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原标题:铂科新材: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 补充法律意见( 六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邮编: 100 03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 六 ) 京天股字(2017)第033-14号 致: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 本所 ” ) 受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 司(下称 “ 发行人 ” 或 “ 公司 ” ) 委托 ,担任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并 在创业板 上市事宜(以下简称 “ 本次 发行上市 ” ) 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 并出具法 律意见 。 本所 已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 相关 法律法规 、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出具 了 京天股字( 2017 )第 033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 律意见》 (以 下简称 “ 《法律意见》 ” )、 京天股字( 2017 )第 033 - 1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 所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 律师工作报告 》 (以下简称 “ 《 律师工作报告 》 ” ) 、京天股字( 2017 ) 第 033 - 4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一)》(以下简 称“《补充法律意见(一)》”) 、京天股字( 2017 )第 033 - 7 号《北京市天元 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 二 )》(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 二 )》”) 、 京天股字( 2017 )第 033 - 9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 (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三)》”)、京天股字( 2017 )第 033 - 12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以下简称“《补 充法律意见(四)》”)、京天股字( 201 7 )第 033 - 13 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 务所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五)》(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五)》”) , 前述《法律意见》 、《律师工作报告》 、 《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 意见(二)》 、《补充法律意见(三)》、《补充法律意见(四)》、《补充法 律意见(五)》 (以下合称“原律师文件”) 已 作为法定文件随发行人本次发行 上市的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至中国证监会。 因本次发行上市的报告期发生变化(报告期变更为自 201 5 年 1 月 1 日至 201 8 年 6 月 3 0 日),本所律师对补充核查期间 发行人 的变化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 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本补充法律意见系对原律师文件的补充,并构成前述文件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所在原律师文件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以及声明事项适 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如无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中有关用语释义与原律师 文件中有关用语释义的含义相同;原律师文件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不一致的,以本 补充法律意见为准。 本补充法律意见仅供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作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所必备 的法定 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 补充 法律意见。 目 录 释 义 ................................ ................................ ................................ ............................ 4 正 文 ................................ ................................ ................................ ............................ 6 第一节 关于《反馈意见》回复的补充和更新 ................................ ......................... 6 一、 关于《反馈意见》问题 4 回复的补充和更新 ................................ .............. 6 二、 关于《反馈意见》问题 8 回复的补充和更新 ................................ ............ 12 三、 关于《反馈意见》问题 9 回复的补充和更新 ................................ ............ 16 四、 关于《反馈意见》问题 12 回复的补充和更新 ................................ .......... 21 五、 关于《反馈意见》问题 15 回复的补充和更新 ................................ .......... 25 第二节 关于原律师文件的补充和更新 ................................ ................................ ... 26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 ........ 26 二、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 ............ 26 三、 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 ........ 29 四、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 .................... 30 五、 发行人的业务 ................................ ................................ ................................ 30 六、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 .................... 30 七、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 ........................ 41 八、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 ................ 44 九、 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 49 十、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 ............ 49 十一、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49 十二、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 50 十三、 发行人的税务 ................................ ................................ ............................ 51 十四、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劳动与社会保障情况 ........................ 55 十五、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 ............ 57 十六、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 ................ 57 十七、 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 ................................ ............ 57 十八、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法律风险的评价 ................................ .... 59 十九、 总体结论性意见 ................................ ................................ ........................ 59 释 义 本补充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述词语分别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铂科 新材 指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铂科有限 指 深圳市铂科磁材 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的行为 本次发行上市 指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在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报告期 指 201 5 年 1 月 1 日至 201 8 年 6 月 3 0 日 补充核查期间 指 自 《 补充 法律意见 ( 三 ) 》 出具日 起 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出具日 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首发管理办法》 指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惠州铂科 指 惠州铂科磁材有限公司 铂科实业 指 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称 “ 惠州富乐工业材 料有限公司 ” 摩码投资 指 深圳市摩码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 广发乾和 指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担保公司 指 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监局 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09 年 9 月由原深圳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圳市 知识产权局合并成立 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本所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 指 本所及本所指派经办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律师的 合称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 制定并不时修订的《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 指 《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 《审计报告》 指 天健 出具的《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 报告》( 天健审 [ 201 8 ] 3 - 356 号 ) 《内控报告》 指 天健 出具的 《 关于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 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 [ 201 8 ] 3 - 357 号 ) 《纳税情况鉴证报 告》 指 天健 出具的《 关于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 及一期 主要税种纳税情况 的 鉴证报告》( 天 健审 [ 201 8 ] 3 - 360 号 )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元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 补充 法律意见 之目的,不包 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 注:本 补充法律意见 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正 文 第一节 关于《反馈意见》回复的补充和更新 一、关于《反馈意见》问题 4 回复 的补充和更新 (一)关于问题 4 “ ( 1 ) 补充披露摩码光电、摩码众达成、摩范标签、摩 码化学、摩码赢联、易创实业、纳宇电子、环天宇电子经营部的历史沿革,所 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演变情况,与发行人业务、产品之间的关系,与发行人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前述关联方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最近三年是否存在 违法违规行为;前述关联方与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交易或资金往来,如存在,请披露具体情况;前述关联方报告期 内是否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 ”的补充和更新 经本所律师核查, 摩码光 电、摩码众达成、摩范标签、摩码化学、摩码赢联、 易创实业、纳宇电子、环天宇电子经营部的 历史沿革、主要业务等 情况 在补充核 查期间 未发生变化, 上述 关联方与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前述关联方报告期内的主要 财务数据 (包含更正后的财务数据) 如下: 1 、 摩码光电 摩码光电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 万 元 项目 2 018 年 1 - 6 月 2 017 年度 2 016 年度 2 015 年度 资产总额 2,085.35 2, 238.06 2,035. 15 1,843.86 净资产 598.80 7 12.68 733.08 995.67 净利润 - 113.88 - 20.39 - 76.68 15.87 2 、 摩码众达成 摩码众达成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 万 元 项目 2 018 年 1 - 6 月 2 017 年度 2 016 年度 2 015 年度 资产总额 199.65 199.50 199.51 199.60 净资产 199.65 199.50 199.51 199.60 净利润 0. 15 - 0.0 1 - 0.09 - 0. 11 3 、 摩范标签 摩范标签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 万 元 项目 2 018 年 1 - 6 月 2 017 年度 2 016 年度 2 015 年度 资产总额 755.58 735.58 603.79 243.27 净资产 130.78 1 27.48 99.04 95.58 净利润 7.10 2 9.10 - 0.57 3.84 4 、 摩码化学 摩码化学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 万 元 项目 2 018 年 1 - 6 月 2 017 年度 2 016 年度 2 015 年度 资产总额 361.6 3 5 92.51 277.86 77.83 净资产 141.68 1 62.48 10 8.63 67.87 净利润 - 6.57 5 3.85 40.76 8.93 5 、 摩码赢联 摩码赢联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 万 元 项目 2 018 年 1 - 6 月 2 017 年度 2 016 年度 2 015 年度 资产总额 14.76 3 3.37 16.61 - - 净资产 5.16 2 6.20 12.73 - - 净利润 - 21.04 - 25.88 - 8.78 - - 6 、 易创实业 经本所律师核 查,补充 核查期间, 杜江华将其持有的 易创实业 股权进行了转 让,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8 月 6 日,易创实业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杜江华及其他股东将合 计持有的易创实业 100% 股权转让给东莞市安慎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莞 安慎 ”) 。 2018 年 8 月 7 日,杜江华及易创实业其他股东与 东莞 安慎 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 其中, 杜江华将其持有的易创实业 21.07% 股权以 1,732,800.58 元转让给 东莞 安慎 。 2018 年 8 月 8 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前述变 更事项。 易创实业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 万 元 项目 2 018 年 1 - 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4,956.23 5,488.79 5,138.29 5,140.00 净资产 4,341.00 4,676.87 4,184.85 4,358.37 净利润 - 335.87 492.02 - 173.52 7 6.66 7 、 纳宇电子 纳宇电子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 万 元 项目 2 018 年 1 - 6 月 2 017 年度 2 016 年度 2 015 年度 资产总额 1,134.91 1 ,31 5.82 1 , 5 52.23 1,441.48 净资产 442.04 4 58.64 449.46 423.14 净利润 - 9.55 1 0.07 26.31 - 21.16 8 、 环天宇电子经营部 环天宇电子经营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 万 元 项目 2 018 年 1 - 6 月 2 017 年度 2 016 年度 2 015 年度 资产总额 5 9.04 57.67 37.13 36.11 净资产 - 10.80 - 10.49 - 11.75 - 8.79 净利润 - 0.31 1.26 - 2.96 - 0.6 5 (二)关于问题 4 “( 2 ) 参照前述要求,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已注销或转让 的关联方的具体情况 ”的补充和更新 经本所律师核查 , 除东莞智远已注销外,其余 已注销的 关联方鸿信泽、已转 让的关联方壹泓实业、易创电子 、易创印刷、宇科电子、帝晖集团、江西水利设 计公司、泓壹科技 、环天宇电子经营部的历史沿革情况 在补充核查期间 未发生变 化 。东莞智远的历史沿革 、主营业务及演变情况如下: 设立及变更事项 具体情况 股权结构 2 008 年 8 月 1 3 日东 莞市智远教育投资 有限公司设立,注 册资本 5 0 万元 钟春锋出资 3 0 万元;刘志然出资 1 2 万元;彭 文熙出 资 8 万元。经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设立 时经营范围为:教育投资、婴幼儿智力开发、教育咨 询(不含教育培训)、企业信息咨询。注册时名称为: 东莞市智远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钟春锋 6 0 % ; 刘志然 2 4 % 元;彭文熙 1 6 % 。 2 009 年 6 月 1 日, 股权转让 彭文熙将所持东莞智远 8% 股权以 2 .5 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钟春锋;将所持东莞智远 8% 股权以 2 .5 万元的价格 转让给刘志然。 钟春锋 6 8 % ; 刘志然 3 2 % 2 009 年 1 2 月 2 2 日, 名称、经营范围变 更 名称变更为:东莞市智远企业顾问有限公司;经营范 围变更为:企业信息咨询 、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 策划、教育投资、婴幼儿智力开发、教育技术咨询(不 含教育培训) 同上 2018 年 3 月 14 日, 注销 经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予以注销。 -- 除鸿信泽 及环天宇电子经营部 外, 上述关联方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以下数据均未经审计): 1 、 壹泓实业 壹泓实业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 万 元 项目 2 018 年 1 - 6 月 2 017 年度 2 016 年度 2 015 年度 资产总额 - 25.50 25.50 201.60 净资产 - 25.50 25.50 100.00 净利润 - - 74.50 - 74.50 - 2 、易创电子 易创电子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 018 年 1 - 6 月 2 017 年度 2 016 年度 2 015 年度 资产总额 5 4.13 228.53 206.44 188.66 净资产 - 116.52 - 27.25 - 33.24 84.82 净利润 - 89.26 5.98 - 118.06 - 181.51 3 、易创印刷 易创印刷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 018 年 1 - 6 月 2 017 年度 2 016 年度 2 015 年度 资产总额 2 10.80 390.65 514.30 553.60 净资产 - 142.54 - 7.03 43.72 58.37 净利润 - 135.51 - 50.75 - 9.46 27.40 4 、 宇科电子 宇科电子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 018 年 1 - 6 月 2 017 年度 2 016 年度 2 015 年度 资产总额 3 34.71 378.60 343.00 357.65 净资产 7 2.53 83.20 94.29 103.23 净利润 - 10.67 - 11.09 - 8.94 - 14.74 5 、 帝晖集团 帝晖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 万 港元 项目 2 01 7 .04 - 201 8 .03 2 016.04 - 2017.03 2 015.04 - 2016.03 2 014.04 - 2015.03 资产总额 - - 185.40 63.61 净资产 - - 1.10 2.05 净利润 - - 0.96 0.33 6 、 江西水利设计公司 江西水利设计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 018 年 1 - 6 月 2 017 年度 2 016 年度 2 015 年度 资产总额 2 ,137.75 2 , 255.96 2,825.70 3,247.97 净资产 1 ,222.49 1 , 405.01 1,397.73 1,387.24 净利润 - 179.08 7.28 10.49 15.37 7 、 泓壹科技 壹泓科技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 018 年 1 - 6 月 2 017 年度 2 016 年度 2 015 年度 资产总额 1 37.30 182.58 258.05 69.39 净资产 4 6.67 80.7 5 113.90 0.27 净利润 - 34.08 - 82.16 - 86.37 - 8.98 (三)关于问题 4 “ ( 3 ) 参照前述要求,说明关联方丰恺工贸、雅力佳印 刷的具体情况 ”的补充和更新。 经本所律核查, 丰恺工贸、雅力佳 印刷 的历史沿革、主要业务等情况 在补充 核查期间 未发生变化,上述关联方与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丰恺工贸、雅力佳印刷 报 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 、 丰恺工贸 丰恺工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 万 元 项目 2 0 18 年 1 - 6 月 2 017 年度 2 016 年度 2 015 年度 资产总额 1, 738.47 1,774.19 1,895.08 2,031.85 净资产 7 31.44 792.77 994.17 968.76 净利润 - 61.34 - 122.33 25.42 - 372.06 2 、 雅力佳印刷 雅力佳印刷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 万 元 项目 2 018 年 1 - 6 月 2 017 年度 2 016 年度 2 015 年度 资产总额 1 25.61 553.54 2 04.17 1 05.67 净利润 0 - 1.68 0 .25 0 .13 二、关于《反馈意见》问题 8 回复 的补充和更新 《反馈意见》问题 8 :( 1 )说明与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的合作历史,结合 前述客户的成立时间、住所、注册资本、股权结构,说明其与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经本所律师核查,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大客户如下: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2015 年度 1 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 2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3 深圳市斯比特电子有限公司 4 ABB 5 深圳市金顺怡电子有限 公司 6 博罗达鑫电子有限公司 7 惠州佳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 东莞市昱懋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9 科磁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0 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 3 惠州佳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 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 田村电子 6 深圳市金顺怡电子有限公司 7 深圳市斯比特电子有限公司 8 博罗达鑫电子有限公司 9 A BB 10 深圳市福欧特电子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1 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 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 3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惠州佳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 田村电子 6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 中磁公司 9 深圳市斯比特电子有限公司 10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1 - 6 月 2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 4 惠州佳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 田村电子 6 武汉晨扬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 浙江正亮电子电气有限公司 8 惠州市英达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9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佛山市茂弘电子有限公司 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新增 前十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及合作历史 如下: 1 、 中磁公司 ( 1 )岚县中磁浩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岚县中磁浩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 1 4 年 0 3 月 26 日 住所 岚县东村镇东村马家坪(岚县江川国威新材料工业园科技有限公司 1 号厂房)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股权结构 崔新平 持有 50.00% 股权 ;武汉中磁浩源 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50.00% 股 权。 合作历史 自 201 6 年 9 月开始与公司合作 ( 2 )山西中磁尚善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山西中磁尚善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 016 年 11 月 03 日 住所 吕梁市离石区信义工业园区(山西同辉重工有限公司厂房内) 注册资本 5 54.508 万元 股权结构 陈艳持有 22.35% 股权;姚纳新持有 18.16% 股权;吕梁市离石区中远 置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11.59% 股权;白峰持有 10.19% 股权;李新民持有 9.92% 股权;吕梁佳信德战略性新兴产业基 金(有限合伙 )持有 9.83% 股权;吴兆锦持有 9.02% 股权;吕梁市离 石区中磁尚善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4.51% 股权;陈亦 工持有 4.44% 股权。 合作历史 自 2 017 年 6 月开始与公司合作 2 、 武汉晨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武汉晨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06 月 20 日 住所 仙桃市沙嘴办事处三号路北侧 注册资本 2,400.00 万元 股权结构 程家集持有 70.00% 股权;曾群持有 12.50% 股权;刘俊敏持有 12.50% 股权;程家忠持有 5.00% 股权。 合作历史 自 2 016 年 9 月开始与公司合作 3 、 浙江正亮电子电气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浙江正亮电子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 年 03 月 28 日 住所 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科技创新园 B 区 - 10 注册资本 2,040.00 万元 股权结构 林明渊 、 郑昌贵 共同 持有 1 00 % 股权。 合作历史 自 2 013 年 4 月开始与公司合作 4 、 惠州市英达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惠州市英达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07 月 29 日 住所 惠州市小金口街道办事处祥达路 3 号厂房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股权结构 游炽 新持有 65.70% 股权;贾秀芬持有 9.80% 股权;黄萍平持有 9.80% 股权;周小英持有 9.80% 股权;肖芬持有 4.90% 股权。 合作历史 自 2 014 年 1 1 月开始与公司合作 5 、 佛山市茂弘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佛山市茂弘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 年 05 月 04 日 住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宝月康复路广东省三水戒毒康复管理所所 内厂房 A 座 1 、 2 楼 注册资本 52.00 万元 股权结构 李丹持有 50.00% 股权;方志斌持有 50.00% 股权。 合作历史 自 2 010 年 8 月开始与公司合作 根据 上述 前十大客户分别出具的说明确认函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问卷并经本所律师通过查阅工商档案、 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方式进行核查,报告期内 上述 前十大客户与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 三、关于《反馈意见》问题 9 回复的补充和更新 《反馈意见》问题 9 :( 1 )说明报告期内向前十大供应商采购的具体情况 (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结合上述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住所、 注册资本、股权结构,说明其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报告期内向前十大供应商采购 的具体 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大供应商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序 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采购 占比 2015 年 度 1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惠东供电局 电力 770.50 14.42% 2 成都宇磁科技有限公司 磁粉 494.36 9.25% 3 山西盛龙华磁材有限公司 纯铁 480.89 9.00% 4 田村(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感 427.76 8 .01% 5 深圳市金顺怡电子有限公司 外协加工 412.08 7.71% 6 惠州市惠阳华隆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液氮 357.55 6.69% 7 太原市通远威贸易有限公司 纯铁 295.72 5.53% 8 成都晶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磁粉 256.91 4.81% 9 无锡友方电工有限公司 铜、铝线 254.07 4.75% 10 深圳市恒和电子有限公司 加工费 129.83 2.43% 2016 年 度 1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惠东供电局 电力 1,327.52 12.63% 2 马鞍山新康达磁业有限公司 磁粉 1,296.45 12.34% 3 山西盛龙华磁材有限公司 纯铁 1,060.98 10.10% 4 成都宇磁科技有限公司 磁粉 629.06 5.99% 5 成都晶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磁粉 628.26 5.98% 6 深圳市孚泰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磁环 583.27 5.55% 7 太原市通远威贸易有限公司 纯铁 345.45 3.29% 8 液化空气(广东)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氮气 314.41 2.99% 9 威海昌星电子有限公司 磁粉 261.79 2.49% 10 徐州华升铝业有限公司 铝铁 250.66 2.39% 2017 年 度 1 马鞍山新康达磁业有限公司 磁粉 3,718.28 20.96% 2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电力 1,684.86 9.50% 3 山西盛龙华磁材有限公司 纯铁 1,762.77 9.94% 4 太原市通远威贸易有限公司 纯铁 912.46 5.14% 5 长沙骅骝冶金粉末有限公司 磁粉 678.63 3.83% 6 四川东阁科技有限公司 磁芯 668.95 3.7 7% 7 惠州市惠阳华隆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液氮 661.93 3.73% 8 深圳市孚泰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磁芯 650.10 3.66% 9 液化空气(广东)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液氮 566.47 3.19% 10 成都晶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磁粉 560.26 3.16% 2018 年 1 - 6 月 1 山西盛龙华磁材有限公司 纯铁 1,126.01 13.62% 2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电力 1,125.44 13.62% 年度 序 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采购 占比 3 太原市通远威贸易有限公司 纯铁 480.70 5.82% 4 新康达磁业公司 磁芯、磁 粉 446.04 5.40% 5 液化空气(广东)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氮气 420.55 5.09% 6 成都宇磁科技有限公司 磁粉 331.67 4.01% 7 山西大元丰科贸有限公司 纯铁 331.04 4.00% 8 徐州华升铝业有限公司 铝铁 307.09 3.72% 9 宜昌佳晟鑫铁合金有限公司 金属硅 287.49 3.48% 10 成都晶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磁粉 284.12 3.44% 2 、报告期内前十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 及其报告期内前十大供应商 提供的资料及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前十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注册资本 (万元) 股权结构 1 深圳市金顺怡电 子有限公司 1995 . 08.08 深圳市光明新 区公明街道河 堤路冠城低碳 产业园 D 栋 四、五层 900 程乾 36.00% ;胡志平 33. 33 % ;程曙 20.00% ; 北京英博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 10. 67 % 。 2 无锡友方电工股 份有限公司(曾 用名:无锡友方(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