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大参林:对外担保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9-088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情况: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子公司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大参林”)、许昌大 参林保元堂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大参林”)、河南大参林连锁 药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大参林”)、漯河市大参林医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漯河大参林”)、江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大参林”) 向银行申请总计人民币16,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及第三届第二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石化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的综 合授信额度3亿元人民币(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或存单、票据等质押后的敞口额 度),且向“茂名大参林”分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石化支行总计人民 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本公司为“茂名大参林”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授权董事长柯云峰代表公司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石化支行签署本次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承贴现、 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非融资性保函、保理等业务,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 签订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 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期限 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2.65亿元人民币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或 存单、票据等质押后的敞口额度),其中公司为: “许昌大参林”、“河南大参林”、“漯河大参林”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分行申请总计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江西大参林”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总计人民币1,500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尚未使用的银行综合授信余额为2亿元人民币,此额度根据子公司实际需要的情 况分配,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本次担保详情如下: 1、“许昌大参林”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 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或存单、票据 等质押后的敞口额度),由本公司为“许昌大参林”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授权董事长柯云峰代表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本次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承贴现、 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非融资性保函、保理等业务,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 签订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 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 “河南大参林”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或存单、 票据等质押后的敞口额度),由本公司为“河南大参林”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授权董事长柯云峰代表公司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本次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承贴现、 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非融资性保函、保理等业务,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 签订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 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3、 “漯河大参林”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或存单、 票据等质押后的敞口额度),由本公司为“漯河大参林”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授权董事长柯云峰代表公司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本次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承贴现、 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非融资性保函、保理等业务,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 签订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 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4、“江西大参林”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或存单、 票据等质押后的敞口额度),由本公司为“江西大参林”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公司授权董事长柯云峰代表公司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本次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承贴现、 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非融资性保函、保理等业务,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 签订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 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情况 1、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茂名市双山二路51号 法定代表人:吴辉燕 主要业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本公司持有“茂名大参林”100%股权。 截止2019年9月30日,“茂名大参林”资产总额为58,750.66万元,负债总 额为15,483.0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5,483.0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43,267.63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0,204.34万元,净利润为9,580.82 万元。 2、许昌大参林保元堂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址:许昌市东城区桃源路南段东侧 法定代表人:晋付祥 主要业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本公司持有“许昌大参林”51%股权。 截止2019年9月30日,“许昌大参林”资产总额为3,914.63万元,负债总 额为2,190.2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190.2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724.34 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567.42万元,净利润为-176.6万元。 3、河南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 50 号 法定代表人:晋付祥 主要业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本公司持有“河南大参林”100%股权。 截止2019年9月30日,“河南大参林”资产总额为20,738.43万元,负债总 额为16,744.5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6,744.5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3,993.87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035.36万元,净利润为-108.47 万元。 4、漯河市大参林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0 万元 注册地址:漯河市源汇区交通路南段 112 号 法定代表人:晋付祥 主要业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本公司持有“漯河大参林”100%股权。 截止2019年9月30日,“漯河大参林”资产总额为21,762.61万元,负债总 额为11,122.0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0,381.1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0,640.58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300.79万元,净利润为790.68 万元。 5、江西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 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东升大道2688号 法定代表人:邹颖群 主要业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本公司持有“江西大参林”100%股权。 截止2019年9月30日,“江西大参林”资产总额为10,645.54万元,负债总 额为11,041.7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1,041.7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396.21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764.28万元,净利润为-685.08万 元。 三、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万元) 担保类型 反担保 情况 期限 大参林医药 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茂名大参林 10,000 连带保证担保 无 以实际签署 的合同为准 许昌大参林 1,000 连带保证担保 无 以实际签署 的合同为准 河南大参林 2,000 连带保证担保 无 以实际签署 的合同为准 漯河大参林 2,000 连带保证担保 无 以实际签署 的合同为准 江西大参林 1,500 连带保证担保 无 以实际签署 的合同为准 合 计 16,500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申请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 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 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 到期债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人民币16,500万元的授 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风 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申请担保事项是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确定 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事项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未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 七、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6,5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合计113,000万元 人民币,担保总额占公司2018年末净资产的37.19%。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4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