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500LC : 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时间:2019年12月14日 01:16:52 中财网

原标题:广发500LC : 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
(L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一九年






【重要提示】


广发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于
2009

9

2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9

982
号文核准。广发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于
2009

11

26
日生效。

2013

9

2
日,《关于广发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变更投资范围及其相关事项
的议案》经广发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于
2013

10

10
日获中国证监会备案确认。自
2013

10

11
日起,由《广发中证
500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
LOF
)基金合同》生效,原《广发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同日
起失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广发中证
500ETF
”)的联接基金,风险和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广发中证
500ETF
,具有与标
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与广发中证
500ETF

投资方法、交易方式、申购赎回方式和业绩表现等方面存在着联系和区别。本基金对广发中

500ETF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投资标的单一且过分集中有可能会给本基
金带来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

披露与更新要求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

年后开始执行
)。




本基金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等其他信息一并更新,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12

11


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9

9

30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6

30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和存续
................................
..........
89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
9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与赎回
................................
......
94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场内申
购与赎回
................................
.....
106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

...................
11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112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12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128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130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135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137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140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41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
...................
147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152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54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71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88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91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92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
.................
193



第一部分 绪言

《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LOF)
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以及《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LOF)
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
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
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
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招募说明书


《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LOF)
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披
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关服
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
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
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
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
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
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
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
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
并决定是否提
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
邀请文件,及其更新


本合同、基金合同


《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LOF)
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
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

)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LOF)


原基金


本基金的前身广发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原基金变更


指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广发中证
500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
效的文件和相关公告,原基金变更为本基金后
涉及的一系列变更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LOF)
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广发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
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
销售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
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





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
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
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
销售机构
的代
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
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
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
A
类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C
类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广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
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
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
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
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
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
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
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



公历日





公历月


工作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
工作日


T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认购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行为


发售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
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
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
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
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将
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
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
开始办理





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
行为


场外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
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
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场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
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办
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
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
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日常交易


指场外申购和赎回等场外基金交易,以及场内
申购和赎回及上市交易等场内基金交易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
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
总份额的
10%
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
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
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
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
所引起的基金份额
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
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注册登记系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
登记结算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系统内转托管



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
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
的行为


跨系统转登记


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
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
实施细则》及其不时修订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基金


标的指数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证
500
指数
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目标
ETF



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简称“广发中证
500ETF
”)


ETF
联接基金


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
指数的目标
ETF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
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
运作方式的基金,简称联接基金


基金转换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
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
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
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





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
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
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
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
资产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银行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
(
含三
百九十七天
)
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
(
含一

)
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
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
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
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
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
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
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
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不可抗力


《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登记结算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
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登记结算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
A
类份额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场内上市交易以及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的登记结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负责办理;本基金
C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
相关业务的登记结算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负责办理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
(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
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概况


1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49848
(集中办公区)


3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

33



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
、设立时间:
2003

8

5



6
、电话:
020
-
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828


7
、联系人:邱春杨


8
、注册资本:
1.2688
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香江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
广州科技
金融创新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
金管理人
60.593
%

15.763
%、
15.763
%和
7.881
%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
事、党委书记,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
兼职副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中国
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兼职副会长,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
准则委员会委员,广东金融学会副会长,广东省预防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运行
规范组成员。曾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处长,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
任、总经理助理,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
会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
事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林传辉先生:副董事长,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
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
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孙晓燕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兼任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证通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投资
银行部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部总经理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戈俊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总裁。曾
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



翟美卿女士:董事,硕士,现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南方香江集团董事长、总经理,香江集团有限
公司总裁、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女企业家协会
副会长,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香江社会救
助基金会主席,深圳市侨商国际联合会会长,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香港
各界文化促进会主席。



匡丽军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
席。曾任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州
科技风险投资有
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罗海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

任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首
席风险官、集团机关党委书记,兼任


会行业风险评估专家
。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荆襄
支公司经理、湖北省分公司国际保险部党组书记、总经理、汉口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湖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华联合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党委书记




董茂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
学术委员会主任,
复旦大学
兼职教授,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任复旦大学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
长,
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海鑫先生:独立董事,博士,
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教授、辽宁大学商学院博
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东北地区高校财务与会计教师联合会常务理事、辽宁省
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会长、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中兴
-
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硕士(
MBA
)教
育中心副
主任、计财处处长、学科建设处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
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东北
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符兵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经济师。曾任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计划处副科长,广东发
展银行广州分行世贸支行行长、总行资金部处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
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市场拓展部总经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



吴晓辉先生:职工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广
发基金分工会主席。曾任
广发证券
电脑中心副经
理、经理




孔伟英
女士:职工监事,学士,经济师。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曾任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成柱先生:职工
监事,
学士,
现任
广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央交易部
交易员


曾任
广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
息技术部工程师。



刘敏女士:职工
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曾任
广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助理

营销服务部总经理助理

产品营销管理部总经
理助理。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先生:总经理,学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
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
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易阳方先生:常务副总经理,
硕士
,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发创新驱
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发证券
投资自营部副经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发行审核委员,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管理
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经理
、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广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惠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朱平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
经济师。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广发证券
投资银行
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兼职
委员




邱春杨先生:督察长,博士。

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金融工
程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经理、产品总监、副总经理,广发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广发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魏恒江先生:副总经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在水利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张敬晗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
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中国农
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监察局科员,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及处长,私募
基金监管部处长。


张芊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广发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裕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在施耐德电气公
司、中国银河证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长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富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集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鑫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源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凡先生:副总经理,博士。曾在财政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工作。



窦刚先生:首席信息官,硕士。曾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中央交易部总经理、运营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



4
、基金经理



刘杰先生,工学学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
息技术部系统开发专员、数量投资部研究员、广发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4

4

1
日至
2016

1

17

)
、广发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6

1

25
日至
2018

4

25

)
、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7

8

4
日至
2018

11

30

)
、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6

1

25
日至
2019

11

14

)
、广发中证养老产业指
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

2016

1

25
日至
2019

11

14

)
、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2016

1

25
日至
2019

11

14

)
、广发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6

8

30
日至
2019

11

14

)
、广发中证军工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2016

9

26
日至
2019

11

14

)
、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7

1

25
日至
2019

11

14

)

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2018

4

26
日至
2019

11

14

)
。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LOF)
基金经理
(

2014

4

1
日起任

)
、广发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4

4

1
日起任职
)
、广
发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8

20
日起任职
)
、广发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2016

1

18

起任职
)
、广发创
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7

4

25
日起任职
)
、广发创业板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2017

5

25
日起任职
)
、广发美国
房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8

8

6
日起任职
)
、广发道琼斯美国石油开发与生
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
-
LOF)
基金经理
(

2018

8

6
日起任职
)
、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8

8

6
日起任职
)
、广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8

8

6
日起任职
)
、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

2018

8

6
日起任职
)
、广发全球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8

8

6
日起任职
)
、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

2018

8

6
日起任职
)
、广发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8

8

6
日起任职
)

广发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QDII)
基金经理
(

2019

5

9
日起任职
)

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9

9

20
日起任职
)




广
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2019

11

6
日起任职
)




历任基金经理:邱春杨,任职时间为
2009

11

26
日至
2010

12

1
日;陈盛业,任
职时间为
2010

12

1
日至
2014

4

1





5

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基金管理人权益公募投委会由副总经理朱平先生、总经
理助理陈少平女士、价值投资部总经理傅友兴先生、成长投资部总经理刘格菘先生和策略投
资部副总经理李巍先生等成员组成,朱平先生担任权益公募投委会主席。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
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
中期
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
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
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
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
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
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内
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

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

环境、内部控制措施等。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基金绩效评估
考核制度、集中交易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员工保密制度、
危机处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
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四道内控防线:


1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各
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
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
担各自职责。



2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位
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
的责任。



3
、建立以合规风控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
监控防线。合规风控部门属于内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4
、建立以合规审核委员会及督察长为核心,对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的第四道监
控防线。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4

1

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 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9

9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8
人,平均年龄
33
岁,
95%
以上员
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
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
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
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
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
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
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
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
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
务。截至
2019

9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006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
续十六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
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8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
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
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
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
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
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
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

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共十二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
2
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
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
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
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
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
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
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
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
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
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
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




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
其他
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
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
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
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
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
独立。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
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
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
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
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
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
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
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
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
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
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
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
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
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



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
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
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
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
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
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
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
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
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
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
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
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
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
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
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
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
《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
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
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
定、基金收益分
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
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
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



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
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
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
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一)场外
销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0



直销中心电话:
020
-
89899073


传真:
020
-
89899069 020
-
89899070



2
)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楼
11

1101
单元


(电梯楼层
12

1201
单元)


电话:
010
-
68083113


传真:
010
-
68083078



3
)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905
-
10



电话:
021
-
68885310


传真:
021
-
68885200



4
)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
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
95105828
(免长途费)或
020
-
83936999


客服传真:
020
-
34281105



5
)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

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



1
)公司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2
)公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61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
95575

020
-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3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
长安兴融中心
)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站:
www.ccb.com



4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站:
www.abchina.com



5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电话:
95566


传真:
010
-
66594946



公司网站:
www.boc.cn



6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曹榕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7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8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人:卢晓晨


联系电话:(
010

65169644


传真:
020
-
87311780


客服电话:
400
-
830
-
8003


公司网站:
www.cgbchina.com.cn



9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法人:高国富


联系人:吴雅婷


联系电话:
021
-
61162160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10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兴业大厦
9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张小燕


电话:
021

52629999


客服电话:
95561
,或拨打当地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cib.com.cn



11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法定代表人:宁黎明


联系人:张萍


电话:
021
-
68475888



传真:
021
-
68476111


客服电话:
021
-
962888


公司网站:
www.bankofshanghai.com



12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
010
-
58560666


传真:
010
-
57092611


客服电话:
95568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13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薛军丽


电话:
010
-
68098777


客服电话:
95595
(全国)


公司网站:
www.cebbank.com



14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廉赵峰


联系电话:
010
-
65557048


业务传真:
010
-
65550827


客服热线:
95558


公司网址:
www.citicbank.com



15
)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高希泉


电话:
0755
-
22197874 25879591


传真:
0755
-
22197701


客服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站:
www.bank.pingan.com



16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赵姝


联系电话:
010
-
66223695



传真:
010
-
66226045


客服电话:
95526


公司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17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100005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郑鹏


联系电话:
010
-
85238667


传真:
010
-
85238680


客服电话:
95577


公司网站:
www.hxb.com.cn



18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



法定代表人:陆华



联系人:王海燕


联系方式:
0574
-
89103171


传真:
0574
-
87050024


客服电话:
96528
,上海、北京地区
962528


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19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徐珣


电话:
0571
-
88261570


传真:
0571
-
88268688


客服电话
; 95527


网址:
www.czbank.com



20
)公司名称: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法人:卢国锋


联系人:朱杰霞


联系电话:
0769
-
22865177


传真:
0769
-
23156406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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