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原标题:华特气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 “ 华特气体 ” 、 “ 发行人 ” 或 “ 公 司 ”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 “ 中国证监会 ” ) 颁 布的《关于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9〕 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号〕)(以下简 称 “ 《管理 办法》 ”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5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 上交所 ” )颁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 2019〕 21号)(以下 简称 “ 《实施办法》 ”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 2019〕 46号)(以 下 简称 “ 《业务指引》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 证发〔 2018〕 40号)(以下简 称 “ 《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 上海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 2018〕 41号)(以下简称 “ 《网下发行 实施细则》 ” ),中国证券业协会 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 范》(中证协发〔 2019〕 148号) (以下简称 “《业务规范》”) 、《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8〕 142号) (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细 则》”) 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9〕 149号)(以下简 称 “ 《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 ) 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 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 https://ipo.uap.sse.com.cn/ipo, 以下简 称 “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 ” )进行,请 投 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回拨机制及锁定期设置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 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 简称 “ 战略配售 ” )、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 网下发行 ” )、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 限 售 A股 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以下简称“市值”)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以下简称 “ 网上发行 ” )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 战略配售、初步询价 、 网 下发行及 网 上 发行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中信建投证券 ”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负 责组织;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 网下申购 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仅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组成,跟投机构为中 信建投证券另类投资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 中信建投投 资 ” ), 无发行人高管及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 广东华特气体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 下简 称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 ”)规 定 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 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 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22.23元 /股 (含 22.23元 /股 )的 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2.22元 /股 ,且申购数量小于 1,000万股 的配 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2.22元 /股 ,且申购数量等于 1,000万股的配售 对象中,申购时间晚 于 2019年 12月 12日 09:40:21.229( 不 含 2019年 12月 12 日 09:40:21.229)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 22.22元 /股 ,且申购数量 等于 1,000万股, 且 申购时间 同 为 2019年 12月 12日 09:40:21.229的配售对象 中 ,按照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 后到前 予以剔除 , 对应 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374,540万股 ,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 数量总和 3,739,380万股 的 10.0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具体剔 除情况请 见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中 被 标注为 “高价剔除 ”的部分 。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 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2.16元 /股 ,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 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 划 (以下简 称 “ 公募产品 ” )、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 社会保障基金(以下 简称 “ 社保基金 ” )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 “ 养老金 ” )的 报价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 按此价格在 2019年 12月 17日 ( 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 11:30, 13:00-15:00。 4、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 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 简 称 “ 企业年金基金 ” )、符 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 “ 保险资 金 ” ) 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 10%账户 (向上取整计算) 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 持有 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 象为单位进行配号 , 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 。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 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 战略配售方面,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24个月,限售期自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5、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6、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 购情况于 2019年 12月 17日 ( 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 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7、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 称 “ 《网下初步配 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 于 2019年 12月 19日 ( T+2日) 16:00前, 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 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 2019年 12月 19日 ( T+2 日) 16:00前到账。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金额的 0.50%。 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 =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 ×0.50%(四舍五入精 确至分)。 网上投资者申 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年 12月 19日 ( T+2日 ) 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 8、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 或未足额参与申购者,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 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9、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 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0、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认真阅读 2019年 12月 16日 ( 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及《证券日报》上的《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 “ 《投资风险特别公 告》 ” )。 重要提示 1、 华特气体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以下 简 称 “ 本次发行 ” ) 的申请文件已于 2019年 10月 23日 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委员会 审议通过 , 于 2019年 12月 3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 2562号文注册同意 。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为中信 建投 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 为 “ 华特气体 ” ,扩位 简 称为 “ 广 东 华特气体 ” ,股票代码为 “ 688268”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及 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 为 “ 787268”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 业分类指引》( 2012年修订), 公司所属行业为 制造业 ( C)中的 化学原料及化学 制品制造业( C26) 。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000.00万 股, 发行股份 占发行后 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 例为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2,000.00万股 。 本次发行 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 总规模 的 5.00%, 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足额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50.00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 5.00%。 最终战略投资者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一致,无需向 网下 回拨。 网上 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995.00万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855.00万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 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2,850.00万 股,网上 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9年 12月 12日 ( T-3日)完成。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 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 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2.16元 /股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 1) 32.17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 2) 29.39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 3) 42.89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 4) 39.19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9年 12月 17日 ( T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13:00-15:00,任一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 1)网下申购 本公告附件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 价的配售对象名单 见 “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 中被标注为 “ 有效报价 ” 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 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 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 22.16元 /股 ,申购 数量为初步询价时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 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 对象,无论是否为 “ 有效报价 ” ,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 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和 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 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 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 证券账户名称(上 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 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 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 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 格的, 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 码为 “ 787268” ,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申购本次网 上发行的股票。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0,000元以上(含 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 不足 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股,申购数量应当 为 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8,500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19年 12月 13日 ( T-2日,含当日)前 20个 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19年 12月 17日 ( T日)申购多只 新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 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 日 2019年 12月 17日 ( 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 12月 19日 ( T+2日)根据 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若 配 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参与 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 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 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 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 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的 “ 账户持有人名称 ” 、 “ 有效身份证明 文件号码 ” 均相同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19年 12月 13日 ( T-2日 ) 日终为 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下缴款: 12月 19日 ( T+2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 12月 19日 ( T+2日) 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 售经纪佣金应当于 12月 19日 ( T+2日) 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 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 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19年 12月 23日 ( T+4日)刊登的《 广东华 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 下简 称 “ 《发行结果公告》 ” )中披 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 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的,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 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 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 案。 6、网上缴款: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12月 19日 ( T+2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特别提醒,网 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 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 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 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 详见 “ 七、中止发行情况 ” 。 8、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19年 12月 17日 ( T日) 15:00同时截止。 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 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 本公告中 的 “ 二、(五)网上网 下回拨机制 ” 。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 简称 “ 《招股意向书》 ” ) 。本次发行的招股 意向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查询。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 中 “ 重大事项 提 示 ” 和 “ 风险因素 ” 章 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 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 管理水 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 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华特气体 指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业协会 指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本次发行 指本次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000.00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战略投资者 指根据战略配售相关规定,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的投资 者。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将在2019年12月19日(T+2日)公布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 网下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向配售对象以确定价格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 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 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2019年12月9日(T-6日)公布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 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指除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申购、缴款、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日均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 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T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指2019年12月17日 元 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 2019年 12月 12日 ( T-3日) 9:30-15:00。截至 2019年 12月 12日 ( T-3日) 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 平台共收到 355家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410个 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 价区间为 10.46元 /股 -23.71元 /股 ,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3,754,860万股 。配售对象 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 告 “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 。 2、投资者核查情况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 共有 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8个配售对象 未 按《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 4家网下投资者 管理的 6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 ;有 1家投资者管理的 3个 配售对象拟申 购金额超过其 向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提交的备案材料中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 上述 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7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 ( 以上 8家投资者管理的 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有效 , 因此实际剔除 4家投资者 ) , 具体请 见 “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 计表 ” 中 被标注为 “ 无效报价 1” 和 “无效 报 价 2” 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 351家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393个 配售对象全部 符合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 10.46 元 /股 -23.71元 /股 ,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3,739,380万股 。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 ,按照 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 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记录为准) 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平 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 后到前 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 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 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 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 及网上 申购。 其中, 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22.23元 /股(含 22.23元 /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 除;拟申购价格为 22.22元 /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1,0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 22.22元 /股,且申购数量等于 1,000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 晚于 2019年 12月 12日 09:40:21.229(不含 2019年 12月 12日 09:40:21.229)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2.22元 /股, 且申购数量等于 1,000万股, 且申购时间同为 2019年 12月 12日 09:40:21.229的配售对象中,按照上交所网 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拟申购 总量为 374,54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3,739,380 万股的 10.02%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 见 “ 附 表:投资者报价 信息 统计表 ” 中被标注为 “ 高价剔除 ” 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 290家 ,配售对象为 3,969个 ,全 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 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申购总量为 3,364,840万股 ,整体 申购倍数为 1,686.64倍 。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 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 请见 “ 附 表:投资者报 价信息统 计表 ” 。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类型 报价中位数(元/股) 报价加权平均数(元/股) 网下全部投资者 22.1900 22.1677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 22.1900 22.1894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 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资金 22.1900 22.1896 基金管理公司 22.1900 22.1844 保险公司 22.1900 22.1931 证券公司 22.1900 22.0531 财务公司 22.1900 22.0300 信托公司 22.1900 22.190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 22.1900 22.1933 私募基金 22.1900 22.1079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 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2.16元 /股 。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32.17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29.39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 42.89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 39.19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 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 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 26.5920亿 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为 正且累计为 11,635.87万元,满足 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与财务指 标上市标准 , 即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的第一项标 准: “ (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 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一年净 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亿 元 ” 。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 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 ,拟申报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格 22.16元 /股 ,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 告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 中, 18家投资者管理的 39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 价格 22.16元 /股 ,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 31,340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 为 “ 低价 剔除 ” 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275家 ,管理的配售对 象个数为 3,930个 ,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3,333,500万股 ,为回拨前网下初始 发行规模 的 1,670.93倍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 见本 公告 “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 。有 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 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 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 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 性情形的, 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 格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 制造业( C)中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C26)。 截至 2019年 12月 12日 ( T-3日),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C26) 最近一 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6.48倍。 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简称 2018年扣非 前EPS(元/ 股) 2018年扣非 后EPS(元/ 股) T-3日股票 收盘价(元/ 股) 对应的静 态市盈率- 扣非前 (2018A) 对应的静 态市盈率- 扣非后 (2018A) 南大光电 0.1259 0.0909 12.86 102.12 141.46 雅克科技 0.2871 0.2595 20.83 72.55 80.26 凯美特气 0.1505 0.1413 5.24 34.82 37.07 均值 69.83 86.26 数据来源: 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19年 12月 12日 ( T-3日) 。 注 1: 市盈率 计算 可能 存在尾数差异, 为 四舍五入造成 。 注 2: 2018年扣非前 /后 EPS=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归母净利润 /T-3日总股本 。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 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3,000.00万股,发行股份占 发行后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 公司 总股本为 12,000.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150.00万股,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 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50.0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 5.00%,与初始 战略配售 股数相同 。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 本次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995.00万股,占扣除 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855.00万股,占 扣除 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2,850.00万 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 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2.16元 /股 。 (四)募集 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66,480.00万元 , 扣除约 8,160.77 万元 (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 募集资金净额 58,319.23万元 。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将于 2019年 12月 17日 ( T日) 15:00同时截止。申 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19年 12月 17日 ( 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 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有 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未超过 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超过 50倍 且不超过 100倍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 10%;回拨后 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 限售期股票数量的 8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 若 有效报价 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 本 次 发行。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 机制,并于 2019年 12月 18日 ( T+1日)在《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 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部分,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 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 配售的股票 持有 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前述配售对 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个月, 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9年 12月 9日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 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T-5日 2019年 12月 10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T-4日 2019年 12月 11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 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 12:00 前) 网下路演 T-3日 2019年 12月 12日 初步询价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 15:00 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2日 2019年 12月 13日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9年 12月 16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9年 12月 17日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15:00,当日 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11:30, 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9年 12月 18日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19年 12月 19日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T+3日 2019年 12月 20日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 金额 T+4日 2019年 12月 23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注: 1、 2019年 12月 17日 ( 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 下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九)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业务指引》、投资者资质以及 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仅为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 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未设立相关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 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中信建投投资 已与发行人签署配售协 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22.16元 /股 ,对应本次公开发行的总规模为 66,480.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 》 “ 发行规模不足 10亿元的,跟投比例 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 ” , 本次发行确定的最终跟投比例为 5.00%, 即 150.00万 股 , 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相 同 。 中信建投投资 已足额按时缴纳战略 配售认购资金 。 战略投资者名称 应跟投的股票数量 ( 股) 应跟投的金额(元) 限售期 中信建投 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 33,240,000 24个月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组成,跟投机构为中信建投 投资,无 发行人 高管 及 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 投 资者数量 为 275家,其对应的有效拟申 购总量为 3,333,500万股 。参与初步询价 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 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 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 发行的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申购 。 1、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9年 12月 17日 ( T日) 9:30-15:00。网下投资者必 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 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 记录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22.16元 /股 ,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 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 购记录后,应当一次 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 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 2019年 12 月 19日 ( T+2日)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3、网下申购时,投资者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以及 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4、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 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9年 12月 19日 ( 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 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 初步 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 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 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 、 应 缴纳总金额 (包括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等信息, 以及初步询价 期间提供 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 初步询价 报价时拟申购数 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 者送达获配通知。 (四)认购资金的缴付 2019年 12月 19日 ( T+2日) 16:00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 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和新股 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 2019年 12月 19日 ( T+2日) 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1、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 =发行价格 ×初步获配数量 +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金额的 0.50%。配售 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 =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 ×0.50%(四舍五入精确至 分)。 2、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 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 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 ( http://www.chinaclear.cn) “ 服 务支持 —业务资料 —银 行账户信息 表 ” 栏目中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 表 ” 和 “ 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 表 ” , 其中, “ 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 户一览表 ” 中的相 关账户仅适用于 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 QFII划付相关资金。 (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 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 “ 688268” , 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 为 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 “ B123456789688268” ,证券账号和股票 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 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 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 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款项划出后请及时登陆上交所网下申购 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3、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 配多只 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 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 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 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 其为违约,将于 2019年 12月 23日 ( T+4日)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 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 2019年 12月 19日 ( T+2日) 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 配售经纪佣金的配售对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结果向 下取整确定新股认购数量: 向下取整计算的新股认购数量少于中签获配数量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 购,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 款金额, 2019年 12月 23日 ( 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 款金额 =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 -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新股配售 经纪佣金。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五)网下发行限售期安排 网下投资者 于 12月 19日 ( T+2日 ) 缴款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对网下获配投资者进行配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公募产品、社保基金、 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 10%账户 (向上取整计算)。 确定原则如下: 1、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 10%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 得本次配售的股票 持有 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具体账户。本 次摇号采用按获配对象配 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 配号,每一获配对象 获配一个编号,并于 2019年 12月 20日 ( T+3日)进行摇 号抽签。 3、摇号未中签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获配股票将可以在上市 首日进行交易、 开展其他业务。 4、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于 2019年 12月 23日 ( T+4日)公 告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 出,即视同已向摇中的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 五、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9年 12月 17日 ( T日) 9:30-11:30、 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 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2.16元 /股 。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 “ 华特 申购 ” ; 申购代码为 “ 787268” 。 (四)网上发行对象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 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 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 行的申购。 2019年 12月 17日 ( 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9年 12月 13日 ( T-2日)前 20个交易日(含 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 1万元以上(含 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 与网上申购。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五)网上发 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 数量为 855.00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 2019年 12月 17日 ( T日) 9:30至 11:30, 13:00至 15:00)将 855.00万股 “ 华特气体 ” 股票输入 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 一 “ 卖方 ” 。 (六)网上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 本次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 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 科创板投资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可 参与网上申购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 值 10,000元以上(含 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元市值 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 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 为 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 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8,500股。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 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 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 均为无效申购。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5、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 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 中。 6、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 ,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7、网上投资者申购日 2019年 12月 17日 ( 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 12月 19日 ( 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七)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 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 2、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 2019年 12月 13日 ( T-2日)前 20个交易 日(含 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含 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 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9年 12月 17日 ( T日) 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 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 2019年 12月 17日 ( T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 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 托。 (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 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 5)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 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 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按每 500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 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500股新股。 中签率 =(最终网上发行数量 /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 签号码的方 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9年 12月 17日 ( 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 购总量,按每 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 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9年 12月 18日 ( 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 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9年 12月 18日 ( T+1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 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发行申 购情况及中签 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9年 12月 18日 ( 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 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019年 12 月 19日 ( T+2日)将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证券 日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股。 (十)中签投 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9年 12月 19日 ( T+2日)公告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 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2019年 12月 19日 ( T+2日 ) 日 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 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 (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 2019年 12月 20日 ( T+3 日) 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 1 股。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十二)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六、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 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 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当出现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 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等具体情况请见 2019年 12月 23日 ( 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七、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 采取中止发行 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 购的;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 承销 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中国证 监会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 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八、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含 70%),但未达到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 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 2019年 12月 23日 ( 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余股包销资金、战略配售募集资金和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 荐费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 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九、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投资者网上定价 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网下投资者在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还将全额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 下投资者应当根据申购金额,预留充足的申购资金,确保获配后按时足额缴付 认购资金及经纪佣金。配售对象使用在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办理认购资金及经 纪佣金划转。本次发行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 经纪佣金金额 =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 ×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十、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平湘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 联系人:孟婷 电话: 0757-81008813 传真: 0757-8512938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号凯恒中心 B座 10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10-86451545、 010-86451546 传真: 010-85130542 发行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月 16日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1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天弘弘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22.22 1,000 有效报价 2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天弘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2.22 1,000 有效报价 3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天弘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2.22 1,000 有效报价 4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2.22 1,000 有效报价 5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2.22 1,000 有效报价 6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22.22 1,000 有效报价 7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2.22 1,000 有效报价 8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2.22 1,000 有效报价 9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22.22 1,000 有效报价 10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22.22 1,000 有效报价 11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22.22 1,000 有效报价 12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