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函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或“公 司”)于2019年12月13日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金正大生态工程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425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 析,现就贵部提出的问题回函如下: 1、请说明金丰公社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和必要性,并结合金丰 公社盈利情况及未来规划等,说明转让金丰公社控制权是否损害你公 司的利益。 回复: 一、金丰公社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和必要性 金正大专注于肥料的生产、研发、销售,为实现由制造型企业向 “制造+服务”企业的转变,于2017年7月18日成立金丰农业服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公社”)。金丰公社致力于为农户提供从种植 到销售全产业链服务,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有效衔接,打造最具 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现代服务商。金丰公社成立之初,管理及经营模式 处于探索阶段,金正大在经营管理事项上有决定权,委派董事占董事 会席位半数以上。 为拓宽金丰公社的融资渠道,提升金丰公社的治理水平,2017 年、2018年分别引入华夏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及亚洲开发银行入股 金丰公社,共同推动金丰公社独立发展,以打造成为农业服务平台的 上市公司为主要目标。 根据与国际金融公司签订的增资协议,国际金融公司对金丰公社 分两次出资,共计7000万美元。第一次出资5000万美元,资金已于 2018年3月份到位;第二次出资2000万美元,预计于2020年出资 到位。目前,金正大对金丰公社出资比例为41.12%,待国际金融公 司第二笔出资认缴后,金正大对金丰公社出资比例将降至39.53%。 经过近三年探索实践,金丰公社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农业社会化 服务运作模式及经营体系。为保证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实现打 造农业服务上市公司的目标,需要引进更多的战略投资者,以实现产 业链的整合。战略投资者均要求金丰公社能独立运作,需保证业务独 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和财务独立。 金正大的经营模式主要为“产销一体化”,金丰公社的经营模式 为“生产资料+服务”,两者的经营模式存在重大差异。随着华夏银 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入股金丰公社后,金丰公社在日常 经营管理权、决策权主要由临沂金丰公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金丰投资”)具体行使,金正大更多的是为金丰公社提 供支持和保障。核心管理团队在近三年的经营过程中,结合中国农业、 农村、农民的现状,不断探索、实践,已初步建立起完整的农业社会 化服务标准和流程,并已形成了金丰公社独特的企业文化、管理架构、 经营模式等核心要素,具备了独立运作、独立经营的条件。 二、金丰公社的投资结构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一)金丰公社与金正大经营模式不同 金正大的经营模式主要为“产销一体化”,销售模式如下:金正大 →经销商→零售商→农户。通过销售渠道的层级结构,最终将产品送 到农户。金丰公社的经营模式为“生产资料+服务”,与金正大的经营 模式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如下: 金丰公社的运营层级由金丰公社总部和县级金丰公社两级组成。 县级金丰公社是指金丰公社与当地县级合作伙伴及核心骨干等三方 共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县级金丰公社所在地业务的开展。根 据所在业务开展情况,金丰公社骨干员工及县级金丰公社的核心合作 伙伴将在适当时机通过适当的方式成为金丰公社的股东。 金丰公社总部为县级金丰公社提供种植过程中所需的农业生产 资料,输出农业服务标准和服务理念。金丰公社总部集中采购上游供 应商的农药、肥料、种子、农机等生产资料,销售到县级金丰公社。 县级金丰公社具体实施对小农户的托管服务。 县级金丰公社通过农业生产托管的方式,实现土地的规模化和集 约化,在没有变更农户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情况下,把广大小农户的土 地集中管理和经营,用公司化的运作来保证托管土地的高效率和高收 益。通过有组织的生产托管服务,实现降低投入、提高产量、增加收 益的目标,让小农户真正放心。土地达到一定规模后,还可以通过调 整种植结构、订单农业、品牌农产品销售等增值服务方式,统一为小 农户科学种地,提高收益。 围绕以农业生产性托管为主的服务模式,县级金丰公社与小农户 达成约定,小农户根据自身实际,托管周期为一季或一年(未来也可 周期更长)。县级金丰公社招募社长,结合服务区域特点,成立为农 户服务的乡镇级服务网点。社长通过调动农机手来为农户提供从种到 收的全程农机作业服务。农户加入金丰公社不仅可以得到种植成本降 低、目标产量增加好处,而且节省了农户大部分的劳作时间,不用下 地干活的同时收入还增加。 经过近三年探索实践,金丰公社已初步建立起完整的农业社会化 服务标准和流程。金丰公社本着“能下地、真服务、有情怀”的服务 宗旨,在没有变更农户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情况下,通过农业生产托管 的方式,实现了土地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用公司化的运作来保证托管 土地的高效率和高收益,与原散户种植相比:种植成本降低10%以上, 粮食增收超过10%,综合收益提升20%以上。 (二)金丰公社销量保持持续增长,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金正大将与金丰公社签订日常关联交易 方案及协议,确保金正大拥有产能的产品,金丰公社不得向第三方采 购,并保证采购量保持合理的增长。 目前,金丰公社已在全国建立了400余家县级金丰公社,随着化 肥、农药、种子、农机等销售及农业服务经验的积累,2019年1-9 月份金丰公社实现收入175,154.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12%, 预计2019年较上年增长1.6倍。2020年,预计新成立100-200家县 级金丰公社,通过直接复制优秀的运营模式及经验,县级金丰公社可 以最快的速度提升业务开展速度,预计实现收入较2019年增长3倍。 2020年金丰公社将采购金正大产品不低于60亿元,将有力地促进公 司产品的销售,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通过上述控制权调整,金丰公社不仅能够通过产品销售为金正大 创造利润,而且金正大在金丰公社的投资,将会享受到金丰公社未来 发展的投资收益。 基于上述原因,金正大对金丰公社投资结构的进行了调整,金正 大持有金丰公社的投资权益不变,有利于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等资本 运作做大做强主业,并且能有效加快金丰公社独立发展,增强公司产 品的营销水平,金丰公社的发展与公司的发展相辅相成,能大幅度提 升上市公司股东的投资收益,创造更大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情形。 2、请说明金丰投资及其合伙人和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前 十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方面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关系,金丰公社日常经 营决策权改为由金丰投资行使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回复: 一、关联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联关系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 (一)《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关联关系是 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 系。 (二)《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规定 1、《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由本规则第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有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 行动人; (5)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4)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 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有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的自然人。 3、《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 自然人,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1)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 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规则第10.1.3 条或者10.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2)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规则第10.1.3条或者10.1.5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金丰投资及其关联方的核查 (一)金丰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金丰投资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公司的核查,金丰投资的基 本信息如下: 1、名称:临沂金丰公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9MA3F38TGXW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临沭金丰公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 表:禚宝山) 5、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创 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 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6、、出资结构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类型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 例 出资方 式 临沭金丰公社咨询管理有限 公司 普通合伙人 2800 40.70% 货币 杨官波 有限合伙人 600 8.72% 货币 吴清伟 有限合伙人 300 4.36% 货币 李广涛 有限合伙人 300 4.36% 货币 朱效来 有限合伙人 300 4.36% 货币 石贵山 有限合伙人 200 2.91% 货币 程尚仁 有限合伙人 300 4.36% 货币 刘明 有限合伙人 160 2.33% 货币 殷小青 有限合伙人 160 2.33% 货币 杨庆瑞 有限合伙人 200 2.91% 货币 林园园 有限合伙人 160 2.33% 货币 侯赛赛 有限合伙人 80 1.16% 货币 陶亚军 有限合伙人 160 2.33% 货币 郝敏 有限合伙人 80 1.16% 货币 张宝伟 有限合伙人 80 1.16% 货币 刘常林 有限合伙人 80 1.16% 货币 贺 明 有限合伙人 60 0.87% 货币 张海峰 有限合伙人 100 1.45% 货币 汪雄伟 有限合伙人 100 1.45% 货币 丁洪伟 有限合伙人 80 1.16% 货币 刘宝平 有限合伙人 100 1.45% 货币 刘兆孟 有限合伙人 60 0.87% 货币 孙钦席 有限合伙人 60 0.87% 货币 吴中平 有限合伙人 60 0.87% 货币 李玉晓 有限合伙人 300 4.36% 货币 合计 6880 100.00% (二)金丰咨询基本信息 1、名称:临沭金丰公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9MA3F1TXB0H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祥 5、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 询服务;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投资者名称 或姓名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李计国 600 21.43% 货币 姚承纲 600 21.43% 货币 李玉晓 600 21.43% 货币 杨宏海 600 21.43% 货币 张祥 300 10.71% 货币 禚宝山 100 3.57% 货币 合计 2800 100.00% 7、董事会情况:金丰咨询自成立至今,董事为李玉晓、张祥、 禚宝山。 (三)金丰投资的关联关系 金丰投资控制人为金丰咨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金丰咨询股东 李计国、姚承纲、李玉晓、杨宏海、张祥、禚宝山为金丰投资关联人, 其中李计国、姚承纲、杨宏海、张祥为金丰公社管理团队,合计持有 金丰咨询75%股权,金丰投资实际控制人为金丰公社管理团队。 三、公司前十名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20% 1,189,449,513 万连步 境内自然人 18.04% 592,743,874 444,557,905 雅戈尔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7% 110,841,100 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2% 49,794,238 49,794,238 北京东富汇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东富和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52% 49,794,238 49,794,23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 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48% 48,616,5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睿丰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其他 0.83% 27,438,071 汕头汇晟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8% 25,57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京东 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61% 2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4% 17,799,995 其中,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万连步先 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关系如下: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万连步 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 男 54 1998年09月26日 2020年06月22日 张晓义 董事 现任 男 63 2007年10月26日 2020年06月22日 高义武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7 2010年10月28日 2020年06月22日 陈宏坤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9 2014年04月24日 2020年06月22日 崔彬 董事、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8 2017年06月23日 2020年06月22日 王蓉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60 2015年04月17日 2020年06月22日 王孝峰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5 2015年04月17日 2020年06月22日 李杰利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44 2018年01月03日 2020年06月22日 秦涛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37 2018年09月07日 2020年06月22日 杨 艳 监事会主席 现任 女 46 2010年10月26日 2020年06月22日 李新柱 监事 现任 男 44 2014年03月19日 2020年06月22日 赵玉芳 监事 现任 女 36 2014年03月19日 2020年06月22日 白瑛 首席执行官 现任 男 49 2017年12月15日 2020年06月22日 李计国 财务负责人、副总经 理 现任 男 42 2010年11月29日 2020年06月22日 颜明霄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9 2010年11月29日 2020年06月22日 郑树林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53 2014年03月19日 2020年06月22日 胡兆平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52 2011年03月18日 2020年06月22日 翟际栋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55 2017年12月15日 2020年06月22日 徐恒军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6 2017年12月15日 2020年06月22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 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除上述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关联自然人以外, 上述关联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 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 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均界定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三)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下: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1 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控股公司,担任董事长 2 山东新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控股公司 3 临沭金丰公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为持股5%以上股东 4 道依茨法尔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董事 5 巨野金丰公社农化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董事长 6 陕西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7 威海金丰公社农化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董事 8 安徽金丰公社农化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执行董事 9 贵州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间接控制的公司 四、结论性意见 (一)除金丰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金丰咨询股东之一李计国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存在关联关系之外,金丰投资及其合 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确认,金丰投资全体合伙人与公司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除金丰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丰咨询股东之一李计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金丰投资及其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 (四)根据核查确认,金丰投资全体合伙人与公司前十名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 (五)根据公司核查及金丰投资说明,金丰投资在产权、业务、 资产方面均独立运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利 益关系。 五、金丰公社日常经营决策权改为由金丰投资行使的原因及对公 司的影响 (一)金正大的经营模式主要为“产销一体化”,金丰公社的经 营模式为“生产资料+服务”,两者的经营模式存在重大差异。随着 华夏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入股金丰公社后,金丰公社 在日常经营管理权、决策权主要由金丰投资具体行使,金正大更多的 是为金丰公社提供支持和保障。为有效加快金丰公社的独立发展,引 进战略投资者,整合各方资源,对金丰公社的独立性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这就需要金丰公社管理团队在金丰公社的日常经营管理拥有决策 权。 (二)金丰投资由金丰公社的核心管理团队组成,奠定了金丰公 社日常经营管理的基础,领导金丰公社快速发展。在此过程中,核心 管理团队受到各方的一致认可,特别是华夏银行、世界银行等股东的 高度认可。核心管理团队在近三年的经营过程中,结合中国农业、农 村、农民的现状,不断探索、实践,已初步建立起完整的农业社会化 服务标准和流程,并已形成了金丰公社独特的企业文化、管理架构、 经营模式等核心要素,具备了独立运作,科学决策,有效管理的基础。 金丰公社日常经营决策权改为由金丰投资行使,能有效加快金丰 公社独立发展,增强公司产品的营销水平,金丰公社的发展与公司的 发展相辅相成,能大幅度提升上市公司股东的投资收益,创造更大的 投资回报。 3、公告显示,公司与金丰公社将通过协议保障金丰公社向公司 采购量保持合理增长,请说明金丰公社近两年向公司采购的主要产品 及采购金额、占金丰公社总采购额的比例及占公司销售额的比例,并 说明公司与金丰公社后续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回复: 一、2018—2019年11月金丰公社向公司采购情况 自成立以来,金丰公社销售所需的复合肥产品全部自公司采购。 2018年度,金丰公社向公司采购产品总额84,887.69万元,占金丰公 社总采购额的68.37%,占公司销售总额的5.48%;2019年1-11月, 金丰公社向公司采购产品总额150,697.58万元,占金丰公社总采购额 的67.05%。金丰公社向公司采购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 2018年度 2019年1-11月 普通复合肥 58,991.00 106,939.80 硝基复合肥 9,119.56 17,663.76 控释复合肥 5,986.04 15,498.79 水溶肥 2,064.56 5,098.90 其他 8,726.53 5,496.33 合计 84,887.69 150,697.58 二、公司与金丰公社后续关联交易预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金正大将与金丰公社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方 案及协议,确保金正大拥有产能的产品,金丰公社不得向第三方采购, 并保证采购量保持合理的增长。2020年度,金丰公社预计向公司采 购产品总额保底60亿元。公司与金丰公社后续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为金丰公社提供担保、委托金丰公社 理财,以及金丰公社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如存在,请披露前述事项 涉及的金额、对你公司的影响和解决措施。 回复: 截止目前,公司为金丰公社的实际担保发生额为0元,担保余额 为0元。公司不存在委托金丰公社理财的情形。金丰公社不存在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金正大与金丰公社之间的业务往来为金丰公社 向金正大采购产品,结算方式为先款后货。 5、请说明金丰公社投资结构调整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以 及截至目前履行程序的情况。 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 次金丰公社投资结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涉及金丰公社《合 资合同》及《公司章程》的修改,根据金丰公社《公司章程》规定, 还需要金丰公社董事会的批准。目前,该事项已于2019年12月2日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9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请说明金丰公社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依据、时点及相关 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说明本次调整本身预 计获得的损益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回复: 一、金丰公社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之规定,合并财务 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事实和情况 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投资方应当进 行重新评估。 拟调整事项及金丰公社股权结构如下: (一)金丰公社董事会结构调整 金丰公社现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金正大任命4名董事, 金丰投资任命1名董事,集合信托授托人任命1名董事,以及国际金 融公司任命1名董事。拟调整为金正大任命2名董事,金丰投资任命 3名董事,集合信托授托人任命1名董事,以及国际金融公司任命1 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调整后,公司委派董事占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半数以 下。 (二)金丰公社经营决策权的调整 北京信托.锦程理财2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 划”)信托合同中,金丰公社日常经营决策权由金正大行使调整为由 金丰投资行使,公司不再具有金丰公社日常经营决策权。 (三)金丰公社股权结构不变 公司持有金丰公社41.12%股份,其中:公司对金丰公社直接投 资70,000万元,持股比例20.56%;通过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 表“北京信托.锦程理财02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 “北京信托”)间接投资70,000万元,持股比例20.56%;合计投资 140,000万元,持股比例41.12%; 金丰公社股权结构如下: 调整后,公司持有金丰公社41.12%股份,委派董事不再占有金 丰公社董事会的半数以上,公司在金丰公社经营管理事项上不再拥有 决定权,公司对金丰公社不再具有控制权,但是仍然具有重大影响。 因此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不再将金丰公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对其投资改按权益法核算。 二、公司丧失金丰公社控制权时点的确认 公司丧失金丰公社控制权的时点:《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金丰农 业服务有限公司投资结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金丰公社《合资合同》、《公司章程》修改完成之日。 三、会计处理及准则依据 (一)个别财务报表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之规定,投资方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 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 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 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调整后,母公司单体报表对金丰公社的投资改按权益法核算,视 同该项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自初始投资至丧失 控制权之日按照持股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的份额,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初始投资至丧失控制权当期期 初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 (二)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之规定,公司在编 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将金丰公社期初至丧失控制权日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金丰公社期初至丧失控制权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项目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四、预计获得的损益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之规定,企业因处 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 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 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 冲减商誉。 调整前后,公司对金丰公社的持股比例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公司 没有获得丧失控制权对价,持有股权的价值即为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 产份额,因此从合并报表层面不产生任何损益。 调整后,因合并范围变化导致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及负债总额 相应减少,对公司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特此回复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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