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消费升级 : 诺德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12月)
原标题:诺德消费升级 : 诺德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12月) 诺德 消费升级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 201 9 年 12 月 ) 基金管理人: 诺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〇一九 年 十二 月 【重要提示】 诺德 消费升级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的募集已 获 中国证监会2018年1月26日证监许可【2018】206号文注册。本基金于2018 年5月18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 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 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基金估值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其他风险等 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 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 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 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 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 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具 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提示”章节的具体内容。本基金可根 据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 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 股票。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的本次更新为依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所作出的相应修订, 并对相关章节内容以及数据进行了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至2019年12 月17日,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至2019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 ................................ ................................ .................. 1 二、释义 ................................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 ................................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3 六、基金的募集 ................................ ................................ ................................ ................................ .... 4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3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44 九、基金的投资 ................................ ................................ ................................ ................................ .... 55 十、基金业绩 ................................ ................................ ................................ ................................ ........ 70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 ................................ 72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73 十三、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 ................................ ................................ ................................ .................... 79 十四、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 ................................ ................................ .................... 81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83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4 十七、风险揭示 ................................ ................................ ................................ ................................ .... 91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 算 ................................ ................................ ............ 97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99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 115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 133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35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36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 .............................. 138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诺德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诺德 消费升级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 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诺德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诺德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诺德消费升级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 和补 充 6、招募说明书:指《诺德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德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诺德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 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 理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 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 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 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投资额度,运用来自 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诺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n为自然数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 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 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 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 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57、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层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成立日期:2006年6月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6]88号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 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孟晓君 联系电话:021-68985199 股权结构: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51% 宜信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潘福祥先生,董事长,清华大学学士、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 历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安徽省国投上海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和清 华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和国家会计学院客座 教授,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 罗凯先生,董事、总经理,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江苏省交通 产业集团投资发展处。2007年7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华北 区渠道经理、华北区总监、市场总监助理、市场副总监兼专户理财部负责人、 市场总监、副总经理。 薛嘉麟先生,董事,华中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北京邮电大学工学硕士。现 任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曾任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贝尔实验室高 级研究员,中关村科技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服务总监、副总裁、总裁,北京通软 联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中国通关网首席运营官,启迪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总经理,启迪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业 务总监、副总裁。 唐宁先生,董事,美国The University of the South经济学学士。现任宜信 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华创资本(CGC)董事长, 宜信(香港)控股董事长,富安易达(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喆颢 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美国DLJ投资银行部(DLJ Investment Bank)投资分析师,亚信(Asia Info)战略投资部总监。 侯琳女士,董事,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现任宜信惠民投资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尚筱女士,董事,河海大学经济学学士、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宜 信卓越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曾任上海博而思企业咨询 服务有限公司咨询顾问、上海安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陈达飞先生,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士,University of Minnesota Law School 硕士。现任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律师,德普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岚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国巴黎商学院(Paris School of Business)及美国华盛顿大学(University of Washington)访问学者。现任北京德 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创始合伙人等职务。 许亮先生,独立董事,清华大学文学和经济学双学士,哈佛商学院MBA。 现任合一资本创始合伙人、董事长,新财知社董事长,曾任北京清华永新信息 工程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裁,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分析师、战略项 目经理,鼎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助理副总裁,北京永新视博数字电视技术有限 公司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集团副总 裁、光影工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刘大伟先生,监事,西安交通大学学士,国防科技大学硕士,清华大学硕 士。现任宜信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曾任北京军区自动化 站主任,北京市天元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宜信汇才商务顾问(北京) 有限公司渠道总监。 薛雯女士,监事,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 现任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曾任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运 营中心投资经理、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正文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冯奕先生,监事,北京广播学院(现更名为:中国传媒大学)学士,清华 大学经管学院硕士。 现任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曾任清华 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培训部经理、赛尔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培训部总监、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共事务总监。 刘静女士,监事。清华大学本科毕业,现任职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 京分公司,曾任职于清华校友总会、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潘福祥先生,董事长。清华大学学士、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 历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安徽省国投上海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和清 华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和国家会计学院客座 教授,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 罗凯先生,董事、总经理,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江苏省交通 产业集团投资发展处。2007年7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华北 区渠道经理、华北区总监、市场总监助理、市场副总监兼专户理财部负责人、 市场总监、 副总经理 。 陈培阳先生,督察长,清华大学法学学士,国立首尔大学国际通商硕士。 历任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专员,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 核主管、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市场总监助理、FOHF事业部副总监,利得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副总监,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助理 等职务。 严亚锋先生,首席信息官,南京大学学士。曾任杭州金宏智软件有限公司 软件工程师、杭州新利软件有限公司开发部项目经理、上海华腾系统软件有限 公司项目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项目经理、天相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2011年7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 担任信息技术项目经理、信息技术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朱红先生,大连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7年9月至2009年11月任职 于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研究工作;2009年11月起任职于诺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 现任投资研究部投资总监,具有10年以上从事投资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朱红先生自2018年5月18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4 月1日至今担任诺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总经理罗凯先生、总经理助理郝旭东先生、投资总监朱红先生、研究 总监罗世锋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赵滔滔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 办理基金 注册或 备案手续; 3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4 、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 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 和 注销 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 确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 9 、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 0 、 编制季度 报告 、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1 1 、 严格按照《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 2 、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 他人泄露 , 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要求提供的情况除外 ; 1 3 、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基金收益; 1 4 、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 5 、 依据《基金法》、 《 基金合同 》 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1 6 、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1 7 、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 8 、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 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 0 、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 1 、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 2 、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 3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 4 、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 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 5 、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 6 、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 7 、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 基金合同 的规定,根据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用基金财产承销证券; ( 6 )用基金财产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 7 )用基金财产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8 )用基金财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9 )以基金财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10 )用基金财产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 交易活动; ( 11 )违反 基金合同 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等约定; ( 12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 基金合同 禁止的其他行为。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 基金合同 或托管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 5 )拒绝、干 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 1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 1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2 )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3 )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4 ) 参与洗钱或为洗钱活动提供协助; ( 15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5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谋取利益。 (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资产的行为。 ( 5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目标 (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 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 、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 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 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 内控措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 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 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 、 紧急应变制度 和 合规管理制度 。部门业 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 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 1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规章和各 项规定。 (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 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 3 )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 出发点。 ( 4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 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 、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 负责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察长和稽核 风控 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 执行情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 2 )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呈送督察长评估报告。 ( 3 )稽核 风控 部 稽核 风控 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稽核 风控 部 对总经理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 国家法 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定期向 中国证监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 4 )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 接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 部控制措施。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 制度是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 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 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 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8 人,平均年龄 33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 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 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 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 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 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 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 理计 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 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 9 年 9 月,中 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006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六年获 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 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8 项最佳托管 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 领域的 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1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 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 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 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 互独立; 4 、除依 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 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 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 9 、办理与基 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 报告 、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 当的措施; 11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2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 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 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 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 追偿; 21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 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 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 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 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 要工作 来做。从 2005 年至今共十二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 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 独立第三方对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 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 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 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 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 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 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 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 照有 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 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 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 关的 规章制度。 (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 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 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 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 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 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 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 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 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 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 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 防范与控制理念。 (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 效益最大化目的。 (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 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 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 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 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 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 1 )资产托 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 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 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 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 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 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 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 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 随着 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 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 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 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 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 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 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 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 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 021-68604888 传真:021-68985121 联系人:许晶晶 网址:www.nuode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400-1818-188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田薇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沈雯斌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网站:www.ijijin.cn 客服电话:95105885 (6)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客服电话: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7)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8)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客服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_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1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11)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12)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第七幢23层1号4 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第七幢23层1号4 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址:http://www.buyfunds.cn/ (1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望京SOHO T3 A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0-618-518 网址:www.danjuanapp.com (14)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3号楼5层52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3号楼5层521室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客服电话:400-158-5050 公司网址:www.9ifund.com (15)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6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1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68596916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客服电话:400-700-9665 (1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址:licaike.hexun.com (1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1006#(仅限办公)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联系人:文雯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1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2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1)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2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客服电话:400-821-0203 (2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2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李晓明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站:www.fund123.cn (2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2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7)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大厦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徐越 客服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站:www.yilucaifu.com (28)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155号南山1910 A3-1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客服电话:4007-903-688 网址:www.fundying.com (2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http://www.zlfund.cn及http://www.jjmmw.com (3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地址:www.essence.com.cn (3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人代表:李福春 客服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3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35)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18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客服电话:95390 网址:http://www.hrsec.com.cn (3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群楼 8 楼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400881616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电话:4008866338 网址http://www.PINGAN.com (3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bank.com.cn (38)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12、13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客服电话:400-712-1212 公司网站:http://www.dtsbc.com.cn (39)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室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客服电话:400-918-0808 网址:www.xds.com.cn (4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41)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客服电话:9510-5588 公司网站:www.jshbank.com (42)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客服电话:(024)95346 网址:www.iztzq.com (4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周志茹 联系人电话:028-86135991 传真:028-86150040 网址:http://www.hx168.com.cn (4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4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或9557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46)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6层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6层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客服电话:4006128888 网址:www.s10000.com (47)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4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49)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5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中信建投证券客户咨询电话:4008888108 (5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5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5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54)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55)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网址:http://www.msftec.com/ (56)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