与转换的数量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 费)为1元,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上述最低金额限制基础上设置本基金的 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 关规定。投资者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通过直 销机构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 金额(含申购费)为10万元。 2、本基金每笔最低赎回份额、最低转换份额为1份,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 金份额赎回或转换。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在投资者的基金份额余额低于 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其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本公司暂不开通本基金A类份额、B类份额、C类份额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赎回与转换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的2个 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5、申购或转换入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的申购或转换入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 认的申购或转换入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并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6、赎回或转换出金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的赎回或转换出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 或转换出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7、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8、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或转换份额 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申购、赎回与转换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费率 (1)投资者在申购“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瑞A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 费,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6%,并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通瑞A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非养老金客户实施 差别的申购费率。 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1)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为每笔100元。 2)非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6% 100 万元≤M<500 万元 0.3% M≥500 万元 单笔1000 元 注:M为申购金额 (2)投资者在申购“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瑞B份额时不需交纳前端申 购费,但在赎回通瑞B时需交纳后端申购费,申购费率不高于1%,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 减。申购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Y) 后端申购费率 Y<1年 1.0% 1年≤Y<2年 0.8% 2年≤Y<3年 0.6% 3年≤Y<4年 0.4% 4年≤Y<5年 0.2% Y≥5年 0 注:1年指365天 (3)投资者在申购“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瑞C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 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1)基金管理人按照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通瑞A和通瑞B份额投资者持有 的年限收取赎回费用。同时区分普通客户赎回和通过直销柜台赎回的养老金客户。 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 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发布临时 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对其进行更新。 普通客户指除通过直销柜台赎回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普通客户的通瑞A和通 瑞B的赎回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Y<7日 1.5% 7日≤Y<1年 0.1% 1年≤Y<2年 0.05% Y≥2年 0 注:1年指365天 对于普通客户而言,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金额的25%计入基金 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对于养老金客户而言,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费率为1.5%,收 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养老金客户,设置特定赎回费率, 特定赎回费率为原赎回费率的25%,收取的特定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 (2)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30日的通瑞C份额的赎回不收取赎回费,但对持有期限少于 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Y<7日 1.5% 7日≤Y≤29天 0.1% Y≥30天 0 对于通瑞C份额而言,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金额的25%计入基金 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 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 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 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 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3、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换费和补差费; (2)转换费率: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3)补差费率:对于前端收费模式基金,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高于转 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补差费为0;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低 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按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 对于后端收费模式基金,补差费为0; (4)基金补差费的收取以该基金份额曾经有过的最高申(认)购费率为基础计算,累 计不超过最高认购(申购)费率与最低认购(申购)费率的差额; (5)基金转换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其中25%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但对持续持有期少 于7日的客户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基金 补差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作为相关的手续费。 目前参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认购费率)详见各相关基 金最新招募说明书或公告的约定。 4、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净申购金额和申购费用。 (1)若投资者选择申购通瑞A份额,即缴纳前端申购费用,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非养老金客户)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通瑞A份额,对应费率为0.6%, 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17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0.6%)=99,403.58元 前端申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元 申购份额=99,403.58/1.017=97,741.97份 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在本基金开放期申购本基金通瑞A份额6,000,000元,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7元,则其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费用=1,000元 净申购金额=6,000,000-1,000=5,999,000元 申购份额=5,999,000/1.017=5,898,721.73份 即投资者缴纳申购款6,000,000元,获得5,898,721.73份本基金通瑞A份额。 某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100,000元,对应申购费率为100 元,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则其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100,000-100=99,900元 申购份额=99,900/1.200=83,250份 即养老金客户缴纳申购款100,000元,获得83,250份本基金的A 类基金份额。 (2)若投资者选择申购通瑞B份额,即缴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者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公式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通瑞B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17元, 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100,000/1.017 =98,328.41份 假定投资者持有1.5年后赎回上述份额,则其应缴纳的后端申购费为: 后端申购费用=98,328.41×1.017×0.8%=800.00元 (3)若投资人选择申购通瑞C类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通瑞C份额,假设申购当日通瑞C份额净值为1.050元,则可 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1.050=47,619.04份 5、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通瑞A、通瑞B、通瑞C的赎回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1)若投资者赎回通瑞A份额,即缴纳前端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普通客户)申购通瑞A份额,持有三个月赎回10万份,赎回费率为0.1%,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7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00×1.017×0.1%=101.70元 赎回金额=100,000×1.017-101.7=101,598.30元 某养老金客户申购通瑞A份额,持有三个月赎回10万份,赎回费率为0.025%,假设赎 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7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00×1.017×0.025%=25.43元 赎回金额=100,000×1.017-25.43=101,674.57元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