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片ETF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重要提示........................................................................................................................ 1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4 二、投资者开户............................................................................................................ 9 三、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10 四、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10 五、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12 六、清算与交割.......................................................................................................... 14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5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5 九、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26 重要提示 1、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 国证监会2019年12月5日证监许可[2019]2662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 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 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详见本公告“八(三)4、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 构”。 6、本基金自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4日进行发售。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 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 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7、如投资人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 下股票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如投资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 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除了持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外,还应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以下简称“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 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并注意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 海A 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发售代理机构。 如投资人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应同时持有并使用深圳 A股账户与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并注意投 资人用以申购、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 公司应为同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否则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 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 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投资者在认购时还应遵守销售机构有关反洗钱的相关要 求,配合提供必要的客户身份信息与资料。 投资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 致的份额减持所涉信息披露等义务。 8、投资者在认购基金份额时需缴纳认购费,认购费率不高于0.80%,具体详见“一、本 次发售基本情况(十)认购费用”。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按照 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 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认购费用/佣金。 9、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者,单一 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 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投 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投资者应以A股账户认购。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 是基金的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单 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 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金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详细阅读《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400-818-6666)及各发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12、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 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此外,本基 金作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特定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 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 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 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衍生品投资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相应会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 混合型基金。同时,本基金属于指数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跟踪国证半导体芯片 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证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属于较高 风险、较高收益的产品。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 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 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每日可设定申购份额、赎回份额上限,对于超出设 定份额上限的申购、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绝。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本 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横跨深圳及上海两个证券交易所,其申购、赎回流程与组合证券仅 在深圳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ETF产品有所差异。本基金采用场内“深市股票实物申赎, 沪市股票现金替代”的申赎模式。“深市股票实物申赎,沪市股票现金替代”申赎模式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办理。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基金份额 上市交易价格波动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投资者在投资本基 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 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13、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ETF 场内简称:芯片ETF 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代码:159995 (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别 基金的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的类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存续期限 存续期限: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 (六)发售方式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 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 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七)发售时间安排 本基金自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4日进行发售。如果在发售期间未达到本 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 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 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八)认购限额规定 1、本公司直销机构接受单笔认购份额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的投资者的网下现金 认购申请,以及单只股票股数为1,000股以上(含1,000股)、超过部分为100股的整数倍的 网下股票认购申请。 2、发售代理机构接受投资者单一账户单笔认购份额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的网上现金 认购申请、投资人单笔认购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以及单只股票股数 为1,000股以上(含1,000股)、超过部分为100股的整数倍的网下股票认购申请。 3、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不设上限。 (九)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募集期内,投资者应当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其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认购。 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八(三)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2、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详见本公告“八(三)4、网下现金、网下股票 发售代理机构”。 (十)认购费用 1、投资者在认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认购费,费率按认购份额递减,不高于0.80%,, 具体如下: 认购份额 认购费率 50万份以下 0.80% 50万(含)-100万份 0.50% 100万份以上(含) 1000元每笔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 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 定的认购费用/佣金。 2、认购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及认购价格为1.00元。 (1)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认购费用和认购金额的计算: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网下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网下现金认购款项的利息和具体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 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例一:某投资者到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1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认购资金募集 期间产生的利息为2.00元,则需准备的认购资金金额及募集期间利息折算的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100,000×0.80%=800.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0×(1+0.80%)=100,800.00元 利息折算份额=2.00/1.00=2份 即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100,000份,需准备100,800.00元资金,加上募 集期间利息折算的份额后一共可以得到100,002份基金份额。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网上现金认购,认购佣金和认购金额的计 算: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佣金=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网上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网上现金认购款项的利息和具体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 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例二:某投资者到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10,000份本基金份额,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 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80%,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00×1.00×0.80%=80.00元 认购金额=10,000×1.00×(1+0.80%)=10,080.00元 即投资者需准备10,080.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假如该笔认 购金额产生利息10元,则投资者可得到10,010.00份本基金份额。 (3)通过直销机构、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认购份额和认购费用(或佣金) 的计算公式为: 投资者的认购份额=(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 量)/基金份额面值 .i 其中: (1)i代表投资人提交认购申请的第i只股票,如投资人仅提交了1只股票的申请,则 i=1。 (2)“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由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当日行情数据,以该股票的总成交金额除以总成交股数计算,以四舍 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该股票在当日停牌或无成交,则以同样方法计算最近交易 日的均价作为计算价格。 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除 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则由于投资者获得了相应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将按如 下方式对该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进行调整: ①除息: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②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1+每股送股比例) ③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配 股比例) ④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 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⑤除息、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 -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3)“有效认购数量”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由登记机构进行清算交收的股票数量。 其中, ①对于经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为: . . .... njjjpwqpCashq1max/%105)( 为限制认购规模的单只股票最高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为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 maxqCash 现金认购的合计申请数额,为除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和基金管理人全部或部分临时拒 绝的个股以外的其他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和认购申报数量乘积,为该 股票按均价计算的其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基金标的指数中的权重。认购期间,如国证 半导体芯片指数发布指数调整公告,则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告调整后的成份股名单及标的指数 编制规则计算调整后的标的指数构成权重,作为计算依据,为该股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 后一日的均价。 jjqp w p 如果投资人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则按照各 投资者的认购申报数量从小到大收取。 ②若某一股票在股票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司法冻结或执 行,则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实际过户数据对投资人的有效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 整。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在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 资者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佣金。 投资者选择以现金方式支付认购佣金,则需支付的认购佣金按以下公式计算: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佣金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 投资者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佣金,并从投资者的认购份额中扣除,为发售代理机构增加 相应的基金份额。以基金份额支付佣金,则认购佣金和可得到的基金份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佣金比率/1.00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佣金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指数成份股中股票A和股票B各10,000股和20,000股,至某发 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本基金,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佣金。假设网下股票认购T日(网下股票 认购期最后一日)股票A和股票B的均价分别为14.94元和4.50元,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有效认 购数量为10,000股股票A和20,000股股票B,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例为0.8%,则其可得 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10,000×14.94)/1.00+(20,000×4.50)/1.00=239,400份 认购佣金=1.00×239,400×0.8%=1,915.20元 即投资者可认购到239,4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1,915.20元的认购佣金。 例四:续例三,假设该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则投资者最终可得 的净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239,400/(1+0.8%)×0.8%/1.00=1,900.00份 净认购份额=239,400–1,900.00=237,500.00份。 二、投资者开户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以下简称“深圳A股账户”)或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一、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二、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 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 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三、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 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2)如投资人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下股票 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 (3)如投资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 网下股票认购的,除了持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外,还应持有上海证券交 易所A 股账户(以下简称“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 人所有,并注意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 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 为同一发售代理机构。 (4)如投资人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应同时持有并使 用深圳A股账户与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并 注意投资人用以申购、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的指定交 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否则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5)已购买过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结算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拥有的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三、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一)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4日的9:30~11:30和13:00~15: 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二)认购手续: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网上现金认购流程、需提交的文件等应遵循代理发售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 四、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一)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4日的9:30~11:30和13:00~17: 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的分公司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投资者本人签字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投资者本人签字的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复印件或基金账户卡复印件。 (3)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4)填妥的《华夏基金网下现金、股票认购业务申请表》。(此申请表电子版与纸质盖 章版均需提供)。 (5)本公司直销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的分公司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填妥的《华夏基金网下现金、股票认购业务申请表》。(此申请表电子版与纸质盖 章版均需提供) (2)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复印件或基金账户卡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6)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需同时提供加 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本公司直销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4、募集期间,投资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以下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1)兴业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6660100100373856 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2)交通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110060149018000349649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3)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11001046500056001600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 (4)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200250119000000892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复兴门支行 (5)招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8665890011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在认购时不能使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而需使用深圳证券 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 (2)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 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在本 基金发行截止日的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投资者提 交的认购申请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3)投资者在汇款时备注字段填写“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ETF网下现金认购”字样, 避免与其他正常申购资金混淆。 (二)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4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发售代理机 构确定。 2、认购手续: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2)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 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具体办理流程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应遵循 发售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五、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一)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4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述 日期的9:30~11:30和13: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所需资料如下: (1)填妥的《华夏基金网下现金、股票认购业务申请表》。(此申请表电子版与纸质盖 章版均需提供) (2)投资者本人签字的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复印件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卡复印件。 (3)投资者本人签字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本公司直销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所需资料如下: (1)填妥的《华夏基金网下现金、股票认购业务申请表》。(此申请表电子版与纸质盖 章版均需提供) (2)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复印件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需同时提供加 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股票份额承诺书。 (7)本公司直销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4、直销机构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国证半导体芯片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国证半导体 芯片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 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并注意投 资人认购基金份额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发售代理机 构。 (2)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 (3)投资者准备相关资料并填写认购委托单。登记机构将在募集结束后办理用以认购 的股票的冻结业务,届时如投资者用以认购的股票的可用数量不足,则投资者的该笔股票认 购申请无效。 具体认购程序以本公司直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4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指定 发售代理机构确定。 2、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如投资者需要使用国证半导体芯片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国证半导 体芯片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 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并注 意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发售代 理机构。 (2)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具体认购程序以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特别提示:投资者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 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六、清算与交割 (一)网上现金认购的清算交收:投资者提交的认购委托,由登记机构进行有效认购款 项的清算交收。 (二)网下现金认购的清算交收: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基金管 理人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登记机 构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 (三)网下股票认购的清算交收:T日日终(T日为本基金发售期最后一日),发售代理 机构将股票认购数据按投资人证券账户汇总发送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收到股票认购数 据后初步确认各成份股的有效认购数量。T+1日起,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申 请数据,冻结上海市场网下认购股票,并将投资人深圳市场网下认购股票过户至本基金组合 证券认购专户。基金管理人为投资人计算认购份额,并根据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 资人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佣金,从投资人的认购份额中扣除,为发售代理机构增加相应 的基金份额。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效认购申请股票数据,将上海市场和深 圳市场的股票过户至本基金在上海、深圳开立的证券账户。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结算机构 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投资人净认购份额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 (四)网下现金认购及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 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投资者的认购股票在股票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 的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五)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网下股票认购募集的股票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于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过户至预先开 立的专门账户,股票在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人所有。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六)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按基金合同约定的估值方法计算的价值)不少于2亿元 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 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 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 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 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如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同时将已冻结的股票解冻。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 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邱曦 网址:www.ChinaAMC.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田青 网址:www.ccb.com (三)销售机构 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如 下: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 券、长江证券、网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 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 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 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申万宏 源西部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 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 联储证券、粤开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中泰证券、国融证券、 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 证券、九州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 瑞、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 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 浙江、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 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 2、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张德根 网址:www.ChinaAMC.com 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 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上海、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进行网下现 金认购,仅可以在本公司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和设在北京的投资理财中心进行网下股票 认购。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 传真:010-88066028 (2)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3 传真:010-64185180 (3)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190) 电话:010-82523198 传真:010-82523196 (4)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住邦2000商务中心1号楼一层(100025) 电话:010-85869755 传真:010-85869575 (5)北京望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国锦103(100102) 电话:010- 64709882 传真:010- 64702330 (6)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01A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7)上海静安嘉里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15号静安嘉里中心办公楼一座2608单元(200040) 电话:021-60735022 传真:021-60735010 (8)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40层02室(518038) 电话:0755-82033033 传真:0755-82031949 (9)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30层B区(210005) 电话:025-84733916 传真:025-84733928 (10)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B区4层G05、G06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 传真:0571-89716611 (1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5305房(510623) 电话:020-38461058 传真:020-38067182 (12)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306房(510623)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067182 (13)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栋1单元14层1406-1407号 (610000) 电话:028-65730073 传真:028-86725411 4、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李颖 网址:www.guose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联系人:郑慧 网址:www.cs.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0楼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456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仅限网下股票认购)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陈宇 网址:www.swhy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网址:www.95579.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网址:www.essenc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10)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电话:021-38784580-89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李欣 网址:www.xc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1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电话:0531-89606165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刘晓明 网址:http://sd.citics.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1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089 传真:0755-83515567 联系人:李春芳 网址:www.cgw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0755-33680000 (1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网址:www.nesc.cn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1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仅限网下股票认购) 住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祁昊 网址:www.gl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1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21-38631117 传真:021-33830395 联系人:石静武 网址:www.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1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仅限网下现金认购)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联系人:范超 网址:www.hazq.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17)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仅限网下现金认购)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84183311-3389 联系人:黄静 网址:www.guodu.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18)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仅限网下股票认购)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21-68405273 传真:021-68405181 联系人:张同亮 网址:www.cnht.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19)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电话:0791-86283372、15170012175 传真:0791-86281305 联系人:占文驰 网址:www.gszq.com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2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仅限网下股票认购)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830002)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联系人:王怀春 网址:www.hy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2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联系人:许曼华 网址:www.zt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22)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仅限网下现金认购)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021-68761616-8076 传真:021-68767032 联系人:刘熠 网址:www.tebo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2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仅限网下股票认购)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电话:0451-87765732 传真:0451-82337279 联系人:姜志伟 网址:www.jh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丁志勇 电话:0755-25941405 传真:0755-25987133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联系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联系人:侯宗凯 经办律师:吴冠雄、侯宗凯 (六)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聘请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九、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 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 网下股票认购日前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 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002049 紫光国微 300236 上海新阳 300458 全志科技 600584 长电科技 002129 中环股份 300316 晶盛机电 300474 景嘉微 600667 太极实业 002156 通富微电 300327 中颖电子 300604 长川科技 600703 三安光电 002185 华天科技 300373 扬杰科技 300661 圣邦股份 600745 闻泰科技 002371 北方华创 300398 飞凯材料 300666 江丰电子 603160 汇顶科技 300054 鼎龙股份 300456 耐威科技 600460 士兰微 603501 韦尔股份 603986 兆易创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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