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原标题:龙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龙软科技 ”、 “发行人 ”或 “公司 ”)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会 ”)颁布的《关于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9〕 2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号〕)(以下简称 “《承销管 理办法》 ”)、 《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5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 ”)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 2019〕 21号)(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 2019〕 46号)(以 下简称 “《业务指引》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 证发〔 2018〕 40号)(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 2018〕 41号)(以下简 称 “《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 ”),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 2019〕 148号)(以下简称 “《承销业务规范》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8〕 142 号)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9〕 149号)(以下简称 “《科创 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 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 https://ipo.uap.sse.com.cn/ipo,以下简称 “网下申购平台 ”)进行,请投资者认真 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 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限售期设置等方面发 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 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方正保 荐”)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方正保荐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 交所的网下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 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为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跟投机构为方正证券 投资有限公司。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北京龙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 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 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经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1.61元/股(不含 21.61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1.61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6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1.61元/股,申购数量等于600万股,申 购时间晚于2019年12月13日10:20:32.779(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 价格为21.61元/股,申购数量等于6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19年12月13日 10:20:32.779的配售对象中,按照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顺序从 前往后将19名配售对象予以剔除,共剔除472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 量为263,63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2,635,880万股的 10.0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 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59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 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9年12月1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4、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8.45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 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 21.59元/股,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8,192.71万元,不足10亿元,根据《业务指 引》规定,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股数为88.45万股,占发行总数量 的5.00%。 5、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 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 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 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限售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战略配售部分,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7、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和 网下申购情况于2019年12月18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 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8、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 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9年12月20日(T+2日)16:00前,按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 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19年12月20日(T+2日)16:00 前到账。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 金额的0.50%(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的部分除外),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 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 务获配股票(包括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 股票的除外。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 (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12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9、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 或未足额参与申购者,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 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0、中止发行情况: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认真阅读 2019年12月17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龙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76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19年10月23日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 同意,于2019年12月3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575号文注册同意。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股票 简称为“龙软科技”,扩位简称为“龙软科技”,股票代码为“688078”,该代码同时 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078”。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 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止2019年12月13日(T-3日),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5.63倍,请投资者决策时 参考。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769万股,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 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075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8.45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00%, 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足额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8.45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5.00%。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76.4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504.1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初 始发行合计数量1,680.55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9年12月13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 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59 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6.7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6.0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9.0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8.0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12月18日(T日),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任一配 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简称为“龙软科技”,申购代码为“688078”。本公告附件中 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 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备注为“有效”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 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21.59元/股, 申购数量为初步询价时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 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 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 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和 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 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 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 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 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 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 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078”,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 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申购本次网上发 行的股票。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 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 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5,000 股。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9年12月16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 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9年12月18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 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19年12月18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19年12 月20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和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发 行,若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 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9年12月16日(T-2日) 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下缴款:2019年12月20日(T+2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19年12月20 日(T+2日)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 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19年12月20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 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12月24日(T+4日)刊登的《北京龙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 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的,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 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 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 案。 6、网上缴款: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12月20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 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 关规定。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 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8、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9年12月18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 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和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 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 参见本公告中的“二、(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9年12月10日(T-6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 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 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 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龙软科技 指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业协会 指中国证券业协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方正保荐 指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本次发行 指本次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769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行为 战略投资者 指根据战略配售相关规定,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投资者认股协 议》的投资者。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将在2019年12月20日(T+2日) 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 网下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以确定价格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 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 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2019年12月10日(T-6日)公布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 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指除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申购、缴款、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日 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 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T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指2019年12月18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19年12月13日(T-3日)9:30-15:00。截至2019 年12月13日(T-3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 台共收到36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603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 间为14.64元/股-41.59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637,680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 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投资者核查情况 根据 2019年12月10日(T-6日)刊登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 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条件,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共有3家投资 者管理的3家配售对象未提供审核材料或提供材料但未通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资格审核。以上投资者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参见附表“投 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 余36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600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14.64元/股-41.59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 为2,635,880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按照 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同 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 的按申报时间由晚至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上交 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前到后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 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 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 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1.61元/股 (不含21.61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1.61元/股,且申购数量 小于6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1.61元/股,申购数量等于600 万股,申购时间晚于2019年12月13日10:20:32.779(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21.61元/股,申购数量等于6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19年12月13 日10:20:32.779的配售对象中,按照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顺序 从前往后将19名配售对象予以剔除,共剔除472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 总量为263,63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2,635,880万股的 10.0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 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286家,配售对象为 4,128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 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申购总量为2,372,250万股,整体申 购倍数为2,016.53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 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投资者报 价信息统计表”。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类型 报价中位数(元/股) 报价加权平均数(元/股) 网下全部投资者 21.6000 21.5930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 21.6000 21.5982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 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资金 21.6000 21.5986 基金管理公司 21.6000 21.5959 保险公司 21.6000 21.5995 证券公司 21.6000 21.5981 财务公司 21.6000 21.6000 信托公司 21.5950 21.595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 21.6000 21.6000 私募基金 21.6000 21.5725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 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59元/股。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6.7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6.0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9.0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8.0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15.27亿元,发行人2017年度及 2018 年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272.70万元 和3,176.46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满足在 招股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项的标准: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 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 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报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格21.59元/股,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 告的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20家投资者管理的167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 价格21.59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95,980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价未入 围”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72家,管理的配售对 象个数为3,961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276,27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 初始发行规模的1,934.95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 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 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 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 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 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为“I65”),截止2019年12月13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为55.63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2018 年扣非前 EPS(元/股) 2018 年扣非后 EPS(元/股) T-3 日股票收 盘价(元/股) 对应的静态市盈 率(扣非前) 对应的静态市盈 率(扣非后) 梅安森 300275.SZ -0.35 -0.38 12.33 - - 天地科技 600582.SH 0.23 0.21 3.05 13.13 14.61 精英数智 832585.OC 0.59 0.53 6.48 10.92 12.22 超图软件 300036.SZ 0.37 0.31 19.83 53.18 64.61 数字政通 300075.SZ 0.27 0.27 11.51 41.90 42.47 安控科技 300370.SZ -0.58 -0.62 3.40 - - 均值 - - - 29.78 33.48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19年12月13日(T-3日)。 注:2018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润/T-3日(2019年12月13日)总股本。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769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 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075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8.45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5.00%,战略投资 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 户。依据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21.59元/股,本次 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8,192.71万元,不足10亿元,根据《业务指引》规定,本次发 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股数为88.45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5.00%。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76.40万股,占扣除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04.15万股,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初始发行合计数量1,680.55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59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38,192.71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 用5,830.40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32,362.31万元。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将于2019年12月18日(T日)15:00 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和网下申购情况于2019年12 月18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回拨 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但 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的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 售期股票数量的80%;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 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 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2019年12月19日(T+1日)在《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前述限售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战略配售部分,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2019 年 12 月10 日 (周二)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 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5日 2019 年12月11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4日 2019 年12月12日 (周四)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 12:00 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12:00 前) 网下路演 T-3日 2019年12月13日 (周五) 初步询价日(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15: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2 日 2019年12月16日 (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9年12月17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9年12月18日 (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 15:00 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9年12月19日 (周四)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9年12月20日 (周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到账 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T+3日 2019年12月23日 (周一)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19年12月24日 (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 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 下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九)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组成,无高管核心员工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二)获配结果 2019年12月16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 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59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为38,192.71万元。 依据《业务指引》,本次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 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已 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4,000万元,本次获配股数88.45万股,初始缴款金额 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19年12 月24日(T+4日)之前,依据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缴款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投资者名称 初始认购规模 (万元) 获配股数(万股) 获配金额(万元) 限售期 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4,000 88.45 1,909.6355 24 个月 (三)限售期安排 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 售对象为3,961家,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2,276,27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 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 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 发行的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T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必须在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 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21.59元/股,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 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 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 申购记录为准。 2、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19年12月 20日(T+2日)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3、网下申购时,投资者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以及 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4、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 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9年12月20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 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 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 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四)认购资金的缴付 2019年12月20日(T+2日)16:00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和新股配售 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19年12月20日(T+2日) 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1、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 金额的0.50%(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的部分除外)。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 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到分)。 2、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 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 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 (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 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 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88078”,若 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88078”,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 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 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 划出后请及时登陆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3、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 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 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 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 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 其为违约,将于2019年12月24日(T+4日)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2019年12月20日(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 经纪佣金的配售对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结果向下取 整确定新股认购数量: 向下取整计算的新股认购数量少于中签获配数量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 款金额,2019年12月24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 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五)网下发行限售期安排 网下投资者2019年12月20日(T+2日)缴款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对网下获配投资者进行配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 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 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确定原则如下: 1、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 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具体账户。本 次摇号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 号,每一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并于2019年12月23日(T+3日)进行摇号抽签, 最终摇号确定的具体账户数不低于最终获配户数的10%(向上取整计算)。 3、摇号未中签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获配股票将可以在上市首日进行交易、 开展其他业务。 4、将于2019年12月24日(T+4日)公告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网 下配售摇号中签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摇中的网下配售对象送达 相应安排通知。 五、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 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 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1.59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龙软申购”;申购代码为“787078”。 (四)网上发行对象 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 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2019年12月18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9年 12月1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为504.15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9年12月18日(T日) 9:30至11:30,13:00至15:00)将504.15万股“龙软科技”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 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网上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 本次战略配售、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 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 科创板投资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 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 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 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 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5,000股。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 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 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 无效申购。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5、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7、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19年12月18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19 年12月20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七)网上申购规则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已 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 2、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19年12月1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 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 (含1万元)。市值计算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9年12月18日(T日)前在 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19年12月18日(T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 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 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回拨后),则按每500 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 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新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9年12月18日(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 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 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9年12月19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9年12月19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发行申购情况 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9年12月19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 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019年12月20日(T+2 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12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 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9年12月23日(T+3日)15:00 前 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投资者放弃 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十二)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六、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 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即不超过1,176.3850万股时,将 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 具体情况请见2019年12月24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七、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一)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二)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的; (三)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四)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五)根据《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中国 证监会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 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八、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 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含 70%),但未达到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9年12月24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战略配售募集资金和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和 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 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九、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投资者网上定价发 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网下投资者在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还将全额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 投资者应当根据申购金额,预留充足的申购资金,确保获配后按时足额缴付认购 资金及经纪佣金。配售对象使用在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办理认购资金及经纪佣金 划转。本次发行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0%(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的 部分除外)。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 (四舍五入精确到分)。 十、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永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世纪科贸大厦C座2106室 联系人:郑升飞 电话:010-6267072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A座41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6437048、010-56437050 发行人: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17日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序号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 (元/股) 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1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59 190.00 高价剔除 2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59 240.00 高价剔除 3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41.59 250.00 高价剔除 4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安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59 450.00 高价剔除 5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59 510.00 高价剔除 6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59 600.00 高价剔除 7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59 600.00 高价剔除 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4.73 600.00 高价剔除 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2.48 600.00 高价剔除 10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光大阳光融利稳健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2.47 600.00 高价剔除 11 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投 资-颀瑞2号 22.38 600.00 高价剔除 12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2.28 600.00 高价剔除 13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27 600.00 高价剔除 14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22.13 600.00 高价剔除 15 歌斐诺宝(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歌斐诺宝(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歌斐 锐联量化A股策略私募基金1期 22.05 600.00 高价剔除 16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储证券紫荆2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2.01 350.00 高价剔除 17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 13号混合投资私募基金 22.00 600.00 高价剔除 18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多策 略7号私募基金 22.00 600.00 高价剔除 19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多策 略5号私募投资基金 22.00 600.00 高价剔除 20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网下 配售截至2013年3月5日) 21.96 600.00 高价剔除 21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连银保产品 21.96 600.00 高价剔除 22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团险 分红 21.96 600.00 高价剔除 23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个险 分红 21.96 600.00 高价剔除 24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 险产品 21.96 600.00 高价剔除 25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 保险产品 21.96 600.00 高价剔除 26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2 号资产管理计划 21.95 600.00 高价剔除 27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价值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1.95 600.00 高价剔除 28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九章幻方中证500量化进取3号私募基金 21.90 600.00 高价剔除 29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幻方星月石7号私募基金 21.90 600.00 高价剔除 30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九章幻方远行1号私募基金 21.90 600.00 高价剔除 31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九章量化皓月2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1.90 600.00 高价剔除 32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幻方中证 500量化进取5号私募基金 21.90 600.00 高价剔除 33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幻方鼎立01号 21.90 600.00 高价剔除 34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量化皓月2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1.90 600.00 高价剔除 35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幻方尚雅3 号私募基金 21.90 600.00 高价剔除 36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幻方量化定 制2号私募基金 21.90 600.00 高价剔除 37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幻方青溪3 号私募基金 21.90 600.00 高价剔除 38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幻方青溪2 号私募基金 21.90 600.00 高价剔除 39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幻方恒光01号 21.90 600.00 高价剔除 40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幻方印月01号 21.90 600.00 高价剔除 41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幻方紫云 1号私募基金 21.90 600.00 高价剔除 42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幻方星月石5号 私募基金 21.90 600.00 高价剔除 43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幻方皓月14 号私募基金 21.90 600.00 高价剔除 44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幻方皓月9 号私募基金 21.90 600.00 高价剔除 45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幻方皓月7 号私募基金 21.90 600.00 高价剔除 46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幻方皓月8 号私募基金 21.90 600.00 高价剔除 47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九章幻方皓月3 号私募基金 21.90 600.00 高价剔除 48 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投 资-颀瑞1号 21.89 600.00 高价剔除 49 上海常春藤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常春藤瑞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1.88 450.00 高价剔除 50 万向财务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1.86 600.00 高价剔除 51 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1 21.85 600.00 高价剔除 5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1.85 600.00 高价剔除 53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21.85 600.00 高价剔除 54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德汇尊享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1.85 600.00 高价剔除 55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德汇尊享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1.85 600.00 高价剔除 56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21.83 600.00 高价剔除 57 上海常春藤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上海常春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春藤24期 证券投资基金 21.83 600.00 高价剔除 5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1.82 600.00 高价剔除 59 华夏未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未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华夏未来泽时进 取1号基金 21.80 600.00 高价剔除 60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多策 略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1.80 600.00 高价剔除 61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原点5号资产管理计划 21.79 600.00 高价剔除 62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资产原点3号资产管理计划 21.79 600.00 高价剔除 63 北京乐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乐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乐瑞强债10号 基金 21.77 600.00 高价剔除 64 北京乐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乐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乐瑞中国股票1 号私募基金 21.75 450.00 高价剔除 65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顺通八号 私募基金 21.74 600.00 高价剔除 66 北京乐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乐瑞强债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1.72 600.00 高价剔除 67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顺通一号 基金 21.72 600.00 高价剔除 68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顺通六号 私募基金 21.72 600.00 高价剔除 69 深圳大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大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禾腾共享1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21.70 550.00 高价剔除 70 深圳大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大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禾投资-掘金6 号私募投资基金 21.70 600.00 高价剔除 71 深圳大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大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禾投资-掘 金5号私募投资基金 21.70 600.00 高价剔除 72 深圳大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大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禾投资-掘 金1号私募投资基金 21.70 600.00 高价剔除 73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顺通二号 私募基金 21.70 600.00 高价剔除 74 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万顺通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1.70 600.00 高价剔除 75 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 银叶量化精选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1.70 600.00 高价剔除 76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资管财稳道12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 21.68 350.00 高价剔除 77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沪深300指数增强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21.68 600.00 高价剔除 78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股票优选4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21.68 600.00 高价剔除 79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 21.68 600.00 高价剔除 80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睿富5号资产管理产品 21.68 600.00 高价剔除 81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山东省(叁号)职业年金计划 21.68 600.00 高价剔除 82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山东省(贰号)职业年金计划 21.68 600.00 高价剔除 83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指数增强型资产管理产品 21.68 600.00 高价剔除 84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平安精选增值2号混合型养老金产 品 21.68 600.00 高价剔除 85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中银 证券委托投资1号 21.68 600.00 高价剔除 86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养老-山东电力集团公司(A计划)企业年 金计划 21.68 600.00 高价剔除 87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股票优选3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21.68 600.00 高价剔除 88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股票优选2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21.68 600.00 高价剔除 89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