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成长 :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时间:2019年12月18日 13:51:22 中财网

原标题:银华成长 :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
9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0年8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65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0年10月8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
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
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
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
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
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流动性风
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
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
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
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
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2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9年第1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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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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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三、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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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四、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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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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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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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9
六、基金的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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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40
九、基金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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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9
十、基金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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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1
十一、基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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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1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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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3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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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7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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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8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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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70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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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71
十七、风险揭示
................................
................................
................................
............................
76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79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81
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
82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

................................
................................
............................
83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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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84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85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
........................
86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87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
容摘要
................................
................................
..............................
95

一、 绪言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银华成长先锋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
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
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
当事人应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基金合同》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
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其制定机构不时做出的修改、补充和有权解释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本招募说明书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


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


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


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


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


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


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


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


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


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基金代销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

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

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

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


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


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


中国境外的
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


管理机构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
募集
达到法律规定及

基金合同
》约定
的条件,
基金管理


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公历日

月 公历月

工作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申购、赎回或办
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
n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认购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募集期结束后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
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募集期结束后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
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
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同一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变更的操作


基金转换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已开通基
金转换业务的
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
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
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


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利润
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
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
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


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等


指定媒体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9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公楼
15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

5

28



批准设立机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1]7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
.22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冯晶


电话


010
-
58163000


传真


010
-
5816309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5

28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
[2001]7
号文)设
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2.222
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资比例
44.1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26.1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比例
18.90%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0.90%
)、珠海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比例
3.57%
)、珠海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
3.20%
)及珠海银华汇玥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合伙)(出资比例
3.22%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
2016

8

9
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
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
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
运作的监督。




司监事会由
4
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
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
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
FOF
投资管理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
务部、交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战略发展部、
投资银行部、监察稽核部、内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财务行政部、深圳管理部等
24
个职
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此外,公
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
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主动型
A
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养
老金投资决策及基金中基金投资决策”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



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
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南证券
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西南证券董事、总裁;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
货业协会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绿
色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
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



王芳女士:董事,法学硕士、清华五道口金融
EMBA
。曾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常务副总裁、合规总监。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展部部长;吉林

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
任;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东证融汇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战略发展
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



吴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重庆市证券监管办公室副
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
业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直
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西
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重庆仲裁委仲裁员,重庆市证券期货
业协会会长。



王立新先生: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最早的从业者之一,
从业经验超过
20
年。他参与创始的南方基金和目前领导的银华基金是中国优秀的基金管理公司。曾就读
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央党校研究生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长江商学院
EMBA
。先后就职于中国
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参与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并历任南方基金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银华
资本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此外,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理



事、香山财富论坛发起理事、秘书长、香山财富管理研究院院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副主编、
《证券时报》第三届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企业家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
学系系友会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
欧洲所副所长,拉美所所长和美国所所长。现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
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咨
询专家委员会委员,
保监会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武汉大学等十几所大学
担任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
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先进会计(教育)工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中
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
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
中国法律事务中心
(
后更名为信利律师
事务所
)
,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金融部负
责人,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封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所属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
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主管合伙
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席;还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第
29
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



钱龙海先生:监事会主席,经
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党委书记
,
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

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军先生:监事,管理学博士。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证
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业务总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经纪业务部副
总经理。此外,还曾先后担任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
(
企业监管三处
)
副处长、企业
管理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二处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处长,并曾兼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
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
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监。



杜永军先
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主管、主任、经
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财务行政部总监助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
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曾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
300
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LOF
)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
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并同时兼任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
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1
年起
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苏薪茗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研究生,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英国剑桥
大学哲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金融学专业)学位。曾先后担任福建日报社要闻
采访部记者,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创新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综合处副处长,中国银监
会创新监管
部产品创新处处长,中国银监会湖北银监局副局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现任银华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资本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2.
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鑫钢先生,
硕士学位。

2008

3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行业研究员、行业研究组
长及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
2013

2

7
日起担任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5

6
日起兼任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8

1
日至
2019

7

31
日兼任银华鑫锐
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10

14
日至
2018

10

14
日兼任银华鑫盛定增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3

17
日至
2019

6

25
日兼任银华惠安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7

5

2
日至
2019

8

14
日兼任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5

12
日起兼任银华惠丰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10

15
日起兼任银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自
2019

8

1
日兼任银华鑫锐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刘辉先生,
博士学位。曾就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嘉数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研究工作。

2016

11
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职于投资管理一部。


2017

3

15
日担任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自
2017

3

15
日至
2018

3

28
日兼任银华
-
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
019

1
2

13

起兼任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陆文俊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
2010

10

8


2011

10

18
日。



李宇家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
2010

10

8


2013

9

24
日。



黄颖女士,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
2013

9

24
日至
2015

5

6
日。




3.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周毅、王华、姜永康、倪明、董岚枫、肖侃宁、李晓星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

10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
放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
资管理一部总监、投资经理及
A
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

2001
年至
2005
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
员、组合经理等职。

2005

9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
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
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及投资管理三部总监、投资经理以及银华
资本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董事。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
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
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2011

4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曾任银华内需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

2010

10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肖侃宁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在南方证券武汉总部任投资理财部投资经理,天同(万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任天同
180
指数基金、天同保本基金及万家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管理企业年金,在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投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投资和研究工作)。

2
016

8
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
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银华尊和养老
目标日期
204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
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银华尊尚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
经理。




李晓星先生,硕士学位,
2006

8
月至
2011

2
月任职于
ABB
(中国)有限公司,历任运营发展部运
营顾问、集团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等职务。

2011

3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
金经理助理职务,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基金经理。曾任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及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
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
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
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
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
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
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
)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
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
)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门,在物
理上和制度上
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
)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
修改和完善。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风险控制委员
会,负责针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在特殊情况下,风
险控制委员会可依据其职权,在上报董事会的同时,对公司业务进行一定的干预。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
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
性及合理性进
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
监会报告。




2
)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
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
管理人员。




3
)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

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



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
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
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
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
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
人员进行处理。




5
)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
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
独立性,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督察长、董事会及中国证监会。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
)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
4

1

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32,123.46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8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2
人,平均年龄
33
岁,
95%
以上员
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
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
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
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
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
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
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
8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
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923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
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
媒体评选的
6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
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
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
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



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

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共十一次顺利通
过评估组织内部控
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
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
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
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
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
化解经营风险,
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
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
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
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
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
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
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
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
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
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
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
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
业务
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
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



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
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

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
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
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
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
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
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
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
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
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
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
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
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
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
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
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
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
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
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
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
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
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
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
介材料中登载基
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
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
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
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
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公楼
15



电话


010
-
58162950


传真


010
-
58162951


联系人


展璐





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


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移动端站点


请到本公司官方网站或各大移动应用市场下载“银华生利宝”手

APP
或关注“银华基金”官方微信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85186558, 4006783333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
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

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客服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彭纯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

洪崎


客服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客服电话


9556
1


网址


www.c
ib
.com.cn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客服电话


95511
-
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1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晓鹏

客服电话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12)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法定代表人

吴建


客服电话

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13)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法定代表人

金子军


客服电话

0571
-
96527

400
-
809
-
6527


网址

www.czcb.com.cn




(14)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四路35号

法定代表人


王西省





客服电话


96779


网址


www.xacbank.com




(15)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


张东宁


客服电话


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1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17)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


李镇西


客服电话


95352


网址


www.bsb.com.cn




(1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客服电话


95541


网址


www.cbhb.com.cn




(19)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廖玉林


客服电话


40011-96228


网址


www.dongguanbank.cn




(20)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法定代表人


何沛良


网址


www.drcbank.com




(2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太普


客服电话


0571-96523;
400-8888-508


网址


www.hzbank.com.cn




(22)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法定代表人


唐国兴


客服电话


400-88-96666


网址


www.jlbank.com.cn



(2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客服电话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2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法定代表人


郭少泉





客服电话


96588(青岛);
400-669-6588(全
国)


网址


www.qdccb.com




(2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冀光恒


客服电话


021-962999;
400
-
696
-
2999


网址


www.srcb.com




(26)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金煜


客服电话


021-962888


网址


www.bankofshanghai.com




(27)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8



法定代表人


杨黎


客服电话


96518


网址


www.uccb.com.cn




(28)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天安国际大厦
49



法定代表人


陈占维


客服电话


400
-
664
-
0099


网址


www.bankofdl.com




(29)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大良新城区拥翠路
2



法定代表人


姚真勇


网址


www.sdebank.com




(30)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法定代表人


郭志文


客服电话


95537

400
-
609
-
5537


网址


www.hrbb.com.cn




(31)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153



法定代表人


马千真


客服电话


96899
(重庆地区);
400
-
709
-
6899
(其
他地区)


网址


www.cqcbank.com




(32)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
7



法定代表人


蒋尚君


客服电话


400
66
-
96869


网址


www.
klb
.com




(3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客服电话


400
-
6515
-
988


网址


www.ewww.com.cn




(34)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

-
大连期
货大厦
38

39



法定代表人


赵玺


客服电话


4008-169-169


网址


www.daton.com.cn




(35)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法定代表人


董祥


客服电话


400
-
712
-
1212


网址


http://www.dtsbc.com.cn/




(3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法定代表人


李福春


客服电话


95360


网址


www.nesc.cn




(37)东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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