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主题策略混合 : 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3号)

时间:2019年12月13日 13:46:16 中财网

原标题:工银主题策略混合 : 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3号)
















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
9


3
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1

8

24
日证监许可

2011

1340
号文核准募
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10

24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
产品资

概要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
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
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风险水平中高的基金。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
1
元。在市场波动
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
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11

9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

2019

9

3
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绪言
................................
................................
................................
................................
...........
2
二、释义
................................
................................
................................
................................
...........
3
三、基金管理人
................................
................................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19
六、基金的募集
................................
................................
................................
.............................
5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5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
56
九、基金的注册登记
................................
................................
................................
.....................
66
十、基金的投资
................................
................................
................................
.............................
66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
.........................
77
十二、基金的财产
................................
................................
................................
.........................
79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80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85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87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88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9
十八、基金的风险揭示
................................
................................
................................
.................
93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
................................
.....
96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98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99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99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01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02
二十五、备
查文件
................................
................................
................................
.......................
102
附件一
基金合同摘要
................................
................................
................................
...............
103
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
................................
................................
.......
122






一、绪言

《工银瑞信主题策略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

”或“招募说明书”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主题策略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主题策略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
险、
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
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9

1
日起执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工银瑞
信主题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工银瑞信主题
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
托管
协议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业务规则:

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
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
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基金销售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有关各方共同遵守


发售公告:

指《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仅为本基金募集运作目的,不包括香港特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会:

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起实施的,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起实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中国证监会
对其
不时
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起实施

《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
管理办法》及
中国证监会
对其
不时

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规定》:



中国证监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
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工银瑞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照法律法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
的投资人;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和结算、
基金销售业务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工银瑞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工银瑞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
托代为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
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投资于中国证
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
投资者;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
法规
规定及

基金合同
》约定
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
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交易场所的
正常交易日;

发售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存续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要求基金管理人
将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
为;

巨额赎回:


指在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基金赎回
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与净转出申请份额
(基金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之余额)之和超
过上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业





务规则进行的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同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
一个交易账户转入
另一交易账户的行为;

代销机构:

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
其他基金业务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
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理财咨询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的基金份额余
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日期;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的日期;

T+n日:


指T日起(不包括T日)的第n个工作日;

基金收益:

指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投资所得股票红利、股息、债券
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以及因
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本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及票据价值、
银行存款本息、债券的应计利息、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
缴存的保证金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总数后得出




的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其做出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流动性受限资产:











摆动定价机制:

指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任何事件和因素,包括
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
政府征用和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恐怖袭击、传
染病传播、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以及其他突
发事件;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
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
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
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
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
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
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
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


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5】105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400-811-9999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80
%
;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
0
%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郭特华女士,董事长,博士,曾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中国工商银
行总行商业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处长、副总经理。


Michael Levin先生,董事,瑞士信贷董事总经理、亚太地区资产管理主管。 Levin
先生负责制定和指导亚太区资产管理战略,包括销售、产品和合作伙伴关系。他还与机构和
私人银行密切合作,以提供资产管理投资解决方案。 在2011年8月加入瑞士信贷之前,
Levin先生是AsiaCrest Capital的首席执行官,AsiaCrest Capital是一家位于香港的对
冲基金FoF。再之前,他曾在Hite Capital和英仕曼集团担任投资组合经理。Levin先生也
是Metropolitan Venture Partners的联合创始人。他在流动和非流动性另类投资行业拥有
超过20年的经验。Levin先生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并获得经济学理学
士学位。


王海璐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1997
年7月开始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管理信息部、办公室、金融市场部工作;2010年9月


至2019年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2019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王一心女士,董事,高级经济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
职董事。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专项融资部(公司业务二部、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
营业部历任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技术改造信贷部经理。


王莹女士,董事,高级会计师,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高级专家、专职
派出董事,于2004年11月获得国际内审协会注册内部审计师(Certified Internal Auditor)
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清算处负责人,中国工商银行清算中心外汇清
算处负责人、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督局外汇业务稽核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
行内部审计局境外机构审计处处长,工行悉尼分行内部审计师、风险专家。


田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高等
研究院院长,美国德州A&M大学经济系Alfred F. Chalk讲席教授。首批中组部“千人计划”

入选者及其国家特聘专家,首批人文社会科学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特聘
决策咨询专家,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1991-1992)。2006年被《华尔街电讯》列为中国
大陆十大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经济理论、激励机制设计、中国经
济等。


Alan H Smith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学士,香港太平绅士,香港律师公会律师。历任云
顶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怡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香港大学法律专业讲师

恒生指数顾
问委员会委员

香港医院管理局公积金计划受托人

香港证监
会程序复检委员会委员

香港
政府经济顾问委员会发展局成员

香港联合交易所新市场发展工作

组主席
,曾

《亚洲金
融》杂志评为

年度银行家






程凤朝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现为湖南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
生院硕士生导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获湖南大学管理学博士学
位,金融科学研究员,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2、监事会成员

郑剑锋先生,监事,金融学科学双硕士。2005年12月起,郑剑锋先生任职于中国工商
银行监事会办公室,先后担任综合管理处处长、监督专员和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
风险、内控及董事高管履职的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6月起,郑剑锋先生被任命为中国工
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集团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高级专家、专职派出董事。


黄敏女士,监事,金融学学士。黄敏女士于2006年加入Credit Suisse Group (瑞士


信贷集团),先后担任全球投资银行战略部助理副总裁、亚太区投资银行战略部副总裁、中
国区执行首席运营官,资产管理大中国区首席运营官,现任资产管理中国区负责人。


洪波女士,监事,硕士。ACCA 非执业会员。2005年至2008年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高级审计员;2008年至2009年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总部业务主管;2009
年6月加入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现任内控稽核部总监。


倪莹女士,监事,硕士。2000年至2009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历任副科长、科长,
校团委副书记。2009年至2011年就职于北京市委教工委,任干部处副调研员。2011年加入
工银瑞信战略发展部,现任人力资源部总监。


章琼女士,监事,硕士。2001年至2003年任职于富友证券财务部;2003年至2005年任职
于银河基金,担任注册登记专员。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运作部,现任中央交易室总监。


3
、高级
管理
人员


王海璐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朱碧艳女士,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督察长,兼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1997-1999年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
总部经理,2000-2005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业务部高级副经理。2005
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杜海涛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资产管理
(国际)有限公司董事,1997年7月至2002年9月,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
职员、债券(金融工程)研究员;2002年10月至2003年5月,任职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3年6月至2006年3月,任职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06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赵紫英女士,博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89 年8 月至1993 年
5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海淀支行,从事国际业务;1993年6 月至2002 年4 月,任职
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历任综合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2002年5
月至2005年6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清算部副
总经理。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郝炜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工银瑞信
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4月至2005年
6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黄安乐先生,16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国信证
券经济研究所担任资深分析师,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担任投资经理、研究员。2010年加
入工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1年11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9月23日至2019年2月13日,担任工银瑞信精选平衡基
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22日至2017年10月9日,担任工银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基金
基金经理;2015年4月28日至2018年3月2日,担任工银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基金
基金经理;2016年1月29日至2018年11月30日,担任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基
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担任工银瑞信互联网加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3月2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8年6月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曹冠业先生,
2011

10

24
日至
2014

6

12
日管理本基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海璐女士,简历同上。


杜海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简历同上。


宋炳珅先生,15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2007年加入工
银瑞信,现任权益投资总监。2012年2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3年1月1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1月28日至2014年12月5日,担任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
月20日至2018年8月28日,担任工银瑞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
月20日至2017年5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10月23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1月18
日至2018年8月28日,担任工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2月16日至
2017年12月22日,担任工银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12日至2018
年12月28日,担任工银瑞信中国制造2025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欧阳凯先生,17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0年加入
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2010年8月1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2月27日至2017年4月21日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
理,2013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6日担任工银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基金(自2016年2


月19日起变更为工银瑞信优质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26日至2018
年2月27日,担任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7月4日至2018年2
月23日,担任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9月19日起至今,担任
工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起至2018年6月5日,担任
工银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黄安乐先生,简历同上。


李剑峰先生,16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高级
副经理;2008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养老金投
资中心总经理。


郝康先生,22年证券从业经验;先后在澳大利亚首源投资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在
联和运通投资顾问管理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在工银瑞信担任国际业务总监,在工银瑞信资产
管理(国际)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6年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权益
投资总监,兼任工银瑞信(国际)副总经理,2016年12月3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港
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11月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港深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5月1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经济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2018年12月2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石正同先生,硕士,现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1990年至1995年,任
职于荷兰银行台北分行,担任协理;1995年至2002年,任职于日本大和投资信托(香港)
有限公司,担任资深投资经理;2003年至2004年,任职于台湾英国保诚投资信托公司,担
任投资总监;2004年至2006年,任职于台湾汇丰中华投资信托公司,担任投资管理部副总
裁;2006年至2008年,任职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2008
年至2013年,任职于台湾景顺投资信托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2014年至2016
年,任职于台湾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担任全球权益市场负责人;2017年至2018年6月,
任职于尤梅投资公司,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碧艳女士,简历同上。


章赟先生,12年证券从业经验;复旦大学理论物理学专业博士,英国剑桥大学管理学
研究生;曾先后在上海天狮津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数量分析师,在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量化投资经理,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指数投资组长(量化执行总监);2014
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指数投资中心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

中期
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
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

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
者债券




6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
)将基金资产用于购买基金管理人股东发行和承销期内承销的有价证券;



8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9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
、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
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其它法律法规以及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行为。



5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以及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管理
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
)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
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董事会下设
公司治理

风险控制
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定期的评估、检验,
提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修改和完善方案

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
风险管理和

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下设资格
审查
与薪酬
委员会,
负责
对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资格、高级管理人员资格、
独立董事资格进
行审查,拟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激励政策,报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
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总经理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
的重要决策,执行委员会下设
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
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是
基金的
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合
理性进行审查
,发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评估;

b)执行委员会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
危机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危机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金投资和运作中的重大问题和
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

c)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3)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产
分离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控制活动体现为:自我控制以各岗位的目标责任
制为基础,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

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授权制度、资产分离制度等,在相关部门和相
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
负有监督责任,使相互监督制衡的机制成为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充分发挥督察长和
内控
稽核
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监察稽核作用,建立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
线。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途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渠道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呈报
渠道。

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了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


责相关的信息,并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了清
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5)内部监控

内部监控由公司
治理

风险控制
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
内控稽核
部等部门
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控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
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
任德奇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宁区仙
霞路
18



邮政编码:
200336


注册时间:
1987

3

30



注册资本:
742.63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



联系人:陆志俊



话:
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上海。

2005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7

5
月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9
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
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
级资本位列第
11
位,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
20
强;根据
2019
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
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50
位,较上年提升
18
位。



截至
2019

9

30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9,328.79
亿元。

2019

1
-
9
月,交通
银行实现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
人民币
601.47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员
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
2018

8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2016

12
月至
2018

6
月任中
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
2015

10
月至
2018

6
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2016

9
月至
2018

6
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
2014

7
月至
2016

11
月任中国银行副行
长,
2003

8
月至
2014

5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
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1988

7
月至
2003

8
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
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
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
2015

8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2007

12
月至
2015

8
月,历任本
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
务中心副总裁;
1999

12
月至
2007

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
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
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
2005
年于新疆
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9

9

30
日,交通银行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36
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
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
QDIE
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职业年金
基金、
QFII
证券投资资产、
RQFII
证券投资资产、
QDII
证券投资资产、
RQDII
证券
投资资产和
QDLP
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托管
中心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释,
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
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
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
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
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
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
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
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
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
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
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
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
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
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
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
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
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
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
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
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
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
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
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
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
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
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
销售
机构


1

直销
柜台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6
-
9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6
层甲
5

601
、甲
5

7
层甲
5

701


5

8
层甲
5

801


5

9
层甲
5

901


法定代表人:
王海璐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1
-
9999


传真:
010
-
681042588

010
-
81042599


联系人:
宋倩芳


公司网站:
www.icbccs.com.cn


投资者还可通过我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2
、其他销售
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传真:
010

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
任德奇


联系人:
王菁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于慧



电话:
021

61618888


传真:
021

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
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4

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
周健男


联系人:
龚俊涛


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电话:
021

38676666


传真:
021

3867066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666
/ 95521


网址:
http://www.g
tja.com/



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2
-
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
辛国政


电话:
010
-
83574507


传真:
010
-
8357480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95551



网址:
http://www.chinastock.com.cn/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
010

85130588


传真:
010

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08


网址:
www.csc108.com



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

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霍达


联系人:
黄婵君


电话:
0755

82943666


传真:
0755

8373434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
021

23219275


传真:
021

63602722


客户服务电话:
9555
3


网址:
http://www.htsec.com/



1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层(邮编:
200031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陈宇


电话:
021
-
333
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
李颖


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12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A

40F
-
43F


法定代表人:姜志军



系人:丁敏


电话:
010
-
59355997


传真:
010
-
665537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9
-
5618


网址:
http://www.e5618.com



1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
022

28451991


传真:
022

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http://www.ewww.com.cn



1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朱琴


电话:
021
-
20315161


传真:
021
-
20315125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1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10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
0591
-
87383623


传真:
0591
-
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
96326
(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



网址:
www.hfzq.com.cn



1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

20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

20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话:
020

88836999


传真:
020

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
961303



网址:
http://www.gzs.com.cn



1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大成大厦
6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
010
-
83252182


传真:
010

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18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办公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李盼盼
党静


电话:
0371
--
69099882


传真:
0371

65585899


客户服务电话:
95377


网址:
http://www.ccnew.com/



19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网址:
www.guodu.com


联系人:刘河斌


电话:
010
-
874136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118



20

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邮编:
518048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编:
100026



电话:
010
-
60838888
传真:
010
-
6083 6029
联系人:王一通
客服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2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
0755
-
82492193


传真:
0755
-
833872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http://ww
w.htsc.com.cn/



22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A

3

5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联系人:黄恒


联系电话:
010

58568235


联系传真:
010

58568062


公司网址:
www.hrsec.com.cn


客服电话:
010
-
58568118



2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新华


联系人:
奚博宇


电话:
027

65
799999


传真:
027

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4008
-
888
-
999


网址:
www.95579.com



24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电话:
0531
-
89606166
传真:
0532

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sd.citics.com



25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联系人:李欣


电话:
027
-
82656704


传真:
027
-
82656236


客服电话:
96558
(武汉)
4006096558
(全国)



址:
www.hkbchina.com



26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
59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
59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董嘉文
电话:
0351
-
6819579
传真:
0351
-
6819926
客服电话:
9510
-
5588
网址:
www.jshbank.com



27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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