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摩量化配置混合C : 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大摩量化配置混合C : 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2 年 9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 】 1238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于2012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 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 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当基金在开放 期发生巨额赎回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也可能面临基金份额 净值大幅波动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获得 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 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 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本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基金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分为 股票 型 基金、混合 型 基金、债券 型 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 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 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风险收益 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 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A 类、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及其配套规定的相 关要求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 2015年8月7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大摩量化配置混合”。上述更名不改变基金投资范围,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 规定。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发布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更名的公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 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同时,理 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谨慎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 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 , 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备案,本基金对基金 合同中的释义、申购赎回、基金的投资、估值和信息披露等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上述修订 于 2018 年 3 月 24 日起生效,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已履行适当程序。有 关详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4 日发布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旗下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条款的公告》及本公司网站最新披露的本基金基金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起增加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 款。上述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已履行适当程序。有关详 细信息参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 及本公司网站最新披露的本基 金基金合 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 2 月 1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目 录 一、绪言 ................................ ................................ ..... 4 二、释义 ................................ ................................ ..... 5 三、基金管理人 ................................ ............................... 8 四、基金托管人 ................................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19 六、基金的募 集 ................................ .............................. 4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4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44 九、基金的投资 ................................ .............................. 54 十、基金的业绩 ................................ .............................. 66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67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68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72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73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74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75 十七、风险揭示 ................................ .............................. 80 十八、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88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90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102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16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18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19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119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本基金” )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 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摩根士丹利华鑫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 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该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3 、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1 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 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 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交 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 、工作 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 、《业务规则》: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 同遵守 38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2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3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 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5 、元:指人民币元 4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 、基 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1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2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3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 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4 、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5 、 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6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 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 17 层 01 - 04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 17 层 法定代表人: 周熙 成立日期: 2003 年 3 月 14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33 号 注册资本: 2 5 , 00 0 万元人民币 1 1 公司股东之一,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本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已获证监会批复核 准,有关 工商变更 手续正在依法办理中。截至本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 册资本为 2 .275 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赵婧 联系电话:( 0755 ) 88318883 股权结构应为: 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 44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6 % )、 深圳 市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5 % )、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 % )。 2 2 公司股东之一,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认购本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已获证监会批复核 准,有关 工商变更 手续正在依法办理中。截至本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的 股东及股权比例为: 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 48.352 %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9.56 % )、深圳市基 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593 % )、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 .495 %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周熙先生,上海交通大学理学学士,美国密西根大学安娜堡分校电子工程硕士及工商管 理硕士。曾任职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 Ericsson Wireless Communications Inc.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加入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历任副总裁、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北 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等职务, 2011 年 起至今 任职于摩根士丹利(中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执行董事, 目前担任摩根士丹利(中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摩根士丹利投资 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兼任了考利咨询(广州)有限公司等摩根士丹利 国际控股公司关联方所管理基金的投资标的企业(或标的企业的关联方)的董事。 现任本公 司董事长。 俞洋先生,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常州市证券 公司延陵东路营业部总经理、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无锡营业部总经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常州地区中心营业部总经理兼延陵中路营业部总经理、华鑫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 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华鑫 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鑫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目前担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 本公司副董事长。 田明先生,上海交通大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学硕士。曾任上海广电(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经济部主管、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上海广电信息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副总 监、总监、财务负责人。 2017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 董事。 孙辰健先生,西安交通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学士、西安交通大学经济金融学院产业经济 学博士研究生。曾先后担任兰州炼油化工总厂自动化研究所职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电脑工程 部业务主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运行部副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西北中心主任、深圳证券 通信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管理部总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数据技术分公司副总经理和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鑫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目前担任华鑫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华鑫宽众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现任 本公司董事。 高杰文( Todd Coltman ) 先生,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通讯专业学士和硕士,乔治敦大学 法学博士。曾在年利达律师事务所( Linklaters )伦敦、香港和东京办公室以及众达律师事 务所( Jones Day )的东京办公室担任律师。 2004 年加入摩根士丹利,负责亚洲地区不动产 投资( REI )业务的不动产收购融资。 2007 年至 2009 年担任日本 REI 业务运营总监,自 2016 年起至今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所有投资管理 业务运营总监。目前担任摩根士丹利商务咨询 (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摩根士丹利资产服务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董事、 Morgan Stanley Investment Management Private Limited (成立于印度)董事、 Morgan Stanley Properties Advisory Corp. Limited (成立于开曼群岛)董事、 MSP China Holdings Limited (成立于 开曼群岛)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侯杰明( Jeremy Alton Huff )先生,杜克大学文学学士, 哈佛大学法学博士。曾任美 国世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NBA 中国法律副总监、 NBA 中国品牌娱乐的副总裁。 2017 年 3 月至 今任摩根士丹利董事总经理并担任中国首席运营官。 目前担任摩根士丹利国际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董事、摩根士丹利商贸(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摩根士丹利管理服务(上海)有限 公司董事,摩根士丹利(中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监事,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普通代表。 现任本公司董事。 王鸿嫔女士,台湾国立清华大学法学学士。曾任钱杂志记者,康和证券投资顾问公司研 究员,怡富证券 投资顾问公司研究员、协理,怡富证券投资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怡富证 券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富汇财富投资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现任 本 公司董事 、总经理 。 贾丽娜女士,东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系学士、东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系硕士。曾于金陵 科技学院任教, 1994 年 8 月至今 2017 年 11 月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高级合伙 人, 2017 年 11 月起至今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目前兼任 俊 知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和厦门特 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彭章键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曾任职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信达律师事 务所。 2008 年至今担任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华南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和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入库专家。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苗复春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 2007 年 5 月至今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公司顾 问。曾任内蒙古商业局计委科长,中国社科院技术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国务院技术经济 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务院办公厅副局长,外经贸部办公厅主任,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局 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中国 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退休后曾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公司顾问,兼任中国 生产力学会副会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Paul M. Theil 先生,耶鲁大学东亚研究学士、硕士,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 MBA )、法学院法律博士( JD )。 曾任摩根士丹利亚洲私募股权部门主管、美国驻华大使馆 一秘。目前担任中安信业董事长,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长, Moshi Industrial Develop ment (Shenzhen) Co., Ltd 法定代表人,亚太健康集团董事长,深圳 市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董事,润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兴业银行独立董事, 亲亲食品集团 董事, 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会长,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 公会副会长、深圳市商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赵恒先生,西安大学计划统计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 西安分行干部、西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监、摩根士丹利华 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华鑫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目前担任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任华鑫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鑫思佰益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现 任本公司监事长。 莫壮伟( Tuangwei Mok )先生,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学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 学院硕士。曾经在瓦乔维亚证券负责发行结构化和证券化产品,并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企业融资咨询服务。 2010 年 9 月加入摩根士丹利亚太区的市场风险团队。 2014 年加入摩根 士丹利风险投资管理团队,目前担任摩根士丹利投资风险管理的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监事。 赵婧女士,英国雷丁大学国际证 券投资及银行学理学学士、英国诺丁汉大学风险管理硕 士。曾任信诚人寿保险公司管理培训生、广州英国文化教育处财务官员。 2007 年加入本公 司,目前担任本公司助理总经理兼任综合管理部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现任职工监事。 周苑洁女士,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法学学士,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 任大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经理。 2004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客户服务中心 负责人、上海理财中心负责人、营销策划经理、市场发展部总监助理、销售服务部副总监, 目前担任本公司市场发展部总监。现任职工监事。 周源女士,湘潭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学士、湖南大学金融学院国际金融硕士。曾任招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计(高级经理)。 2010 年起加入本公司,曾 任基金运营部副总监、 专户理财部副总监,目前担任本公司专户理财部总监。现任职工监事。 谢先斌先生,浙江大学计算科学与工程学专业学士,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工商 管理专业硕士。曾任中国移动(深圳)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 技术部业务经理,基金事务部业务经理、高级经理、首席注册登记师。 2011 年 5 月加入本 公司, 曾 任基金运营部副总监,目前担任 基金运营部总监 。现任职工监事。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周熙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王鸿嫔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李锦女士,哥伦比亚大学、伦敦商学院和香港大学联合授予工商管理学硕士、吉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硕士, 22 年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历。曾就职于巨田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历任交易管理总部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资产管理部理财 部副经理、经理,研究所研究员。 2003 年 9 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基金运营部副总监、总监, 总经理助理,督察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许菲菲女士,中南财经大学国际会计专业学士, 17 年 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历。曾任深 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计。 2005 年 6 月加入本公司, 历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监察稽核部高级监察稽核员、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现任本 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健夫先生,美国南加州大学应用数学博士, 9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美国联合银行量 化分析师,美国汇丰证券高级量化分析师,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量化研究员。 2018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数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 2018 年 8 月起担本基金和摩根士丹利华 鑫睿成中小盘弹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张靖先生,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14年1月管理本基金。 刘钊先生,自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管理本基金。杨雨龙先生,自2015年7月至2017 年6月管理本基金。吴国雄先生,自2016年6月至2018年6月管理本基金。夏青先生,自 2017年6月至2019年8月管理本基金。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何晓春,助理总监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副主任委员: 李轶,助理总经理、 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 委员:王大鹏,研究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余斌, 数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 李功 舜, 交易管理部总监 ;张雪,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 秘书:王大鹏,研究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禁止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或活动: ( 1 )承销证券; ( 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6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活动。 上述禁止行为为引用当 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有关禁止性规定,如法律法 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禁止发生下列行为: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5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 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 9 )在公开信 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0 )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行为。 6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 1 )保 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基金管理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3 )确保基金、基金管理人应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4 )确保基金管理人成为一个决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安全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 2 、内部控制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 并渗透到决策、执 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控 制度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财产、基 金管理人固有财产、其他财产的运作必须相互分离。 ( 4 )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 5 )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内部控制体系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制 约的组织结构,具体包括: ( 1 ) 董事会负责决定基金管理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基金管理人基本管理制度, 对确保基金管理人建立及维持适当而有效的内部控制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 和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等事 项,并向董事会汇报。 ( 2 )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设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 公司的部门业务规章,并确保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活动合法合规。 ( 3 )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管理人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 定可独立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 4 )经营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经营管理层实施对各类业务和风险的总体 控制以及解决公司内部控制中出现的问题。 ( 5 )风险管理部负责跟踪和报告投资管理中的市场风险,评价基金投资业绩,并根据 风险收益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为投资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支持。 ( 6 )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检查和及时反馈,并向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 经营管理层定期或不定期报告。 ( 7 )各业务部门及员工对风险管理负 有直接责任。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在权限范围内, 执行公司的各项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业务风险的识别、监控,对本部门的风险管理负 全部责任。每一位员工均负有一线风险控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控制措施落 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当中,并在发现风险隐患和问题时负有报告、反馈和改进的义务。 4 、内部控制措施 ( 1 )建立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所管理的层次可以分为四个级别:第一级别是公司章 程;第二级别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第三级别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第四级别是公司各委员 会、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基金管理人根据业务需要持续修订 和更新各项制度,使其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 2 )建立浓厚的风险管理文化。经营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注重 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制度约束、学习培训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 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管理意识深入人心,并贯穿到各个业务环节。 ( 3 )建立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依据自身经营特点,基金管理人建立起各岗位的自控 与互控、相关部门之间的监督制衡、监察稽核部和督察长的独立监督等内控 防线。 ( 4 )建立并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 告及监督等程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并通过清晰的汇报路径,使相关 部门及经营管理层即时把握风险状况,及时、快速地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 5 )强化风险管理措施。随着业务发展及技术进步,基金管理人开始更多地采取系统 化监控措施,增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实时性和有效性。同时,采用数量化分析方法,提高 风险管理的科学性。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 1 )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基金管理 人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 2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 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 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 会证监基字 [1998]23 号 注册资本: 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 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成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 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 服务对象最多 ,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 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 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 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 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 ,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 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 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自 2010 年起中国农业 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 )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 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 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中成 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 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 托管奖”。 2012 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 2013 年至 2017 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 “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 2015 年、 2016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 发展奖”称号; 2018 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2019 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 2019 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成 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 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 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31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60 名,服务团 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 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9 年 9 月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 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共 486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 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严格监察 ,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 对托管业务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 ,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 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 工作 ,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 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 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 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 实施音像监控;业 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 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 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 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 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 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 、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 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 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 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 17 层 01 - 04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 17 层 联系人: 时亚蒙 电话:( 0755 ) 88318898 传真:( 0755 ) 82990631 ( 2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大厦 1005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大厦 1005 室 联系人:张宏伟 电话:( 010 ) 66155568 - 6100 传真:( 010 ) 66158135 ( 3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恒生银行大厦 45 楼 011 - 111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恒生银行大厦 45 楼 011 - 111 单元 联系人: 朱冰楚 电话:( 021 ) 63343311 - 2100 传真:( 021 ) 50429808 ( 4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 网址: 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 目前已开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银联通、 快付通 等支付渠道 以 及基金汇款 交易业务 。 支持 银联通渠道、 快付通渠道 支付的银行卡详见本公司官方网站 ( http://www.msfunds.com.cn )。以上支付渠道支持的银行卡均指银行借记卡,信用卡等贷 记卡不支持购买基金。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400 - 8888 - 668 客户服务信箱: Se rvices@msfunds.com.cn 深圳、北京或上海的投资人单笔申购金额超过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可拨打直销中心的上述电话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2 、其他销售机构 下列销售机构中,除特殊说明外,仅代销本基金 A 类份额。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机构暂仅包括本公司直销机构,如有其它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等业务,详见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 号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施艺帆 联系电话:021-50979384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21-52629999-218931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11)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叶文君 联系人:王淑华 联系电话:0535-6699660 客户服务电话:4008-311-777 网址:www.yantaibank.net (12)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 乔志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9999 网址:www.hebbank.com (13)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客户服务电话:95537、400-60-95537 网址:www.hrbb.com.cn (1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联系电话:021-54967202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联系电话:010-608389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联系电话:(010)851305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邓颜 联系电话:010-665682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6层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10)85127622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网址:http://www.mszq.com (2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联系电话:(021)38676161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2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3层、21层-23层、25-29层、32 层、36 层、 39 层、40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孔亚楠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王霖 联系电话:(0531)68889157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sd.citics.com (3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3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联系电话:0931-8784656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3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3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联系人:高利 联系电话:0731-85832507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35)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联系人:刘进海 联系电话:028-861992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 网址:www.hxzq.cn (3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人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郑向溢 联系电话:(0755)8255803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7)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 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3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3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联系人:周一涵 联系电话:(0755)3863743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4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30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联系电话:(0755)83709350 客户服务电话: 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4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联系电话:010-52723273 客户服务热线: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4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44)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讯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0楼西 法定代表人:朱治理 联系人:周小钰 联系电话:0755-88694888-85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882 网址:www.wanhesec.com (4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4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网站:www.hfzq.com.cn (47)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苏卓仁 联系电话:(0769)22112062 客服电话: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4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王怀春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4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贾鹏 联系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客户服务热线: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50)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40层-43层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联系人:齐冬妮 联系电话:010-5935580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5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任敏、陈曦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客户服务热线: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 (5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电话:021-53686888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5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 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联系电话:010-60833754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54)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