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阿尔法定开混合 : 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12月更新)
原标题:安信阿尔法定开混合 : 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12月更新) 安信稳健 阿尔法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 201 9 年 1 2 月更新 )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 年 十二月 重要提示 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 于 201 5 年 1 1 月 2 0 日 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684号文注册,并根据2017年5月12日机构部函[2017]1166 号文进行募集。 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 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 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 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 ,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投资于证 券 、 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 、 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 前,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投资 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 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 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 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 基金 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另 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中性策略产品的风格风险、投资策略有效性风险、量化模型及金融 数据的风险、发起式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因投资股指期货面临的杠杆风险、基差风险、展 期时的流动性风险、盯市结算制度带来的现金管理风险、到期日风险、对手方风险、连带风 险、未平仓 合约不能继续持有的风险等特有的风险,详见本招募 说明书 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 特殊类型的混合型基金,通过采用多种绝对收益策略剥离市场系统性风险,因 此相对股票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较小。而相对其业绩比较基准,由于绝对收 益策略投资结果的不确定性,因此不能保证一定能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收益。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基金合同 、 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 值, 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并自行承担投资 风险 。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 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管理人作为发起式资金提供方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 超过 50% 的除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所 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9 年 6 月 6 日 (本招募说明书 中关于基金 合同内容变更事项的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 2 月 18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9 年 3 月 3 1 日(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 目 录 重要提示 ................................ ................................ ................................ ................................ 1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5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4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 效 ................................ ................................ ................................ . 4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53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6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66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67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73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75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78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79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 86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93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5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96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97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99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01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02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03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17 第一部分 绪言 《 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 招募说 明书 ” 或 “ 本招募说明书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 管理 办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及《 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基金 ” 或 “ 本基金 ” )是 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 国证监会 ” ) 作出 准予注册决定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 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 基金 合同的当 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指 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2 、发起式基金:指按照 《 运作 办法》 及 中国证监 会规定 的条件募集、 且 募集资金中发 起资金不少于规定金额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开放式基金 3 、 基金管理人:指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 、 基金托管人: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 基金合同:指《 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 之《 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 、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8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9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0 、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 决议、通知等 1 1 、 《基金法》:指 2 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 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 次会议 修订 ,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 ,并于同年 6 月 1 日起 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3 、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 公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公开 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5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6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7 、 银行业监 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8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9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 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 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 2 、发起资金:指 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 固 有 资金、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 包括 基金经理之外的投研人员) 等 人员的 资金 2 3 、 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 限不少于 三年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 包 括 基金经理之外的投研人员) 等 人员 2 4 、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 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5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6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7 、 销售机构:指 安信 基金 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8 、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 9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或接受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0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 1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 2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 3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4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 5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6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7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8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9 、定期开放:指本基金采取的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 运作方式 40 、封闭期: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 该日)之间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 申购与赎回业务,且不上市交易 4 1 、开放期:指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进 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 不超过 5 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 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沪深 300 股指期货交割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开始前 2 日进行公告。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 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 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4 2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 3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 4 、《业务规则》: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 5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 6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 7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8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9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50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 1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 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5 2 、元:指人民币元 5 3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 4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 5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6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7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 8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 及 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 9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0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 1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各类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 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625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联系人:陈静满 联系电话:0755-82509999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 比例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39.8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95% 佛山市顺德区新碧贸易有限公司 20.28%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93%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王连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经理、中信证券股份 公司投行部经理、第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刘入领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部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总裁办公室主任、理财客户部总经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部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兼营销服务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长、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任安 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珠峰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科员、有色部 经理、上海公司副总经理,英国金属矿产有限公司小有色、铁合金及矿产部经理,五矿投资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 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安盛人 寿保险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 王晓东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科员,日本五 金矿产株式会社财务部科员,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财务 总部副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党委委员,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资本运营部总经理,五矿经易期货有 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绵阳市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章卉女士,董事,理学硕士。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广州华多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州市百果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帕拉丁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财务总经理。 郭伟喜先生,董事,经济学学士。历任福云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上海中科合臣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厦门天地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高能资本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 务董事等职务。现任中广核财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庞继英先生,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国 家外汇管理局副处长、处长、副司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副总裁、总裁,中国人民银行条法 司副司长、金融稳定局巡视员,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魏华林先生,独立董事,197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1979年毕业于厦门 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班。历任武汉大学经济系讲师,保险系副教授、副系主任、主任,保险 经济研究所所长。现任武汉大学风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原保监会咨询 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暨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政府 文史研究馆馆员。 尹公辉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历任四川建材工业学院辅导员、学办主任,中农信 (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专职 律师,广东百利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北鼎晶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刘国威先生,监事会主席,工商管 理硕士。历任五矿集团财务公司资金部科长、香港企 荣财务有限公司资金部高级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五矿投 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金 融业务中心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兼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等职务。现任五矿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五矿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董事,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余斌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历任深圳鸿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经理、南方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副总经理、中科证券托管组副组长。现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 财务部总经理。 陈明女士,监事,会计学学士。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 分所审计经理。现任深圳市帕拉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事业部副总经理。 范瑛女士,职工监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深圳特发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交 通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主办会计,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清算部基金会计,大成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营部总经 理。 王卫峰先生,职工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吉林省国际信托公司财务人 员,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财务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主管,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负责人。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监察稽核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张再新先生,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历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安 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工会财务委员。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 部总经理助理、交易主管。 3、公司高管人员 王连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简历同上。 刘入领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简历同上。 陈振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资 产管理部总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民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基金 投资部总经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孙晓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高级经 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运行部襄理、市场发展部高级经理、债券基金部执行经理,南方证 券行政接管组成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组副组长,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兼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李学明先生,副总经理,哲学硕士。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经理, 理财发展部高级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安信基金 筹备组成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廖维坤先生,副总经理,理学学士。历任轻工业部南宁设计院电算站软件工程师,申银 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电脑主管,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部电脑工程 师、布吉营业部营业部副总经理、稽核总部高级经理、经纪业务总部高级经理,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兼 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乔江晖女士,督察长,文学学士。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科长、副处长,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组成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 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 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徐黄玮先生,理学硕士。历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衍生产品部研究岗、资产管理部 量化研究岗、权益及衍生品投资部量化投资岗。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量化投资部 基金经理。2017年11月1日至今,任安信量化精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原 安信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29日至2019年3月 4日,任安信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29日至今, 任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1月29日至今,任安 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历任基金经理姓名 管理本基金时间 龙川先生 2017年12月6日至2019年5月6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陈振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简历同上。 委员: 刘入领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简历同上。 孙晓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简历同上。 钟光正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广东发展银行总行资金部交易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总行资金交易部交易员,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 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陈一峰先生,经济学硕士,注册金融分析师(CFA)。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 产管理总部助理研究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组研究部研究员,安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研究员、特定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权益投资 部总经理 、 研究部总经理 。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助 理兼 研究总监 。 龙川先生,统计学博士。简历同上。 占冠良先生,管理学硕士。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大成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投资部基金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FOF投资部总 经理。 杨凯玮先生,台湾大学土木工程学、新竹交通大学管理学双硕士。历任台湾国泰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台湾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组合高级专员,台湾中华开发 工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交易员,台湾元大宝来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台 湾宏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科长,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安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 理。 张竞先生,金融学硕士。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安信基金筹备组研究部研究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部研究员、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陈鹏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行业研究员,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首席招聘官。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研究部总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 、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或职务之便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 、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 、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各 项业务过程,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内部控制程序, 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防火墙原则:公司投资、交易、研究、评估、销售等业务环节,适当分离,以达 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部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措施。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 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 合规 与 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针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控 制制度。 公司经理层牢固树立内部控制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 造一个浓厚的内部控制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 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构建有效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 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建立合规、高效、健全、制衡的内部组织架构,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 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 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各职能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各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 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加强对业务风险的控制。 部门管理层定期对部门内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战略并实施,监控风险管理绩效,以 不断改进风险管理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 范和化解风险,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风险评估、开展新业务之前的风险评估以及违规、投诉、 危机事件发生后的风险评估等。 (3)控制活动 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防线。 公司建立科学的授权制度。授权控制是内部控制活动的基本要点,它贯穿于公司经营活 动的始终。公司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受 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单独核算。公司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业务授权、业务 执行、业务记录和业务监督严格分离,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 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实行物理隔离。公司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应 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适当、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和渠道,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实 现公司内部信息的沟通和共享,促进公司内部管理顺畅实施。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 建立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 (5)监督与内部稽核 内部控制的监督完善由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等部门在各自 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必要时,公司可聘请外部专家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和评价。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对原有的内 部控制定期进行全面检讨,审查其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适时改进。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 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号 电话: 0755 - 83199084 传真: 0755 -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 年 4 月 8 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 2002 年 3 月成 功地发行 了 15 亿 A 股, 4 月 9 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 ),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 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 2006 年 9 月又成功发行了 22 亿 H 股, 9 月 22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 牌交易(股票代码: 3968 ), 10 月 5 日行使 H 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 亿 H 股。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本集团总资产 67,943.47 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5.86% ,权重法 下资本充足率 13.28% 。 2002 年 8 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 2005 年 8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 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 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 7 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 80 人。 2002 年 11 月,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 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 2003 年 4 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 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 QFII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 QDII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 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 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 心价值,独创“ 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 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 统和“ 6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 、 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 到账、 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 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 基金、第一只“ 1+N ”基 金专户理财、第一家 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 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 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 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 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2016 年 6 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 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 产品创新奖”; 7 月荣膺 2016 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2017 年 6 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 能网上托管银行 2.0 ”荣获《银 行家》 2017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8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 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2018 年 1 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 - 2017 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 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 3 月荣膺公募基金 20 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5 月荣膺国际财 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12 月 荣膺 2018 东方财富风云榜“ 2018 年度最佳托管银行”、“ 20 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 2019 年 3 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 金报》“ 2018 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 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 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 局资本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 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历任上 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 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1991 年至 1995 年,在中国科 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 1995 年 6 月至 200 1 年 10 月,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 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2001 年 10 月至 2006 年 3 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 记、副行长(主持工作); 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 2015 年 1 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 2016 年 11 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 2002 年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 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 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 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450只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 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 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 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 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团队,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 制; 三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视业务的 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 、 内部控制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和岗位。 ( 2 )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 营为出发点,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作为内部控制 的核心,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 3 )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 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 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 4 )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 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 5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管 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 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 修订和完善。 ( 6 )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括网络系统、 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 ( 7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 险领域。 ( 8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 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 、 内部控制措施 ( 1 )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品受理、会 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 ,保证资产 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 2 )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 人双岗、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程 中的风险。 ( 3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加密和 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 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 4 )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 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 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 调用登记。 ( 5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托管业务网与 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 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 6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 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 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和 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 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 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 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 、 直销机构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电话: 0755 - 82509820 传真: 0755 - 82509920 联系人:江程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088 - 088 公司网站: www.essence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6号 法定代表人:季颖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065 网站:www.zrcbank.com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站:www.bank.pingan.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站:www.cmbchina.com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站:www.essence.com.cn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 95521 网站:www.gtja.com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站:www.newone.com.cn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站:www.htsec.com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站:www. citics.com (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户服务电话:96577 网站:www.zxwt.com.cn (1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赵俊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站:www.longone.com.cn (1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站:www.swhysc.com (1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8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网站:www.zszq.com.cn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鸿安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站:www.csc108.com (1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站: www.citicsf.com (1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站:www.cicc.com (16)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站:www.qh168.com.cn (1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网站:www.dxzq.net (1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电话:95584/4008-888-818 网站:www.hx168.com.cn (1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 (2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站:www.gjzq.com.cn (2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22)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2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网站:www.shhxzq.com (23)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 网站:www.hx818.com (2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站:stock.pingan.com (2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 余磊 客户服务电话: 95391/4008005000 网站: http://www.tfzq.com (26)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网站:www.gzs.com.cn (27)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楼、16楼、17楼 法定代表人:丁益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站:www.cgws.com/cczq (28)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网站:http://www.kysec.cn/ (29)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站:http://www.18.cn (30)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丁倩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868 网站:www.lczq.com (31)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11号12、13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客户服务电话:4007121212 网站:www.dtsbc.com.cn (3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站:www.fund123.cn (3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3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站:www.erichfund.com (3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大厦E座18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站:licaike.hexun.com (36)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站:www.zcvc.com.cn (37)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C座12层 法定代表人:张虎 客户服务电话:400-004-8821 网站:http://www.hxlc.com (3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站:www.5ifund.com (3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站:www.ehowbuy.com (40)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室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网站:www.qianjing.com (4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42)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0660 网站:www.jfzinv.com (4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珠海市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44)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1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网站:www.shengshiview.com (45)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C座一层 法定代表人:洪少猛 客户服务电话:4006509972 网站:www.5ilicai.cn (46)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蒋雪琦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网站:www.jincheng-fund.com (4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西环广场T2)19层 19C13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站:www.hcjijin.com (48)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法定代表人:姚杨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网站:www.dtfunds.com (49)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法定代表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网站:www.qiandaojr.com (50)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户服务电话:400 098 8511 网站:fund.jd.com (51)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 楼 5 层 51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站:www.xincai.com (5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站:www.jiyufund.com.cn (53)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站:www.520fund.com.cn (5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站:www.noah-fund.com (55)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网站: www.buyfunds.cn (5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116-1188 网站:8.jrj.com.cn (5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站:www.snjijin.com (5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6号物资控股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站:www.zlfund.cn/www.jjmmw.com (59)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站:www.igesafe.com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