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时间:2019年12月13日 21:10:46 中财网
原标题:宁波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9-074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
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12日在宁波南苑环球酒店召
开。公司应出席董事16名,亲自出席董事15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
余伟业董事委托魏雪梅董事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监事
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陆华裕董事长主持,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史庭军、魏雪梅、陈首平、


连文辉、刘新宇、章凯栋、陆华裕、罗孟波、冯培炯、庄灵君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核准。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胡平西、贝多广、李浩、洪佩
丽、王维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核准。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
息进行公示及提示上述公示反馈意见渠道。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第一项至第三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并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由于本议案
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
案的关联董事余伟业、魏雪梅、朱年辉、陈永明、李如成、徐立勋
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
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和内控审计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机构发展规划。


本议案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2月10日在宁波泛太平洋大酒店召开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同意票1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史庭军先生:1970年11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会计师。

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兼任宁波开投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史庭军先生历任宁波
海洋渔业总公司、宁波市轻工业局、宁波市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干部、
副处长,宁波市经济委员会企业处副处长,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副处长、处长、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史庭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史庭军先生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
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魏雪梅女士:1975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经济师。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
任宁波海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魏雪梅女士历任宁波凯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
部副经理、经理、副总经济师;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
事长;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魏雪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魏雪梅女士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
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陈首平先生:1970年11月出生,新加坡籍,新加坡南洋理工
大学会计一等荣誉学士,特许财务分析师,特许会计师,南洋理工
大学兼职教授。现任华侨银行集团执行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并担任
中国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与新加坡国内税务局董事。陈首
平先生历任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货币市场主管、华侨银行环球资金
业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华侨银行集团副财务总监。


陈首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陈首平先生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
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连文辉先生:1965年7月出生,新加坡籍,新加坡南洋理工大
学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华侨银行集团首席信贷官。连文辉先生历
任渣打银行新加坡区信贷风险部总监;渣打银行东南亚区信贷风险
部总监兼商业地产部总监;中国渤海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渣打
银行东南亚区企业银行总裁;渣打银行(中国)企业银行联席总裁
兼企业及金融客户部董事总经理;渣打银行(中国)副行长;大华
银行(中国)行长兼首席执行官。



连文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连文辉先生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
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刘新宇女士:1974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
师。现任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工会主
席,浙江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宁波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刘新宇
女士历任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企划部、雅戈尔报编辑部干部,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刘新宇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刘新宇女士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
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章凯栋先生:1983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

现任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IT总监、政策研究中心主
任。章凯栋先生历任雅戈尔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办主任,雅戈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雅戈尔服装控股有限公司MAYOR品
牌产品总监。


章凯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章凯栋先生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
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陆华裕先生:1964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现任公司董事长。陆华裕先生历任宁波市财政税务局局长助理兼国
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宁波市财政税务局副局长等职;2000年11
月至2005年1月任公司行长;2005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陆华裕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49,409股,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罗孟波先生:197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
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行长。罗孟波先生历任公司业务部审查员、
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北仑支行行长,公司业
务部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任公司行长助理;2009年
1月至2011年10月任公司副行长;2011年10月至2014年2月任
公司董事、行长;2014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行长。


罗孟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19,678股,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冯培炯先生:1974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
师。现任公司董事、副行长。冯培炯先生历任公司东门支行办公室
副主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总助级高级副主管、人力资源部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个人银行部、信用卡中心总经
理,公司苏州分行行长;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2016年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冯培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庄灵君先生:1979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
行长。庄灵君先生历任公司北仑支行行长助理,公司个人银行部总
经理助理,公司深圳分行副行长,公司明州支行行长,公司风险管
理部总经理,公司北京分行行长;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


庄灵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平西先生:1953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


师。胡平西先生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漠河县支行办事员、副
股长、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鄞县支行信贷股副股长;中国
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信贷科副科长、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浙
江省分行人事处处长、外汇管理处处长、纪委书记、副行长;中国
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局长;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国家外汇管理局湖
北省分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国家外汇
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2018
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胡平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胡平西先生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贝多广先生:1957年5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财政金融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证券业协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顾问,仁达普惠(北京)咨询有
限公司董事长。贝多广先生历任财政部国债司副处长,中国证监会
国际部副主任,JP摩根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
司董事总经理,一创摩根证券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副董事长。


贝多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贝多广先生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浩先生:1959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现任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董事。李浩先生历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总行行长助理,上海分行行长,总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常务
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曾兼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
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永隆银行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副会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理事及兼职副会长、中国互
联网金融协会理事等职。


李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李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洪佩丽女士:1964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现任财信投资集团副主席、执行董事,财兴投资有限公司联席董事
长。洪佩丽女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外资银行监管处处长,
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会上海监管局副局长,原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会重庆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董事
长。



洪佩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洪佩丽女士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维安先生:1965年7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浙江大学金融
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学
科带头人;中国金融学会理事、浙江省金融学会理事、浙江省国际
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咨询专
家。


王维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王维安先生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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