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中债3-5政金融债指数A : 博时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时间:2019年12月20日 13:36:41 中财网
原标题:博时中债3-5政金融债指数A : 博时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博时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时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中债
3-5政金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796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12月
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9年
12月
20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
12月
20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年
12月
20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年
12月
20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年
12月
20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博时中债
3-5政金债指数
A博时中债
3-5政金债指数
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07962 007963
该类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
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是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
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
A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
10元。投资人申购
C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元,追
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元。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
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
产。

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50%
0.00%
100万元≤
M<300万元
0.30%
300万元≤
M<500万元
0.15%
M≥500万元
1000元/笔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
1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
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份时,该类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
下表所示(1个月指
30日):
持有期限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0-7日(不含
7日)
1.50% 1.50%
7日-30日(不含
30日)
0.10% 0.10%
30日及以上
00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时间少于
7日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
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
担。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
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

QDII基金不能与
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

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
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
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
“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
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
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
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博时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
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
2010年
3月
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

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申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50%
0.00%
100万元≤
M<300万元
0.30%
300万元≤
M<500万元
0.15%
M≥500万元
1000元/笔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
各项费用。

(3)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定投金额
A类基金份额每次不少于人民币
10元(含
10元),定投金额
C类基金份额每次不少于人民币
10元(含
10元)。

(4)重要提示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
户。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
T+2日起通过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办理

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
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
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
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
定期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7.1.2非直销机构


代销机构
A类是否开通
申赎
A类是否开
通定投
A类是否开
通转换
C类是否开
通申赎
C类是否开
通定投
C类是否开
通转换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是是是是是
2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

是是是是是是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是是是是是
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否是是否是
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是是是是是
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是是是是是
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是否是是否
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是是是是是
9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

是否是是否是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
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9年
9月
17日《证券时报》
上的《博时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2月
2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