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惠利纯债 : 方正富邦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19年12月23日 21:56:15 中财网

原标题:方正富邦惠利纯债 : 方正富邦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方正富邦
惠利
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基金管理人:
方正富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重要提示




方正富邦
惠利
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201
6

10

31
日证监许可

201
6

2493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于2016年12月1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
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
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
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
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
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
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
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
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
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
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
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
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
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属于

低风险的基金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申)购基
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全面认识本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
其他销售
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
集期内按
1.
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
元面值购
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对投资者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向投资

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除特别说明外,本招
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9

6

19
日,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9

3

3
1

(未经审计)。



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于2020年9
月1日起执行。


本次更新为依据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所作出的相应修订。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
................................
........................
1
第二部分、释义
................................
........................
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
7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
16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
...............
16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
.................
33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4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35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
.................
48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
.................
57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
...............
59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
...........
60
第十三部分、基金收益与分配
................................
...........
64
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
...........
66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68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
69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
................................
.................
75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7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79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02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8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20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2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
................................
..............
123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
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
他有关规定以及《
方正富邦
惠利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方正富邦
惠利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和基金交易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
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
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
方正富邦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委托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基金
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


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
投资者取得依
基金合同所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份额持
有人作为基金合同
当事人
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
事人
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销售办法》、
《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
方正富邦
惠利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方正富邦
惠利
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方正富邦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浙商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方正富邦
惠利
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方正富邦
惠利

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方正富邦
惠利
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方正富邦
惠利
纯债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方正富邦
惠利
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
将不晚于
2
020

9

1
日起
执行)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
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
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
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

投资人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指
方正富邦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
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6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及转托管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
个月


3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35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为自然数


36

开放日:指
销售
机构
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



3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
业务
的时间段


38

《业务规则》:指《
方正富邦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
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

元:指人民币元


4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
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
券等


53

指定媒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性
报刊
及指定

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54
、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
认购费、申购费

销售服务费
及赎回费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包括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
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55

A
类基金份额:指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收取赎回费用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6

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而不收取认购、申
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
的基金份额


57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
费用从基金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8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方正富邦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东侧
8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

12
号东侧
8



法定代表人:
何亚刚


设立日期:
2011

7

8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6
.6
亿

人民币


存续期限:
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57303
969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戴兴卓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
1038号文批准设立。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7%

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3.3%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亚刚先生,董事长,硕士。曾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总经理,民生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裁,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总裁,方正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方正富邦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董事。现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委员会副主任、
总裁、首席运营官(COO)、党委委员、代行董事会秘书,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省证券业协会会
长,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史纲先生,副董事长,博士。曾任Bridgewater Group(USA)副总经理、台湾中
央大学教授,台湾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顾问、代理董事长、副董事长,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康宏资产管
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证股权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证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闽投创业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证券英属维京群岛有限公司董事,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富邦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基
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德兴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台湾华信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
襄理、副理,摩根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摩根证券投
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协理、副总经理,富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
邦康宏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富邦康宏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基富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富邦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李长桥先生,董事,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硕士。曾任IBM公司商业咨询顾问主管,
国信证券广州分公司投资顾问部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零售业务部总经理、零售与互联网金融部总经理(兼)、公司助
理总裁,分管财富管理、投资顾问、零售业务、金融科技等业务线。现任方正富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邱慈观女士,独立董事,博士。曾任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圣荷西分校助理教授,
美国CSI公司研究分析师,台湾中央大学财务金融学系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
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台湾华通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
资报酬委员会委员。


祝继高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讲师、副教
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及博士生导师,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木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木瓜移
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庆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吉林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职员,北京市广盛
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及总裁,北京安贞东方医院(筹备)投资总监。现任东方安贞(北京)
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程明乾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曾任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区部部
长、资深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富邦证券英属
维京群岛有限公司董事,富邦证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闽投创业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基金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


雍苹女士,监事,硕士。曾任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系讲师,方正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方正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兼)、行政负责人。现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南方正证券汇爱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毕薇女士,职工监事,学士,EMBA在读。曾任国金证券营销中心销售总监、人
力资源部经理,方正证券人力资源部高级副总裁。2017年8月加入方正富邦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任人力资源部总监,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
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潘英杰先生,职工监事,学士。曾任杭州弘一软件计算机有限公司软件研发部研发工程师,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产品技术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业务
分析及项目管理主管,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副总监、运营总监。

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公司高管人员

何亚刚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李长桥先生,总裁,简历同上。



曹磊先生,督察长,学士。曾任湖南电梯厂财务部财务主管、泰阳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助理、稽核审计部初级业务经理、大有期货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监、副总经理、风
险管理部副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
基金经理


王健先生,
本科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技术专业,硕士毕业于内蒙古工业
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

2009

3
月至
2014

12
月于包商银行债券投资部担任执行
经理助理;
2016

6
月至
2018

2
月,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
任助理总监职务;
2018

8
月至今
,于方正富邦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基金投
资部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15

1
月至
2015

3
月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投资部担任拟任基金经理;
2015

3

至今
,任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
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3
月至
2018

2
月任方正富邦
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6
月至
2018

8
月,任方正
富邦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1
月至
2017

10
月,任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7

至今
,任方正富邦睿利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2017

12

至今
,任方正富邦惠利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12

至今
,任方正富邦富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12

至今
,任方正富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李长桥先生,总裁
兼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委员:


王健先生,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基金经理;


吴昊先生,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基金经理;


符健先生,研究部

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杜晓霞女士,交易部代理部门负责人




6、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基金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价格

8、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9、 依据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
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
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11
)故意损害基金投资者及其它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
)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5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本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
、行政
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


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
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
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
监管部门取消
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

履行适
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六、
基金经理的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七、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权威性原则:公司颁布实施的各项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公司所有
员工行为及所有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循的准则。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渗透到公司的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层次,贯
穿了业务流程的所有环节,覆盖了公司所有的部门、岗位和风险点,消灭控制盲
点的存在。




3
)有效性原则:各项内控制度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之相抵
触:同时必须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切实可行。




4
)独立性和相互制约原则:要作到公司决策、执行、监督体系的独立和分
离,公司各职能部门中关键部门、岗位的设置独立和分离,形成权责分明、相互
牵制的局面,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降低各种内控风险的发生。




5
)及时性原则:公司树立

内控优先


的思想。在发生机构调整、新业务开办
等情况时,首先建章立制,将其纳入内控体系;同时,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客观
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增补和完善各种内控制度。





6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运作严格分离,基
金投资、决策、执行
、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物理上适当隔离。




7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将充分发挥各部门及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
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内部控制的内容


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
控。




1
)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
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2
)公司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
司合法权益。




3
)公司设置的组织结构充分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
确的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逐步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
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
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4
)公司设立了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1
)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
均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
,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
)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
督制衡。



3

公司督察长和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独立于其他部门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人员
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6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
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7
)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
层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逐
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各业务部门、各级分支机构
和公司员工在各自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经营管理职能;


3
)各项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遵从公司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
作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


4
)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须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经授
权人签章确认后下达到被授权人,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5
)公司对授权的实施情况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及
时修改或取消。




8
)公司建
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
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没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
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9
)公司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




10
)公司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




11
)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
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
合规与风险管
理部门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
实。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
)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
管理层的
责任。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邵骏超


电话:
0571
-
87659865


传真:
0571
-
88268688


成立时间:
1993

04

16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718,696,778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
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
2004

91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关于核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3

1519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
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
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本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可以经营结汇、
售汇业务。



2
、主要人员情况


沈仁康先生,浙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硕士研究生。沈先生曾
任浙江省青田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浙江省丽水市副市
长,期间兼任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并同时担任浙江省丽水市委常委;
浙江省丽水市委副书记,期间兼任市委政法委书记;浙江省衢州市委副书记、代市



长、市长。



徐仁艳先生,浙商银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徐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会计处财务科副科长、科长、会
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
心支行会计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
杭州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二、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浙商银行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
12
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
浙江省杭州市,是唯一一家总部位于浙江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4

8

18
日正式开业,
2016

3

30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
2016
)。截至
2018
年末,浙商银行在全国
16
个省(直辖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
242
家分
支机构,实现了对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以及部分中西部地区的有效覆盖。

2017

4

21
日,首家控股子公司-浙银租赁
正式开业。

2018

4

10
日,香港分
行正式开业,国际化战略布局进一步提速。



开业以来,浙商银行立足浙江,稳健发展,已成为一家基础扎实、效益优良、
成长迅速、风控完善的优质商业银行。截至
2018

12

31
日,浙商银行总资产
1.65
万亿元,客户存款余额
9748
亿元,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8654
亿元,较上年
末分别增长
7.15%

13.26%

28.59%
;不良贷款率
1.20%
,资产质量保持同业领
先水平。在英国《银行家》
(The Banker)
杂志“
2018
年全球银行
1000

(Top 1000
World Ba
nks 2018)
”榜单上,按一级资本位列第
111
位,较上年上升
20
位;按总
资产位列第
100
位,较上年上升
9
位。中诚信国际给予浙商银行金融机构评级中最
高等级
AAA
主体信用评级。



2018
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全行紧紧围绕“两最”总目标和全资产经营
战略,主动调整优化业务结构,强化合规经营,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严防金融风险,
支持金融改革,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保持稳健增长。

2018
年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
行股东的净利润
114.90
亿元,增长
4.94%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
0.73%
,平均权益
回报率
14.17%
。营业收入
39
0.22
亿元,增长
13.89%
,其中:利息净收入
263.86
亿元,增长
8.18%
;非利息净收入
126.37
亿元,增长
27.99%
。营业费用
121.42
亿元,增长
8.58%
,成本收入比
29.99%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或资产减值损失)
130.30
亿元,增长
38.99%
。所得税费用
22.90
亿元,下降
16.23%





三、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浙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是总行独立的一级管理部门,根据业务条线下设业务管理
中心、营销中心、运营中心(外包业务中心)、监督中心,保证了托管业务前、中、
后台的完整与独立。截

2019

3

31

,
资产托管部从业人员共
37
名。



浙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遵照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业务的发展模式、运营方式以及
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各方面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
括业务管理、操作规程、基金会计核算、清算管理、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监控、内
控与风险防范、信息系统管理、保密与档案管理、重大可疑情况报告及应急处理等
制度,系统性地覆盖了托管业务开展的方方面面,能够有效地控制、防范托管业务
的政策风险、操作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证监会、银监会于
2013

1
1

13
日核准浙商银行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
[2013]1519
号。



截至
2019

3

31
日,浙商银行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66
只,规模合计
1429.17
亿元,且目前已经与数十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达成托管合作意向。



五、基金托管人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性规定、行业准则和行
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
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下设资产托管部,是全行资产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
营部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团队,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资产托管部建立了托管系统和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制度体系包含管理制度、
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



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
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
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
独立。



4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
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
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
对基金
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
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
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
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
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
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
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
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
)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东侧
8



邮编:
10003
7


电话:
010
-
5730
3850

010
-
57303803


传真:
010
-
57303716


联系人:
赵静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0990
(免长途话费)


网址:
www.founderff.com



2
)网上交易平台


网上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founderff.com/etrading


投资人可以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
申购
等业务。

相关
业务的
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ounderff.com
)查询。



2

其他销售
机构



1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

6



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6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周雪晴


电话:
010
-
64816038


传真:
010
-
64816038


客服电话:
95352


网址:
www.bsb.com.cn



2


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人电话:
021
-
54509977


客服电话:
95021 / 4001818188


公司网址:
www.1234567.com.cn



3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355
号岗厦皇庭中心
8

E


联系人:
付燚杰


电话:
0755
-
82880158


客服电话:
400
-
804
-
8688


公司网址:
www.keynesasset.com



4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7



法定代表人:
马勇


客服电话:
40
0
-
116
-
1188


联系人:文雯


电话:
010
-
83363101


公司网址:
8.jrj.com.cn



5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
400
-
673
-
7010


联系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
010
-
65309516



传真:
010
-
65330699


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26
号楼
2

4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
021
-
20613999


传真:
021
-
36696200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7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2
号楼
6153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
400
-
820
-
5369


联系人:许付漪


电话:
02
1
-
65370077


传真:
021
-
55085991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8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



办公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
288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客服电话:
95527


网址:
www.czbank.com



9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
3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客服电话:
4
00
-
88
-
96312
(全国)
/96312
(福建)


联系人:傅彩芬


电话:
0595
-
22551071


传真:
0595
-
22578871


网址:
www.qzccbank.com



10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客服电话:
400
-
159
-
9288


公司网址

www.danjuanapp.com



11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17

1704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客服电话:
400
-
684
-
0500


公司网址:
www.ifastps.com.cn



12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
大道
1
-
5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慧


电话:
025
-
66996699


传真:
025
-
66996699


客服电话:
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13

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楼
7

711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
46

12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联系人:胡明哲


客服热线:
010
-
64068617


公司网站:
www.fu
ndsure.cn



14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徐江


客服电话:
400
-
0411
-
001


公司网址:
www.haojiyoujijin.com



1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16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11



法定代
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99


联系人:
常艳琴


电话:
021
-
20691869


传真:
021
-
20691861


公司
网址:
www.erichfund.com



1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80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HALO
广场
4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
4006
-
788
-
887



联系人:
龚江江


电话:
0755
-
33227950


传真:
0755
-
33227951


网址:
www.zlfund.cn



17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楼
1201
-
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
020
-
89629099


传真:
020
-
89629011


客服电话:
020
-
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18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SOHO
嘉盛中心
30

3001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电话:
400
-
8980
-
618


联系人:陈霞


电话:
010
-
59313555


网址:
www.chtwm.com



19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2
号楼
2
-
4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5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客服电话:
4008
-
909
-
998


联系人:沈晨


电话:
010
-
5933654
4


传真:
010
-
59336500



网址:
www.jnlc.com



20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11

B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电话:
400
-
821
-
0203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
021
-
51327185


传真:
021
-
50710161



21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MSDC1
-
28

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9



法定代表人:
丁东华


联系人:
许艳


电话:
010
-
59287105


传真:
010
-
59287825


客服电话:
400
-
111
-
0889


网址:
www.gomefund.com



22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
021
-
20333333


传真:
021
-
50588876


客服电话:
95531

400
-
8888
-
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2
3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E
世界财富中心
A

11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E
世界财富中心
A

1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
4006199059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
010
-
56251471


传真:
010
-
62680827


网址:
www.hcjijin.com



24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14

1402
办公用



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
2

14



法定代表人:程刚


客服电话:
4008105919


网址:
www.fengfd.com



2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
-
17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丁益


客服电话:
400
-
6666
-
888


传真:
0755
-
834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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