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时间:2019年12月19日 16:06:31 中财网
原标题:英飞特: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19-100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飞特”)于2019年
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金额均低于单个或
全部募投项目计划资金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7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85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5.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2,255.00万元后的募
集资金为人民币46,7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信证券”)于2016年12月22日汇入公司账户。扣除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
729.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21.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验证,并由其出具了
“中汇会验[2016]479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

1

LED照明驱动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77.88

2

桐庐LED照明驱动电源产业化基地项目

29,443.12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0,500.00



合 计

46,021.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
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
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浙江英飞特光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桐庐LED照明驱动电源
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以下简称“浙江英飞特”)、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17日止,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755917325310110

募集资金专户

321.33

LED照明驱动电源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科技支行

3301040160006062338

募集资金专户

4.76

桐庐LED照明驱动电
源产业化基地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8110801013000847170

募集资金专户

1.2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流动资金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科技支行

3301040160006246329

募集资金专户

8,360.09

浙江英飞特实施桐庐
LED照明驱动电源产
业化基地项目

合 计

-

-

8,687.41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1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含扣
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及理财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实际
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节余金额(含利
息收入净额及理
财收益)

LED照明驱动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77.88

5,763.28

94.82%

321.32

桐庐LED照明驱动电源产业化基地项目

29,443.12

21,096.83

71.65%

8,364.85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10,500.00

10,500.00

100%

1.24

合计

46,021.00

37,360.11

81.18%

8,687.41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
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
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详细调研、科学规划,加强了生产的综合管
理,在生产自动化、智能化以及产品研发可制造性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升,降低了
实施成本,同等的生产相关投入获得了较高的产能输出,从而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3、公司进一步加快全球化战略及市场拓展,启动印度、墨西哥子公司的设立
并筹建海外生产基地,合理、审慎地优化“桐庐LED照明驱动电源产业化基地项目”

的生产设备投入,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4、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
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拟
将节余募集资金及结存利息共计8,687.4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
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
账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
毕,同意公司对前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结存利息共计8,687.41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使用节余募集
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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