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迈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时间:2019年12月17日 22:10:28 中财网

原标题:天迈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郑州天迈logo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ngzhou Tiamaes Technology Co., Ltd.

(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316号10号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说明: 说明: 说明: logo-1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12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提
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
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迈科技”、“发行人”、“公司”

或“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
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证券日
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就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作出的重要承诺及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
长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郭建国、实际控制人郭建国及田淑芬夫妇、一致行动人郭田甜、
石河子市大成瑞信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及关联股东田林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单位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天迈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天迈科技回购本人/单
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天迈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同时田淑芬承诺: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股东石河子市大成瑞信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


业的合伙份额。


公司股东河南德瑞恒通高端装备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河南华夏海纳源禾
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张玉娅、刘世丰、李留庆、葛宇、耿颖、
王汉卿、毕会静、张国安、潘奕承诺:自取得天迈科技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完成之日(即2016年8月22日)起三十六个月,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孰长的时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017年2月9日公司股份在股转系
统停牌前已转让的股份除外)。


除上述承诺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郭建国、许闽华、
王兴中、吴雪雅、刘阳忠、王建华、张振华、张国安、石磊磊、宋阳、阎磊承诺:
(1)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2)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
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3)限售期满后,其在就职时确定的任期及任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在上述条件限售期中孰长的时间内,不转让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5)若承诺期间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减持价
格等内容的规定发生变化,本人承诺届时按照新规执行相关要求。


其他股东的限售安排: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得转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所持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0年6月19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
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上述承诺。



(二)关于主要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郭建国承诺:本人对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2年内减持的,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和第二年内,本人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
分别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25%和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除息、除权行为,本人减持公司股份
的数量和减持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减持后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仍能保持
本人对公司的控股地位,且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履行本承诺。


田淑芬承诺:本人对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2年内减持的,在锁定期满后的第一年内和第二年内,本人减持的通过大成瑞
信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通过大成瑞信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
的25%和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
除息、除权行为,本人减持对应公司股份的数量和减持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

减持后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仍能保持本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地位,且在职务
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履行本承诺。


郭建国、田淑芬承诺:鉴于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5%,
在满足上述减持条件的情况下,将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
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若本人违反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原因并公开
道歉,且本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违规减持所得之日起的五日内将该所得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如
本人未及时上缴的,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缴的违规减
持所得加自延期之日起至现金红利派发日止每日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金额相等的
现金分红,该等现金分红作为本人应上缴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并归公司所有。


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因本
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人自愿接受本承诺函全部内容
的约束,如有违反,将按照本承诺函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持股5%以上股东大成瑞信承诺:

本单位对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
存在减持的可能性。


若减持,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和第二年内,本单位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分
别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25%和25%,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
在满足本单位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本单位若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本单位将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本单位违反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原因并公
开道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在
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收入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如未及时上缴的,则公司有权扣
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本单位应上缴的违规减持所得加自延期之日起至现
金红利派发日止每日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该等现金分红作为
本单位应上缴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并归公司所有。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如发生
除息、除权行为,股票收盘价格将做相应调整,下同)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称“启动条件”),公司控股股东郭建国,实际
控制人郭建国、田淑芬夫妇,公司董事郭建国、许闽华、王兴中、刘洪宇,以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张振华、张国安、石磊磊、宋阳、阎磊(前述主体合称为“各
方”)承诺按照本方案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一)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

如启动条件被触发,各方将按照如下实施顺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1、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且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实施股份回购的前提下,由公司依据本
承诺函回购公司股份。


2、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发生下述任一情形,由公司控股股东郭建国依据本承诺函增持公司股份:

(1)公司无法实施股份回购;

(2)股份回购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3)已经股东大会批准的股份回购方案未实施;

(4)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后仍未使得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
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发生下述任一情形,由除郭建国外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据
本承诺函增持公司股份:

(1)控股股东无法实施增持;

(2)控股股东已承诺的增持计划未实施;

(3)控股股东的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仍未使得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3个
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承诺: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
限一次;如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确保该等
人员按照本承诺函的内容出具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持有公司股权和/或担任公司董事的承诺函签署主体承诺:在持有公司股权
和/或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如启动条件触发,将通过在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投赞
同票的方式促使相关各方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二)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操作

1、股价稳定措施之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操作

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在启动


条件被触发之日起的十日内由公司董事会做出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
的决议,并在决议作出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股份的预案(应包括拟回购的
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或不回购股份的合理理由。


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将同意或不同意股份回购的预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实
施回购的,公司将依法履行公告、备案、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实施股份回购。


本公司承诺: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
集资金的总额;

(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2)项与本项
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上述回购将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6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公司董
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至回购实施完毕前,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终止实施回购计划。


2、股价稳定措施之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具体操作

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控股
股东郭建国将在本承诺函规定的、需由其增持股份的情形触发之日起30日内,
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
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的下一个交易
日启动增持。


郭建国、田淑芬承诺:

(1)将通过自有资金履行增持义务;

(2)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薪酬和
现金分红总和(税后,下同)的50%;

(3)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如上述第(2)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上述增持将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的6个月内实施完毕,但实施
完毕前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


终止实施增持计划。


3、股价稳定措施之除郭建国外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股份的具体操作

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除郭
建国外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本承诺函规定的需由其增持
股份的情形触发之日起30日内,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
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在
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的下一个交易日启动增持。


除郭建国外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将通过自有资金履行增持义务;

(2)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其各自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薪
酬和现金分红总和的20%。


上述增持将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的90日内实施完毕,但实施
完毕前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
终止实施增持计划。


(三)股价稳定措施未实施的约束机制

1、 如公司出现已经股东大会批准的股份回购方案未实施的情形的,应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
开道歉,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如控股股东郭建国、实际控制人郭建国及田淑芬夫妇未履行本承诺函所
述义务的,应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同时公司有权责令郭建国在限期内履行增持义务,仍不
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其最低增持金额—实
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郭建国若未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应向郭建
国支付的现金分红、薪酬,以作为前述现金补偿归公司所有。多次违反规定的,
现金补偿金额累计计算。


3、 如除郭建国外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承诺函
所述增持义务的,应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同时公司有权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增持义务,仍
不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其各自的最低增持
金额—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若未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应向其
支付的现金分红、薪酬,以作为前述现金补偿归公司所有。连续两次以上违反规
定的,除现金补偿金额需累计计算外,公司有权在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后解聘相
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股份回购、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若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
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董事会将
在行政处罚或有效司法裁决作出之日起10日内制定并公告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全部新股的计划(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
除息、除权行为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相应调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回购计划。


若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
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若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
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行政
处罚或有效司法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制定本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
全部老股的购回计划(如有)(购回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如公司发生除权、除息行为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提请公司予以公告后实施。


若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


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的
损失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
失为准),但是能够证明本人没有过错的除外。


在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和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如公司发生被有权监管部门作出
行政处罚认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
形,本人将通过投赞同票的方式促使公司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若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
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的
损失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
失为准),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在本人任职期间,如公司发生被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公司的招股
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本人(董事、监事)将
通过投赞同票的方式促使公司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四)中介机构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

如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
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承诺:

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3、申报会计师承诺:


如果因本事务所执业行为存在过错,违反了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依法拟定并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的原
则,从而导致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由此给基于对该等文件的合理信赖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我
们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等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本公司承诺不断提高收入和盈利
水平,减少本次发行对于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并致力于提高投资者的回报。公
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如下措施:

1、加强市场营销力度,保持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

为了加强市场营销力度,公司计划在销售服务网络建设方面投入更多的资
源。一方面公司拟建立营销中心,扩大智能公交系列产品在国内外的销售网络,
不断积累公司在智能交通相关产品的营销实力,努力成为智能交通(ITS)解决
方案的引领者;另一方面加强公司营销团队的建设,坚持以建设专业型团队为目
标,强化销售人员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使公司的销售人员具有丰富的营销知
识和行业应用知识。进一步加强公司销售部门与技术部门的互动与合作,提高销
售部门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解决方案和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能力。


2、积极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加强成本控制

公司将积极改进完善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对产供销各环节的信息
化管理,通过规模化批量采购和供应商管理方式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将加强预算
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采购审批制度,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的管
理。完善公司组织架构,改善业务流程,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公司通过以上措施
全面提升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物联网产业园基地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建设
项目”均围绕现有主营业务进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产品都具备较强
的盈利能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产品在目标


市场的占有率将会持续上升,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水平将会进一步提升,对每股
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
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降低本次发行导致
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4、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增强公司发展后劲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立更为科学的人才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和优
化组织架构以保证适应研发提升、产能扩张、市场拓展等方面的管理需求,完善
和改进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保证公司高质量的扩张。同时,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
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
员工积极性、创造力和潜在动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5、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募集资金将按照
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
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
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
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6、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公司结合自身
实际情况制订了《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述制度进一步明确
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送股比例,有效地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
理投资回报。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
回报机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本人承诺将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严格自律并积极使公司采取实际有效措施,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将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积极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修改的薪酬制度与上
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将积极促使公司未来制定、修改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述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
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7、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
得到履行并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五、本次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和本次发行上市后
的利润分配政策

经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享。


公司发行后,除保留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条款外,还在股利分配政策中增
加以下条款:

①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②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
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③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
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
(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
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
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本人的部分;

4、可以变更职务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
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7、公司未履行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
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
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如有)。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本人的部分(如有);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
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人未履行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公司未履行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
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
投资者利益。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42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不超过1,70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进行,全部股份通过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股票数量1,700.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05%,网上发行1,7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价格为17.68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
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829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天迈科技”,股票代码“300807”。本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700.00万股股票将于2019年12月19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
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9年12月19日

3、股票简称:天迈科技

4、股票代码:300807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785.1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新股股票增加的股份:1,700.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1,700.00万
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发行后
股本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非
交易日顺延)














郭建国

25,289,680

37.2724%

2022年12月19日

石河子市大成瑞信股权投资有限合
伙企业

10,075,560

14.8495%

2022年12月19日

郭田甜

2,321,240

3.4211%

2022年12月19日

河南德瑞恒通高端装备创业投资基
金有限公司

1,000,000

1.4738%

2020年12月19日

张玉娅

892,000

1.3146%

2020年12月19日

河南华夏海纳源禾小微企业创业投
资基金

800,000

1.1791%

2020年12月19日

西藏信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31,000

0.6352%

2020年12月19日

李留庆

400,000

0.5895%

2020年12月19日

新兴创新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396,000

0.5836%

2020年12月19日

深圳前海森得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389,000

0.5733%

2020年12月19日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3,000

0.5350%

2020年12月19日

黄洪飞

333,000

0.4908%

2020年12月19日

江海燕

332,000

0.4893%

2020年12月19日

新余中鼎创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中鼎创富新三板1号私募
投资基金

270,000

0.3979%

2020年12月19日

张世英

222,000

0.3272%

2020年12月19日

底伟

219,520

0.3235%

2020年12月19日

耿颖

200,000

0.2948%

2020年12月19日

张利海

177,000

0.2609%

2020年12月19日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发行后
股本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非
交易日顺延)

吴雪雅

160,000

0.2358%

2020年12月19日

许闽华

135,000

0.1990%

2020年12月19日

于壮成

130,000

0.1916%

2020年12月19日

刘世丰

110,000

0.1621%

2020年12月19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4,249

0.1536%

2020年12月19日

上海安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洪
安稳一号证券投资基金

103,000

0.1518%

2020年12月19日

王汉卿

100,000

0.1474%

2020年12月19日

欧媛

100,000

0.1474%

2020年12月19日

赖华丹

100,000

0.1474%

2020年12月19日

康昭阳

95,000

0.1400%

2020年12月19日

张国安

90,000

0.1326%

2020年12月19日

林青

87,000

0.1282%

2020年12月19日

吴慧卿

85,000

0.1253%

2020年12月19日

刘卫红

84,000

0.1238%

2020年12月19日

陈剑刚

83,000

0.1223%

2020年12月19日

芦勇

80,000

0.1179%

2020年12月19日

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金钥匙中科新三板一号基金

77,000

0.1135%

2020年12月19日

潘健玲

71,000

0.1046%

2020年12月19日

乔宁凤

70,000

0.1032%

2020年12月19日

新余中鼎创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中鼎创富鼎创进取投资基


69,000

0.1017%

2020年12月19日

田林

67,000

0.0987%

2022年12月19日

冷珊珊

66,000

0.0973%

2020年12月19日

刘阳忠

62,000

0.0914%

2020年12月19日

王晔

61,000

0.0899%

2020年12月19日

盛笑知

61,000

0.0899%

2020年12月19日

高维平

57,000

0.0840%

2020年12月19日

上海天循久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天循久奕新三板卓越基金

54,000

0.0796%

2020年12月19日

王兴中

50,250

0.0741%

2020年12月19日

潘奕

50,000

0.0737%

2020年12月19日

毕会静

50,000

0.0737%

2020年12月19日

钱祥丰

47,000

0.0693%

2020年12月19日

周月仙

45,000

0.0663%

2020年12月19日

李佩兰

44,000

0.0648%

2020年12月19日

徐军龙

44,000

0.0648%

2020年12月19日

杨显军

43,000

0.0634%

2020年12月19日

韩希民

43,000

0.0634%

2020年12月19日

北京琏瑚资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2,000

0.0619%

2020年12月19日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发行后
股本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非
交易日顺延)

王海萍

40,000

0.0590%

2020年12月19日

平潭弘润盈科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40,000

0.0590%

2020年12月19日

北京天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天星
恒久远1号新三板优选指数私募基


40,000

0.0590%

2020年12月19日

余忠

39,000

0.0575%

2020年12月19日

岳拯航

39,000

0.0575%

2020年12月19日

邢立军

39,000

0.0575%

2020年12月19日

李松刚

39,000

0.0575%

2020年12月19日

张振华

38,250

0.0564%

2020年12月19日

康敏

36,000

0.0531%

2020年12月19日

李洪波

35,000

0.0516%

2020年12月19日

周寿然

34,000

0.0501%

2020年12月19日

赵淑英

32,000

0.0472%

2020年12月19日

石磊磊

31,500

0.0464%

2020年12月19日

宋润秋

31,000

0.0457%

2020年12月19日

叶子铭

31,000

0.0457%

2020年12月19日

常州市新发展实业公司

31,000

0.0457%

2020年12月19日

平潭新三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31,000

0.0457%

2020年12月19日

刘志飞

30,000

0.0442%

2020年12月19日

李爱娟

30,000

0.0442%

2020年12月19日

张建春

30,000

0.0442%

2020年12月19日

田洪涛

30,000

0.0442%

2020年12月19日

吴秀芬

30,000

0.0442%

2020年12月19日

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沃土新三板三号证券投资
基金

30,000

0.0442%

2020年12月19日

洪斌

29,000

0.0427%

2020年12月19日

胡孝香

29,000

0.0427%

2020年12月19日

马雷

29,000

0.0427%

2020年12月19日

刘克军

28,667

0.0422%

2020年12月19日

深圳富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8,000

0.0413%

2020年12月19日

郭峰

27,000

0.0398%

2020年12月19日

吴丽鹏

27,000

0.0398%

2020年12月19日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皓熙新三板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7,000

0.0398%

2020年12月19日

陆明

26,000

0.0383%

2020年12月19日

王淑英

26,000

0.0383%

2020年12月19日

宋春胜

26,000

0.0383%

2020年12月19日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发行后
股本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非
交易日顺延)

袁清明

25,000

0.0368%

2020年12月19日

王晴里

25,000

0.0368%

2020年12月19日

张红

25,000

0.0368%

2020年12月19日

李江滨

24,000

0.0354%

2020年12月19日

朱光辉

23,000

0.0339%

2020年12月19日

梁树长

23,000

0.0339%

2020年12月19日

吕仲媛

23,000

0.0339%

2020年12月19日

珠海市诚道天华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23,000

0.0339%

2020年12月19日

梁小波

22,000

0.0324%

2020年12月19日

简建强

22,000

0.0324%

2020年12月19日

王莹

22,000

0.0324%

2020年12月19日

沃睿峰

21,000

0.0310%

2020年12月19日

常凌霞

21,000

0.0310%

2020年12月19日

贾旭

21,000

0.0310%

2020年12月19日

邓众华

21,000

0.0310%

2020年12月19日

肖平

21,000

0.0310%

2020年12月19日

李旭

21,000

0.0310%

2020年12月19日

郝照普

20,749

0.0306%

2020年12月19日

陈合贤

20,334

0.0300%

2020年12月19日

朱晓红

20,000

0.0295%

2020年12月19日

徐晗

20,000

0.0295%

2020年12月19日

赵世龙

20,000

0.0295%

2020年12月19日

邹哲明

20,000

0.0295%

2020年12月19日

景砚秋

20,000

0.0295%

2020年12月19日

林秀平

20,000

0.0295%

2020年12月19日

张素贞

20,000

0.0295%

2020年12月19日

张崇

20,000

0.0295%

2020年12月19日

段海飞

20,000

0.0295%

2020年12月19日

尹太喜

20,000

0.0295%

2020年12月19日

常州众利简道信息科技中心(有限
合伙)

20,000

0.0295%

2020年12月19日

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广东中科招商圣商沃土新
三板一号基金

20,000

0.0295%

2020年12月19日

沈建良

19,000

0.0280%

2020年12月19日

姚月兰

19,000

0.0280%

2020年12月19日

武守鹏

19,000

0.0280%

2020年12月19日

方志乾

19,000

0.0280%

2020年12月19日

徐英

19,000

0.0280%

2020年12月19日

阎磊

19,000

0.0280%

2020年12月19日

欧翔

19,000

0.0280%

2020年12月19日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发行后
股本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非
交易日顺延)

高世平

18,000

0.0265%

2020年12月19日

司马育青

18,000

0.0265%

2020年12月19日

方晓光

18,000

0.0265%

2020年12月19日

顾正祥

18,000

0.0265%

2020年12月19日

徐应翔

18,000

0.0265%

2020年12月19日

陈俊

18,000

0.0265%

2020年12月19日

林波

18,000

0.0265%

2020年12月19日

郑红亮

18,000

0.0265%

2020年12月19日

底鹏博

17,000

0.0251%

2020年12月19日

宋阳

16,000

0.0236%

2020年12月19日

张博

16,000

0.0236%

2020年12月19日

李永康

16,000

0.0236%

2020年12月19日

戴志敏

16,000

0.0236%

2020年12月19日

海国良

15,333

0.0226%

2020年12月19日

郝朝昕

15,000

0.0221%

2020年12月19日

甘贝

15,000

0.0221%

2020年12月19日

孙国胜

15,000

0.0221%

2020年12月19日

深圳市诚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0.0221%

2020年12月19日

深圳禾泰投资有限公司

15,000

0.0221%

2020年12月19日

惠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15,000

0.0221%

2020年12月19日

职永辉

14,000

0.0206%

2020年12月19日

赵少坡

14,000

0.0206%

2020年12月19日

孙蓉

14,000

0.0206%

2020年12月19日

陈敬民

14,000

0.0206%

2020年12月19日

葛宇

14,000

0.0206%

2020年12月19日

袁宏胜

13,000

0.0192%

2020年12月19日

杜丹

13,000

0.0192%

2020年12月19日

姚刚

13,000

0.0192%

2020年12月19日

杨晓平

13,000

0.0192%

2020年12月19日

常瑞刚

13,000

0.0192%

2020年12月19日

高春英

13,000

0.0192%

2020年12月19日

陈东荣

13,000

0.0192%

2020年12月19日

李瑾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许晨坪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陈晓燕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何素萍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黄波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王慧玲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牛雷雷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沈兵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郭进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发行后
股本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非
交易日顺延)

钱月琴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乔丞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邹昆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丁慧君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陈靖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张尽晶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黄献群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赵红彬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徐晓磊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汪保成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陈伟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陈二涛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杨国志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黄小莉

12,000

0.0177%

2020年12月19日

聂香梅

11,000

0.0162%

2020年12月19日

李宇峰

11,000

0.0162%

2020年12月19日

陈兆兵

11,000

0.0162%

2020年12月19日

王连军

11,000

0.0162%

2020年12月19日

吴延飞

11,000

0.0162%

2020年12月19日

武汉春熙景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1,000

0.0162%

2020年12月19日

易海波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霍玉泉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陈为强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连建平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芦晓岚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黄劲平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傅兆军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汪振汉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郑可忠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张欣秋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马新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刘湘涛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邵军勇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赵国西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周珂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周银宏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叶礼德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方磊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宁波盈科恒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上海六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六禾
火炬一号新三板投资基金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发行后
股本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非
交易日顺延)

杭州冷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冷火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孙方法

10,000

0.0147%

2020年12月19日

林惠盛

9,000

0.0133%

2020年12月19日

顾炳伦

9,000

0.0133%

2020年12月19日

朱华茂

9,000

0.0133%

2020年12月19日

张德龙

9,000

0.0133%

2020年12月19日

刘福涛

9,000

0.0133%

2020年12月19日

王建华

9,000

0.0133%

2020年12月19日

廖南珍

9,000

0.0133%

2020年12月19日

刘剑

8,000

0.0118%

2020年12月19日

程莉萍

8,000

0.0118%

2020年12月19日

徐玲

8,000

0.0118%

2020年12月19日

赵杏弟

8,000

0.0118%

2020年12月19日

林春生

8,000

0.0118%

2020年12月19日

林强

8,000

0.0118%

2020年12月19日

袁伟琴

8,000

0.0118%

2020年12月19日

付启龙

8,000

0.0118%

2020年12月19日

雒红林

8,000

0.0118%

2020年12月19日

王树茂

8,000

0.0118%

2020年12月19日

蔡豫鹏

8,000

0.0118%

2020年12月19日

李欣欣

8,000

0.0118%

2020年12月19日

吴权威

8,000

0.0118%

2020年12月19日

梁洪天

8,000

0.0118%

2020年12月19日

郑军平

8,000

0.0118%

2020年12月19日

朱闻

8,000

0.0118%

2020年12月19日

真宏权

7,000

0.0103%

2020年12月19日

周雪松

7,000

0.0103%

2020年12月19日

李玉兰

7,000

0.0103%

2020年12月19日

郭足炎

7,000

0.0103%

2020年12月19日

陈传荣

7,000

0.0103%

2020年12月19日

邓延京

7,000

0.0103%

2020年12月19日

何陆涛

7,000

0.0103%

2020年12月19日

周建新

7,000

0.0103%

2020年12月19日

樊川

7,000

0.0103%

2020年12月19日

吴绍武

7,000

0.0103%

2020年12月19日

徐利文

7,000

0.0103%

2020年12月19日

徐洪忠

7,000

0.0103%

2020年12月19日

苗芳瑞

7,000

0.0103%

2020年12月19日

徐晓星

7,000

0.0103%

2020年12月19日

张宏飞

7,000

0.0103%

2020年12月19日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发行后
股本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非
交易日顺延)

周东阳

7,000

0.0103%

2020年12月19日

王海红

6,667

0.0098%

2020年12月19日

叶碧晖

6,000

0.0088%

2020年12月19日

陈利润

6,000

0.0088%

2020年12月19日

郑保荣

6,000

0.0088%

2020年12月19日

邬玉华

6,000

0.0088%

2020年12月19日

许文珠

6,000

0.0088%

2020年12月19日

林玉仙

6,000

0.0088%

2020年12月19日

叶杏珊

6,000

0.0088%

2020年12月19日

王建明

6,000

0.0088%

2020年12月19日

张雷

6,000

0.0088%

2020年12月19日

王立山

6,000

0.0088%

2020年12月19日

刘海荣

6,000

0.0088%

2020年12月19日

陈良辉

6,000

0.0088%

2020年12月19日

林智铭

6,000

0.0088%

2020年12月19日

汪潇蕾

6,000

0.0088%

2020年12月19日

李上杰

6,000

0.0088%

2020年12月19日

上海细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细水
投资菩提基金

6,000

0.0088%

2020年12月19日

陈若春

6,000

0.0088%

2020年12月19日

王中林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喻云霞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吴延平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李德强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朱勇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王一军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徐浩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鲁长剑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黎耘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穆启军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陈丽清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翁伟滨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沈伟中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杨凯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赵秀杰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郑慧婷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谭江艳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万宝林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朱仰庆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冯宏亮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殷媛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发行后
股本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非
交易日顺延)

韩百忠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陈永民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邓幼强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黄群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陈邓雄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上海壹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壹德
1号新三板私募投资基金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杨剑雄

5,000

0.0074%

2020年12月19日

张翠芬

4,000

0.0059%

2020年12月19日

何庆

4,000

0.0059%

2020年12月19日

杨华

4,000

0.0059%

2020年12月19日

赵后银

4,000

0.0059%

2020年12月19日

刘爽

4,000

0.0059%

2020年12月19日

李金钗

4,000

0.0059%

2020年12月19日

杨春

4,000

0.0059%

2020年12月19日

许斌

4,000

0.0059%

2020年12月19日

黄芳

4,000

0.0059%

2020年12月19日

梁明强

4,000

0.0059%

2020年12月19日

郦荣

4,000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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