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洪城水业: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9年12月20日 18:10:28 中财网
  CFi.CN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63号)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该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7,918,725股新股。根据投
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量,最终确定本
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559,72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6元。截止
2019年11月7日,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559,726
股,募集资金总额893,999,994.36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
师费、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股份登记费用、印花税等发行费用
27,592,669.1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6,407,325.19元。上述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
第6-00005号的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于
2019年11月25日与东方花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19年12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
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保”)增资310,407,325.19元、向
全资子公司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里湖环保”)增
资133,000,000.00元、向全资子公司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九江蓝天碧水”)增资86,000,000.00元。(详见2019年12月14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相关公告)。


2019年12月17日,洪城环保向其全资子公司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景德镇环保”)增资35,000,000.00元。


上述以增资方式投入各子/孙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
的各子/孙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0日上述子/孙公司、
保荐机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具体如下:

序号

协议名称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1

《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

公司

洪城环保

江西银行
南昌八一
支行

东方花旗

-

2

《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

公司

八里湖环保

中国进出
口银行江
西省分行

东方花旗

-

3

《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

公司

九江蓝天碧


中国进出
口银行江
西省分行

东方花旗

-

4

《募集资金五方
监管协议》

公司

洪城环保

景德镇环


江西银行
南昌八一
支行

东方花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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