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全球精选 : 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原标题:广发全球精选 : 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一九年 十 二 月 【重要提示】 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 而来。 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 2010 年 8 月 18 日,基金管理人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5 月 19 日,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以现场方式召开,大会讨论通过了关于修改基金名称、投资范围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在基金 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备案手续,并经中国证监会确认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中国证监会确认之日起,原《广发亚太(除日本)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广发全球精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基金更名为“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 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 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汇率变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认购 ( 或申购 )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与《基金 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全面认识 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 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 ( 或申购 )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 相应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 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财 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等其他信息一并更新,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11 日 , 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 为 2019 年 9 月 3 0 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9 年 6 月 3 0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 6 第三部分 风险揭示 ................................ ....................... 12 第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17 第五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32 第六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34 第七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41 第八部分 境外托管人 ................................ ..................... 46 第九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48 第十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 ................ 113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存续 ................................ .................. 114 第十二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115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127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12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135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137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140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41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47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50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65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86 第二十三部分 其它应披露事项 ................................ ............ 188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189 第一部分 绪言 《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 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关于实施 <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 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 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招募说明书》 指《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即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 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更新 本合同、《基金合同》 指《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试行办法》 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 理试行办法》 《通知》 《关于实施 <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 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 有关问题的通知》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广发全球精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广发全球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 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 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 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外管局 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代表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仅指该法人)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其 签订的合同,为本基金提供境外资产托管服务的境 外金融机构 境外投资顾问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管理人与其 签订的合同,为本基金境外证券投资提供证券买卖 建议或投资组合管理等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基金 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运作情况选择、更换或撤销境 外投资顾问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 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销售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 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机 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 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 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 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 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 体和其他组织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 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 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中的基金 指投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其 投资组合由各种基金组成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 之期间 日 / 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 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 日 T+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 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 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 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 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 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 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 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 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 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 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 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 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 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 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 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 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 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 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 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 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 债券等 公司行为信息 指证券发行人所公告的会或将会影响到基金资产 的价值及权益的任何未完成或已完成的行动,及其 他与本基金持仓证券所投资的发行公司有关的重 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派发、配股、提前赎回 等信息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 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 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媒介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或因素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风险揭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 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 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投资于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 一、 境外投资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会因为国际政治环境、宏观和微观经济因素、国家政策、投资人风险收益 偏好和市场流动程度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波动,将对本基金资产产生潜在风险,这种风险主 要包括: 1 、海外市场风险 由于本基金投资于海外证券市场,不同国家或地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景气循环周期 不同,将对基金的投资绩效产生影响。各国适用的法律法规可能与国内证券市场有诸多不同。 此外 , 相关的投资目的地如美国、香港、新加坡等证券交易市场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 幅上下限的规定 , 因此这些国家或地区证券的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上述因素可能会带来 市场的急剧下跌 , 从而带来投资风险的增加。 2 、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是指基金投资的某些境外国家或地区出现大的政治变化,例如政府更迭、国内 动乱、政策调整、对外政治关系发生危机等,以及财政、货币、产 业和地区发展政策等宏观 政策发生变化等,这些事件甚至可能造成市场剧烈波动,从而带来投资风险,影响基金的投 资收益。 3 、经济周期风险 各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随着 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不同国家或地区经济、各个行业及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也呈周期性 变化,从而影响到证券市场走势,对基金收益产生影响。 4 、法律和政府管制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适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在部分 国家或地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从而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可能性。 各国对市场的管制程度不同,有些可能会通过该国或该地区的财政、货币、产业、地区 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进行管制,例如,新兴市场国家一般对外汇的管制较严格,存在一定的外 汇管制风险,可能导致汇兑损益。因此,上述政府管制将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影响。 5 、新兴市场风险 海外新兴市场相对欠缺成熟稳定的市场环境及严格规范的法律法规,其市场准入制度、 外汇管制制度等可能对本基金参与新兴市场的投资收益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6 、境外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境外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 争、人员素 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 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 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7 、汇率风险 由于本基金产品是以人民币销售与结算,投资于以港币、新元或美元等外币报价的金融 工具,因此投资者面临汇率风险。也就是说,投资者使用人民币申购本基金,本基金将人民 币换为外币后投入境外市场,投资者赎回本基金时获得的为人民币,由于人民币汇率在未来 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投资本基金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 8 、 会计核算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 / 地区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披露等会计核算标准 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可能给本基金投资带来潜在风险。 9 、税务风险 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本基金可能会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 益向各国家或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投资收益受到一定影 响。各国、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订,所以可能须 向该等国家缴纳本基金销售、估值或者投资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二、 基金 投资的一般风险 1 、流动性风险 开放式基金要随时应 对投资者的赎回,如果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变现为 现金时使资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都会影响基金运作和收益水平。尤其是在发生巨额赎回 时,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从而影 响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良好: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 其中投资股票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 60% - 95% ,投资标的为流动性良好的的金 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各种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基金运作安排,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 流动性的需求。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流 动性较好。 在本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在发生巨额赎回时,如果基金资产 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从而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部 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 为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本基金还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 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同时管理人还将在特定情形下暂停 基金估值,以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由于境外市场的交易日、 交易时间、结算规则等与国内存在一定的差异,本基金有关申 购、赎回的开放与交易确认的安排不同于国内一般开放式基金。本基金赎回款项到达投资者 指定账户需要更长的时间。 2 、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 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债券回购,其收益水平可能会 受到利率变化和货币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利率变动还将影响该地区的经 济与汇率等。 3 、管理风险 基金运作过程中由于基金投资策略、人为因素、管理系统设置不当造成操作失误或公司 内部失控而可能产生的损失。管理风险包括: ( 1 )决策风险:指基金投资的投资策略制定、投资决策执行和投资绩效监督检查过程中, 由于决策失误而给基金资产造成的可能的损失; ( 2 )操作风险:指基金投资决策执行中,由于投资指令不明晰、交易操作失误等人为因 素而可能导致的损失; ( 3 )技术风险:是指公司管理信息系统设置不当等因素而可能造成的损失。 4 、大额赎回风险 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基金单位的申购赎回而不断变化,若是 由于投资人的连续大量赎回而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以低于目标价格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 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5 、金融模型风险 投资管理人在有时会使用金融模型来进行资产定价、趋势判断、风险评估等辅助其做出 投资决策。但在使用金融模型时,可能会因为模型使用不恰当、模型参数的估计错误、数据 录入错误等导致模型使用失败,面临出现错误结论的可能性,从而引起投资损失的风险。 6 、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的价值是从一些基础资产价格、参考利率或指数中派生出来的,其保证金交 易制度产生了杠杆作用,可以放大收益 或损失:一方面,由于交易成本非常低,杠杆作用可 使金融衍生品成为一种对冲风险和投机的有效工具;另一方面,杠杆作用使得潜在的风险和 收益同时放大,在基础资产的价格剧烈变动时,由于杠杆作用和投资者的非理性预期,金融 衍生品可能会给投资组合带来难以估算和控制的风险。本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的目的是为了 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并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等手段来有效控制风险。 7 、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 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的主要风险在于交易对手风险,具体讲,对于证券借贷, 作为证券借出方,如果交易对手方(即证券借入方)违约 ,则基金可能面临到期无法获得证 券借贷收入甚至借出证券无法归还的风险,从而导致基金资产发生损失;对于正回购,交易 期满时买方未如约卖回已买入证券,或在交易期间未如约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 息和分红;对于逆回购,交易期满时卖方未如约买回已售出证券。 8 、信用风险 ( 1 )交易结算风险 基金在证券交割或现金交割过程中 , 由于交易对手违约而引发的风险。 ( 2 )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 基金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 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9 、其它风险 ( 1 )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 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 2 )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从而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带来损失的风 险; ( 3 )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 的风险; ( 4 )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 5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 来风险; ( 6 )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第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 投资目标 通过在全球市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有效分散基金的投资组合风险,实现 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二、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其它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 60% - 95% ,现金、债券及中 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市值占基金资产的 5% - 40%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具体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包括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普通股、优先股、 存托凭证、公募股票基金等;现金、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 款、可转让存单、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 债券、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等。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将投资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其中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双边监 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 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 如与中国证监会签订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增加、减少或变更,本基金 投资的主要证券市场将相应调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 投资理念 本基金以自上而下的宏观经济研究和自下而上的个券研究为基础,精选全球市场具有高 成长性及投资价值的证券,实现基金资产在资产类别以及区域方面的有效配置,努力为投资 者带来长期而稳健的回报。 四、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进行基金资产 的 投资组合构建,注重国际宏观经济环境、政治形势、区域市场和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 析,并强调公司品质与成长性的结合,由此确定基金资产在国家与地区间的区域配置以 及在股票、债券和现金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通过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挖 掘定价合理、具备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并有效控制下行风险。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包括股票和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配置及国家和地区间的资产配 置。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及其它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 - 95% ,现金、债券及中 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的比例 5% - 40% 。 (二)权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分析全球经济发展趋势下全球各主要市场的投资特点,进行自上而下的国 家和地区配置,在此基础上对公司及行业所处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和把握,采取自下 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实现合理的投资组合配置。 1 、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力图对公司及行业所处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和把握,采取自下而上的个股 精选策略实现合理的投资组合配置。 本基金个股选择策略由定量和定性两部分组成。 定量分析的选择标准包括成长性和盈利质量分析相结合。本基金特别注重盈利质量的分 析。 本基金在定量分析选取出的股票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定性分析,包括对公司治理、 核心业务竞争优势、行业外部环境以及潜在机会的分析,重点考察行业龙头、国际知名 品牌和具有资源或技术优势的企业。 本基金重点投资的股票是通过深入研究论证后的优秀公司,并且每只重点投资的股票都 应有清晰的投资主题和详尽的估值分析。 2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境外基金的投资,主要是作为股票投资的一种替代性投资工具。一般情况 下,本基金对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资产配置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当地市场的股票来实现,如 果基金管理人由于某些原因出现无法或不能及时的直接 投资当地市场的股票、或者直接 投资的成本过高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投资以 ETF 为主的公募股票基金来快速实现对 该市场的资产配置。 本基金在 ETF 的选择上主要考虑标的指数的市场代表性、基金的跟踪误差、交易成 本和流动性等,其它主动型股票基金的投资则重点考察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风格、过 往历史业绩、基金经理的长期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的声誉和投资管理团队的稳定性等。 (三)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投资以分散投资风险和优化流动性管理为主要目标,一般不做主 动性投资。本基金将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 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 信用等级为投资级以上的债券,其资产组合以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为配置原则。 本基金主要根据基金申购赎回对资金的流动性需求、基金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资产配置 需求、各国家和地区的宏观经济环境、货币和财政政策、金融市场环境及利率走势等决 定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和投资区域,并选择信用等级为投资级以上的政府债券、 公司债券等来构建固定收益类投资组合。 (四)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为目标,在基金风险承受能力许可的范围内, 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金融衍生品投资,包括远期合约、掉期、 期权、期货等,以实 现投资组合风险管理。 此外,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基金还可进行证券借贷交易、回购交 易等投资,以增加收益。未来,随着全球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管理人 可以在经监管部门允许,并履行相应程序后,可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五)币种配置和外汇管理 本基金人民币与其他外币的转换目的是为了满足股票投资清算和应对赎回的需要,基金 管理人将根据对汇率前景的预测、股票资产的地区配置要求,以及应对申购赎回的需要, 对货币资产在港币、美元、日元、韩币、澳元、欧元、英镑、新币、人民币等币种之间 进行配置。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比较在境内由人民币直接转换为外币与在境外通过美元或 港币转换为其他外币的成本,及考虑清算交割风险成本,决定币种转换方式,以节约货 币交易成本。 五、 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一)决策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 、全球宏观经济发展态 势、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各国经济运行环境及其货币市场和 证券市场运行状况。 3 、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 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4 、本基金将在对宏观经济和上市公司基本面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基金资产的组 合投资。 (二)决策程序 1 、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整体投资战略。 2 、国际业务部根据自身或者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构建股票备选库,对拟投资 对象进行持续跟踪调研,并提供个股、债券决策支持。 3 、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战略,根据投研 联席会议的决议,结合 对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投资时机的分析,拟订所辖基金的具体投资计划,包括:资产 配置、行业配置、重仓个股投资方案。 4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经理小组提交的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形成决策纪要。 5 、根据决策纪要,基金经理小组构造具体的投资组合及操作方案,交由交易部执行。 6 、交易部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基金经理小组。 7 、基金绩效评估及风险管理小组重点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定期进行基金绩效评估,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六、 投资限制 (一)禁 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本基金禁止从事下 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购买不动产; 5 、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6 、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7 、购买实物商品; 8 、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9 、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 、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1 、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 、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4 、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 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20% 。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 以不受上述限制。 2 、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 值的 10% 。 3 、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 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 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4 、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 10% 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 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5 、基金持有非流 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10% 。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资产。 6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 份额的 20 %。单只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10% ,持有货币市 场基金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7 、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8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 资范围保持一致; 9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 不符合前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0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 合除外。 若基金超过上述 1 - 7 项投资比例限制 ,应当在超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 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第 10 项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三)金融衍生品投资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 交易,同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 、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 2 、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 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 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3 、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1 )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 2 )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 允价值终止交易。 ( 3 )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4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 衍生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 (四)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 级机构评级。 2 、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 102 %。 3 、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 、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 1 ) 现金; ( 2 ) 存款证明; ( 3 ) 商业票据; ( 4 ) 政府债券; ( 5 ) 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 构(作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 、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 还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6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五)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 列规定: 1 、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 、参与正回 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 已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 %。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 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 、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 分红。 4 、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 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 %。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 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 应责任 。 (六)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 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 %。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 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七、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60% × MSCI 全球指数( MSCI World Index ) +40% ×恒生指数。 MSCI 全球指数是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主持开发的全球性证券市场指数,是全球投资 组合经理作为投资基准最为广泛应用的指数。该指数覆盖了包含发达国家以及新兴国家证券 市场上市的股票,反映了全球主要股票市场价格走势的总体状况。 恒生指数是由恒生银行附属的恒指服务公司编制,它是香港蓝筹股价变化的指标。恒生 指数成份股分别纳入工商业、金融、地产和公用事业四个分类指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 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 于本基金业绩基准的指数时, 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 告。 八、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 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九、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本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基金管理人在代表 基金行使股东或债权人权利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 、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 益; 4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 十、 代理投票 1 、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代理人,将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并行使股票的代理投票权。 2 、基金管理人将本着维护持有人利益的原则,按照增加股东利益、提高股东发言权的原 则 代理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投票权。 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操作需要,委托境外资产托管人或其他专业机构提供代理投票的建 议、协助完成代理投票的程序等,基金管理人应对代理机构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4 、通常情况,在不损害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本基金将不参与有锁定期要求和支付较高 费用的投票事项。此外,某些中国以外的法域要求投票的股东就不同的基金披露当前的持股 情况,如果存在此类披露要求,管理人在一般情况下将不行使委托投票权,以保护基金持有 信息。 十一、 证券交易 1 、基金管理人将主要根据交易执行能力、研究实力和研究支持服务等评价指 标选择交易 券商: ( 1 )交易执行能力。主要指券商是否对投资指令进行了有效的执行以及能否取得较高质 量的成交结果。衡量交易执行能力的指标主要有:是否完成交易、成交的及时性、成交价格、 交易差错率、对市场的影响等; ( 2 )研究实力。主要是指券商能否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及市场走向、 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报告内容是否详实,投资建议是否准确; ( 3 )研究支持服务。主要是指券商能否根据本基金的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 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举办推介会、及时沟通市场情况、协助交易评价等较为全面的服务 ; ( 4 )其它指标。主要包括券商的财务实力、市场和销售服务和后台操作便利性。 2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交易券商交易量的分配。 3 、对于在券商选择和分仓中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管理人应该本着维护持有人的利益 出发进行妥善处理,并及时进行披露。 十二、 基金的融资政策 本基金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十三、 基金的融券政策 本基金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融券。在进行交易清算时,以不 卖空为基础进行融券。 十四、境外投资顾问 本基金不设境外投资顾问。在未来,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选择境外投资顾问,则基 金管理人可以从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角度出发,选择合适的境外投资顾问,此事项无须经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 十五、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 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 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 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591,348,582.55 86.79 其中:普通股 375,139,507.23 55.06 存托凭证 216,209,075.32 31.73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5,854,280.54 12.60 8 其他资产 4,131,487.90 0.61 9 合计 681,334,350.99 100.00 注:权益投资中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 10,790,556.21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60%。 (二)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美国 336,662,662.98 49.94 中国香港 254,685,919.57 37.78 合计 591,348,582.55 87.72 注: 1 、国家(地区)类别根据股票及存托凭证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2 、上述美国比重包括注册地为开曼群岛在美国上市的 ADR 。 (三)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公用事业 - - 能源 - - 房地产 - - 信息技术 282,419,143.47 41.89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110,159,677.75 16.34 通信服务 94,799,553.26 14.06 工业 57,805,563.41 8.57 日常消费品 28,142,801.28 4.17 金融 10,126,617.50 1.50 医疗保健 4,439,242.22 0.66 原材料 3,455,983.66 0.51 合计 591,348,582.55 87.72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 GICS )。 (四)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 细 序 号 公司名称 (英文) 公司名称 (中文) 证券代 码 所在证 券市场 所属国 家 (地区)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人民币 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Meituan Dianping 美团点评 3690 HK 香港交 易所 中国香 港 820,000. 00 59,245,8 20.82 8.79 2 Flat Glass Group Co Ltd 福莱特 6865 HK 香港交 易所 中国香 港 12,000,0 00.00 43,188,2 38.80 6.41 3 Sea Ltd - SE US 纽约证 券交易 美国 180,000. 00 39,403,1 25.90 5.85 所 4 Advanced Micro Devices Inc AMD 公司 AMD US 纳斯达 克证券 交易所 美国 174,000. 00 35,677,5 46.55 5.29 5 Taiwan Semiconduc tor Manufactur ing Co Ltd 台积电 TSM US 纽约证 券交易 所 美国 107,000. 00 35,176,0 77.94 5.22 6 Sinotruk Hong Kong Ltd 中国重汽 3808 HK 香港交 易所 中国香 港 2,900,00 0.00 30,395,9 32.98 4.51 7 Huami Corp 华米科技 HMI US 纽约证 券交易 所 美国 400,000. 00 28,291,6 00.00 4.20 8 Daqo New Energy Corp 大全新能 源公司 DQ US 纽约证 券交易 所 美国 80,000.0 0 26,079,1 96.88 3.87 9 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 阿里巴巴 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 BABA US 纽约证 券交易 所 美国 18,000.0 0 21,290,4 19.21 3.16 10 Nissin Foods Co Ltd 日清食品 1475 HK 香港交 易所 中国香 港 3,600,00 0.00 21,107,0 34.00 3.13 注: 1 、此处所用证券代码的类别是当地市场代码。 2 、 其中 102.95 万股的 3808 HK 通过沪港通或者深港通持有。 (五)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序号 衍生品类别 衍生品名称 公允价值 (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汇率期货 USD/CNH futures Dec19 0.00 0.00 2 股指期货 HSCEI Futures Oct19 0.00 0.00 3 股指期货 HANG SENG IDX FUT Oct19 0.00 0.00 注 :期货投资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相关价值已包含在结算备付金中。本基金本报告期 末具体投资情况详见下表(买入持仓量以正数表示,卖出持仓量以负数表示)。 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 / 卖) (单位:手) 合约市值 公允价值变动 UCAZ9 USD/CNH futures Dec19 500 357,775,000.00 2,809,500.00 HCV9 HSCEI Futures Oct19 120 55,285,341.18 - 56,826.63 HIV9 HANG SENG IDX FUT Oct19 60 70,506,293.94 151,537.68 总额合计 - - 483,566,635.12 2,904,211.05 减:可抵销 期货暂收款 - - - 2,904,211.05 股指期货投 - - - - 资净额 (九)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十)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根据公开市场信息,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 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403,946.91 3 应收股利 195,032.25 4 应收利息 676.98 5 应收申购款 531,831.7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131,487.90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五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 至 2019 年 6 月 3 0 日 。 (1)本基金本报告期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0.8.18 - 2 010.12.31 3.10% 0.85% 13.63% 0.90% - 10.53% - 0.05% 2011.1.1 - 20 11.12.31 - 22.50% 1.15% - 21.59% 1.47% - 0.91% - 0.32% 2012.1.1 - 20 12.12.31 19.02% 0.64% 17.43% 0.92% 1.59% - 0.28% 2013.1.1 - 20 13.12.31 43.43% 0.86% - 2.48% 0.84% 45.91% 0.02% 2014.1.1 - 20 14.12.31 11.59% 0.73% 7.55% 0.57% 4.04% 0.16% 2015.1.01 - 2 015.12.31 5.83% 1.54% - 0.18% 0.93% 6.01% 0.61% 2016.01.01 - 2016.12.31 3.86% 0.81% 10.53% 0.81% - 6.67% 0.00% 2017.01.01 - 2017.12.31 29.39% 0.92% 18.19% 0.46% 11.20% 0.46% 2018.01.01 - 2018.12.31 - 18.24% 1.29%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