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升和风纯债 : 惠升和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惠升和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1 9 年 1 2 月 17 日 1 、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惠升和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惠升和风纯债 基金 主 代码 00787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 9 年 10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惠升 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 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惠升 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 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 《 惠升和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合同》、《 惠升和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 9 年 1 2 月 19 日 定期定额投资 起始日 201 9 年 1 2 月 19 日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惠升和风纯债 A 惠升和风纯债 C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 07877 0 07878 该份额类别基金是否开放申 购、 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 是 是 2 、日常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 定期定额投资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 定期定 额投资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或定期定额投资 申请且登记机构 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申请。 3 、 日常申购业务 ( 1)申购金额 限制 本基金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 在此最低金额基础 之上 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 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2)申购 费率 1) 投资者在申购 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 : A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100万以下 0.80% 大于等于 100万,小于 300万 0.50% 大于等于 300万,小于 500万 0.30% 500万(含)以上 每笔 1000元 申购费用由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登记费等各项费用。 2) 投资者 申购 C类 基金份额时,申购费为 0。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4 、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扣款时间 、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 1) 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 本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元,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 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 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 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 准。 3)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 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 自 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 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 ,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 相同的原则确认。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5 、 基金销售机构 ( 1 )直销机构: 1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B 座 18 层 客服电话: 400 - 000 - 5588 直销电话: 010 - 86329188 传真: 010 - 86329180 联系人:王婧韬 网址: www.risingamc.com 2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包括直销网站 www.risingamc.com 和管 理人指定电子交易平台) ( 2 )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 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 3 )各销售机构办理申购 等 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 等信息,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 投资者留意。 6 、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 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7 、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 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risingamc.com )查询《惠升和风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惠升和风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2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00 - 5588 )了解本基金日常申购、 定 期定额投资 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 3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 请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 惠升 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 公司 201 9 年 1 2 月 17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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