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集利债券 :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时间:2019年12月14日 01:11:18 中财网

原标题:广发集利债券 :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一九年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3

6

25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839
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
同于
2013

8

21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
对象的私募发行。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
易过程中发
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
失。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
的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个别
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因此信用风险对基金份额净值影响较大。



本基金的每个封闭期均为
1
年,封闭期间不接受申购和赎回申请,投资者将承受基金份
额在封闭期间无法赎回的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



风险。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

披露与更新要求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
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等其他信息一并更新,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1
2

11


有关财务数据截止
日为
2019

9

3
0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9

6

3
0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第一部分
绪言
................................
............................
6
第二部分
释义
................................
............................
7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14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22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27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93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94
第八部分
基金的封闭期与开放期
................................
..........
95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96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106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118
第十

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121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122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127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129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132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33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
139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143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45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
容摘要
................................
...
160

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
份额
持有人的服务
................................
...
177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79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80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
181



第一部分 绪言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
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
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
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
、基金或本基金


指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3
、基金管理人


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基金合同


指《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6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
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
议、通知等


9
、《基金法》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
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
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
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
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
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
额的投资人





21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
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


22
、销售机构


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
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的机构


23
、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
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
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
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
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
变动情况的账户


26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
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
余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
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认的日期





28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
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
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0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
、封闭期


指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
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
括该日)
1
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
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
该日)
1
年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
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
1
年的期
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结束前不办理
申购与赎回业务


32
、开放期


指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
起原则上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10
个工
作日的期间。每个封闭期结束后,因不可抗
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开放期为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
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原则上
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的期



33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


34

T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
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

T+n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6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
业务的工作日


37
、开放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
时间段


38
、《业务规则》


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
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


40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一开放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
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一开放期内,基金份
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
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
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向基金管理
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任一开放式基金或基金中的某一类别份额
(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或其
他类别份额(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
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



4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
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
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





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
资方式


45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
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
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
20%


46
、基金份额分类


指本基金根据认购
/
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
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
用的称为
A
类;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的,称为
C
类,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47
、元


指人民币元


48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
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及票据价值、银
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
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
总数


52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54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
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
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5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
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
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6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57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
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概况


1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49848
(集中办公区)


3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

33



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
、设立时间:
2003

8

5



6
、电话:
020
-
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828


7
、联系人:邱春杨


8
、注册资本:
1.2688
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香江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
广州科技
金融创新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60.593
%

15.763
%、
15.763
%和
7.881
%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
事、党委书记,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
兼职副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中国
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兼职副会长,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
准则委员会委员,广东金融学会副会长,广东省预防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运行
规范组成员。曾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处长,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
任、总经理助理,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
会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
事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林传辉先生:副董事长,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



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
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孙晓燕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兼任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证通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
投资银行部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部总经理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戈俊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总裁。曾
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



翟美卿女士:董事,硕士,现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南方香江集团董事长、总经理,香江集团
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女企业家
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香江社
会救助基金会主席,深圳市侨商国际联合会会长,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香港各界文化促进会主席。



匡丽军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
席。曾任广州科技
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州
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罗海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

任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首
席风险官、集团机关党委书记,兼任


会行业风险评估专家
。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荆襄
支公司经理、湖北省分公司国际保险部党组书记、总经理、汉口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湖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华联合财
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党委书记




董茂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
学术委员会主任,
复旦大学
兼职教授,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任复旦大学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
长,
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海鑫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教授、辽宁大学商学院博
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东北地区高校财务与会计教师联合会常务理事、辽宁省
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会长、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兴
-
沈阳商业大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辽宁大学工商
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硕士(
MBA
)教育中
心副主任、计财处处长、学科建设处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符兵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经济师。曾任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计划处副科长,广东发
展银行广州分行世贸支行行长、总行资金部处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
理、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市场拓展部总经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



吴晓辉先生:职工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广
发基金分工会主席。曾

广发证券
电脑中心副经
理、经理




孔伟英女士:职工监事,学士,经济师。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
理。曾任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成柱先生:职工
监事,
学士,
现任
广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央交易部
交易员


曾任
广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
息技术部工程师。



刘敏女士:职工
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曾任
广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助理

营销服务部总经理助理

产品营销管理部总经
理助理。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先生:总经理,学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
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
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易阳方先生:常务副总经理,
硕士
,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发创新驱
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发证券
投资自营部副经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发行审核委员,
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经理
、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广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惠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朱平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
经济师。曾任上海
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广发证券投资银
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
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
员会
兼职
委员




邱春杨先生:督察长,博士。

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金融工
程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经理、产品总监、副总经理,广发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广发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魏恒江先生:副总经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在水利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工
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张敬晗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
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中国农
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监察局科员,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及处长,私募
基金监管部处长。


张芊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广发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裕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在施耐德电气公
司、中国银河证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长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富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集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鑫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源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凡先生:副总经理,博士。曾在财政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工作。




窦刚先生:首席信息官,硕士。曾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中央交易部总经理、运营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



4
、基金经理


代宇女士,金融学硕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广发聚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

2011

8

5
日至
2014

8

4

)
、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3

6

5
日至
2015

7

24

)
、广发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6

12

13
日至
2018

1

11

)
、广发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5

14
日至
2018

1

12

)
、广发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

2015

4

15
日至
2018

3

14

)
、广发汇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

2016

11

28
日至
2018

6

12

)
、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

2017

2

8
日至
2018

10

29

)
、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

2017

8

4
日至
2018

11

30

)
、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7

6

27
日至
2019

1

18

)
、广发安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6

7

26
日至
2019

1

18

)
、广发安祥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6

8

19
日至
2019

1

22

)
、广发安泰回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

2015

5

14
日至
2019

1

22

)
、广发汇瑞
3
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8

6

13
日至
2019

4

10

)
、广
发安泽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8

10

30
日至
2019

4

10

)
、广发
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6

11

9
日至
2019

10

29

)
、广发上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8

3

26
日至
2019

10

29

)
。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

2012

3

13
日起任职
)
、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3

8

21
日起任职
)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

2014

8

5
日起任职
)
、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2

17
日起任

)
、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5

27
日起任职
)
、广发汇平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7

1

6
日起任职
)
、广发汇富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7

2

13
日起任职
)
、广发汇安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7

3

31
日起任职
)
、广发汇誉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8

6

20
日起任职
)
、广发景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

2019

3

21
日起任职
)
、广发汇吉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9

4

10
日起任职
)
、广发景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9

7

24
日起任职
)
、广发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9

8

14
日起任职
)
、广发景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

2019

10

24
日起任

)
、广发景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9

11

20
日起任职
)
、广发汇阳
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9

11

21
日起任职
)
、广发景
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9

12

4
日起任职
)




5

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基金管理人固定收益投委会由副总经理张芊女士、债
券投资部总经理谢军先生、现金投资部总经理温秀娟女士、债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代宇女士、
宏观策略部副总经理毛深静女士、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高詹清先生、固定
收益研
究部总经理助理毛昞华先生等成员组成,张芊女士担任固定收益投委会主席。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基金定期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进行基金资产
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基金资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
动: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
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
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

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
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
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措施等。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基金
绩效评估考核制度、集中交易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员



工保密制度、危机处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
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四道内控防线:


1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
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
内承担各自职责。



2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
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
监督的责任。



3
、建立以合规风控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
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
道监控防线。合规风控部门属于内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4
、建立以合规审核委员会及督察长为核心,对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的第四道
监控防线。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
4

1

1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 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9

9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8
人,平均年龄
33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
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
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
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
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
。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

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
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
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
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
9

9
月,中国工
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006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六年获得
香港《亚洲
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8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
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
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
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
的同时,把
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
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


2005
年至今共十二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
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
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
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
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
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
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
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
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
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
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
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
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
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
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
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
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
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
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
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
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
、定向的业务与职
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
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
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
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
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
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
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
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
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
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
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
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
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
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
力,资产托管部已
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
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
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
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
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的位置,视风
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
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



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
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
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
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
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

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0



直销中心电话:
020
-
89899073


传真:
020
-
89899069 020
-
89899070


2
)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北楼
11

1101
单元



(电梯楼层
12

1201
单元)


电话:
010
-
68083368


传真:
010
-
68083078


3
)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905
-
10



电话:
021
-
68885310


传真:
021
-
68885200


4
)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
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
95105828
(免长途费)或
020
-
83936999


客服传真:
020
-
34281105


5
)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

销售
机构


(1)
公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61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
95575

020
-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2)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郭明


电话:
010
-
66107900


传真:
010
-
66107914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3)
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41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41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联系人:王紫雯


电话:
010
-
59562468


传真:
0791
-
86770178


公司网站:
www.avicsec.com



(4)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站:
www.abchina.com


(5)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电话:
95566



传真:
010
-
66594946


公司网站:
www.boc.cn


(6)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7)
名称:中衍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82

2

2
-
1
座、
2
-
2

7
层;
B2
座一层
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82
号金长安大厦
B

7



法定代表人:马宏波


联系人:李卉


联系电话:
010
-
5714268


客服热线:
400
-
688
-
1117


公司网址:
www.cdfco.com.cn



(8)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联系人:詹全鑫、张大奕


电话:
020
-
38322222

0571
-
96000888


传真:
020
-
87311780


客服电话:
400
-
830
-
8003


公司网站:
www.cgbchina.com.cn


(9)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法人:高国富


联系人:吴雅婷


联系电话:
021
-
61162160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10)
公司名称: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
2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低碳中心
A



法人:李光林


联系人:马杰


联系电话:
0871
-
65236624


传真:
0871
-
65236614


客服电话:
0877
-
96522


网址:
www.ynhtbank.com



(11)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
010
-
58560666


传真:
010
-
57092611


客服电话:
95568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12)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法定代表人:宁黎明


联系人:张萍


电话:
021
-
68475888



传真:
021
-
68476111



客服电话:
021
-
962888


公司网站:
www.bankofshanghai.com


(13)
公司名称: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09



法人:乐贤龙


联系人:王梦


联系电话:
010
-
8
5594745


传真:
010
-
85932427


客服电话:
400
-
066
-
8586


网址:
www.gesafe.com


(14)
名称: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
399
号明天广场
20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联系人:
021
-
63898427


电话:徐璐


客服电话:
400
-
820
-
5999


网址:
www.shhxzq.com


(15)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
0755
-
22197874 25879591


传真:
0755
-
22197701


客服电话:
40066
-
99999


公司网站:
http

//bank.pingan.com


(16)
名称: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25

27

2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8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联系人:吴迪


电话:
021
-
68757223


传真:
021
-
68757719


客服电话:
95531/400
-
8888588


公司网址:
www.qh168.com.cn


(17)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
0351

8686659


传真:
0351

8686619


客服电话:
400
-
666
-
1618

95573


公司网站:
www.i618.com.cn



(18)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方式:
0574
-
89068340


传真:
0574
-
87050024


客服电话:
96528
,上海、北京地区
962528


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19)
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滕克


联系电话:
0532
-
85709787


传真:
0532
-
85709799


客服电话:(青岛)
96588
,(全国)
400
-
66
-
96588



公司网站:
www.qdccb.com


(20)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

154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兴业大厦
9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张小燕


电话:
021

52629999


客服电话:
95561
,或拨打当地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cib.com.cn



(21)
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法定代表人:王晓昕


联系人:叶卓伟


电话:
0551
-
2667635


传真:
0551
-
2667684


客服电话:
4008896588(
安徽省外
)

96588(
安徽省内
)


公司网站:
www.hsbank.com.cn


(22)
公司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法人:李伏安


联系人:潘鹏程


联系电话:
022
-
58316666


客服电话:
95541


网址:
www.cbhb.com.cn


(23)
公司名称: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法人:卢国锋


联系人:朱杰霞



联系电话:
0769
-
22865177


传真:
0769
-
23156406


客服电话:
40011
-
96228


网址:
www.dongguanbank.cn



(24)
名称: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联系人:王超


电话:
0451
-
86779007


传真:
0451
-
86779218


客服电话:
95537


公司网站:
www.hrbb.com.cn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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